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第五章第二节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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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AdministrativeLaw饶常林华中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行政法学第五章具体行政行为第一节•行政许可第二节•行政处罚第三节•行政强制行政法学一、行政处罚的概念和特征二、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四、行政处罚的设定五、行政处罚的实施第二节行政处罚行政法学一、行政处罚的概念和特征(一)行政处罚的概念行政处罚是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规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所实施的一种行政制裁。第二节行政处罚行政法学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是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主体行政处罚针对的对象是违反行政法规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政处罚是一种制裁性行为。(二)行政处罚的特征第二节行政处罚行政法学1.行政处罚与刑罚权力的归属不同实施处罚的主体不同实施处罚的对象不同作出处罚决定的程序不同处罚的种类不同(三)行政处罚与相关概念的区别第二节行政处罚行政法学行政处分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对其系统内部违法失职的公务员实施的一种惩戒措施。•主体不同•所制裁的对象不同•性质不同•种类不同•救济途径不同2.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第二节行政处罚行政法学二、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处罚法定过罚相当公开公正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一事不再罚第二节行政处罚行政法学某机关公务员赵某带着6岁女儿小影去商场,刚进门“偷一罚十”映入眼帘。赵某选完东西结完帐之后向外走被保安拦住,保安指着小影手里的巧克力,问道‘没有付钱吧?赵某吃了一惊,连声道歉,准备回收款台交钱,保安拦住,给他200元的罚单。赵某交了罚款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偷一罚十”合法吗?行政法学•一个卖早点的小贩因摆错了地方,在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里,连续遭到物价、工商、税务、交通、防疫等八顶大盖帽的罚款。•问:执法机关的行为是否合法?卖早点摆错地方被罚8次行政法学《行政处罚法》第24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一事不再罚”原则,是指针对相对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能给予两次以上同一种类的行政处罚。两次以上是指次数时间先后上的重复,不能一罚再罚,而不是指多种责任种类不能并科。一事不再罚原则第二节行政处罚行政法学王某回国携带应申报物品而未向海关申报,海关认定王某的行为构成走私,对王某作出没收物品,并罚款1000元人民币的处罚。海关的上述处罚是否正确?()A.是错误的,只能实施没收物品的处罚B.是错误的,只能实施罚款1000元的处罚C.是错误的,只能在没收与罚款中选择一种实施处罚D.是正确的,不违反一事不再罚的原则测试题行政法学“一事不两罚”包括两层意思:针对同一个违法行为,一个处罚主体或者多个处罚主体不能依据同一个法律规范再次作出处罚;针对同一个违法行为,一个处罚主体或者多个处罚主体不能根据不同的法律规范作出同一种类的处罚。行政处罚与刑罚都是国家对违法行为的法律制裁,应采取折抵方式,即行政拘留可折抵相应的刑期,行政罚款可折抵相应的罚金。一事不再罚(续)第二节行政处罚行政法学1998年6月,李某等驾驶一辆东风牌汽车,进入某省森林保护区。李某事先伪造了木材出山证、准运证等虚假证件。进入林区后,其以付高价的手段从林区农民处购买了30立方米木材,后用伪造的出山证骗过林区检查人员将木材转移出山,又用伪造的假准运证企图蒙骗设在林区公路的运输检查站,假证件被发现并被查获。某县林业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某某省森林管理条例》等对李某进行了处罚。案例分析6.2行政法学处罚机关认为李某的违法行为有三个事实:第一个事实是依据《某省森林管理条例》第11条规定森止任何人从林区农民那里收购木材,李某有收购行为;第二个事实是依森林法木材出山必须有出山证,李某无出山证将木材转移出山;第三个事实是依森林法运输木材必须有准运证,李某无证运输。依上述三个事实某县林业局分别对黄某处罚3000元罚款、2000元罚款、3000元罚款并合并执行8000元罚款。案例分析行政法学•李某对林业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称: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当事人一个违法行为只能处以一次罚款,县林业局只能从上列三项处罚决定中选择一个,而不能合并执行。合并执行属一事多罚,因为本人的违法行为事实只有一个,即从林区运回一车木材。行政法学1、某县林业局的处罚是否违反了《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2、以上展示了关于本案中违法行为是否“一事”的两种观点,你认为哪一种更具说服力?问题与思考:案例分析行政法学三、行政处罚的种类类型涵义形式申诫罚又称声誉罚,指行政主体对已构成违法的相对人提出某种告诫和谴责以示制裁批评等财产罚指行政主体剥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相对人的某种物质利益等能力罚又称行为罚,是限制和剥夺违法相对方某种行为能力或资格的处罚措施可证执照人身罚亦称自由罚,指行政主体在一定期限内限制或剥夺违法当事人人身自由教养两种第二节行政处罚行政法学三、行政处罚的种类(续)序号一般行政处罚(第8条)治安管理处罚(第10条)1警告警告2罚款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4责令停产停业5暂扣、吊销许可证或执照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6行政拘留行政拘留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种类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外国人)第二节行政处罚行政法学下列哪一行为属于行政处罚?()A.公安交管局暂扣违章驾车张某的驾驶执照六个月B.工商局对一企业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营业执照予以注销C.卫生局对流行性传染病患者强制隔离D.食品药品监督局责令某食品生产者召回其已上市销售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测试题行政法学张某是经营鲜肉的个体户,家住某县城,多年来靠着自己辛勤劳动,合法经营。1997年1月的一天,张某由于听信了一个朋友李某的劝说而将200斤病死猪肉拉到市场上销售。县检疫站接到顾客的举报并经过检验后,确定张某经营的猪肉为病死猪肉,且是猪瘟病科,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家畜家禽防疫条例实施细则》,对张某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一、经济罚款1万元;二、印2000份悔书;三、挂牌游街,以告市民。