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史研究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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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環境史研究芻議劉翠溶(臺灣中央研究院)繁體原文連結:中國經濟史論壇一、環境史的定義二、環境史做為一個研究領域三、中國環境史研究之現況四、尚待深入研究的課題一、環境史的定義目前習用的環境史(environmentalhistory)一詞是指歷史見證的不再只是個人生死的故事,而是關於社會與物種,及其與週遭環境的關係。環境史與當代環境主義思潮有關,而後者之思想淵源可上溯至十七至十八世紀一些西歐人對陌生的熱帶地區環境之實際經驗。此外,自十九世紀中葉以來,環境的觀念就已運用於歷史地理的研究。1自1970年代以來,環境史才逐漸成為歷史學的一個研究領域。美國史家伍斯特(DonaldWorster)認為,環境史研究是在「要求重新檢討全球文化的時機中」展開,而目的在於「加深我們瞭解在時間過程中人類如何受到自然環境的影響,以及他們如何影響環境和得到了什麼結果。」2對於中國歷史學者而言,環境史尤其是一個新領域,因為第一份研究構想是在1990年才由任教於澳洲國立大學的伊懋可(MarkElvin)提出。31這個看法見於RichardH.Grove,GreenImperialism:ColonialExpansion,TropicalIslandEdensandtheOriginsofEnvironmentalism,1600-1860(Cambridge:CambridgeUniversityPress,1995)。亦可參看RichardH.Grove,“EnvironmentalHistory,”inPeterBurke(ed.),NewPerspectivesonHistoricalWriting(Cambridge:Polity,2001),pp.261-282.此一看法也為MarkElvin所引用,見MarkElvin,Introduction,inMarkElvinandLiuTs’ui-jung(eds.),SedimentsofTime:EnvironmentandSocietyinChineseHistory(CambridgeandNewYork:CambridgeUniversityPress,1998),p.1.2DonaldWorster,DoingEnvironmentalHistory,inDonaldWorster(ed.),TheEndsoftheEarth:PerspectivesonModernEnvironmentalHistory(CambridgeandNewYork:CambridgeUniversitypress,1988),pp.290-291,andp.309,foraselectedbibliographyofintroductiontothefield.3MarkElvin,TheEnvironmentalHistoryofChina:AnAgendaofIdeas,AsianStudiesReview,14.2(1990),pp.39-53.伍斯特曾為環境史下一個簡潔的定義:「環境史是有關自然在人類生活中之角色與地位(Environmentalhistoryisabouttheroleandplaceofnatureinhumanlife)。」他指出,環境史研究大致上以三個層次進行,探索三大團的問題:(1)自然本身在過去如何被組織起來以及如何作用;(2)社會經濟與環境間之互動;(3)在個人與群體中形成的對於自然的觀念、倫理、法律、神話及其他意義結構。他也強調,雖分為三個層次,其實要探索的是一個整體。4伊懋可也曾簡潔的為環境史下一個定義:「環境史較精確地定義為透過歷史時間來研究特定的人類系統與其他自然系統相會的界面(Environmentalhistoryismorepreciselydefinedasthestudy,throughhistoricaltime,oftheinterfacewherespecificallyhumansystemsmeetwithothernaturalsystems)。」其他自然系統指氣候、地形、岩石、土壤、水、植被、動物和微生物。這些系統生產、製造能量及可供人類開發的資源,並重新利用廢物。5澳洲學者多佛斯(StephenDovers)認為,伍斯特指出的三大團問題確實把環境史的範疇含蓋得很好,然而,做為操作的定義(operationaldefinition)則有所不足。於是,多佛斯提出兩個操作的定義。其一、比較簡單的說,環境史嘗試解釋我們如何達到今日的地步?我們現在生活的環境為什麼是這個樣子?其二、比較正式的說,環境史探討並描述生物物理環境(biophysicalenvironment)過去的狀態,探討人類對於非人類(non-humam)環境的影響,及其間之關係。環境史嘗試解釋各種地景(landscapes),以及今日所面臨的問題,其演化與動態,並從而闡明未來的問題與機會所在。他也指出,做環境史研究有兩個基本的理由:一是有好故事可說,二是瞭解我們如何達到今日的地步有助於更加瞭解我們自己。從實用的角度來說,環境史對於解決今日的環境問題會有助益。6伍斯特與伊懋可都強調,環境史使歷史學成為比從前更為困難的一門學問。為瞭解人類與自然環境間之互動,歷史學者必須嘗試學習自然科學並掌握超出傳統歷史訓練的相關知識。歷史學者需要有系統地結合社會科學與自然科學以便致4DonaldWorster,DoingEnvironmentalHistory,p.293.5MarkElvin,Introduction,inMarkElvinandLiuTs’ui-jung(eds.),SedimentsofTime:EnvironmentandSocietyinChineseHistory(CambridgeandNewYork:CambridgeUniversityPress,1998),p.5.6StephenDovers(ed.),AustralianEnvironmentalHistory(Oxford:OxfordUniversityPress,1994),pp.3-4.