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年全國治水會議」發言記錄結論報告暨綜合討論(一)水患治理監督聯盟易淹水小組徐蟬娟召集人1.首先要感謝水利署釋出善意,讓水患治理監督聯盟參與石門小組與全國的易淹水地區的水患治理計畫審查工作,落實民眾參與。同時我們看到水利署全體同仁,包含基層人員及長官勇於任事,認真執行這兩個計畫,非常的辛苦,水患治理監督聯盟表達對水利署工作人員的辛勞給予肯定。2.檢視經濟部水利署水利規劃試驗所於95年6月出版之「河川治理及環境營造規劃參考手冊」揭櫫之綜合治水原則及目標,是符合水患治理監督聯盟之期待的。可是,當參與不論是河川局、還是縣政府的規劃標案審查時,卻發現全部的規劃案都不符合參考手冊揭櫫之目標,仍然大部分為蓋河堤、設置抽水設施、開疏洪道等以工程為主要手段。完全沒有河川復育的概念,更成為扼殺河川生態的元兇。是哪裡出了問題?請水利署檢討是否為制度性的問題?3.水患治理監督聯盟強調公民參與的重要性,故建請落實「資訊公開、民眾參與」,地方說明會不能徒具形式、敷衍了事。加強民眾參與、與民溝通可以減少開工後民眾有不同意見的抗議行為,使治水工作更為順利。4.國土計畫法不能只有「計畫」,沒有「復育」的概念。不論是土地、還是水資源,台灣的自然資源已經是超限利用,無法再以台灣的自然資源去補貼經濟開發。5.源上述之理由,行政院應發展綠色產業,具高污染高耗能之產業應停止開發新案,高污染高耗能之既有企業應以漸進式淘汰之。6.本人巡視台東太麻里溪時驚見多輛之大卡車載巨木(直徑約達50公分以上)奔馳於公路,同時看到多處堆積所謂的「漂流木」(實為巨木),據常理判斷絕非自然崩塌之現象。此種盜砍山林的氾濫行為,令人懷疑是林務局稽查不力,還是監守自盜?建請司法單位主動調查。(二)中央大學歐陽嶠暉教授1.台灣面臨天然災害的威脅為世界第一,隨時面對各種災害,唯有全民防災,建立全民的防災意識,才能避災,減少災害損失。2.要全民防災應從防災教育做起,提升未來國民的防災素養,因之應請教育部推動各學習階段的防災教育,並請各學校指定防災教育專責人員,推動學校防災計劃及防災教育,並增修訂各種災害相關智識,納入各種課程中,以落實防災教育。(三)水患治理監督聯盟花蓮環保聯盟鍾寶珠(書面意見)1.治水方案這麼多錢,應該要有土地徵收的費用,上游集水區、行水區、防汛道路裡有私有地,為了這些人的利益,政府不斷的就要討好居民。參加幾次易淹水的規劃審查會議,讓我頗覺得無奈,規劃公司最後的保育策略竟然是蓋攔沙壩、擋-2-土設施等等,收到的赤科山集水區調查與規劃即是,赤柯山的居民是50年前八七水災的受災戶,卻希望解編保安林地(目前政府已同意)。應該要求政府檢討現在河川治理的方法及策略,要求政府保障居民住的安全應劃分四大區塊:洪患區、過渡區、緩衝區、安全區,把屬於水的還給水。2.根據花蓮環保聯盟提供之「花蓮海岸地形監測及侵蝕防治對策」,資料中有長期觀測的紀錄,並且具體地指出人類與海洋和諧相處的因應之道。如今,氣候變遷的議題已經席捲全球,暖化的巨浪已無聲無息地接近人類;在國內,位於全世界最大海洋旁邊的花蓮,各界正努力朝向國際觀光發展。此時此刻,政府當局應該有宏觀的思維來擘畫發展藍圖,維護花蓮長遠的安全與美麗風光。花蓮化仁海堤環境美化工程有不盡完善之處,建請發揮宏觀思維,護住花蓮的美麗海岸。(四)水患治理監督聯盟張豐年(書面意見)1.會議深度不足,有待再度探討。綜觀整體會議議程,各議題報告人雖提出不少珍貴之資料及建議,但實際上思維皆仍侷限於水患治理之範疇,更深入有關政策層面之探討,如國土總規劃或復育等議題,僅被點到為止。更糟者,工程技術上一些到處一再重複犯錯之細節皆被避而不談,假若水利從業人員連最基本、治標之工程皆看不出問題之所在,亦無心要求做好,僅知一再卸責於天災,開再多之會、花再多之錢亦徒為枉然,建議不妨另擇時機深入探討。2.人禍甚於天災,人禍又以「工程導致之災難」為主。