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中国第一法律门户中顾法律网提供更多免费资料下载认真贯彻《纲要》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佚名《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颁布实施以来,我市依法行政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纲要》,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大力推进依法行政,特别是在理顺行政执法体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强化行政行为监督方面做出了积极努力,行政执法能力和行政执法效率得到了提升,为打造“平安杭州”,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推动和保障的作用。现将有关情况交流如下:一、理顺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依法行政即行政主体行使行政权力、管理公共事务时必须由法律授权并依据法律规定,法律是行政主体据以活动和人们评判行政活动的标准。权责分明的行政执法体制,是搞好行政执法的基础;能否理顺行政执法体制,直接关系着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效率。因此,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必须要借助于行政执法体制机制的理顺。(一)做好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清理和确认工作。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是指一定的社会组织能够行使行政职权、实施行政管理所必须具有的条件和能力。通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确认,有利于分清和追究违法执法所引起的法律责任,有利于行政执法的合法、有效实施,促进依法行政。在具体的行政执法实践中由于行政执法主体的不适格,造成了行政执法过程产生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如行政执法部门争管辖、争处罚、越权处罚、重复处罚和扯皮漏罚的现象时有发生;对行政相对人随意检查、重复检查、多头检查、多级检查的现象随处可见;越权执法和行政执法不作为的现象依然存在;受经济利益所驱动而以行政执法权力为本部门、本单位甚至个人谋利益的现象屡禁不止;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当然有其它方面的原因如立法上的原因,即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中国第一法律门户中顾法律网提供更多免费资料下载立法中对行政执法管辖权规定的不够明确,而且往往对同一个管理相对人和同一个管理相对事务规定了两个或者两级以上的管辖主体。为了克服以上问题的出现,我市严格界定了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和组织,明确规定行政处罚原则上只能由行政机关实施,非行政机关的企、事业单位未经法律、法规授权,不得行使行政处罚权;没有法律、法规或规章的明确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事业单位实施行政处罚。这些规定对规范行政执法主体,确保行政处罚权由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机关、组织和人员行使,保障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维护执法机关的权威发挥了重要作用。《纲要》颁布实施后,市政府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规定”对行政执法主体进行认真清理,对委托执法单位进行认真审查,按照提议、决定、批准、公告的程序,确认公布了行政处罚实施主体149个,确认行政许可实施主体63个。通过审查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解决了行政执法主体混乱的状况,理顺了行政执法职能分工,有效遏制乱执法、重复执法和多头执法等现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下发后,我市按照省、市政府有关要求,按照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征收、登记备案、其他行政行为具体行政执法职能,全面开展行政执法主体的清理工作。对于因部门职能交叉、职责不清而无法确认的,由县级以上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商机构编制部门审核确定,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二)做好行政执法职能职责的梳理和确定工作。行政执法部门职能交叉、职责不清,是产生行政执法工作推诿扯皮、群众“办事难”的根源,也是影响行政执法效能低下的症结所在。我市紧密联系行政执法工作实际,紧紧抓住理顺行政执法职能这项“牛鼻子”工程,力求使行政执法部门职能从错位的地方正位,从越位的地方退位,从缺位的地方补位。2004年,我们对全市85个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职能运行情况作了深入的调查研究,摸清了市级行政执法部门职能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尤其对群众反响较大、且长期积累下来的“老大难”问题,进行认真的分析、梳理和归并。在此基础上,多次召开相关部门座谈会,进行反复沟通、协调,同时还征求了部分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形成了较为一致的意见。同时,为了确保行政执法职能的梳理和确定合法、合理且操作性强,我们按照“五项原则”进行严格的审定。一是依法定职能的原则。比如依据有关法规,对西湖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职责问题,明确了交通部门与西湖风景名胜区的各自职责。二是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中国第一法律门户中顾法律网提供更多免费资料下载上下基本对应的原则。比如原现代物流管理机构设在贸易部门,而省里设在发改委,现将该机构改设在市发改委。三是一家管理为主的原则。比如原对流动无照商贩违法销售行为查处,涉及行政执法、林水、文化、公安等多个部门,现明确由行政执法局为主负责查处,其他部门配合。四是权责一致的原则。比如原户外广告设立审批部门多,但后续安全监管职责不明确的问题,现重新界定了市城管办、市工商局等部门户外广告设置审批的权限,明确户外广告设置后的安全监管工作由市城管办负责。五是方便办事的原则。比如原建设工程招投标综合管理工作在分工上存在争议,现结合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明确招投标综合管理由公共资源交易管委会办公室承担,所涉及的事项集中到统一的办事窗口,方便了办事单位,强化了服务功能。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目前市直行政执法部门已基本理顺了72项行政职能,像微电子等行业管理职能归口、外商独资项目立项审批职能、城区河道管理分工、流浪乞讨无主病人的医药费管理等问题都得到了有效解决,行政执法职责清晰且按职履责情况得到了很大改善,行政执法效率得到明显提升,受到了广大群众的高度称赞。(三)做好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开展工作。我市各级党委和政府牢固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始终把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作为高起点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工作和构建“和谐杭州”的战略举措来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关于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要求,继我市于2001年9月率先在全省正式开展城市管理领域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市及老城区)工作后,又陆续在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市、建德市、临安市、桐庐县开展了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全面履行七项职能(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城市绿化、市政公用、环境保护方面的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和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及城市饮食服务业排污行为、工商管理方面的无照商贩、公安交通管理方面的侵占道路行为),加大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力度。