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2年度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工作报告汇报范例【导语】网友为您精心整理收集的“在2022年度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工作报告汇报范例”精品文档,供您参考阅读,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过去五年工作回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来的五年,是市中级法院围绕自治区党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五年,也是市中级法院深化改革、砥砺前行、担当作为的五年。五年来,在自治区高级法院科学指导、市委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以及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市法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钦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一、坚持履职尽责,平安钦州法治钦州建设有新作为五年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44554件,审结130444件,比前五年分别上升142.45%和133.88%,结案率90.24%;员额法官人均结案数从2016年的70.21件增加到2020年的168件,上升了139.28%。在案件数量持续攀升、法官人均办案数量大幅增加的情况下,全体干警顽强拼搏,攻坚克难,担当作为,为平安钦州、法治钦州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全面推进平安钦州建设。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9662件。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抢劫、强奸、扰乱公共秩序等案件1680件,判处罪犯3460人。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结一审涉黑涉恶案件43件334人,依法判处罚金、没收财产、退赔、赔偿损失等共计4.4亿元,社会治安明显改善,人民群众安全感显著增强。在全区率先集中开庭审理苏美洋等56人涉黑案,形成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推进重大案件庭审的“钦州经验”。推进禁毒严打专项整治,审结毒品案件1612件。依法严惩贪污腐败和职务犯罪,审结黄寿贵、陈凤坤等贪污贿赂、渎职案件193件,判处罪208人。依法及时、从严惩处一批抗拒疫情防控措施、制假售假、哄抬物价、诈骗、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等妨害疫情防控的犯罪分子,审结广西首例涉疫情妨害公务罪案,依法维护防疫秩序。全面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全市法院认真贯彻实施民法典,共审结一审各类民商事案件61976件,结案率92.67%。审结婚姻家庭纠纷案件10367件,维护家庭和谐稳定。加强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的司法保护,审结侵权责任纠纷、物权纠纷、人格权纠纷等一审案件7583件。加强劳动者权益司法保护,审结劳动争议案件1182件,依法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权和休息权。公正高效审结中裕置业与购房者委托合同纠纷系列案等涉众案件,避免群体性事件发生。妥善审理涉军人军属权益案件,审结涉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相关案件10件。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化解民商事纠纷,共调解、撤诉结案26803件,占审结案件的44.43%,实现案结事了。全面助推法治政府建设。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共受理各类一审行政案件1679件,审结1488件,比前五年分别上升了122.09%和114.41%。推进行政纠纷的实质性化解,妥善审结山林纠纷、土地纠纷等一审案件751件。推进和完善涉重大项目、征地拆迁和拆违纠纷联动处理机制,加强行政和解工作,为党委政府重大项目和重大事项的决策提供法律建议。深化与政府部门良性互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依法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通过培训、召开座谈会、组织行政机关党员干部旁听庭审等形式,助推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建设。全面完善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受理执行案件42625件,执结38803件,结案率为91.03%,执行到位金额29.31亿元。全市法院紧紧围绕“基本解决执行难”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的工作要求,攻坚克难,创新工作机制,规范执行行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不断完善。与银行、自然资源局等单位建立信息共享合作机制,实现执行案件信息互通共享,大力提高对被执行人土地、房产查询、查封、解封效率。妥善执行市场开发服务中心、钦南区犀牛脚水产供销公司执行案件,解决600多名职工就业、搬迁问题。向社会公开失信被执行人14925人次、发出限制消费令25054人次。开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拘留422人次,罚款217次221人、罚款金额1380.61万元,移送公安机关80件91人,判决拒执罪25件27人,推进诚信钦州建设。二、坚持新发展理念,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有新担当五年来,全市法院自觉把法院工作融入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大局中统筹谋划,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把服务优化营商环境融入人民法院执法办案全过程。审结各类合同纠纷案件40237件,发挥审判对市场行为的规范、调节作用。出台3个意见22条措施50项具体任务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和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建设。依法妥善审理桂钦海运集团、广西玉柴石油化工等破产案件,加强府院联动,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坚持善意文明执行,通过综合采取丰富灵活的强制执行措施,为企业纾困解难。设立自贸区巡回法庭,对涉自贸区案件进行集中审理。在产业园区成立法官工作站、巡回法庭,就地化解纠纷,助推园区项目建设。全市法院设立非公经济巡回法庭4个,对涉企和涉重大项目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执”的“三快”机制,加大小额速裁程序适用力度,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持续融入社会综合治理体系。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诉源治理机制建设,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以法官工作室、人民法庭、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为外联平台,合理配置司法资源,充分发挥司法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各基层法院与综治中心、行政机关、仲裁机构及人民调解组织加强联动,开展诉前调解和诉前联动调解工作,共调解案件20725件,达成调解协议11527件,在诉前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大寺法庭在辖区推行“壮语巡回审判”,获评全国双语审判教育基地和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持续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妥善处理因疫情引发的各类涉企纠纷,最大限度减轻疫情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助推企业复工复产,服务“六稳”“六保”。