张某不服该处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案例分析行政法学县检疫站对张某所实施的行政处罚中,第一项的经济罚款1万元,虽然不是规范的用语,但它毕竟属于行政处罚的种类,且法律法规中也有明确的规定。第二、三项的行政处罚,即2000份悔过书和挂牌游街两项行政处罚,则于法无据。不管是《行政处罚法》,还是《食品卫生法》、《家畜家禽防疫条例实施细则》都没有规定这两种行政处罚。县防疫站的工作人员自己创造这两种行政处罚,显然是一种乱用行政职权、乱施行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案例分析行政法学2006年11月29日深圳市福田警方召开广场大会,对百名卖淫女和嫖客进行公开处理。当事人全部身着黄衣,面戴口罩,面部除双眼外全被遮住,现场有逾千人围观。警方分别读出他们的姓名、出生日期和籍贯,宣布各人行政拘留15天。每读出一人的资料,警察便押身边的“犯人”上前一步确认身份。此事一经报道,备受舆论关注。案例:深圳卖淫女示众事件案例6.3行政法学某县地处偏远的丘陵地区,交通不便,文化落后,该县属于全国最贫困的七个县之一。为了发展本县的经济,县政府发布红头文件决定:全县的每家每户都要种植烟叶。4口人以上的家庭种植烟叶1亩。4口以下的家庭种植半亩。当年4月份,各户必须种植完毕。县政府将不定期抽查。如果有不种植烟叶、抵制县政府文件的,4口以上家庭罚款1000元,4口以下家庭罚款500元。具体指示精神必须照办,由各乡政府和各村委会负责具体落此事。张某家有5口人,且张某是种菜的能手。张某认为种植烟叶是一项技术活,需要有较好的种烟、收烟、烤烟等一系列技术,况且还不知道收益怎样,决定还是种自己的菜,而不种烟叶。乡政府和本村村委会几次动员,张某都没有被说服。于是乡政府依据县政府的红头文件,对张某一家罚款1000元,张某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撤销了乡政府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法学四、行政处罚的设定法律:全方位的设定权。行政法规:除限制人身自由之外;法律已经设定,可以具体规定。地方性法规: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之外;法律、行政法规已经设定的,可以作具体规定。部门规章:原则上无新设权,可进一步细化;可以设定警告和一定数额的罚款,数额由国务院控制。地方规章:与部门规章相似。数额由省人大常委会控制其他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设定任何行政处罚。第二节行政处罚可创设可规定注意问题法律各种处罚各种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由法律保留行政法规限制人身自由之外的在上位法规定给予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对已有处罚做出规定可设定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的处罚地方性法规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之外的可设定暂扣企业营业执照的处罚部门规章警告;罚款罚款限额由国务院规定地方规章警告;罚款罚款限额由省级人大常委会规定行政法学某经济特区人民政府制定了一项《关于加强对城市暂住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地方规章,在该规章中,设定了以下行政处罚种类,其中符合《行政处罚法》规定的是:()A.针对暂住人员的警告B.限制屡教不改的暂住人员的人身自由C.对暂住人员和提供非法居所的人处以罚款D.没收提供非法居所的人的违法所得测试题行政法学(一)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1、具有法定处罚权的行政机关。2、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3、行政委托的规定。(第18、19条规定)4、综合执法机关。(相对集中行使处罚权)注: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只能由公安机关实施。五、行政处罚的实施第二节行政处罚行政法学1、集中依据(《行政处罚法》第16条)须有国务院或经其授权的省级政府授权决定2、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一个行政机关(不得是内设或下设机构)34、集中后果不得行使已统一由一个行政机关行使的处罚权依法独立履行规定的职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第二节行政处罚行政法学1999年3月9日晚,北京市某区城管监察大队在巡查时发现泰丰楼酒家户外霓虹灯内容“泰丰楼酒家”,其中“泰丰”各断亮一笔。城管监察大队责令该酒楼限期维修。后来城管监察大队检查时,发现该酒楼逾期没有修复。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户外儿虹灯管理的规定》第4条第一款的规定,城管监察大队对泰丰楼酒家处以2000元罚款。[问题]城管监察大队的处罚是否合法?案例6.4行政法学•[法律分析]•本案涉及综合执法机关的法律地位问题,本案认定的事实、处罚的程序以及处罚的结果都是合法有效的,通过该案,主要介绍城管监察大队是具有独立法律地位的综合执法机关。本案中,北京市各区城管监察大队是北京市政府依国务院的授权而设立的综合执法机关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案例行政法学1、简易程序(1)一般处罚适用条件事实清楚、法律依据明确罚款:公民50元以下、法人或其他组织1000元以下警告(二)行政处罚的实施程序第二节行政处罚行政法学(3)具体程序由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身份证件确定违法事实,说明处罚理由和依据填写有预定格式和编号的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向所属的行政机关备案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第二节行政处罚行政法学2、一般程序立案调查取证告知拟处罚的事实和理由及其申辩权听取当事人的申辩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二)行政处罚的实施程序(续)第二节行政处罚第二节行政处罚行政法学(三)行政处罚执行的原则主动履行原则复议、诉讼不停止执行原则罚缴分离原则第二节行政处罚行政法学1.含义行政处罚机关与收缴罚款的机构相分离2.基本内容罚款决定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当事人在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罚缴分离原则第二节行政处罚行政法学1.按简易程序当场作出的数额在20元以下的罚款;2.按简易程序当场作出的(对个人罚款数额在50元以下,对单位罚款数额在1000元以下)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罚款;3.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的罚款,且符合:(1)罚款决定发生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2)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有困难;(3)当事人提出要求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当场收缴的几种情况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