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优秀事迹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优秀事迹春和景明,万物蓬勃。3月24日,春分过后的第五天,阳光透过玻璃窗洒在xx市人民检察院11楼一间办公室内,暖暖的,烘托出一室的生机与活力。该院第八检察部主任xx温文尔雅,稳重大方。而令人惊叹的是,这位文静的四级高级检察官,不仅是个人一等功的荣立者及xx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获得者,更是xx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双料“拓荒牛”。“但得众生皆得饱,不辞羸病卧残阳”。多年来,xx以牛一样勤劳坚韧的稳健步伐、牛一样不折不挠的负重精神、牛一样勇往直前的实干作风,负重前行、忘我奉献,踔厉奋发、勇挑重担,交出了一份亮眼的时代答卷。“无论是做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还是做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我没有豪言壮语,只是用实实在在的行动,踏踏实实履好职办好案,践行一名检察官的责任和担当。”这是xx年3月26日,xx在xx市人民检察院“身边榜样”先进事迹报告会上,给同事们分享的工作感受,赢得掌声如潮。领导眼中的xx,敢破敢立敢创新;同事眼中的xx,大胆创新不停步。这要从2012年说起。当年,xx市人民检察院成立未检处,xx承担起了“拓荒牛”的责任,担任未检处处长。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事关国家和社会的未来。没有现成的工作经验借鉴,她就一点点学习、一步步探索,砥砺奋进,永葆“闯”的精神。她带领干警认真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积极推进未检机制建设和预防帮教体系建设,为我市未检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打下坚实基础。放开思维缰绳,打破思维定势。经过8年的努力,xx完成了市院党组提出的未检工作规范化、专业化、创出xx品牌的明确要求。xx年、xx年,xx市人民检察院两次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确立为未检工作直接联系点,被表彰为xx省“送法进校园”活动先进单位,未检处也荣获xx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示范岗、xx省三八红旗集体、xx省青少年维权岗称号,荣立集体三等功,xx被表彰为xx省青年先锋检察官、xx省“青年卫士”,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未检工作先进个人,荣立个人一等功。xx年,xx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创新发展在更高起点上谋划和推进改革,负责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第八检察部应运而生,xx再一次以“拓荒牛”的身份任职第八检察部主任。“志不求易者进,事不避难者成”。全新的业务、全新的团队,一切又是从零开始。两年来,根据院党组提出的“抓党建、促队建,找问题、促规范,补短板、促提升”工作思路,xx围绕公益诉讼工作重点,与全市公益诉讼检察干警一起开拓创新,推动我市公益诉讼工作稳步发展:10起案件入选全省典型案件,第八检察部被表彰为全省检察系统先进集体,荣立集体三等功,并代表xx省在豫鲁苏皖淮海经济区检察公益诉讼协作会议上做经验介绍;xx被表彰为xx省涉军维权工作先进个人,并荣获xx市五一劳动奖章,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3次。“食物是人们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在庭审现场,xx铿锵有力义正辞严指控犯罪的声音,犹如一把利剑穿透在法庭上空,整个庭审现场一片肃静。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如何让老百姓吃得放心?近年来,xx不断加大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的办案力度,通过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被告吕某xx年9月至xx年2月,从xx省萧县购买工业用盐向一些乡镇从事食品加工的烤鸭店、烧饼店、调味品店的商户销售,销售金额9000余元。另外四名被告明知是工业用盐而在食品加工过程中添加、使用,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危及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在这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庭审中,五名被告当庭承认并对其行为表示忏悔。“让危害食品安全者承担惩罚性赔偿,目的不是惩罚,就是要通过让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人认识到,为了一己私利置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于不顾,不但要受到刑事追究,还要承担巨大的经济责任,使违法行为人不敢、不想再进行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xx说。公益诉讼工作难,难在发现线索,难在调查取证,难在理念转变。但没有什么事能难倒用心的人,在xx的字典里没有“完不成”,因为她披荆斩棘,永持“创”的劲头。她谋定而后动,厚积而薄发,积极履职,加强内外部协作,对外与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单位建立协作机制,迅速打开工作局面;对内与刑事检察密切协作,建立“检警技一体化”办案机制,公益诉讼工作合力逐步形成;在公益诉讼办案过程中引入专家论证机制,为精准监督打下坚实基础;推动公益诉讼智慧检务平台建设,提升公益诉讼智能化水平,并形成一体化办案机制;与市监察委员会联合会签《关于加强公益诉讼领域协作配合的意见》,建立8项协作机制。该《意见》被省院全省转发,受到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求极致”,是xx对自己“把每一起案件办成铁案”的要求。