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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和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进一步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国家环保总局于2006年10月11日印发了《国家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全文如下:国家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前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经济取得了长足发展。但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传统粗放的农村经济发展模式并没有得到根本转变,许多环境问题日益凸现,农村生态环境令人担忧,特别是村镇环境“脏、乱、差”、饮用水源水质下降、畜禽养殖污染、农村面源污染以及工业企业和城市污染向农村加速转移等问题突出,使农村环境质量进一步恶化,不仅威胁着农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而且制约了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随着我国农村温饱问题的基本解决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逐步推进,广大农民群众迫切要求改变这种环境状况。党和国家领导人高度重视农村环境问题,胡锦涛总书记在2005年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明确指示“要启动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曾培炎副总理也在2005年4月提出“要统筹城乡环保工作,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尽快启动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国务院关于加强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明确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国家环保总局经过认真筹备和组织,编制完成了“国家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行动计划”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环保为民,坚持以土壤污染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为重点,强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坚持因地制宜、重点突破,以试点示范为先导,用15年左右的时间,基本解决农村“脏、乱、差”问题,有效遏制农村环境污染加剧趋势,改善农村生活与生产环境,建设“清洁水源、清洁家园、清洁田园”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环境安全保障。一、我国农村环境形势(一)现状问题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农业生产及畜禽养殖废弃物排放量增大,农村地区环境状况日益恶化,农村环境质量明显下降,直接威胁着广大农民群众的生存环境与身体健康,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农村环境状况令人担忧。1、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突出长期以来,广大农村地区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畜禽养殖和农业废弃物任意排放的问题未引起根本重视,人畜粪便、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等废弃物大部分没有得到处理,随意堆放在道路两旁、田边地头、水塘沟渠或直接排放到河渠等水体中,使“污水乱泼、垃圾乱倒、粪土乱堆、柴草乱跺、畜禽乱跑”、“室内现代化,室外脏乱差”成为一些农村环境的真实写照。相关调查表明,全国农村每年产生生活污水约80多亿吨,生活垃圾约1.2亿吨,大部分得不到有效处理,严重污染了农村地区居住环境,直接威胁着广大农民群众的生存环境与身体健康。同时,畜禽养殖废弃物和农业秸秆的综合利用率不高,畜禽粪便任意堆放和排放、秸秆就地焚烧现象较为普遍。在我国农村现代化进程较快的一些地区,则存在着城镇和农村聚居点与工业区混杂,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管理落后于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水平的现象。2、城市工业污染向农村转移趋势加剧近年来,随着我国现代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以及城市人口规模的扩大,加之产业梯级转移和农村生产力布局调整的加速,越来越多的开发区、工业园区特别是化工园区在农村地区悄然兴起,造成城镇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和垃圾向农村地区转移的趋势进一步加剧,工业企业的废水、废气、废渣等“三废”超标排放已成为影响农村地区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一些城郊地区已成为城市生活垃圾及工业废渣的堆放地,全国因固体废弃物堆存而被占用和毁损的农田面积已超过200万亩。特别是乡镇工业企业布局分散、设备简陋、工艺落后,企业污染点多面广,难以监管和治理,因污染引发的民事纠纷事件呈上升趋势,环保纠纷已成为继征地、拆迁之后又一影响社会稳定的新问题。3、土壤污染问题已对食品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一些地区由于长期过量使用化学肥料、农药、农膜以及污水灌溉,使污染物在土壤中大量残留,直接影响土壤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使生物种群结构发生改变,生物多样性减少,土壤生产力下降,土壤理化性质恶化,影响作物生长,造成农作物减产和农产品质量下降,对生态环境、食品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构成威胁,土壤污染的总体形势相当严峻。据不完全调查,目前全国受污染的耕地约有1.5亿亩,占耕地总面积的1/10以上,其中多数集中在经济较发达地区。土壤污染带来了严重后果:一是影响耕地质量,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据估算,全国每年因重金属污染的粮食达1200万吨,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00亿元。二是影响食品安全,威胁人体健康。土壤污染造成有害物质在农作物中累积,并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引发各种疾病,最终危害人体健康。三是影响农产品出口,降低国际竞争力。上世纪90年代以来,因农药残留和重金属含量超标,农产品出口被外方退货、索赔和终止合同的事件时有发生,部分传统大宗农产品也被迫退出国际市场。特别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后,发达国家对我国出口农产品要求提高,出口压力增大。由于土壤污染具有累积性、滞后性、不可逆性的特点,治理难度大、成本高、周期长,将长期影响经济社会的发展。土壤污染问题已经成为影响群众身体健康、损害群众利益、威胁农产品安全的重要因素。4、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程度低由于城乡发展二元结构的存在,农村用水的保障优先性低于城市和工业用水,水源性缺水和水质性缺水并存,主要表现为:供水保证率低、水质不达标、水型地方病严重等。据初步统计,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尚不到40%,仅有14%的村庄有供水设施,而且用水器具质量和供水效率低,处理设施简陋,约有3.2亿农村人口饮水不安全,其中1.9亿人的饮用水有害物质含量超标,6300多万人饮用高含氟水,3800多万人饮用苦咸水,饮水含氟量大于2mg/L的人口约占病区总人口的40%。