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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案登记表(受案单位名称和印章)广公朝(森)受案字〔02〕号案件来源□110指令□工作中发现□报案□投案□移送□扭送□其他报案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身份证件种类证件号码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现住址移送单位移送人联系方式接报民警接报时间年月日时分接报地点简要案情或者报案记录(发案时间、地点、简要过程、涉案人基本情况、受害情况等)以及是否接受证据:我队在查办邱文富等人滥伐林木行政案件过程中,发现其滥伐林木的数量超过林业行政处罚的处罚范围,达到了森林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其滥伐林木172株,立木材积21.38立方米。受案意见□属本单位管辖的行政案件,建议及时调查处理□属本单位管辖的刑事案件,建议及时立案侦查□不属于本单位管辖,建议移送处理□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不予调查处理并当场书面告知当事人□其他受案民警:年月日受案审批受案部门负责人:年月日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一份附卷。(行政刑事通用)受案回执:你(单位)于年月日报称的一案我单位已受理(受案登记表文号为×公()受案字〔〕号)。你(单位)可通过查询案件进展情况。联系人、联系方式:。受案单位(印)年月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年月日一式两份,一份附卷,一份交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公安局立案决定书(存根)×公()立字〔〕号案件名称案件编号犯罪嫌疑人男/女出生日期住址单位及职业批准人批准时间办案人办案单位填发时间填发人广元市公安局朝天区分局立案决定书广公朝(森)立字〔2013〕0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决定对邱文富等人滥伐林木案立案侦查。公安局(印)二○一三年五月二十二日此联附卷﹡﹡﹡公安局不予立案通知书(存根)×公()不立字〔〕号控告人/移送单位住址单位及职业控告事由不予立案原因批准人批准时间办案人办案单位填发时间填发人﹡﹡﹡公安局不予立案通知书(副本)×公()不立字〔〕号:你(单位)于年月日提出控告/移送的,我局经审查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之规定,决定不予立案。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三日/七日内向申请复议。公安局(印)年月日本通知书已收到。签收人:年月日此联附卷--﹡﹡﹡公安局不予立案通知书×公()不立字〔〕号:你(单位)于年月日提出控告/移送的,我局经审查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之规定,决定不予立案。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三日/七日内向申请复议。公安局(印)年月日此联交控告人或者移送单位﹡﹡﹡公安局不立案理由说明书(存根)×公()不立说字〔〕号要求立案事由不立案原因送往单位批准人批准时间办案人办案单位填发时间填发人﹡﹡﹡公安局不立案理由说明书(副本)×公()不立说字〔〕号人民检察院:你院年月日以字〔〕号文要求我局对案说明不立案的理由,我局经审查认为,决定不立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之规定,特此说明。公安局(印)年月日本说明书已收到。检察院收件人:年月日此联附卷﹡﹡﹡公安局不立案理由说明书×公()不立说字〔〕号人民检察院:你院年月日以字〔〕号文要求我局对案说明不立案的理由,我局经审查认为,决定不立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之规定,特此说明。公安局(印)年月日此联交检察院﹡﹡﹡公安局指定管辖决定书×公()指管字〔〕号经对案件的管辖问题进行审查,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九条之规定,决定由管辖。请公安(分)局在日内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移送该公安机关。公安局(印)年月日本决定书一式若干份,决定机关留存一份,其余分送被指定的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的公安机关。﹡﹡﹡公安局移送案件通知书(存根)×公()移字〔〕号案件名称案件编号嫌疑人男/女出生日期住址单位及职业移送原因送往单位批准人批准时间办案人办案单位填发时间填发人﹡﹡﹡公安局移送案件通知书×公()移字〔〕号:经对案进行审查,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三款之规定,决定将该案移送管辖。公安局(印)年月日此联交报案、控告、举报人或移送单位﹡﹡﹡公安局移送案件通知书×公()移字〔〕号:经对案进行审查,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三款之规定,决定将该案移送你单位管辖。公安局(印)年月日附:案件材料共卷页。此联交送往单位﹡﹡﹡公安局移送案件通知书(回执)×公()移字〔〕号公安局:你局于年月日以字〔〕号移送案件通知书移送我单位的案已收到。送往单位(印)年月日附:收到案件材料共卷页。此联由送往单位填写后退回附卷﹡﹡﹡公安局移送案件通知书×公()移字〔〕号看守所:经对案进行审查,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三款之规定,决定将该案移送管辖。请办理该案犯罪嫌疑人的移交工作。公安局(印)年月日此联交看守所﹡﹡﹡公安局回避/驳回申请回避决定书(存根)×公()回/驳回字〔〕号案件名称案件编号申请人被申请人决定内容决定理由决定人批准时间办案人办案单位填发时间填发人此联附卷﹡﹡﹡公安局回避/驳回申请回避决定书(副本)×公()回/驳回字〔〕申请人,性别,出生日期住址,单位本案中的身份。被申请人,单位及职务。申请人于年月日以为由,提出要求办理案的回避的申请,经审查,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之规定,由决定。如不服本决定,申请人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五日以内向申请复议。公安局(印)年月日本决定书已收到。申请人:年月日﹡﹡﹡公安局回避/驳回申请回避决定书×公()回/驳回字〔〕号申请人,性别,出生日期,住址,单位,本案中的身份。被申请人,单位及职务。申请人于年月日以为由,提出要求办理案的回避的申请,经审查,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之规定,由决定。