打响生态环境保卫战,以民生为导向保障舌尖上的安全,积极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她用一起起经典案例开创了以公益诉讼护航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新局面,也为新时代检察监督工作注入新活力、启动新引擎。仅xx年,第八检察部就向省人民检察院上报典型案例19件,其中6件被评定为全省典型案例或优秀案例。同时,xx带领干警常态化对案件整改情况“回头看”,xx年,通过“回头看”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件,居全省第2位。xx年7月至xx年1月,闫某某不经批准无证擅自在夏邑县歧河乡吕桥村段河道内非法挖砂取土,破坏矿产资源,两年内受到水利部门两次行政处罚后仍然非法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人民币95.746万元。生态受损,谁来买单?闫某某非法采矿行为刑事立案后,xx敏锐地发现非法采矿行为还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依照我国《环境保护法》《民法典》《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闫某某非法采矿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还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立即启动公益诉讼调查程序,经现场实地勘察、委托专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进一步固定完善证据。使生态环境得到及时有效修复,依法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修复被破坏的河道责任,并公开赔礼道歉。这是xx办理的我市首例生态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闫某某被依法严惩自在法理逻辑中,检察院又对其提起生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请求,令人眼前一亮。同时,她还以此为契机与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形成关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会议纪要,建立七项工作机制,推动我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深入开展。xx说:“既对生态环境犯罪行为人追究刑事责任,又追究其民事责任的审理,彰显了依法惩治生态环境犯罪与修复生态环境并重的司法理念,更有助于让刑附民公益诉讼成为修复生态环境的利器。”专业的人办专业的事。xx深知,只有让公益诉讼“活”起来,才能让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无所遁形。近年来,xx苦修“内功”,攻坚克难,永记“干”的作风,一步一个脚印踏实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部署开展《公益诉讼服务乡村振兴专项监督活动》《“黄河故道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等,以专项活动为工作抓手,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聚焦法定领域和新领域,取得明显效果;深入实践“河长+检察长”依法治河新模式,扎实开展河湖“清四乱”工作,合力促进我市河湖“四乱”突出问题整改,市河长办及河长制成员单位移交案件线索286件。她指导办理的惠济河河道违章建筑行政公益诉讼案,向柘城县人民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使长期非法占用河道的养殖场得以迅速拆除;深入践行“四个最严”要求,办理的生活饮用水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分别向市城市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为生活饮用水水质改善贡献检察力量。通过该案的办理,推进《xx市城市供水条例》立法。该《条例》已由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xx年12月23日通过,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xx年4月2日批准,自xx年6月1日起施行;部署开展“脚底下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组织干警对城镇窨井盖、农村机井安全隐患进行排查,通过办案推动城市窨井、农村机井等安全问题综合治理工作;做好国有财产保护的守护人,指导办理的柘城县自然资源局行政公益诉讼案,追缴土地出让金718万元,既督促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保护了民办学校合法权益,该案经验做法被省院转发;指导民权县人民检察院就民权武警部队驻地周边环境污染问题,与xx市军事检察院联合向民权县环保局、当地街道办事处发出检察建议,取得较好效果;指导办理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行政公益诉讼案,被省人民检察院作为典型案例在全省刊发……回报从来不会亏待奋斗的人,只有在努力中绽放出来的花朵才会更加馥郁浓香、美丽迷人。xx撰写的《检察机关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制度之探讨》被省院采用转发,对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的意见建议被市院办公室采用转发并报省院;指导撰写的《xx市检察院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中发现生猪养殖领域存在四个方面问题》被省院办公室《检察情况反映》采纳,并在全省转发;参与的《公益诉讼检察调查核实权之保障研究》调研课题,形成1万字论文成果,获“xx年xx省法学会检察学研究年会论文”征文评选活动一等奖,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课题。所有过往,皆为序章。今天的努力,一定不会被时代辜负。从事检察工作20年来,xx走出了一条从无到有、从有到优的成功之路,无愧为新时代检察事业的“拓荒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