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整体设计人文科学系荣荣教学过程工作化课程特色教学评价综合化教学内容职业化课堂社区一体化1、教学内容职业化课程教学团队和金阊区人民法院、苏州政纬律师事务所、拙政律师事务所、名威名律师事务所合作开发构建了以工作任务为依据的课程教学内容体系,将课程内容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基本理论知识;第二部分为能力项目训练,根据行政诉讼各环节的能力培养要求,梳理了适应职业岗位实际工作的核心任务,设计对应的能力训练项目,并细化具体的操作要求与实施步骤,从而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2、教学过程工作化根据职业技能的需要,结合实际工作过程和学生知识技能学习的特点,确定了“任务驱动”教学模式,并从日常教学活动中提炼出任务引入、任务分析、任务演练、任务评价、类案处理“五步驱动法”的教学过程。2、教学过程工作化根据职业技能的需要,结合实际工作过程和学生知识技能学习的特点,确定了“任务驱动”教学模式并从日常教学活动中提炼出“五步驱动法”的教学过程。任务引入任务分析任务演练任务评价类案处理3、学习服务一体化学院与苏州三元二村社区共建“高职院校法律援助志愿者站”,课堂开进社区,学生通过法律宣传、法律咨询、为社会弱势群体免费提供法律援助、纠纷调解等,实现真案真做,使学生在“学中做、做中学”,实现了专业学习与法律服务的相融合。4、教学评价综合化形成了教师评价、学生互评、行业评价的多元化评价体系,突出了职业技能与职业素养的评价内容,注重了过程化的评价形式。本课程的改革,实现了学习与法律服务相融合课程改革的新突破,对相关课程的建设具有积极的引导和借鉴作用。我们课程教学团队在课程设计、课程定位、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实践条件等五个方面进行了探索和实践。一、课程设计(一)课程设计依据本课程以姜大源主编《工作过程导向的高职课程开发探索与实践》为理论依据,以《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即教高[2006]16号文件)为政策依据,引进法律服务行业工作岗位和职业能力要求,借鉴德国工作过程系统化的思想,进行课程整体设计。(二)课程设计理念本课程的设计紧扣高职法律类专业人才职业技能培养的要求,以职业岗位要求为依据,以培养职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为重点,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任务为载体,合理地设计了课程内容,积极探索并实施项目导向、任务驱动等教学模式。积极探索与实践整合理论知识内容、“以核心能力培养为项目”构建实践教学实训内容,贯彻“理论教学实践化、实践教学岗位化”的理念,并运用到课程改革和教学改革之中。根据课程设计理念,我们形成了如下课程设计思路:(三)课程设计思路本课程的设计思路是:课程教学团队经过充分调研社会、行业人才需求,多次与相关司法行政机关、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社区等实务部门的专家共同分析论证,确定就业岗位群,进行岗位工作任务分析,明确职业岗位其所应具备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特别是有针对性地分析了各职业岗位在民事诉讼案件处理方面的基本要求,构建课程内容体系。为了实现课程的培养目标,需要有与基于工作过程的教学内容相匹配的教学组织和教学方法,为此,构建以任务驱动为主体,针对性地采取学习与服务相融合,课堂与实习地点一体化的教学模式。建立多元化、过程化、开放化的教学评价体系,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再经过用人单位论证反馈,进一步优化课程内容结构,更新课程目标、教学组织,加强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形成课程的良性循环,不断改进课程质量,培养优秀的基层法律服务人才。二、课程定位(一)课程开发根据文秘专业(法律应用方向)的人才培养目标,主要是为企业、社区、乡镇和基层司法机关等相关行业培养具有一定的文化知识和素养、扎实的文秘及法律理论知识和较强的法律、文秘专业技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创新精神,服务于法律一线的应用型高等法律职业人才。为此,确定本专业毕业生的就业岗位群有:秘书、文员、人民调解员、律师助理、企业法律顾问助理、书记员。