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基地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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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江苏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基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全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基地技能考核行为,提升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能力和素质,根据《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基地(以下简称“考核基地”)是指自愿申请,通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的评估并接受委托,具体承担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技能考核业务的机构。第三条考核基地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根据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需求,按照考培分离、供需平衡、合理布局、动态调整的原则确定,具体分布和数量另行公布。第四条考核基地应当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管理,并按照委托要求,在委托范围内开展考核业务,对考核过程负责,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第五条对考核基地的委托和管理坚持依法合规、优进劣退的原则。第二章考核基地的确定第六条对于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塔式起重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塔式起重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施工—2—升降机、物料提升机)、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等需登高作业且危险系数较高的考核工种,原则上每个工种在各设区的市至多确定一家考核基地承担相应考核业务。第七条申请考核基地的机构应当具备《江苏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基地标准》(以下简称“考核基地标准”)(附件1)规定的条件。第八条申请考核基地的机构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提交《江苏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基地申请表》(附件2)。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受理的申请材料交由申请考核基地的机构所在地的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标准进行现场核验,形成初步评估意见,并将初步评估意见及现场核验资料上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第九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对初步评估意见进行实地复核,复核结果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上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第十条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确定为全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考核基地,并在官方网站上进行公告,公告内容包括考核基地的名称、地址及受委托承担的业务内容。第十一条公告结束后,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与考核基地签订委托协议(样式见附件3),明确协议双方的名称、委托内容、权利义务、违约处理、委托期限、考—3—核监督、争议解决等主要内容。第十二条委托协议期限统一为4年。第十三条委托期限内,履行委托协议所需的考核场地、设施设备、人员配备等重要条件发生变更的,考核基地应当及时告知所在地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条件的变更可能影响到委托的部分或全部考核业务实施的,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应当会同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委托协议予以妥善处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告。第十四条委托期限届满的考核基地要延续委托关系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6个月前向所在地的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续约申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照考核基地标准对考核基地进行续约评估。评估合格的,委托协议期限延长4年。续约情况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向社会公告。第三章监督管理第十五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人事教育处组织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具体承担考核基地的评估和具体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可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专项巡查等方式。第十六条设区的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本辖区内考核基地承担考核业务活动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十七条考核基地存在管理不善、履约不力等情形,或者—4—发生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依据委托协议采取中止考核业务、限期整改、通报批评、解除委托协议等措施予以处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告并记入信用记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章附则第十八条本规定自2020年5月7日起施行。《关于开展我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基地认证工作的通知》(苏建管质〔2009〕17号)同时废止。附件:1.江苏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基地标准2.江苏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基地申请表3.江苏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基地委托协议—5—附件1江苏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基地标准一、办公场所设置要求1.应有独立的办公场所和专用档案室,专门设置报名人员接待区域。2.办公场所宽敞明亮、布局合理,并配备必要的电脑、复印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及辅助设施。二、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场所设置标准考核基地进行安全技术理论考核,鼓励优先使用我省现有的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无纸化考核考点,自行建立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场所需满足以下要求:(一)环境要求1.