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林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中国环境法的基本原则和制度研究姓名:李玉荣申请学位级别:硕士专业: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指导教师:王跃先;李玉文20030601中国环境法的基本原则和制度研究作者:李玉荣学位授予单位:东北林业大学相似文献(10条)1.期刊论文常纪文WTO与中国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适应性变革-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2,14(1)中国成为WTO正式成员的事实意味着WTO的原则和规则在中国必须得到严格的遵守,意味着中国必须变革其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以适应WTO原则和规则的要求.WTO对各国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一般要求和对中国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特殊要求,促使中国环境保护法律制度进行适应性变革.中国的环境保护法律制度总体上是可以与WTO原则和规则的要求接轨的,我国应建立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体系及应采取适应性变革措施.2.学位论文张宝霞国际海洋环境法律制度与中国——以国际合作和建构国内法律制度为例200821世纪被称为是海洋的世纪。海洋是各国在未来解决资源问题,实现经济持续增长的有效途径,各种海洋开发活动迅速展开。然而,随着人类社会开发海洋与利用海洋活动的增多,海洋开始面临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因此,海洋环境保护逐渐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关注。而我国也面临着同样的海洋环境污染问题,如何有效地保护海洋环境,成为了我国在未来必须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为了有效地保护海洋环境,我国积极推进海洋环境保护的法律制度建设,已经建立了相对比较完善的海洋环境法律制度,为我国的海洋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然而,应当看到的是我国的海洋环境污染问题依然很严峻,海洋环境保护工作中依然存在着诸多的问题,而解决我国海洋环境污染问题,推进海洋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途径之一就是完善我国的海洋环境法律制度。完善我国的海洋环境法律制度必须积极参与海洋环境保护的国际合作,借鉴世界海洋环境保护的最新成果,必须融入到世界海洋环境保护的发展趋势中。我国海洋环境法律制度的建构和发展与国际海洋环境法律制度息息相关,完善我国的海洋环境法律制度必须重视对国际海洋环境法律制度的分析、研究和借鉴。因此本文试从对国际海洋环境法律制度的分析入手,通过对国际海洋环境法律制度的分析和研究,并结合中国海洋环境保护国际合作的实践,进而反思我国海洋环境法律制度的不足之处,最终从对国际海洋环境法律制度的借鉴为切入点对我国海洋环境法律制度的完善提出相关的对策。本文主要分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对国际海洋环境法律制度进行了详细的分析与研究,概述了国际海洋环境法律制度的内容,分析了国际海洋环境法律制度的发展历程和发展趋势,并对国际海洋环境法律制度的特点和发展中面临的挑战进行了阐述。本部分对国际海洋环境法律制度进行了全面的分析与研究,目的是为我国海洋环境法律制度的完善提供理论上和实践经验的借鉴。第二部分介绍我国在国际海洋环境法律制度发展的影响下,参与海洋环境保护国际合作的有关情况。首先分析了开展海洋环境保护国际合作的必要性,然后对海洋环境保护的国际合作进行了概述,最后着重介绍了我国在国际海洋环境法律制度发展的影响下积极参与海洋环境保护国际合作的情况。本部分的目的是论述积极参与海洋环境保护的国际合作对完善我国海洋环境法律制度的实践意义。第三部分以对国际海洋环境法律制度的借鉴为切入点对我国海洋环境法律制度的完善提出相关的对策。首先概述了在国际海洋环境法律制度的推动下我国海洋环境法律制度的构建,然后反思我国海洋环境法律制度存在的不足,最终以借鉴国际海洋环境法律制度的成果为切入点提出完善我国海洋环境法律制度的若干对策。第三部分是本论文的写作重点,目的是针对我国海洋环境法律制度存在的若干不足,从对国际海洋环境法律制度的借鉴为切入点从多方面提出完善对策。通过本部分的论述,对全文的写作作出如下结论:国际海洋环境法律制度的发展对我国海洋环境法律制度的构建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我国海洋环境法律制度的完善也应当借鉴国际海洋环境法律制度建设的积极经验,积极参与海洋环境保护的国际合作,不断改进我国海洋环境法律制度存在的不足,这是我国海洋环境法律制度完善的有效途径。3.期刊论文史玉成.SHIYu-cheng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现实基础与制度生成要素——对完善我国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法律制度的思考-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36(1)现代民主理论主张行政权的运作通过各方合力来完成,参与是民王的基础,而各国政府治道变革的实践为公众参与政府公共管理提供了契机.在我国,政府职能的转变、公众环境意识的觉醒、环保NGO的广泛兴起,为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奠定了一定的社会基础.作为制度安排的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法律制度,应贯穿于环境法律实施的全过程,这一制度的应然逻辑构成应当包括环境信息知情制度、环境立法参与制度、环境行政参与制度、环境司法参与制度,以及出于保障上述制度实施的程序保障制度等.4.学位论文史玉成论我国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法律制度200720世纪70年代以来,在全球环境问题和生态危机日益加剧的图景下,基于传统政府治理手段的不足,“人们通过参加决策、制定政策即控制各种活动,自觉和民主地投入致力于环境与发展的努力”,使得公众逐步成为环境保护的推动力和社会主导力量。公众参与政府公共管理有其深刻的理论渊源和时代背景:一方面,现代民主理论要求行政权的运作需要通过各方合力来完成,参与是民主的基础;另一方面,各国政府治道变革的实践为公众参与政府公共管理提供了契机,公众的参与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或缓和了现代政府决策权力不断膨胀与对其良性运作的现实要求之间的矛盾。本文认为,作为制度安排的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法律制度,应贯穿于环境法律实施的全过程。这一制度的应然逻辑构成应当包括环境信息知情制度、环境立法参与制度、环境行政参与制度、环境司法参与制度,以及出于保障上述制度实施的程序保障制度等。这一制度的价值目标在于促进国家环境行政民主化;平衡公众环境利益诉求,实现社会正义;提高公众环境意识,培育环境领域的自主治理精神。环境公共财产论、环境公共委托论、公民环境权理论、环境正义理论构成了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法律制度的法理基础;而政府职能的转变、公众环境意识的觉醒、环保NGO的广泛兴起为这一制度的构建奠定了社会基础。西方一些发达国家如美国、日本、加拿大、法国等国,公众参与在环境保护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其较为先进的环境管理理念和法律制度设计为我们提供了很多可供学习和借鉴的地方。基于政治制度、基本国情等方面的不同,尽管我们不可能完全照搬西方国家的环境立法和环保模式,但是,考察有关各国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立法及实践,其可资借鉴的主要经验在于:立法确认公民环境权;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途径、形式和参与决策的机制比较完备;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健全;确立了民间环保团体在环境保护中的法律地位;保证公众提起环境诉讼,维护其合法环境权益等。我国目前关于公众参与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宪法与环境保护基本法、环境保护单行法、有关环境保护的行政法规、规章及政策性文件,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规范之中。