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法院先进工作者个人事迹xx,xx年进入xx法院,先后任职于xx法庭、xx法庭、xx法庭。他先后荣获“xx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李庆军式好法官”“全省法院先进工作者”“全省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等称号,并荣立个人二等功两次。他年均审结案件500件以上,无一起错案,无一投诉举报。作为一名基层民事法官,xx审理的案件大多数是家庭矛盾、邻里纠纷等小案。尽管如此,他总是尽最大的努力,让老百姓在与法庭的接触中,切身感受到公平正义。2022年3月4日,xx只用30分钟就调解好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案件当事人谢某和李某曾经亲如手足。xx年,李某生活拮据,谢某将两万元现金塞进李某手中,李某承诺会及时还款并按银行借款利率支付利息。后谢某赴xx打工,二人时有联系。xx年7月,谢某向李某提起借款之事,李某先后偿还了1.2万元,剩余8000元未还。谢某向法院起诉。考虑到疫情防控形势,xx通过打电话、发短信等方式,对李某说理释法。李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赶紧将剩余欠款归还谢某。远在xx的原告代理律师说:“从联系xx法院杨店法庭到收到钱款,前后仅30分钟。xx基层法院的工作作风真令人佩服。”xx先后担任东岳法庭庭长、杨店法庭庭长。他决心将人民法庭“服务群众、扎根基层”的优良传统传承下去。在来到法庭仅两个月的时间里,xx便走遍了辖区每个村庄,与村委会建立了良好的关系,深入了解了当地群众对法庭工作的期盼。为贴近群众,xx奔波在田间地头,辗转于在村头屋后,进行一场又一场巡回审判。xx年3月,他审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曹某夫妇已近耄耋之年,却未得到四名子女的照料。曹某向法院起诉。为了方便曹某夫妇,也为了进一步向村民普及相关法律知识,xx决定将法庭搬到曹某夫妇所在村村委会,进行巡回审判。庭审前,xx从法律和道德两方面释法明理,详细阐述了相关法律中有关子女赡养义务的规定。接着,他纠正了农村有关赡养问题的几个误区,如出嫁的女儿不赡养、分家不公不赡养等。在他的努力下,庭审调解阶段很顺利,曹某夫妇与子女最终在xx和旁听群众的共同劝说下,达成调解协议,部分子女当场履行了金钱给付义务,真正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普法一方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