(1)台島近年颱風暴雨災情加劇,然不管是全球暖化之自然因素,抑或山坡地過度開發、水保不佳等等人為因素固備受關注,官方迄今卻無有效對策。更可怕、卻未被聚焦之問題在於:「工程災難」已搖身一變為災難最主要之原因,卻未被探討。只要用心觀察當可發覺,各處浮濫、未經妥適規劃之大小工程不僅是浪費民脂民膏而已,其衍生之各種後遺症,事實上已讓我們嘗盡苦頭而不自知。(2)能否警覺工程災難貴在平日能否持續追蹤觀察,此次超強八八水災帶來之災難一下子將所有之工事毀於一旦,讓吾人很難舉證問題之所在。然若碰上中小型之災害,就有幾年之時間讓我們觀察到工程致災之機制及其演變過程,從而得寶貴之教訓。可惜水利專業並未引此些痛苦經驗為鑑,以致災難一再重複發生。(3)工程災難極為常見,卻未經深究,舉小例言之,如到處搶築堤防,原本預期完工後水患頓除,但出乎意料地卻常反變本加厲,如中縣市大里溪流域已經全面整治完成,但近年來大里、太平等處每遇大雨堤後積水反加劇;另本次八八水災曾文水庫當局不當放水,導致下游鄉鎮全面泡湯,南縣府僅急於帶頭求償,然其積水不退之機制如何?將來如何改善?迄未被嚴肅探討。事實上築堤束水圍堵,支流匯入主流處呈直交、涵孔過小、附加擋水板進一步阻流等等皆是亟待探討之問題,然就連學界亦從未正視過,任其問題一再重複發生。另舉大者如,小林滅村案與曾文越域引水工程脫不了關係;大甲溪之系列水壩已造成上游嚴重淤積(谷關、松鶴遭洪石流掩埋、谷關青山電廠泡-3-湯),下游淘空(各處跨河構造物基礎遭淘空,如后豐斷橋之悲劇)之嚴重後遺症,個人聲嘶力竭喊破嘴巴,然水利單位迄未承認過,監察院查了半天亦避而不談,只彈劾水利署陳署長一人,說來冤枉,亦不冤枉,該彈劾者事實上一大牛車。工程災難之問題若能獲致該有之重視,於規劃前事先防範,或事後積極設法解決,災難當可銳減。(4)工程災難另有一特點:在電腦科技發達之今日,公部門只要一開電腦很快地可複製、因襲前此之規劃,但不因地制宜考量之後果就是到處複製同樣之錯誤。(5)為能加以矯正,建議當局專開一工程災難之課程,每年定期召開研討會,或從網路闢一專區讓水利從業人員能深入探討。就最迫切需矯正或善後之壩、堤而言,水利高層該設法集思廣益,考慮如何在不至於造成嚴重環境衝擊下,漸進、選擇性地加以拆除。(6)每遇工程失誤,事後必需回頭徹底探討,必要時懲處相關人員,且通知全國各單位,避免犯同樣之錯誤。3.工業污染之熱島效應加深颱風暴雨,請撤銷中台諸工業開發案。(1)二氧化碳導至全球暖化、氣候變遷之事實固不容否認,但台島之怪異在於:為何近年颱風帶來之降雨量動輒為周遭國家之4-5倍、氣象預報老是失準?個人基於長期之觀察,每於環評等會中一再強調,國內百年來無論氣溫或海平面之攀升皆高達國際平均值之1.2-1.6倍,是為災難加劇最重要之禍首,卻從未獲公部門之迴響。不巧98年10月13日,中時及自由時報皆有如下之報導,證實吾人當初之臆測無誤:中研院環境變遷研究中心主任劉紹臣及其研究團隊在2009年9月5日於「地球物理研究信」期刊發表「全球溫度若上升一度,空氣中之水蒸氣增多7%,會讓降雨強度增加三倍」之研究成果。渠等又強調,人為製造之空氣污染物懸浮微粒會導至「都市熱島效應」,台島夜間溫度平均業已爬升1-1.1度,預估未來二十年,台灣颱風暴雨將會比過去四十五年來增加三倍。(2)事實已很清楚,台島颱風災難之加劇肇因於直接、局部之熱島效應遠超間接、普世之溫室效應。近年來政府將開發重心從北、南移轉到中部,工業區如雨後春筍般冒出、煙囪到處林立,勢必加重島內自身之空污及均溫,將整島變成一個無處可躲之大熱島,惹來更多災禍,建請政府高層能認真看待該事實,不要盲目從事於所謂之開發。(3)針對眾所矚目之二氧化碳高排放,行政院當然偶爾也會做作樣子、表態一番,但卻從無意於面對事實、提出真正有效之控管,這或許是心存二氧化碳我製但全球共享、反饋回諸自己僅那麼一點點之心態使然。(4)有別於溫室效應,熱島效應常被低估,遑論遭政府正視。工業開發之弔詭在於:政府萬萬沒有想到製造的不只是二氧化碳而已;肇因於各種污染、熱島效應帶來之種種禍害更甚於二氧化碳之溫室效應,且已悄悄地降臨自身,當-4-初大家都不免以「以鄰為壑」為聰明並沾沾自喜,卻未料到如今肥水不落外人田,自己反遭大殃,政府高層還能昏睡不醒?