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交通行业养护工程系列定额JLZJ-Y-GL-001-2018北京市公路绿化养护预算定额与估算指标北京市道路工程造价定额管理站2018-05-22发布2018-06-01实施I总说明一、《北京市公路绿化养护预算定额与估算指标》(以下简称本定额)共分三部分,包括:第一部分北京市公路绿化养护费用定额第二部分北京市公路绿化养护预算定额第三部分北京市公路绿化养护估算指标二、本定额是在全国和本市现行有关定额的基础上,结合北京市公路绿化养护实际情况,遵从平均、合理的原则,按照合北京地区合理的养护施工组织和正常的施工条件制定的。三、本定额适用于已完成成活期保养和缺陷责任期保养的北京市1~4级普通公路用地范围内绿化及绿地设施的养护。乡村公路可参照执行。四、本定额中所采用的养护施工方法和工程质量标准是根据国家和本市现行的相关养护技术规范、质量检评标准、安全操作规程、施工现场文明安全施工与环境保护等的要求取定的。五、本定额中人工工日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按每工日8h计算。六、本定额中工作内容,均包括养护项目的全部施工过程。工作内容中除了列举的主要操作工序外,也包括了准备与结束、场内操作范围内的水平与垂直运输、材料工地小搬运、辅助和零II星用工、工具及机械小修、场地清理、检查安全防护措施等内容。七、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系按现行材料标准的合格料和标准规格料计算所得。定额内材料、成品、半成品均已包括场内运输及操作损耗,编制预算时,不得另行增加。其场外运输损耗、仓库保管损耗以及由于材料供应规格和质量不符合定额规定而发生的加工损耗,应在材料预算价格内考虑。八、本定额中未包含渣土消纳费和垃圾消纳费,消纳费另行计算。九、本定额中各项目的施工机械种类、规格是按一般合理的施工组织确定的,如施工中实际采用机械种类、规格与定额的规定不同时,一般不得换算。十、本定额中的施工机械台班消耗,已考虑了进场出场时间、现场合理的停置、空转和必要的备用量等因素。机械台班费用单价,应按现行《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分析计算。十一、本定额中只列绿化养护所需的主要材料用量和主要机械台班用量,对于次要、零星材料和小型施工机具均未一一列出,分别列入“其它材料费”及“小型机具使用费”内,以元计。十二、本定额的基价是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的合计价值。基价人工单价按100元/工日计算,材料单价按北京市2017年年度平均预算价格计算,机械使用价格按现行《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及本定额附录中机械台班价格分析计算。III十三、定额表中注明“XX以内”或“XX以下”者,均包括“XX”本身;而注明“XX以外”或“XX以上”者,则不包括“XX”本身。定额内消耗量带“()”者,则表示基价中未包括其价值。十四、自本定额发布日起,以往发布的相关补充性定额作废。i总目录第一部分北京市公路绿化养护费用定额.................................1~20第二部分北京市公路绿化养护预算定额.................................21~58第三部分北京市公路绿化养护估算指标.................................59~161附录定额基价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表....................................162~1641第一部分北京市公路绿化养护费用定额2费用定额说明一、《北京市公路绿化养护费用定额》(以下简称费用定额)根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现行《公路养护工程预算编制导则》(JTGH40-2002)、《公路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方案》(交办公路〔2016〕66号)、《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交办公路〔2016〕67号)、《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交公路发〔2018〕33号)等的规定,结合北京市公路绿化养护实际情况,本着简明、实用的原则编制。二、北京市公路绿化养护预算费用,由养护工程费、养护工程其他费用、预备费组成。其中养护工程费由安全生产费和工程费组成。具体预算费用组成见表4养护工程费费用组成表。三、安全生产费安全生产费用是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包括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设施设备费用;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费用;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和整改费用;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咨询费用;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费用;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费用;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应急演练等有关3工作及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费用。安全生产费根据财政部和国家安监总局有关规定以养护工程费(不含安全生产费)为基数,按1.5%费率计算。四、工程费工程费包括直接费、措施费、企业管理费、规费、利润和税金。本费用定额中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按工程所在地的实际价格计算,为了使以费率计算的各项费用不受价格波动的影响,除税金外,均以预算定额基价为计算基数。为了区别不同的计算基数,采用以下名称:定额直接费—即定额基价,指按《北京市公路绿化养护预算定额与估算指标》规定的基价表计算的费用。定额直接费是计算措施费、企业管理费的基数。凡费用名称前冠以“定额”二字的均表示是以定额基价为基数计算的。(一)直接费:是指公路绿化养护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和有助于工程形成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1.