考核场所应具备防雷设施,并远离电气铁道、高压线路、变电所、微波发射塔、线路等强电强磁场及有腐蚀物质(如学校化学实验室)的地方。2.考核场所应具备独立的考生候考区;为保证考场秩序不受影响,候考区与考场之间应保持一定间隔。(二)考场配备要求1.考场一般选择干燥且阳光不易长期直射、恒温恒湿的区—6—域,同时应符合防火、防潮、防雷、防水和防静电的安全要求。2.考场具备通风系统,考核期间能确保正常供电。3.考场设计时需考虑电路、网络线路等走向和出入口,充分利用吊顶和地板下空间。4.每个考场原则上应配备不少于50台考试机和足够的屏蔽仪设备。5.考场内人行通道距离宽度不小于1米,相邻2排机位前后间距不小于1米。6.考试机机位尺寸:长宽高分别为1米×0.8米×0.75米。机位左方、右方应使用隔离板与相邻机位隔离,机位前方应使用单向透明的毛玻璃与前后机位隔离,毛玻璃与隔离板高度不低于0.5米。7.考试机机位编号为“01”、“02”……;机位桌面右上方及机位前方毛玻璃外立面应在显著标明机位编号。8.考试机显示器应固定于机位中轴线上,摄像头应固定于显示器上方正中心(有条件的考点可采取机位显示器嵌入式布局,如使用嵌入式显示器,机位前方无需设置隔离板)。(三)计算机硬件要求1.考试机配置要求:显示器:20英寸;CPU:Intel酷睿i5及以上;内存:4GB及以上;—7—硬盘剩余空间:30GB以上;网卡:10M或100M自适应性网卡;操作系统:windows7;摄像头:1个外置摄像头,像素不低于100万;2.考试服务器及考试管理机配置要求:CPU:Intel酷睿i7及以上;内存:8GB及以上;硬盘剩余空间:100GB以上;网卡:10M或100M自适应性网卡;操作系统:windows7;摄像头:考试服务器配置1个外置摄像头,像素不低于100万;IP地址要求:有固定的外网IP地址;3.考场内计算机均不得配置硬盘还原保护卡,也不得使用无盘工作站。三、安全操作技能考核场所、场地设置主要标准安全操作技能考核采用口试和实际操作同时考核的方式进行。(一)口试考核场所设置标准具有独立的口试考核室,室内配备录音、录像及监控设备,满足口试考核全程录音录像要求。(二)实际操作场地设置主要标准1.建筑电工—8—(1)专用场地:满足实际操作安全要求的场地。(2)供电系统:具有三相四线制的低压供电系统。(3)设备: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箱(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和模拟模板、用电设备(三相鼠笼异步电动机、手持电动工具、照明灯具)、漏电保护器、电气元器件、电缆、导线若干、总配电箱组装图纸、心肺复苏模拟人等。(4)仪器与工具:万用表、钳形电流表、兆欧表(绝缘电阻测试仪)、漏电保护器测试仪、接地电阻测试仪、试电笔、十字口螺丝刀、一字口螺丝刀、电工钳、电工刀、剥线钳、尖嘴钳、扳手、钢板尺、钢卷尺、千分尺、计时器等。(5)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绝缘手套、电绝缘安全鞋等。(6)应急救援预案等其它要求。2.建筑架子工(1)专用场地:满足搭设宽5跨、高5步的双排落地钢管脚手架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和水平面积不小于200m2模板支架的场地。(2)设备:Φ48.3×3.6(长6m、5m、4m、3m、2m、1.5m)的钢管若干、扣件(直角扣件、旋转扣件、对接扣件)若干、垫木、底座、脚手板(木脚手板、钢脚手板或者竹脚手板)、挡脚板、密目式安全立网、安全平网、铅丝若干等。(3)仪器与工具:钢卷尺、扳手、扭力扳手、计时器等。—9—(4)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劳保手套、劳保防滑鞋等。(5)应急救援预案等其它要求。3.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1)专用场地:满足实际操作安全要求的场地。(2)仪器与工具:起重吊运指挥信号用红、绿色旗,指挥用哨子,不同规格钢丝绳、绳卡,滑轮组,麻绳(或化学纤维绳),钢管等吊物,扳手、计时器等。(3)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劳保手套、劳保防滑鞋等。(4)应急救援预案等其它要求。4.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塔式起重机)(1)专用场地:满足安装塔式起重机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及实际操作安全要求的场地。(2)设备:起升高度在10m以上的固定式QTZ系列塔式起重机。(3)仪器与工具:边长1000×1000×1000mm水箱,起重吊运指挥信号用红、绿色旗,指挥用哨子,计时器、钢卷尺等。(4)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劳保手套、劳保防滑鞋等。(5)应急救援预案等其它要求。5.建筑起重机械司机(施工升降机)—10—(1)专用场地:满足安装施工升降机(最小行程高度10m)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及实际操作安全要求的场地。(2)设备:行程高度10m以上的施工升降机。(3)仪器与工具:卷尺、计时器、钢直尺等。(4)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劳保手套、劳保防滑鞋等。(5)应急救援预案等其它要求。6.建筑起重机械司机(物料提升机)(1)专用场地:满足安装物料提升机(最小行程高度10m)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及实际操作安全要求的场地。(2)设备:行程高度10m以上的物料提升机。(3)仪器与工具:砝码、指挥用哨子、计时器等。(4)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劳保手套、劳保防滑鞋等。(5)应急救援预案等其它要求。7.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塔式起重机)(1)专用场地:满足安装塔式起重机(最小安装高度10m)及实际操作安全要求的场地。(2)设备:成套QTZ型塔式起重机(含基础节、5节以上标准节、起重臂、平衡臂、塔帽等)零部件,塔机基础,安装塔机用辅助起重设备。(3)仪器与工具:水平仪、经纬仪、万用表、拉力器、卷尺、专用扳手、扭力扳手、吊具、索具、卸扣、铁锤、计时器等。—11—(4)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劳保手套、防滑鞋等。(5)应急救援预案等其它要求。8.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1)专用场地:满足安装施工升降机和物料提升机(导轨架均为6节)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及实际操作安全要求的场地。(2)设备:成套施工升降机(含导轨架底节、导轨架6节、附着装置、吊笼等)零部件,安装施工升降机用辅助起重设备;成套物料提升机(6节高度)及缆风绳、地锚或附墙装置、挑板等部件。(3)仪器与工具:水平仪、经纬仪、扳手、扭力扳手、防坠安全器复位专用扳手、线柱小撬棒、道木、卷尺、计时器等。(4)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劳保手套、劳保防滑鞋等。(5)应急救援预案等其它要求。9.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1)专用场地:满足安装高处作业吊篮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及实际操作安全要求的场地。(2)设备:成套高处作业吊篮(含悬挂机构、提升机、吊篮、安全锁、提升钢丝绳、安全钢丝绳、配重块等)零部件等。(3)仪器与工具:扳手、扭力扳手、卷尺、计时器等。(4)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劳保手套、劳—12—保防滑鞋等。(5)应急救援预案等其它要求。10.建筑焊工(电气焊、切割)(1)专用场地:满足实际操作安全要求的焊接工位及场地。(2)设备:通风排气设备,交直流电焊机,电渣压力焊机,手工氩弧一体焊机,气焊气割设备,氧气、乙炔等气瓶,焊条烘箱、焊条保温桶等。(3)仪器与工具:灭火器材、钢筋、型钢、钢板等焊件若干,焊条等材料若干,磨光机、电焊锤、焊缝检测尺、计时器等。(4)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电焊面罩、护目镜、焊工手套、劳保电焊鞋、电焊服、鞋护套等。(5)应急救援预案等其它要求。11.建筑起重机械安装质量检验工(塔式起重机)(1)专用场地:满足安装塔式起重机场地及实际操作安全要求的场地。(2)设备:起升高度在10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