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智能化示范煤矿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做好智能化示范建设煤矿验收管理工作,根据《关于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0﹞283号)、《智能化示范煤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国能综通煤炭﹝2020﹞139号)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煤炭企业是煤矿智能化建设的责任主体,应按照《煤矿智能化建设指南(2021年版)》(国能发煤炭规﹝2021﹞29号)进行智能化建设。智能化示范建设煤矿的验收应注重评价智能化对煤矿生产效率、安全水平等的提升效果。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级智能化示范建设煤矿的验收。第二章申请条件及验收程序第四条申请智能化验收的煤矿应具备以下条件:1.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齐全有效。2.生产煤矿完成智能化升级改造,处于正常生产状态,各智能化系统稳定运行至少2个月以上。3.新建(改扩建)煤矿应完成联合试运转并竣工验收,各智能化系统稳定运行至少3个月以上。4.制定了煤矿智能化建设规划和专项设计,具有完善的煤矿智能化管理制度和人才队伍。5.安全生产标准化达二级及以上要求,一年内未被检查出2重大隐患且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6.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第五条煤矿完成智能化建设后,应先由煤矿主体企业开展自验收工作,并编写《智能化示范建设煤矿自验收报告》。第六条地方智能化示范建设煤矿通过所属企业集团向煤矿企业所在省(区)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中央企业所属智能化示范建设煤矿向中央企业总部提出验收申请。验收申请材料包括《智能化示范建设煤矿验收申请表》和《智能化示范建设煤矿自验收报告》。第七条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负责对验收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研究通过后依据本办法组织专家验收,编制《智能化示范建设煤矿验收报告》,并报送国家能源局。第八条中央企业负责对所属智能化示范建设煤矿的验收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研究通过后依据本办法组织专家验收,并编制《智能化示范建设煤矿验收报告》,报送国家能源局,同时抄送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第九条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或中央企业总部应在收到验收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初审,初审通过后,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工作。第十条国家能源局会同有关方面组织专家,对验收通过的智能化示范煤矿进行抽查。3第三章验收要求第十一条地方组织验收时,由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成立验收专家组;中央企业组织验收时,由其总部成立验收专家组。专家抽取时应实现煤矿主体专业全覆盖,专家组成员不少于7名,且一半以上专家应从国家煤矿智能化专家库中抽取,同一单位(集团)专家不超过2名,专家组组长应由国家煤矿智能化专家库中专家担任。专家选取应采取本省(集团)回避原则,并签署专家验收承诺书。第十二条《智能化示范建设煤矿验收报告》应包括煤矿概况、各系统智能化建设及投资情况、建设效果评价、验收意见等,并由专家签字确认。第十三条智能化示范建设煤矿应满足《智能化示范煤矿验收评分方法》(见附件)中的必备指标,必备指标未达要求不得通过验收。第十四条智能化示范建设煤矿验收等级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井工煤矿应按照建设条件分类后进行评价,配套建设的选煤厂应与煤矿一同验收、分别评级。随着煤矿智能化技术进步、装备水平不断提高以及建设标准逐步完善,不同类别的智能化示范煤矿应按照新的标准迭代升级。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五条国家能源局会同有关方面根据《智能化示范建设煤矿验收报告》和抽查情况进行审核,通过后向社会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公布名单。4第十六条对公布的智能化示范煤矿,按规定享受国家有关优惠政策。未通过验收的煤矿,应持续进行建设,6个月后可重新申请验收。通过验收的智能化示范煤矿,可在1年后申请升级验收。第十七条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中央企业总部应对验收通过的智能化示范煤矿实行跟踪管理。国家能源局会同有关方面根据跟踪情况动态更新智能化示范煤矿名单。第十八条验收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有关人员应坚持程序规范、标准一致,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煤矿智能化建设管理职责不在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的,验收工作由所在省(区)负责煤矿智能化建设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第二十条本办法由国家能源局负责解释,并根据国家政策、技术进步等因素适时调整。第二十一条本办法有效期五年,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件:智能化示范煤矿验收评分方法5附件智能化示范煤矿验收评分方法第一部分智能化井工煤矿一、井工煤矿智能化建设条件分类根据煤矿主采煤层赋存条件、开采技术条件等对智能化建设条件进行分类,分类结果为:智能化建设条件I类煤矿、智能化建设条件II类煤矿、智能化建设条件III类煤矿,分类评价指标如下:表1煤矿智能化建设条件分类评价指标序号评价指标单位等级划分指标得分权重值1生产能力万吨≥15001000.05641000~1500(不含)90500~1000(不含)80300~500(不含)70100~300(不含)60<100502煤层埋深m<2001000.0527200~500(不含)80500~1000(不含)701000~1500(不含)60≥1500503采煤工作面倾角°<101000.09410~25(不含)8025~45(不含)60≥45504煤层稳定性—稳定煤层1000.0938较稳定煤层80不稳定煤层70极不稳定煤层505褶曲影响—影响很小1000.0506影响较大75影响很大606序号评价指标单位等级划分指标得分权重值6断层影响—影响很小1000.0614影响较大75影响很大607陷落柱影响—影响很小1000.0611影响较大75影响很大608围岩稳定性—围岩稳定,对采掘影响很小1000.0748围岩较稳定,对采掘有一定影响75围岩不稳定,对采掘影响较大609煤层自燃倾向性—不易自燃(Ⅲ类)煤层1000.0438自燃(Ⅱ类)煤层75易自燃(Ⅰ类)煤层6010瓦斯等级—低瓦斯矿井1000.077高瓦斯矿井75煤与瓦斯突出矿井6011矿井水文地质条件—水文地质条件简单1000.076水文地质条件中等80水文地质条件复杂70水文地质条件极其复杂5012冲击倾向性—无冲击1000.086弱冲击80强冲击6013煤尘爆炸危险性—无煤尘爆炸危险性1000.0262有煤尘爆炸危险性7514热害等级—无热害矿井1000.0338一级热害矿井85二级热害矿井75三级热害矿井6015原煤生产人员工效t/工≥30t/工1000.071315~30(不含)t/工8510~15(不含)t/工756~10(不含)t/工703~6(不含)t/工60<3t/工5016矿井剩余服务年限年15年以上1000.04118~15年(含15年)708年以下(含8年)50根据煤矿实际情况对上表中的煤矿各项指标进行打分,指标得分与权重值的乘积为该项指标的评价值,将各项指标的评分相7加则为煤矿的综合评价值。