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的性质1是具有一定司法性的行政行为2是行政机关内部监督和纠错机制的重要环节3是行政救济机制的重要环节行政复议的特征1处理行政争议2以具体行政行为为审查对象,并附带审查部分抽象行政行为3以书面审查为主案例:2000年8月3日,西安市居民张某和王某将陕西省人民政府告上法院。理由是: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1998年2月9日以陕政发(1998)4号文件形式下发的《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对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行业征收帮困基金暂行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电信部门在收取手机电话费时,还向每部手机用户每月代收10元帮困基金的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2000年11月10日,受理此案的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起诉。理由为,陕政发(1998)4号文件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属于抽象行政行为,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思考题:1、该行为的性质如何定性?2、抽象行政行为该如何救济?监察救济立法救济行政救济复议救济诉讼救济行政赔偿救济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是对行政复议具有指导意义的基本行为准则。它上承行政复议立法目的,下联行政复议基本制度与基本规范。一、合法原则二、公正原则三、公开原则四、及时原则五、便民原则行政复议的范围一、行政复议的范围行政复议的范围即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复议案件的权限,它决定着哪些行政行为可以成为行政复议的对象。二、行政复议范围的确定标准。㈠、具体行政行为标准。㈡、违法和不当标准。㈢、合法权益标准。三、行政复议的范围。㈠、可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1、行政处罚案件。2、行政强制措施案件。3、许可证管理案件。4、行政确权案件。行政机关做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决定不服而提起的行政复议。5、侵犯法定经营自主权案件。6、农业承包合同案件。7、违法要求履行义务案件。8、行政许可案件。9、不履行法定职责案件。10、行政给付案件。11、其他。㈡、可申请附带复议的抽象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法》第7条规定: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复议时,可一并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⑴、国务院部门的规定;⑵、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规定;⑶、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以上行为不包括行政法规和规章对抽象行政行为可附带申请复议,理解时应注意以下几点:⑴、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复议申请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申请为前提。⑵、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申请范围只能是国务院各部门及省级人民政府以下的行政机关发布的除规章以外的规范性文件。⑶、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复议内容仅限该行为是否合法,而不包括合理性问题。四、行政复议的排除范围不在行政复议范围,复议机关不能受理的行政争议。㈠、不服行政处分及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录用、考核、奖励、职务升降、职务任免、辞退等决定。㈡、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做出的调解及其他处理。某市交通管理局发布文件,规定对高速公路过往车辆征收过路费,李某驾车路过被征收,认为属于乱收费,欲提起复议申请,下列选项正确的有:A李某可直接针对该征收行为提起复议B李某可直接针对该规范性文件提起复议C李某可在申请复议征收行为时一并对该规范性文件提起复议。D李某可以不经复议,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不能提起行政复议的行为是:A某市公安局发布了排气量1升以下的汽车不予上牌照的规定,并据此对张某的汽车不予上牌照B某乡政府发布通告劝告农民种植草莓的行为C公安交警就交通事故赔偿问题对当事人进行调解的行为D民政部门对王某成立社团的行为不予批准的行为行政复议的管辖条块管辖条条管辖自我管辖复议被申请人复议机关县级以上地方职能部门省以下垂直领导的机关本级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中央垂直领导的机关上一级主管部门地方国家安全机关上一级主管部门乡镇县市人民政府上一级政府省部级机关或组织本机关或本组织派出机关设立该派出机关的政府被申请人复议机关政府工作部门的派出机构该部门或该部门的本级政府非地方政府工作部门的派出机构直接管理该机构的机关中央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的派出机构该行政机关原行政机关被撤销后继续行使其职权的机关上一级机关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直接管理该组组织的机关沈阳市公安局皇姑区公安分局三台子派出所因范某随意殴打他人罚款500元,范某不服,欲申请复议,本案的复议机关是()A三台子派出所B皇姑区公安分局C沈阳市公安局D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政府居住在某市A区的公民甲对该市B区公安分局作出的治安处罚决定不服,应该向谁提起复议:AA区公安分局BB区公安分局C市公安局DB区人民政府西北政法大学提起学位授权争议行政复议第一案话题背景2009年2月13日,陕西省学位委员会发布《关于开展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规划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西北政法大学等8所高校争夺2个博士建制名额。3月27日,陕西省学位委员会邀请来自陕西、北京、江苏三省市的21名专家评议。专家投票确定西安工业大学、西安外国语大学为拟立项建设单位。3月30日,西北政法大学部分师生进行“散步”,抗议有关机关在博士点评审中的不公现象,认为存在暗箱操作问题。4月10日,陕西省学位委员会宣布:鉴于有的参评学校申报存在“材料不规范”、“数据不真实”等问题,严重影响评审结果的公正,要求各申报学校重新填报材料。4月14日,申报学校按照要求提交了申报材料。当天下午,陕西省学位委员会召开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决定维持3月27日专家组评审意见。4月16日,陕西省学位委员会宣布了博士学位授权单位立项建设的决定。西北政法大学对此表示不服,4月20日向陕西省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并被依法受理。