按照以职业岗位工作任务为载体,以培养职业岗位的关键能力为核心,引导课程设置的原则,通过进行广泛的社会、行业调研,与相关实务部门专家进行反复论证,分析了秘书、企业法律顾问助理、人民调解员、律师助理和法院书记员等职业岗位的典型工作任务,在明确该职业岗位关键能力和核心技能的基础上构建了体现职业岗位需求的课程体系(二)课程体系文秘专业(法律应用方向)职业岗位工作任务分析表工作岗位典型工作任务职业岗位关键能力关键能力要素分解岗位关键能力培养课程企业秘文法书员律顾问助理代为提起、参与诉讼企业法律服务技能企业设立变更事务办理技能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商法合同法经济法民法劳动合同法企业设立变更事务合同拟定、审查与管理合同拟定、审查与管理技能产品纠纷与消费者投诉处理产品纠纷处理及消费者投诉处理技能劳动纠纷处理劳动合同拟定、审查劳动纠纷调解技能人民调解员法律宣传、咨询法律咨询技能沟通交流技能人民调解法民事诉讼法民法法律文书制作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婚姻家庭法律师实务提供法律意见技能常见纠纷处理纠纷处理技能调查案件事实技能案件法律分析技能解决纠纷技能人民调解人民调解工作技能调解语言、方法技巧调解协议书制作技能律师助理民事案件代理民事案件代理技能证据收集、审查技能案件法律分析技能法律文书制作技能庭审举证、质证技能书记员制作笔录、档案整理书记员工作技能笔录制作技能、整理档案技能民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书记员工作实务常用司法文书写作司法文书写作技能(三)课程性质从职业岗位工作任务分析表可以看出,无论是法律服务工作还是法律辅助工作,熟悉行政法及行政诉讼程序是从事该职业必须具备的一项关键能力,因而也是文秘专业(法律应用方向)学生必须掌握的一项核心技能。可见《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在整个专业课程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是专业课程体系中的一门典型的学习与法律服务相融合的核心课程。(四)课程作用《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是一门实践性、实用性都很强的课程,其以专业课程体系中的法学基础理论、宪法、民法等课程的学习为基础,同时服务于法律文书写作等后续职业技能课程。因此,本课程对学生处理行政纠纷及提供法律服务等职业能力培养和职业素养养成起主要支撑作用。三、教学内容(一)教学内容的针对性和适用性1、教学内容的针对性本课程针对法律文秘专业毕业生的就业岗位(即秘书、人民调解员、企业法律顾问助理、律师助理、书记员等)所需的知识、能力、素质要求,选取教学内容。确定本课程的课程目标是:(1)知识水平教学目标一方面,使学生对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基本理论有深刻的理解,对行政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有清晰的认识;另一方面,让学生逐渐习惯用行政法的思维、逻辑和方法去考察、分析、理解社会现实问题,能够初步解答和回应社会现实中的行政法问题。两个方面相辅相成。(2)能力培养目标通过民事诉讼法课程教学,应注意培养学生以下能力:(a)独立获取知识的能力——逐步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针对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理论性、实践性强的特点,既要理解和掌握教材内容,还必须阅读并理解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最新前沿研究书籍,结合认识实习生活所遇、所见法律问题,进行思考,不断的扩展知识面,更新知识结构,能够熟练的回答老师所提出的理论问题,分析案例、高质量的完成作业。(b)领会法律精神,把握法律内涵的能力——通过理论结合案例教学、模拟法庭、实习等,培养学生能较熟练地运用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基本理论、原则、制度和程序于实践。(c)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学会运用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基本理论、原则、制度和程序去分析案例,解决生活中所遇到的法律问题,提高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3)素质培养目标通过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教学,应注意培养学生以下素质:(a)正义观——法的发展和进步都离不开正义观念的发展和进步,通过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教学,培养学生树立正义的观念。(b)求实精神——通过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教学,培养学生严谨求学的科学态度和刻苦钻研的作风。