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众街道水稻生产补助具体实施方案(2021年度-2023年)(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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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众街道水稻生产补助具体实施方案(2021年度-2023年)(征求意见稿)民众街道水稻生产补助实施方案(2021年-2023年)(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2021年广东省粮食生产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委农办[2021]13号)精神,全面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确保完成2022年-2023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结合《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各镇街粮食生产目标的通知》(中委农工办函〔2021〕16号)、《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调整粮食生产扶持政策的通知》(中农农规字[2021]5号)等文件相关要求,为鼓励本地连片种植,稳定粮食生产的面积和产量,现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补助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生产年年要抓紧,面积、产量不能掉下来”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字当头,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保障粮食安全,进一步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支撑。二、补助资金管理本补助方案资金由火炬开发区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鼓励我街道粮食种植资金。补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遵循公开透明、突出重点、统筹管理、加强监督的原则,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和高效。三、补助对象在民众街道辖区内种植水稻的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户。相关单位或者个人应持有与耕地权属单位签订的租赁合同(或耕地使用证明)。四、补助标准水稻种植面积连片5亩以上(含5亩),补助标准750元/亩/造(一年最多两造),同时符合中山市种植粮食补贴对象条件;种植面积不足5亩的,街道级补助不计发。五、申报时间水稻种植申报:与中山市种植粮食直接补贴同报。六、申报材料申报对象根据申报内容如实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本人签名盖指模):1.《中山市民众街道水稻生产补助申报表》(附件1);2.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申报需提供);3.中山市农商银行存折账号或银行卡复印件;4.实际耕作者或法人身份证复印件;5.《土地租赁合同》复印件或有效土地证明(合作协议、村出具相关证明等);6.粮食种植前、后及实施期间的照片、含经纬度的定位图等。七、补助审核及发放各村(社区)根据本方案规定,统一组织指导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对象按时间安排进行申报。(一)受理申报1、符合申报条件的对象向所管辖的村(社区)提出申请,如实填写《中山市民众街道水稻生产补助申报表》(附件1)。2、申请人填表后,经村(社区)业务部门核实数据,通过后按《中山市民众街道水稻生产补助情况公示表》(附件3)格式进行公示。3、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村(社区)填写《中山市民众街道水稻生产补助村级汇总表》(附件2),并收齐有关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上报街道农业农村局。(二)复核街道农业农村局牵头农业服务中心对上报的资料进行复核。复核内容包括书面材料复核、现场核实种植面积和产量,填写复核意见。(三)公示申报材料经复核后,由街道农业农村局将有关情况(二次)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四)审批经公示无异议后,街道农业农村局审批并发放补助资金。(五)补助发放街道农业农村局做好年度统计,按补助标准核算全年补助资金报街道办下一年预算计划。水稻种植补助与中山市种粮直补资金同步发放。八、其他事项(一)本方案是以促进我街道粮食生产,提供农民种粮积极性为目的,落实我街道粮食生产安全责任提供政策支持。凡经查实是以虚报、冒领、伪造等手段骗取补助的农户或经营生产单位,除责令其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外,在5年内不给予任何支农资金补助。严重违纪违规的,将依法严肃处理。(二)本补助的申报审批全程接受社会的监督。街道农业农村局或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投诉后,应及时核实处理,并将处理意见回复举报人。(三)本方案由街道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四)本方案实施期限为发文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附:1、《中山市民众街道水稻生产补助申报表》;2、《中山市民众街道水稻种植补助汇总表》;3、《中山市民众街道水稻生产补助情况公示表》附件1中山市民众街道水稻生产补助申报表(_____年_____月)姓名(单位)证件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合同□土地使证明耕作地址土地权属单位种植粮食作物种类水稻预计亩产量_______斤作物种植面积(亩)合同或证明总面积(亩)播种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收成时间(计划)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本人承诺上述填报资料真实、准确,如有虚报、瞒报,将自愿放弃享受本次政府补助资格,并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申报人(签名、盖指模/盖章):申请日期:村(社区)审核意见负责人签名(盖章):日期:农业服务中心审核意见负责人签名(盖章):日期:农业农村局审核意见负责人签名(盖章):日期:附件2中山市民众街道水稻种植补助汇总表(_____年_____月)序号行政村村民小组农户姓名身份证号码种植面积(亩)备注村(社区)(盖章):村(社区)书记(主任):村(社区)主管农业生产干部:日期:年月日附件3中山市民众街道水稻生产补助情况公示表行政村(盖章):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序号村小组申请人证件号种植地点面积(亩)播种时间计划收成时间备注注: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拨打监督投诉电话:XXXXX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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