采用百分制原则对煤矿的智能化建设条件进行综合评价,依据评价结果集:{智能化建设条件I类煤矿、智能化建设条件II类煤矿、智能化建设条件III类煤矿}={100~85(含),85~70(含),70},确定煤矿的智能化建设条件类别。二、井工煤矿智能化验收根据煤矿智能化建设条件分类结果,分别采用对应的分级评价指标体系(智能化建设条件I类煤矿评价指标体系、智能化建设条件II类煤矿评价指标体系、智能化建设条件III类煤矿评价指标体系)进行验收和评价打分,每类评价结果分为:高级智能化示范煤矿(综合评分值≥90分)、中级智能化示范煤矿(综合评分值75~90分,不含90分)、初级智能化示范煤矿(综合评分值60~75分,不含75分)。煤矿智能化各系统综合评价指标分为必备指标、评分指标、加分指标,系统考核得分等于该系统评分指标与加分指标得分之和,必备指标不具备的不予验收。综合评分值为各系统考核得分乘以系统权重之和,采用式(1)计算:𝑀=∑(𝑎𝑖×𝑀𝑖)𝑛𝑖=1…………………(1)式中,𝑀——综合评分值;𝑀𝑖——系统考核得分(含加分项);𝑎𝑖——系统权重。三、建设条件I类煤矿评价指标(一)信息基础设施81.必备指标(1)矿井主干网络传输速率应不低于10000Mbps,地面网络与井下环网分别布设,生产系统、安全监控系统独立组网(不共用同一芯光纤),满足网络传输速率与安全要求。(2)矿井建有数据中心,具备数据分类、数据分析、数据融合功能,满足矿井数据服务与安全要求。(3)矿井建有井下人员定位系统,满足最大静态定位误差不大于3m,最大动态定位误差不大于10m的要求。2.评分指标按照表2进行评分,总分100分,按照实际考察功能进行扣分,各小项分数直到扣完为止。表2I类煤矿信息基础设施评分指标序号评分项主要评分指标分值评分方法得分1通信网络35分有线主干网络采用10000Mbps及以上通信网络,采用冗余环形结构,新建矿井有线主干网络采用自主可控技术与装备3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核心设备采用三层交换机,具备路由、冗余功能,新建矿井核心设备采用自主可控技术与装备2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矿井地面网络与井下环网分别布设,在核心交换层互通,具备自诊断功能,具有网络流量管理及网络拓扑自动生成功能,网络自愈时间小于50ms3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支持单模、多模光纤,超五类双绞线等多种传输介质2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井上井下采用4G/5G/wifi6主流无线通信技术,满足无线通信要求3现场查验,不符合要求扣3分无线网络覆盖主要运输大巷、进风大巷、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等区域,单个基站支持不少于32个用户并发3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9序号评分项主要评分指标分值评分方法得分无线通信系统可接入基站容量满足矿井无线通信全覆盖的最低要求3现场查验,不符合要求扣3分配备移动终端数量满足井下班组长以上管理和技术人员、安检员、瓦检员等需求;终端支持语音通话、视频通话、联网功能,移动终端待机时间不小于10个小时5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有线主干网络与无线主干网络相互联通3现场查验,不符合要求扣3分不同制式通信网络均能通过其通信网关实现终端节点基于IPv4或IPv6进行网络层级访问,实现本网络制式到以太网协议的标准化转换3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具备网络安全防护功能,实现专网与外网、控制网与管理网的隔离,网络防火墙具备网络入侵监测功能,主要系统满足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二级要求;针对重要的三级系统,具备主动防御、可信验证、攻击检测功能5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2数据中心与服务35分公有云或混合云具备云端实例(云服务器)在线管理,具备实例的集群功能,具备云端实例的网络路由自动指向功能4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2分公有云或混合云具备非结构化和结构化数据存储能力,且存储容量可实时弹性扩展,满足存储要求4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2分私有云初始资源不小于20T,且可在线增加硬件存储资源,满足存储要求,新建矿井采用自主可控技术与装备4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2分私有云具备异地灾备配置(若大型煤炭集团统一建立灾备配置,下属煤矿可不用单独建立灾备配置),具备UPS电源,后备时间不小于2h4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2分视频监控信息存储系统容量不少于30天的累计信息量,其他信息存储系统容量不少于1年的累计信息量3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服务器计算能力、存储能力满足信息采集与分类存储要求,具备UPS电源,后备时间不小于2h,新建矿井采用自主可控技术与装备3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10序号评分项主要评分指标分值评分方法得分建立统一的数据资产管控体系和数据治理系统,统一数据标准,矿井主要业务过程实现了数字化,且数据进行了合理的分类、定义、管理、存储与服务,数据间交互方式合理4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采用行业统一的数据交换标准规范协议,满足为煤矿主要业务系统提供数据服务的要求4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2分数据机房具有环境动态监测、关键设备及系统运行状态监测,具有灾害自动报警、关键设备和系统运行异常报警功能2现场查验,每项不符合要求扣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