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22日)周永康今年是我国第一部律师法律颁布30周年,司法部召开全国律师工作会议,对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作出部署,对于进一步推动律师事业健康发展,更好地发挥律师工作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积极作用,具有重要意义。刚才,来自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的7位同志分别作了发言,讲得都很好。律师工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近年来,我国律师制度不断完善,律师队伍不断发展壮大,目前全国已有律师事务所近1.7万家、律师近20万人,律师在经济社会生活中发挥的职能作用日益凸显,从传统的代理诉讼到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参与人民调解、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提供法律服务等,都充分体现了律师的作用。党的十七大以来,我到地方考察调研,看了不少律师事务所,也多次与律师协会、律师座谈,听取意见。我为广大律师秉持良好职业道德,运用法律自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而高兴,为我们这支队伍涌现出佟丽华、赵春芳等一大批先进典型而高兴。实践证明,我国律师队伍的主流是好的,已经成为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是一支党和人民可以信赖的队伍。同时,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不断推进和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律师工作和律师队伍建设还存在一些不适应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有的律师理想信念动摇;有的律师职业道德水平不高,诚信观念不强,拜金主义严重;律师管理制度不完善,司法行政机关特别是市、县两级的律师管理力量严重不足;律师行业发展的保障机制和律师执业环境有待进一步完善;律师队伍发展不平衡,全国还有200多个县没有一个律师,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了律师事业的健康发展,影响了律师队伍的公信力,也制约了律师作用的充分发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新形势下的律师工作和律师队伍建设。2008年底,中共中央转发的《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明确提出要改革和完善律师制度。今年9月,中办、国办转发了《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意见》。希望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和广大律师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努力开创律师工作新局面。下面,我强调四点。第一,要深刻领会中央对律师的政治定位。在社会主义中国,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要承担相应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社会责任。各地区、各部门特别是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和广大律师要正确认识和把握中国律师的政治定位,始终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律师工作,始终坚持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本质属性,始终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坚决抵制违反我国宪法原则、不符合我国国情的西方政治制度、法律制度、法治观念对我国律师行业的不良侵蚀,确保律师工作的社会主义方向。要在律师队伍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广大律师在执业活动中自觉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自觉做到党在心中、人民在心中、法律在心中、正义在心中,努力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要健全律师执业准入机制,把好律师队伍“入口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不好的,不能当律师。要健全律师执业状况评价机制、奖惩机制,对先进集体和个人要表彰奖励,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执业纪律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切实维护律师队伍的公信力。第二,要忠实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责。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明确指出,“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我国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这为律师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进步中发挥更大作用提供了广阔空间。广大律师要紧紧围绕“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政治定位贯穿到执业活动中去,自觉坚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要深入研究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调整、实现科技进步和创新、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等重点领域的法律问题,拓展法律服务领域,提升法律服务层次和质量,提高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要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上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主动面向群众、面向基层、面向社区开展法律服务,积极向困难群众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帮助他们平等享有社会公平正义。要严格遵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正确处理惩治犯罪与保护人权的关系,真正使违法犯罪者受到应有制裁、无辜者免受法律追究、守法者得到保护。要结合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律师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中的独特作用,积极参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积极参与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处理,积极参与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为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良好法律服务,努力使各种矛盾纠纷在法治的轨道上得到依法妥善解决。第三,要加大对律师依法履职的保障力度。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权利和义务是相适应的。我们把律师定位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要求律师承担相应的政治、法律、社会责任,同时也应当给予他们相应的保障。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这一问题,从完善执业法律制度到财税、社保、经费、培养选拔优秀律师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律师依法履职的保障力度。要切实维护律师执业权益,解决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等问题,坚决防止发生侵害律师执业权利甚至人身权利的事件。要落实律师工作经费,健全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和参与信访、调解、社区工作等公益性法律服务的经费保障机制,继续加大对中西部地区律师业发展的扶持力度。要加大律师培训投入,完善律师行业财税、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政策,维护律师和员工合法权益。要加强对律师人才的培养选用,加大从律师中选拔法官、检察官力度,积极推荐优秀律师担任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鼓励优秀律师通过公开选拔、公务员录用考试等途径进入党政机关,为优秀律师参政议政、政治上进步创造条件。要规范律师与法官、检察官、警察之间的行为,努力形成互相尊重、互相支持、互相监督、平等交流的良好关系,共同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第四,要加强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律师事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党的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律师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经常听取律师工作汇报,在事关律师工作发展方向、发展规划、队伍建设等重要问题上给予更多的关心支持,及时研究解决律师工作改革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加强律师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职业道德建设、业务素质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法律精通、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律师队伍。要继续高度重视律师行业党的组织建设。在中央的领导和中组部的大力支持下,这项工作抓得是紧的,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全国共有5万多名律师党员,律师事务所中已经独立建立党支部的有4500多个,联合建立党支部的有8200多个,派驻有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的有3500多个,基本实现了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对律师行业的全覆盖。下一步,要不断巩固和扩大成果,创新律师事务所党组织活动的内容、形式和载体,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要健全律师党员的培养使用制度,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发展壮大党员律师队伍。要在律师行业党的基层组织和广大律师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发挥好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在执业活动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发挥好律师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广大律师共同进步。中央对律师工作和律师队伍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新举措,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要会同有关方面抓紧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该建立的制度机制要抓紧研究建立,该制定的政策措施要抓紧研究出台。同时,要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教育培训,使他们正确把握中央精神,全面提高政治、业务、职业道德素质。各有关部门要给予大力支持和配合。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