(c)创新精神——通过学习,激发学生的求知热情、探索精神、创新欲望。(d)程序观念——培养学生树立程序观念,克服我国传统中重实体轻程序的陋习。2、教学内容的适用性《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从分析职业岗位的知识、能力、素质出发,特别是针对性地分析了各职业岗位,在行政案件法律咨询、处理方面的基本要求。与合作律师事务所合作开发课程,根据工作需要组织教学内容,将教学内容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基本理论知识,突出职业教育思想,打破学科教育的模式,整合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基本理论知识体系,重点阐述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基本理论知识,为从事实践操作奠定理论知识基础。第二部分为能力项目训练。根据行政诉讼各环节的能力培养要求,整理出适应岗位职业实际工作的核心任务,设计对应的能力训练项目,诸如如何起诉、如何应诉、如何进行证据交换、如何举证质证等能力训练项目,并细化具体的操作要求与实施步骤,从而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尽可能达到学习任务与司法实践的零距离,使学生能够较快地适应工作岗位的要求。通过上述改革,既有助于学生掌握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基本知识,又有助于培养学生进行诉讼的实际工作能力,同时也为学生进一步拓展知识和触类旁通地解决相关行政纠纷建立良好的基础。在任务实施各工作环节中设计培养学生“自我学习能力”的教学内容,为学生进一步拓展知识和触类旁通地解决相关行政纠纷建立良好的基础,学生在学习中掌握适应社会与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实现课程改革的新突破。(二)内容组织为使学生从初学者成长为法律服务工作者,本课程按照学生认知学习规律和职业能力形成规律两个坐标来组织安排教学内容,将本课程编排体系划分为基本理论知识和能力项目训练两部分。◆在基本理论知识部分中,分为1、行政法的基本原理、原则、历史演进和研究方法等;2、行政组织(行政主体)法的一般理论、种类、职权职责、管理手段与相对人等;3、行政行为法的一般理论、行政行为的性质、特征、构成要件、合法要件等;4、几种常见的行政行为,如行政立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的具体介绍;5、行政程序和其他行政活动等;6、行政监督与救济的一般理论;7、行政复议;8、行政诉讼一般原理和程序;9、行政赔偿等。基本理论知识学时一般为60学时.约占总学时的60%◆能力训练项目包括:起诉;应诉;提起管辖权异议;进行证据交换;庭审中的举证与质证;提起上诉;申请再审;申请执行;申请财产保全;申请行政赔偿等十个项目。能力训练项目一般为44学时,占总学时的40%。本部分,遵循“技能的渐进和适度循环反复”的原则,每一部分,都首先是一个相对简单的工作任务,后面是逐渐复杂的工作任务,但是后面的任务与前面的任务,有一部分技能点是相同的,技能在不断的循环、不断的反复训练过程中,得到提高和强化。(三)教材及相关资料本课程在教学过程中,曾先后使用过全国司法学校法学教材《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姜明安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教育部高职高专规划教材《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胡锦光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等,使用过程中,发现这些教材都很优秀,但可操作性不强,因此,我在使用这些优秀教材时,注意内容的选择以及可操作性内容的增加,并在长期的教学过程中,形成了一套适合高职法律类专业学生的教学体系。为了适应高职教育特点,体现职业岗位的针对性,2009年由北京大学出版社组织高职院校优秀教师参与编写高职高专法学系列教材,我参与编写《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材,该教材遵循了“理论知识必需、够用,突出职业技能培养”的原则,采用了新的编写体例。本教材将于2011年底前出版。本课程拥有一定数量的教学音像资料,包括专家讲座、模拟法庭录像、庭审现场、今日说法、经济与法、律师视点光盘、PPT课件等,以满足教学需要。四、教学方法与手段(一)教学模式本课程创立了以“任务驱动”为导向的教学模式。“任务驱动”教学模式适用于操作类知识和技能的学习。在中小企业法务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中,案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