西北政法大学行政复议申请书列举的主要事实和理由概括为两点:其一,根据国务院和省学位委员会文件,审核、确定博士学位立项建设单位应是陕西省学位委员会的法定职权,但陕西省学位办在3月27日的专家评审过程中,却将拟立项建设单位名单的确定权擅自交予临时聘请的专家组,由专家组投票决定,显系违法;其二,3月27日的结果出来之后,因有关学校对评审程序和评审结果表达强烈不满,并鉴于有的参评学校申报存在“材料不规范”、“学风不严谨”、“数据不真实”等问题,陕西省学位委员会于4月10日召开了第11次博士学位授权单位立项建设工作的第一次会议,决定各高校重新填报材料。省学位委员会称,将在严格评审所有申报材料并对各申报学校票决后排队,公示两个得票最高的学校作为拟立项建设单位,如果接到造假举报,一经查实,将一票否决,3月27日的专家组评审结果仅作为参考。但在4月14日上午各高校提供了重新填报的材料仅5个小时之后,省学位委员会即召开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决定维持3月27日专家组评审意见,将西安工业大学和西安外国语大学确定为拟立项建设单位。西北政法大学认为,省学位委员会4月14日所作决定程序违法,当日全体29名委员中仅有13名委员到会,与会委员未过半数;审议的依据也不合适,未给与会委员足够的时间审查、评审新填报的材料,与会委员不可能有时间审查完全部8所高校重新提交的厚达数千页的材料。思考1学位授权行为是否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2本案中被申请人应该是谁?复议机关应该是谁?3进一步的思考:高校学位制度建设与法治行政复议参加人行政复议申请人1必须是本人权益受到侵害2合法权益受到具体行政行为的影响3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复议申请人资格的具体规定参见《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678条行政复议被申请人1被申请人必须是行政主体2被申请人必须是实施相应行政行为的主体被申请人的几种情形见《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11条-----14条行政复议第三人1第三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2第三人在行政复议已经开始但尚未结束之前参加复议3第三人具有独立的复议地位行政复议第三人的几种情形1行政处罚案件中的受害者和被处罚人2行政裁决案件中民事纠纷的双方当事人3与被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其他利害关系行政复议的申请与受理申请1申请人符合资格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3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4属于受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构的法定职责5符合程序条件在法定期限申请复议见《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三节6符合法定申请方式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受理《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三章行政复议的审查和决定审查1审查方式书面审查,必要时,可实地调查或听证2审查内容合法性和合理性3证据规则⑴被申请人的责任⑵申请人的责任⑶复议机关收集证据4行政复议的和解《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44条5行政复议的撤回《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38条6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行政复议法》21条一般不停止执行决定1决定期限2行政复议决定的种类和适用条件⑴维持决定《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43条⑵履行决定44条⑶撤销决定46条⑷确认决定45条⑸变更决定47条⑹驳回复议申请决定48条⑺行政赔偿决定⑻行政复议调解决定50条⑼抽象行政行为的处理决定49条3不利禁止原则51条某高等院校二年级学生张某考试严重作弊,学校口头通知其被学校开除,不用在读了,但学校以后一如既往对其进行管理,该生也参加了一直到大四的所有考试科目,并取得不错的成绩,但到大四时,学校通知张某在大二时已被开除,不能发给其毕业证书,张某遂向省教育厅提起复议,对此,省教育厅A不予受理,因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B不予受理,因学校不属于行政机关C应当受理,应为符合行政复议的条件D应当受理,因学校属于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某市政府依王某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市国土房管局对王某房屋的错误登记,并责令市国土房管局在一定期限内重新登记,市国土房管局拒不执行该决定,王某有权采取的措施是A要求市政府责令市国土房管局限期履行B申请市政府强制执行C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D对市国土房管局不作为再次申请行政复议复议前置1自然资源确权争议案件《实施条例》30条第1款2纳税争议案件《税收征收管理法》88条3对审计机关审计决定不服的案件《审计法实施条例》46条4对专利申请不予批准的争议案件《专利法》41条5对驳回申请及不予公告的商标,对予以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所作决定的争议案件《商标法》32条行政复议法第30条解构首先,应当明确两款之所以能规范在一条中,是因为以下两点基础:一是规范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同一种类——均为行政确认行为;二是调整的对象、针对的行政事务相同——均为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简称九大资源所有权和使用权。《行政复议法》第30条解构第一款规定适用复议前置的前提条件是: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依法取得”了九大自然资源的所有权、使用权,即九大资源已有“名份”了、有“证”了;②该款的“具体行政行为”就是指行政司法行为中的再次确认权属的行为,不包括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等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以上两个条件同时满足才是复议必经式。《行政复议法》第30条解构③如果当事人还没有依法取得九大自然资源的“证书”,没有“名份”的情况下,去进行原始、初始登记时认为行政行为侵权,还适用复议前置吗?答案是否定的!因为九大资源的初始登记属于行政许可,不是行政确认。所以,行政机关颁发九大资源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书的行为不属于复议必经式。《行政复议法》第30条解构甲村与乙村相邻,甲村认为乙村侵犯了本村已取得的林地所有权,遂向省林业局申请裁决。省林业局裁决该林地所有权归乙村所有,甲村不服。按照《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关于甲村寻求救济的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A.只能申请行政复议B.既可申请行政复议,也可提起行政诉讼C.必须先经过行政复议,才能够提起行政诉讼D.只能提起行政诉讼。关于本题的题干及选项《行政复议法》第30条解构两相邻的自然村——甲村与乙村的林地所有权发生争议,根据《森林法》第17条对林地所有权发生争议的行政级别管辖权的设定,除两村分别隶属于不同的地级市外不可能由省林业局(厅)这么高级别的机关来裁决!而应该归属于县政府。②从题干给出的题眼甲村认为乙村侵犯了“已取得”的林地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