力於研究環境史。7換言之,環境史必須採取跨領域的(interdisciplinary)研究途徑。面臨著廣袤而重要的工作,多佛斯提醒參與環境史研究的不同領域學者,必須要謙虛與容忍。8由於涵蓋層面廣大,環境史很可能成為領導跨領域研究的實驗室。9二、環境史做為一個研究領域自從1970年代以來,環境史逐漸形成一個研究領域。至於更早的淵源,近年也有學者加以追溯。在此可舉三個例子。美國學者克羅斯比(AlfredW.Crosby)認為,美國環境史或可上溯至1926年出版的一本有關地力枯竭的書(OdellCraven,SoilExhaustionasaFactorintheAgriculturalHistoryofVirginiaandMaryland,1660-1860),1931年出版的有關大邊疆的書(WalterPrescottWebb,GreatFrontier),以及1947年出版的有關北美草原的書(JamesC.Maalin,GrasslandofNorthAmerica),但那時歷史學界或大眾都尚未感到需要做環境史。在二十世紀上半,考古學、生態學與地理學的研究開始影響歷史學家。人類登陸月球對環境史是一個刺激,而1960年代以來的環境主義運動成為驅策環境史的動力。在1970年代,美國開始訂定環境相關的法規,同時,環境史也出現成為一門單獨的學術領域。10另一位美國學者奧康納(JamesO’Connor)認為,就西方資本主義發展的觀點來看,近代西方史學的發展從政治、法制與憲法史開始,到十九世紀中葉至末葉轉向經濟史,到二十世紀中葉轉向社會史與文化史,到二十世紀末葉累積而成為環境史。這種發展與資本主義發展的推移密切相關。環境史是資本主義時代歷史書寫的極致,或更謙虛地說,是其缺失的一環。117MarkElvin,Introduction,inMarkElvinandLiuTs’ui-jung(eds.),SedimentsofTime:EnvironmentandSocietyinChineseHistory(CambridgeandNewYork:CambridgeUniversityPress,1998),p.78StephenDovers(ed.),AustralianEnvironmentalHistory,p.6.9EricPawsonandStephenDovers,“EnvironmentalHistoryandtheChallengesofInterdisciplinary:AnAntipodeanPerspective”,EnvironmentandHistory,9(2003),pp.53-75.10AlfredW.Crosby,“ThePastandPresentofEnvironmentalHistory,”AmericanHistoricalReview,100.4(October1995),pp.1177-1189.11JamesO’Connor,“WhatisEnvironmentalHistory?WhyEnvironmentalHistory?”Capitalism,Nature,Society,8.2(June1997),pp.3-27.澳洲環境史學者葛洛夫(RichardH.Grove)指出,直到1970年代,環境史一詞其實是地質學家和考古學家在討論第四紀和史前人類與環境互動時習用的名詞。新的環境史學主要是受到當代全球環境危機的刺激。但他強調,對環境問題的敏感並不是二十世紀的創見。他指出,自十九世紀中葉以來歷史地理學家就一直探討環境問題,在1956年出版的論文集,題為《人類改變地球面貎所扮演的角色》(W.L.Thomased.,Man’sRoleinChangingtheFaceoftheEarth,Chicago:ChicagoUniversityPress),代表了歷史地理研究的一個高潮。此外,1967年地理學家葛拉肯(ClarenceGlacken)以羅得島為主題,探討西方自古代至十八世紀對於自然與文化的思想(ClarenceGlacken,TracesontheRhodianShore:NatureandCultureinWesternThought,fromAncientTimestotheEndoftheEighteenthCentury,Berkeley:UniversityofCaliforniaPress),堪稱為至今最有深度的一本環境史著作,而其影響也開始得到歷史學家的肯定。葛洛夫把環境史的早期演化上溯至二十世紀初期對於全球乾旱(globaldesiccation)理論的探討,生態學的出現,利用航空照片研究土地利用,以及第二次世界大戰的影響。至於環境史做為一門跨領域的研究,則可溯自1955年出版的霍金斯(W.G.Hoskins)著,《英國地貎的形成》(TheMakingoftheEnglishLandscape,TheUniversityofLeicester)。這本書對於後來研究英國地方史和森林史有深刻的影響,甚至成為霍金斯學派(Hoskinsschool)。這個學派也成為許多地區環境史的主要根源,尤其是在澳洲。此外,必須注意的是,在後殖民時代早期,環境史主要限於英國、法國、美國、澳洲、南亞和東非等地區,而在1975年以前主要是限於英國和澳洲。當然,在法國另有其學術傳統--年鑑學派--的傳承和影響,至少可上溯至1920年代。葛洛夫特別指出環境史在澳洲的特點,有別於以美國為中心的環境史研究,值得半乾旱及熱帶地區環境史研究之借鏡,也有助於做環境史的比較研究。12在1972年8月,美國歷史學會西部分會出版的期刊,PacificHistoricalReview,有一期環境史的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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