同时,我市还按照上级的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文化、交通、农业等领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调研、论证和实施工作。实践证明,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是解决多头执法向统一执法的实质性跨越,有利于提高综合执法的效率和力度;是整体管理城市的内在要求,有利于解决城市管理工作中的交叉点和空白点;是解决“城市综合症”,落实长效管理的根本途径,有利于提升城市品位和形象;有利于加强队伍自身建设,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推进构建和谐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中国第一法律门户中顾法律网提供更多免费资料下载社会的进程。我市通过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努力构建和谐行政执法环境,城市面貌得到了进一步改善,据对全市5000名市民进行问卷调查,结果有10.2%的人认为市区城市管理整体情况“好”,有59.7%的人认为“较好”,两项合计达69.9%。在获得了“国家卫生城市”、“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环境综合整治优秀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绿化先进单位”、联合国“人居奖”、“中国人居环境奖”等荣誉称号的同时,市民对城市管理的满意度也在逐年提高。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行政执法部门担负着贯彻实施法律法规的繁重任务,其执法活动面广量大,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只有高度重视当事人的权利和利益,根据群众的愿望和呼声不断改进执法工作,才能有效地维护公共秩序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会赢得行政相对人的理解和信任。我市着重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一)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公开行政执法公开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重要途径和手段之一,它从公开、公正、公平的基本原则出发,把行政执法的各个环节向全社会公开宣示,使其作出郑重承诺,接受社会监督,从而促进行政执法的公开、公正、公平,推动行政执法部门的依法行政。为了强化行政执法公开的力度,我市2004年10月1日实施了《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各级政府和行政执法部门除了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事项外,公众通过市政府设立统一的政府及部门门户网站,定期公开发行政府信息专刊或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其他媒体,在政府机关主要办公地点等地设立的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政府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等场所或者设施,定期召开政府新闻发布会和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热线等多种形式,及时获取政府应公开的所有信息。信息公开规定还明确了政府及部门信息公开的责任,并将落实该规定情况列入依法行政和政府工作目标考核。各行政执法部门都能高标准的按照信息公开规定要求,在部门网站、办公场所对本部门的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范围、职责权限、标准条件、程序步骤、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中国第一法律门户中顾法律网提供更多免费资料下载具体时限、行政决定及责任追究、监督形式进行了全面公开,及时进行信息更新。通过三年来的实践证明,推行行政执法公开,对规范行政行为,推进依法行政,密切干群关系,增强政府在人民群众中公信力、凝聚力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同时,也为改善和优化我市投资环境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二)细化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没有程序的公正,就没有实体的公正。公正合理的程序不仅是实体正确的重要保障,而且有利于防止执法者滥用权力,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多年来行政执法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执法犯法的问题,其根本性、源头性原因就在于缺少全面、具体、严密、有效的执法程序规范,这些问题不仅直接影响了行政执法部门办案质量,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且损害了法律的尊严和行政执法部门的形象。目前,我国只有《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明确规定了处罚和许可所要经过的程序,而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具体程序法律规定的较少,有的甚至还没有给予明确规定,大多原则性强而操作性较差。《若干意见》下发后,我市在原来已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工作的基础上,本着保障相对人权益、执法为民便民、规范行政行为的要求,统一要求各级政府和行政执法部门在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的同时,对每一个执法行为都要制定具体的执法工作程序。各行政执法部门按照要求,根据本部门行政执法特点和具体执法要求,对法定的执法程序制定了相应的细则,采用流程图(表)与文字说明相结合的方式,细化完善每一执法行为的每一个环节、每一项措施,使每一项程序都有严格的标准、具体的操作方式,其中包括文明执法、执法内容、执法依据、执法标准、执法时效、执法纪律及行为相对人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投诉渠道,对执法行为的程序评价制约及其回执、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直至处理等等。同时,各个岗位的执法程序做到了有机衔接。对于有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的部门,在法定的自由裁量幅度内,制定了系统内部自由裁量操作规定,明确条件、标准和有关程序。通过细化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使执法环节清晰、执法形式正确、执法时限明确、岗位衔接密切,执法活动流畅,有效地遏制了行政权力寻租现象的滋生。(三)加强行政执法制度建设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中国第一法律门户中顾法律网提供更多免费资料下载为了切实保障和促进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我市高度重视与依法行政相配套的制度建设。近几年来,市政府先后出台了《杭州市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暂行规定》、《杭州市行政执法责任制暂行规定》、《杭州市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杭州市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审查规定》、《杭州市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规定》、《杭州市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办法》、《杭州市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