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在立法和实践层面取得了一定绩效,但尚存在诸多不足。从立法价值趋向考察,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缺乏权利基础,立法指导思想滞后:从立法技术分析,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规定较为零散,且存在简单重复,缺乏系统性;从法律制度的应然逻辑构成分析,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甚至付之阙如;从公众参与的路径分析,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主要是政府主导下的参与。为此,需要不断加以完善。构建并完善我国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法律制度,应当从以下方面着手:首先构筑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法律体系。从宪法到环境法体系,全面创设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权的权利来源;尽快出台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专门法规。其次,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环境信息知情制度。再次健全环境立法公众参与制度。赋予公众行政立法动议权;明确立法参与的方式,扩展参与范围,完善参与程序。第四,完善环境行政决策和执法参与制度。拓展公众参与环境行政决策的范围;完善公众参与环境行政决策的程序;加强公众环境执法参与的力度。第五,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完善环境刑事诉讼制度。最后建立社团参与环境保护法律制度。赋予环境保护社团法律地位;理顺政府与环保社团的关系,培育成熟的环保社会团体;拓宽环保社团参与环境保护的途径。5.期刊论文陈晓景.ChenXiaojing全球化背景下完善中国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若干思考-河南社会科学2006,14(2)在当前全球化的时代背景下,国际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呈现出趋同的态势.我国应改变现行环境保护立法理念,明确规范多元化的环境保护法律主体,合理进行环境保护公权力的分配,设置适当的环境行政职权,切实保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实施.6.学位论文黄猛论环境保护中的公众参与法律问题2005在我国,虽然政府倡导环境保护已几十载,但是我国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却仍日趋严重,由此引发的社会矛盾也日益尖锐,其深层次原因之一在于环境保护的公众参与程度低。环境保护要摆脱现在的困境,提高环保领域的民主程度、拓宽公众参与的范围和渠道是必由之路。而这离不开法律的有效保障,故建立我国的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法律制度具有紧迫性和必要性。然而,我国的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法律制度虽然已具雏形,但仍然存在着很多的缺陷,极其不利于引导和吸纳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因此,本文写作的主要目的就在于对我国的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法律制度的完善提出立法建议和对策。除引论外,本文指涉之具体内容可分为以下四部分:第一部分是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概述,涉及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界定和意义。对于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界定,在分析其他学者观点的基础上从参与的主体和范围两方面入手厘定了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概念,同时明确了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机制和内容。而在论述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意义上,笔者认为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有助于克服政府和市场的双重失灵现象和有利于提高环境行政效率,它是适应国际环境保护潮流的必然要求。第二部分是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基础,包括公众参与的社会基础和理论基础。笔者认为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主要社会基础在于环保社团的广泛兴起和政府职能的转变。在论述其理论基础时,探讨了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法理基础和环境法学理论基础。环境法学关于公众参与的理论包括:环境公共财产论、环境公共委托论和环境权理论。第三部分是国外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法律制度及其经验借鉴。笔者对国外的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法律制度进行了考察,认为国外环境保护是在公众施加强大压力的情势下展开,各国政府重视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构建的法律制度较为完善。在此基础上,概括出了可供我国借鉴的经验。第四部分是我国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法律制度的现状及其完善。通过考察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笔者认为我国的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法律制度已经初具雏形,且正处于向前发展的进程中,但仍然极不完善。针对目前我国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从公民环境权的具体化和制度化、知情机制的改进和救济机制的改造等几个方面提出了完善我国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法律制度的建议。7.期刊论文田华.王建兵完善我国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初探-甘肃社会科学2002,(4)当前,我国资源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相当严峻,要实现中国跨世纪环保政策目标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必须有健全的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作保障.但是,我国现行的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因此,必须进一步完善我国环境保护法律制度.本文就此作了初步探讨.8.学位论文游中川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法律制度研究2006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我们在享受经济发展给我们生活带来愉悦的同时,我们周边的环境正在逐步的恶化。而在保护环境领域里,人们把注意力投向政府和市场。政府作为“资源的权威性分配者”,作为社会“游戏规则”的制定者和“社会游戏”的裁判者,自然应当担负起保护生态、治理环境的责任,并在环境保护和治理中发挥主导性的作用;市场则从另一个渠道发挥保护环境的作用。政府和市场在环境保护和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无疑是重要的。但“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打破了人们的幻想,公众被推到了维护生态、保护环境的前台,公众参与是克服两种“失灵”的有效机制。公众参与机制成为环境法实施机制的必要选择。在此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