依法审结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等案件357件,切实守护老百姓“钱袋子”安全。加强知识产权审判,严惩各类知识产权犯罪,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体系。建立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推动建立府院协作、部门联动、跨域执法协调机制。依法从严审理环境保护案件,公开审理钦州港“5•12”废硫酸泄漏污染环境一案,打击跨省转移危险废物行为,追偿经济损失4015万元。成立环境资源旅游巡回法庭,加强环境资源审判的专业化建设。依法审理涉“三农”领域纠纷案件,促进乡村振兴。全力服务脱贫攻坚战,派出干警23人开展定点帮扶工作,全市法院定点帮扶的6个贫困村全部出列,556户贫困户2492人全部实现脱贫摘帽。三、坚持司法为民,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有新体验五年来,全市法院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用心用情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让人民群众有更多司法获得感。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妥善审理教育、医疗、就业、养老等各类民生案件1245件。开展涉民生案件等专项执行行动,为774人发放案件执行款3237.92万元。建立妇女儿童维权岗,切实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开展“法院+人社+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试点工作,推进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社会救助有机衔接,依法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落实司法救助制度,为606名困难申请执行人申请司法救助,发放司法救助金667.2万元。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准予缓、减、免交诉讼费659件,涉及金额640.2157万元。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挂牌成立五个少年法庭,推进少年审判专业化、队伍职业化建设。严格执行未成年人刑事审判特别程序规定,保护涉罪未成年人诉讼权利,依法适用非监禁刑。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对“百香果女童被害案”被告人杨光毅依法执行死刑。加强外部联动,与妇联建立健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机制,健全未成年人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帮扶的工作机制。钦北区法院审理的“林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一案入选全国典型案例,浦北县法院、钦南区法院获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办案当中,充分发挥司法裁判指引评价功能,让案件审判变成生动的“法治公开课”。建成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5个,推动未成年人预防犯罪、普法宣传、依法维权等法治教育工作。开展“送法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机关”系列活动,推进基层法治建设。选派法官担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并通过法治大讲堂等形式,深入中小学校开展普法教育活动630余场。健全司法保护与行政、家庭、学校、社区联动机制,强化校园欺凌暴力预防。灵山县法院成立校园法官工作室,把法治安全教育送到学生身边。全市法院借助互联网的力量不断扩大普法范围和影响力,积极打造“两微一抖”新媒体宣传阵地,市中级法院、浦北县法院的司法宣传工作荣获最高人民法院通报表扬。四、坚持改革创新,司法体制改革有新突破五年来,全市法院以司法责任制改革为核心,准确把握改革政策,突出改革重点,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推进法官员额制改革,落实法官遴选机制,遴选法官4批212人。出台《关于建立审判团队依法行使职权的指导意见》等一批改革文件,突出法官办案主体地位,建立健全专业化审判团队,优化人员配置,明确权力清单,坚持放权与监督相结合,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形成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监督有序、制约有效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推进院庭长办案常态化,院庭长直接编入审判团队随机分案办案,院庭领导办理案件79615件,占全部结案数的61.03%。认真执行司法人员依法履职保障制度,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严格区分审判质量瑕疵责任与违法审判责任,支持审判人员依法履行职权。全面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当场登记立案率达95%以上。推进审执分离改革,实现执行裁决权和执行实施权分权运行、衔接协调、互相监督、互相制约的运行新格局。完成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将内设机构由原来57个精简为37个,精简比例为35.09%。深化“分调裁审”改革,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实行“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民事一审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为77.04%。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全面推进庭审实质化。依法保障律师依法履职。与市司法局联合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充分保障被告人依法获得律师辩护和法律帮助的权利,确保无辜者不受刑事处罚。正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强与检察机关沟通协商,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案件3323件5107人。全面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完善审理、调解、调查、心理疏导等工作规程,钦北区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被评为全国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全面深化审判管理机制改革。完善审判委员会工作制度、“四类案件”监管机制、专业法官会议与审判委员会的衔接机制,逐步完善协调一致、相互配合的审判执行监督体系,形成审判监督工作整体合力。建立干警业绩档案,实行量化、公开、动态的业绩管理。运用大数据信息,严格审限规定,加强案件质量评查,推进审判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提高审判质效。五、坚持强本固基,基层基础建设有新发展五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大力支持下,全市法院不断推进智慧法院和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智慧法院建设更深化。全市法院逐步建成高速宽带专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和执行指挥系统,稳步推广应用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