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概述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行政复议程序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第十八章一、概述1、行政争议: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政主体与相对方因具体行政行为而发生的争执。2、行政争议的特点:主体一方为行政主体;争议起因是行政相对方不服具体行政行为;争议双方主体地位不平等;争议的内容是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合理;救济程序有行政程序和司法程序;二、行政复议:1、定义:相对方不服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而向该行政主体的上级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机关申请,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行政法律制度。第一节行政复议概述(1)主体为国家行政复议机关;(2)以行政争议为处理对象;(3)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为条件;(4)是一种行政司法行为;3、行政复议的原则(1)合法原则;(2)公正原则;(3)公开原则;(4)及时原则;(5)便民原则;2、行政复议的特征(1)有利于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2)有益于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3)有利于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4、行政复议的意义第二节行政复议参加人一、复议申请人1、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复议;2、有权申请的法人或组织中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组织申请;3、行政处罚中受被处罚人侵害的人;二、复议被申请人1、公民、法人或组织对行政行为不服的,作出行为的机关是被申请人。2、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名义作出的,为共同被申请人。3、法律、法规授权组织。4、县以上政府的派出机关。5、政府工作部门的派出机构。6、行政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机关是被申请人。三、第三人1、应具备的条件:(1)与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2)在行政复议过程中,经复议机关批准参加复议活动;2、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的情况:(1)在行政处罚案件中,被处罚人和被侵害人中一方申请复议,另一方可以人微言轻第三人参加复议。(2)在因行政裁决引起的复议案件中,被裁决的民事纠纷中一方当事人是申请人,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复议。(3)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就同一事实作出相互矛盾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相对方对其中一个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提出复议申请的,其他行政机关可以作为第三从参加复议。一、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1、行政处罚;2、行政强制;3、行政不作为;符合条件的颁发许可证和执照,不予颁发;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财产,拒绝或不予答复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4、行政侵权;侵犯企业自主经营权的;违法要求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履行义务的;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人身权、财产权的;5、抽象行政行为二、不能申请复议的行为1、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2、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其他处理的。第三节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第四节行政复议的管辖与机构一、行政复议管辖1、对政府工作部门的行为不服的管辖;2、对地方人民政府的行为不服的管辖;3、对国务院部门或省级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管辖;4、对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管辖;5、对授权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管辖;6、对共同行政行为不服的管辖;7、对被撤销的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不服的管辖;8、移送管辖;二、行政复议机构1、设置(1)地方各级政府的复议机构;(2)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的复议机构;2、职责《行政复议法》第3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项。一、行政复议机关1、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国务院各部门充当复议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充当;其他特殊机关充当;2、作出具体行为的机关内部特设的复议机构;3、作出具体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人民政府或上级机关;二、行政复议的申请1、申请条件申请人是认为具体行为侵犯其权益的相对方;有明确的被申请人;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属于申请复议范围;属于受理复议机关管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五节行政复议的程序一般申请期限A、应当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B、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继续计算。3、申请形式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三、复议申请的受理1、必备条件符合法定申请期限;符合法定申请条件;未曾向人民法院起诉;2、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1、审理程序(1)审理前准备(2)审理方式A、书面审理B、开庭审理(3)申请的撤回(4)复议不停止执行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四、行政复议的审理1、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审查;2、复议决定维持具体行政行为;补正具体行政行为;限期履行;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3、复议附带行政赔偿;4、对土地等自然资源的权属争议的复议决定;5、复议决定的期限;一般为60日,少于60日除外。五、执行1、维持复议决定由原机关依法执行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变更复议决定由复议机关依法执行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四、行政复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