饮水不安全导致一些农村地区疾病流行。据调查,我国一些沿江农村地区,由于受大量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的污染,出现了“癌症高发村”。因饮用水问题,一些农村地区出现了斑牙病、结石、皮肤病等疾病。农村现有的浅水井和水窖的环境卫生问题也较为突出,据对234个农村供水站的饮用水卫生监测表明,其细菌指标合格率仅为8.81%。京、津、唐地区69个乡镇地下水和饮用水取样分析表明,硝酸盐含量超过饮用水标准的占一半以上。5、农业生产废弃物综合利用率低,面源污染问题突出随着我国农业生产能力大幅度提高,畜禽养殖业污水、粪便、作物秸秆以及残留农膜等农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大量增加。初步估算,我国每年产生各类农作物秸秆约6.5亿吨,每年畜禽粪便排放总量达25亿吨,农膜年生产量达130万吨,使用农膜的耕地面积已突破亿亩。但调查显示,40%以上农作物秸秆未被有效利用,农膜年残留量高达45万吨,大多数养殖场粪便、污水的贮运和处理能力不足,许多规模化养殖场没有污染防治设施,大量粪便、污水未经有效处理直接排入水体,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施肥、施药配套技术和器械不完备,加之农民缺乏科学使用农药、化肥的知识,造成农用化学品大量浪费并直接污染环境。据统计,我国农药的年施用量已高达132万吨,其中,高毒农药占70%;化肥施用量达4412万吨,其中氮肥施用量高达到2200万吨左右,有机肥施用量仅占肥料施用总量的25%。在东南部沿海一些经济发达地区,化肥施用水平已高达每公顷600公斤以上,化肥利用效率却维持在35%左右的较低水平。当前,我国农村生产与生活中存在的这些环境问题,已严重威胁到广大农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制约了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这些环境问题如不能得到及时解决,必将影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总体目标的实现。(二)成因分析导致当前农村环境问题的主要原因,可以归结为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长期以来,由于受历史的局限和经济体制条件的制约,基层政府提供环保基础设施等公共服务的能力非常薄弱,加之缺乏有效的公共服务投融资机制和政策,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总体上处于空白状态,许多农村地区成为污染治理的盲区和死角。二是农村环保监管能力亟待提高。当前,我国农村基层环保机构很不健全,绝大部分乡镇没有建立专门的环保机构和队伍,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工作尚未覆盖广大农村地区,存在污染事故无人管、环保咨询无处问的现象。根据2005年全国环境统计公报,全国各级环保系统实有人数160246人,其中,各级环境监察人员不足5万人,而全国产生污染物的工业企业已超过百万家。三是农村环保法律法规和制度不健全。相对城市环境保护和工业污染防治而言,农村环保工作起步晚、基础弱,针对农村环境问题,如畜禽养殖污染、面源污染、土壤污染等方面的相关立法尚处于空白,现行法律中的一些相关规定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给农村环保执法和环境问题的解决造成了一定的困难。四是对农村环保的宣传教育不够。由于受人力、资金条件限制,环保宣传教育还没有真正深入到农村,一些干部、群众的环境意识不高,环境法制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不强,对生产、生活污染的环境危害认识不足,日常生产、生活行为缺乏必要的环境知识作指导,难以适应新农村建设的需要。总之,我国农村环境的现状,与改善农民健康状况、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的迫切要求不相适应,与激发农村活力、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迫切要求不相适应,与转变农业生产方式、提高食品安全水平的迫切要求不相适应,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农村新环境的迫切要求不相适应,急需下更大的气力、做出更大的努力来改变这种状况。(三)形势与机遇党的“十六大”确立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描绘了21世纪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宏伟蓝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广大农村地区能否实现小康社会的目标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总目标能否顺利实现的关键。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面临着如何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农产品需求、如何面对国际上激烈的市场竞争及如何遏制自然资源耗竭和农村生态环境恶化等诸多挑战。这就需要我们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转变农村地区粗放的生产模式和落后的生活方式,坚持服务“三农”的基本思想,采取有效措施,改变农村环境污染现状,走农村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的道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并明确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具体要求。实施“行动计划”的目的就是落实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重大历史任务,在积极发展农村经济的同时,保护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大力弘扬生态文明,通过倡导新的生产与生活方式,引导广大农村地区和农民群众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加速推进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实施“行动计划”符合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有关精神,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国家发展战略保持了高度一致,并将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因此,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历史时期,启动并扎实推进“行动计划”十分必要,意义重大。二、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环保为民,突出农村环境污染防治,以试点示范为先导,切实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努力改善农村生活与生产环境,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环境安全保障。(二)基本原则1、突出污染防治,完善基础设施当前我国农村地区最为突出的环境问题仍然是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行动计划”紧紧围绕农村环境污染防治这一重点任务,优先解决农村地区突出的生活垃圾污染、水环境污染、土壤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工业企业污染等问题。针对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基础薄弱的现实,从加大资金投入、政策引导等方面,重点保障农村地区开展污染防治必需的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养殖废弃物处理与利用、饮用水源保护等基础设施建设。2、明确目标任务,分步落实措施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要求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