人工费:是指列入预算定额的直接从事公路绿化养护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1)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或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给4个人的劳动报酬(含个人应缴纳的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2)津贴、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个人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个人的物价补贴。如流动施工津贴、高温(寒)作业临时津贴等。(3)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人工费以预算定额人工工日数乘以每工日人工费计算。每工日人工费应执行北京市公路造价部门发布的相关工日单价标准。人工费单价仅作为编制预算的依据,不作为公路绿化养护施工单位实发工资的依据。2.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用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成品的用量和周转材料的摊销量,按工程所在地的材料预算价格计算的费用。5材料预算价格由材料原价、运杂费、场外运输损耗、采购及仓库保管费组成。其中材料原价、运杂费按不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价格确定。材料预算价格=(材料原价+运杂费)×(1+场外运输损耗率)×(1+采购及保管费率)-包装品回收价值(1)材料原价各种材料原价按以下规定计算:①外购材料:国家或地方的工业产品,按工业产品出厂价格计算,并根据情况加计供销部门手续费和包装费。如供应情况、交货条件不明确时,可采用当地规定的价格计算。②地方性材料:地方性材料包括外购的砂、石材料等,按实际调查价格或当地主管部门规定的预算价格计算。③自采材料:自采的砂、石、粘土等自采材料,按定额中开采单价加辅助生产现场经费计算。材料原价应按实计取。北京市公路造价部门通过调查,编制本地区的材料价格信息,仅供编制预算参考使用。(2)运杂费运杂费系指材料自供应地点至工地仓库(施工地点存放材料的地方)的运杂费用,包括装卸6费、运费,有时还应计囤存费及其他杂费(如过磅、标签、支撑加固、路桥通行等费用)。通过铁路、水路和公路运输部门运输的材料,按铁路、航运和当地交通部门规定的运价计算运费。一种材料如有两个以上的供应点时,都应根据不同的运距、运量、运价采用加权平均的方法计算运费。(3)场外运输损耗场外运输损耗系指有些材料在正常的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损耗,这部分损耗应摊入材料单价内。材料场外运输操作损耗率见表1。表1材料场外运输操作损耗率表(%)材料名称场外运输(包括一次装卸)每增加一次装卸石屑、碎砾石、砂砾1.00.4砖、石灰、粘土3.01.0草皮7.03.0水泥(袋装、散装)1.00.4砂2.51.0注:汽车运水泥如运距超过500km时,增加损耗率:袋装0.5%。7(4)采购及保管费材料采购及保管费系指材料供应部门(包括工地仓库以及各级材料管理部门)在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中,所需的各项费用及工地仓库的材料储存损耗。材料采购及保管费,以材料的原价加运杂费及场外运输损耗的合计数为基数,乘以采购及保管费率计算。材料的采购及保管费费率为2.67%。外购的构件、成品及半成品的预算价格,其计算方法与材料相同。3.施工机械使用费:是指列入预算定额的施工机械台班数量,按相应的机械台班费用定额计算的施工机械使用费和小型机具使用费。施工机械台班预算价格按交通部公布的现行《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及附录部分中机械台班费用相应单价计算,台班单价由不变费用和可变费用组成。不变费用包括折旧费、大修理费、经常修理费、安装拆卸及辅助设施费等;可变费用包括机上人员人工费、动力燃料费及车船使用税。可变费用中的人工工日数及动力燃料消耗量,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中的数值为准。台班人工费工日单价同生产工人人工费单价。8当工程用电为自行发电时,电动机械每kW·h(度)电的单价可由下述近似公式计算:A=0.15NK式中:A——每kW·h电单价(元);K——发电机组的台班单价(元);N——发电机组的总功率(kW)。(二)措施费措施费包括:雨季施工增加费、行车干扰工程施工增加费、施工辅助费。工程中的水、电费及因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而发生的材料二次搬运等其他直接费已包括在预算定额中,不再另计。1.雨季施工增加费雨季施工增加费系指雨季期间施工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所需采取的防雨、排水、防潮和防护措施、工效降低和机械作业率降低以及技术作业过程的改变,所需增加的有关费用。雨季施工增加的内容包括:(1)因雨季施工所需增加的工、料、机费用的支出,包括工作效率的降低及易被雨水冲毁的工程所增加的工作内容等(如绿地冲沟的填补等)。9(2)因防止雨水必须采取的防护措施的费用,如挖临时排水沟等。(3)其他有关雨季施工所需增加的费用。按全国各地的雨量区和雨季期的划分,北京市全境为雨Ⅱ区,雨季期二个月。雨季施工增加费:采用全年平均摊销的方法,以各类工程的定额人工费和定额施工机械使用费之和为基数,乘以费率0.31%计算。2.行车干扰工程施工增加费行车干扰工程施工增加费系指由于边施工边维持通车,受行车干扰的影响,致使人工、机械效率降低而增加的费用。行车干扰工程施工增加费以受行车影响部分的工程项目的定额人工费和定额施工机械使用费之和为基数,以受行车影响部分的工程按表2的费率计算。10表2行车干扰工程施工增加费费率表(%)工程类称交通量(辆)公路绿化养护500以下1.54501~10002.061001~20002.572001~30002.983001~40003.314001~50003.675000以上4.04注:交通量指施工期间平均每昼夜双向行车次数(机动车、非机动车合计)3.施工辅助费施工辅助费包括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场地清理等费用。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系指施工所需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检验、试验用具等的购置、摊销和维修费。检验试验费系指对材料和工程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施工辅助费:以定额直接费为基数,乘以费率1.34%计算。11(三)企业管理费企业管理费由基本费用、主副食运费补贴、职工探亲路费、职工取暖补贴和财务费用五项组成。1.基本费用企业管理费基本费用系指施工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的费用,内容包括:(1)管理人员工资:系指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