如不服本决定,申请人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五日以内向申请复议。公安局(印)年月日此联交申请人﹡﹡﹡公安局回避/驳回申请回避决定书(副本)×公()回/驳回字〔〕号申请人,性别,出生日期,住址,单位,本案中的身份。被申请人,单位及职务。申请人于年月日以为由,提出要求办理案的回避的申请,经审查,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之规定,由决定。公安局(印)年月日此联交被申请人﹡﹡﹡公安局提供法律援助通知书(存根)×公()法援字〔〕号案件名称案件编号犯罪嫌疑人男/女出生日期住址法律援助机构批准人批准时间办案人办案单位填发时间填发人﹡﹡﹡公安局提供法律援助通知书(副本)×公()法援字〔〕号:我局办理的案,犯罪嫌疑人(性别,出生日期)因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情形,请依法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羁押处所/住所:联系人、联系方式:公安局(印)年月日本通知书已收到。法律援助机构收件人:年月日此联附卷此联交法律援助机构﹡﹡﹡公安局提供法律援助通知书×公()法援字〔〕号:我局办理的案,犯罪嫌疑人(性别,出生日期)因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情形,请依法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羁押处所/住所:联系人、联系方式:公安局(印)年月日会见犯罪嫌疑人申请表申请人性别出生日期单位律师执业证编号犯罪嫌疑人性别出生日期涉嫌罪名拘留/逮捕/监视居住时间我受委托,为犯罪嫌疑人提供辩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款之规定,特申请会见犯罪嫌疑人。申请人:年月日侦查机关意见办案人意见:年月日办案单位意见:年月日领导批示:年月日﹡﹡﹡公安局准予会见犯罪嫌疑人决定通知书(存根)×公()准见字〔〕号案件名称案件编号犯罪嫌疑人男/女出生日期申请人执业证编号律师事务所会见时间批准人批准时间办案人办案单位填发时间填发人﹡﹡﹡公安局准予会见犯罪嫌疑人决定书(副本)×公()准见字〔〕号申请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律师执业证编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款之规定,决定同意申请人会见犯罪嫌疑人。请持此决定书与联系会见事宜。公安局(印)年月日本决定书已收到。申请人:年月日此联附卷﹡﹡﹡公安局准予会见犯罪嫌疑人决定书×公()准见字〔〕号申请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律师执业证编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款之规定,决定同意申请人会见犯罪嫌疑人。请持此决定书与联系会见事宜。公安局(印)年月日此联交申请人﹡﹡﹡公安局准予会见犯罪嫌疑人通知书×公()准见字〔〕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款之规定,决定同意律师事务所律师(律师执业证编号)会见犯罪嫌疑人(性别、生日期,于年月日被执行)。请予以安排。公安局(印)年月日此联交看守所或者执行监视居住单位﹡﹡﹡公安局不准予会见犯罪嫌疑人决定书(存根)×公()不准见字〔〕号案件名称案件编号犯罪嫌疑人男/女出生日期申请人执业证编号律师事务所不准予会见原因批准人批准时间办案人办案单位填发时间填发人﹡﹡﹡公安局不准予会见犯罪嫌疑人决定书(副本)×公()不准见字〔〕号申请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律师执业证编号。因案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恐怖活动犯罪案件,会见有碍侦查或者可能泄露国家秘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款之规定,决定不准予申请人会见犯罪嫌疑人。公安局(印)年月日本决定书已收到。申请人:年月日此联附卷﹡﹡﹡公安局不准予会见犯罪嫌疑人决定书×公()不准见字〔〕号申请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律师执业证编号因案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恐怖活动犯罪案件,会见有碍侦查或者可能泄露国家秘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款之规定,决定不准予申请人会见犯罪嫌疑人。公安局(印)年月日此联交申请人﹡﹡﹡公安局拘传证(存根)×公()拘传字〔〕号案件名称案件编号犯罪嫌疑人男/女出生日期住址单位及职业拘传原因批准人批准时间执行人办案单位填发时间填发人﹡﹡﹡公安局拘传证×公()拘传字〔〕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兹决定对犯罪嫌疑人(性别,出生日期,住址)执行拘传。公安局(印)年月日本证已于年月日时向我宣布。被拘传人:(捺指印)拘传到案时间年月日时。被拘传人:(捺指印)拘传结束时间年月日时。被拘传人:(捺指印)此联附卷﹡﹡﹡公安局传讯通知书(存根)×公()传讯字〔〕号案件名称案件编号被传讯人男/女出生日期住址单位及职业强制措施指定时间指定地点批准人批准时间执行人办案单位填发时间填发人﹡﹡﹡公安局传讯通知书(副本)×公()传讯字〔〕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现通知你于年月日时到接受讯问。公安局(印)年月日本传讯通知书已于年月日时收到。被传讯人或其家属:(捺指印)被传讯人到达时间年月日时。被传讯人:(捺指印)文书无法送达被传讯人,或被传讯人未按规定接受传讯的,注明具体情况:办案人:年月日此联附卷﹡﹡﹡公安局传讯通知书×公()传讯字〔〕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现通知你于年月时到接受讯问。公安局(印)年月日此联交被传讯人或其家属﹡﹡﹡公安局取保候审决定执行通知书(存根)×公()取保字〔〕号案件名称案件编号被取保候审人男/女出生日期取保原因起算时间保证人男/女出生日期保证金办案单位执行机关批准人批准时间填发时间填发人广元市公安局朝天区分局取保候审决定书(副本)广公朝(刑)取保字〔2013〕15号犯罪嫌疑人车延铜性别男出生日期1978年7月14日住址山东省海阳市北麻姑岛村87号单位及职务福建路桥建设有限公司,联系方式15892296007。我局正在侦查谢霞等人非法运输、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因犯罪嫌疑人对其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其取保候审,期限从2013年2月6日起算。犯罪嫌疑人应当接受保证人的监督/交纳保证金(大写)壹万元。公安局(印)二○一三年二月六日本决定书已收到。被取保候审人:(捺指印)年月日此联附卷广元市公安局朝天区分局取保候审决定书广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