(5)不僅如此,為了應付工業區之高耗水、耗電,各種大型水電工程必需迎頭趕上,不免又製造另一番山川之浩劫。有鑑於此,籲請行政院儘早改弦易轍,撤銷中台灣之各種工業開發案,特別是彰化二林之中科四期及大城之國光石化,解除成立單一窗口控管之束縛,苟若如此,或許還有一絲機會讓我們不再向下沈淪。4.農田水利會確有種種問題待矯正:會程中農田水利會代表對於主辦單位提出之數據、說明有相當之不滿,個人不願意一竿子打翻一船人,但農田水利會確有種種問題:諸如,(1)打著護農旗幟,背地裡卻不斷出賣、犧牲農民,如同意中科各期將電導度遠超灌溉標準750之廢水直接排入各灌溉溝渠,已明顯違反農田水利灌溉與環評之各種規範,卻視而不見;(2)據水權待價而沽,未經當地農民首肯,同意各科學園區移撥農業用水;(3)以移撥水權之費用興建大而不當之各種工事,不僅經不起洪水考驗,甚且後遺淹水潰堤等等工程災難。建議中央好好管教農田水利會,法務部亦應主動出擊。5.提高官員之素質可避免弊端,彈性規劃疏浚可避免綁手綁腳。(1)政府為了治理水患而挖空心思弄出一大堆之作業程序、管制措施、工程技術規範等等,反常讓想認真工作之人員綁手綁腳。建議:提高人員之素質、心態,務使有能力、彈性因地制宜地執行各種任務,避免一成不變地複製各種錯誤。針對砂石之疏浚,過往確有層出不窮之官商勾結案例,但官員若行的正,哪怕惹事。現雖有一大推拘束,若存心犯法,照常可發生。(2)砂石之可貴在於可為禍亦可為資材,若非承辦人員、單位自身心理有鬼,若非執法人員視草木皆兵、盡鑽往牛角尖,若非行政高層不敢負責裁示規劃,砂石問題早就可圓滿解決,何得任其留在河濱伺機再次下水、再次釀災?6.砂石疏浚需有專業素養及遠見。各地方政府本於救急之天責而將討論重點集中於砂石之疏浚固無可厚非,然如何有效疏浚砂石亦需具專業眼光,現今到處等深槽式之挖掘方式確有不妥,誠如洪如江老教授之所提,應考慮砂石之平衡、如下游之沖蝕等等,確是一語中肯,個人予以延伸解讀並建議如下:若為防止潰堤溢堤,應優先考慮河道自然之沖淤情勢,可參考公路設計準則(彎道之外側恆比內側高,以免離心力失控),面對正沖之處移入砂石加厚加寬,讓河床坡度變緩,而對岸淤積之處則多剝一些,讓河床變深陡,諸此作法有別於自然狀況,好處在於可多爭取一些時間讓植物長上,發揮固堤、保堤作用。若處初次之築堤,為如何擺佈砂石所惱,建議考慮上法。7.官員何不早說出心底之話:(1)前水利署吳副署長對地方常提出大而不當之種種開發建設亦深有微詞,諸如彰縣府提出中科四期,讓水利署倍感為難,其亦不相信大度攔河堰最後得以落實。說得真好,只是為何水利署無法基於專業向上勇敢說不,為何其在退休後才敢放言,台灣之官僚行政體系以及倫理到底出了何問題?-5-(2)其另謂過往考察時常見地方興辦之工程大有問題,實則個人在長期觀察下認為在相同之思維下兩照所犯之毛病無可避免地不相上下,試以築堤為例,所差別者,中央經費充裕外表較體面,地方經費有限較寒酸,然堤後積水、淹水問題皆同樣會發生。有時甚且中央管河川之肇災機率、損害還比地方者更為嚴重,如921震災後之大甲溪流域、此次八八水災之高屏溪、曾文溪流域皆為中央所管,其已完成或開發中之種種重大工事為其流域所經帶來之重大災難,絕非區區縣管河川所能比擬,建議中央回頭探討該些流域潛藏之總總問題,未雨綢繆。8.民間參與之時機業已成熟:(1)政府既然一再強調落實民間之參與,則請讓環保人士能有機會參與有關治水之各委員會,並保障適當之名額,莫再說一套、做一套。個人長期來關注中部各大河川,卻從未被告知有關大甲溪流域整體治理之相關會議,很遺憾地僅能事後從報章雜誌得知訊息。(2)務請有關單位認知:民間水患治理監督聯盟有相當多人士投下畢生精力於鑽研水患治理,專業知識及實際經驗絕不會亞於科班出身者。渠等打破傳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