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监管事项办理手册一、沧州市水务局行政监管事项目录二、办理流程图三、举报投诉电话2沧州市水务局行政监督管理事项情况登记表单位名称(盖章)行政监督管理事项名称水利建设市场监督管理承办单位计划科主办、基建站协办一、设定依据《河北省水利建设市场管理办法》(试行)(冀水建管【2007】38号)第6条。二、受理条件根据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举报和投诉,依法查处本市市场违法行为。三、办理流程接受举报→检查核实违规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报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发布信用信息四、提交材料在检查到违规市场行为或接到举报后,按规定进行处理。五、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六、收费标准无七、收费依据无沧州市水务局行政监督管理事项情况登记表单位名称(盖章)行政监督管理事项名称水利工程施工企业资质申请材料初审承办单位计划科主办、基建站协办一、设定依据《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59号)第4条。二、受理条件见建设部《建筑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水利部分。三、办理流程施工企业递交资质申请材料→按有关规定检查相关资料→报送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登记造册向社会发布四、提交材料见建设部《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41号)。五、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六、收费标准无七、收费依据无——1——沧州市水务局行政监督管理事项情况登记表单位名称(盖章)行政监督管理事项名称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资质申请材料初审承办单位计划科主办、基建站协办一、设定依据《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水利部令29号)第5条。二、受理条件详见水利部令第29号附件。三、办理流程监理单位递交资质申请材料→按有关规定检查相关资料→报送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登记造册向社会发布四、提交材料见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第11条。五、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六、收费标准无七、收费依据无——2——沧州市水务局行政监督管理事项情况登记表单位名称(盖章)行政监督管理事项名称移民核定及后扶资金管理承办单位办公室一、设定依据冀政[2006]76号《河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冀移[2006]2号《河北省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办法》和《河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宣传提纲》沧水办字[2008]9号《沧州市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扶持人口核减及后期扶持资金管理发放暂行办法》、二、受理条件符合设定依据中后扶资金条件的水库移民三、办理流程省财政、水利厅联合发文下达资金→市财政、水务局联合发文到县市区财政、水利部门→县市区水务部门负责向移民发放资金→移民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到水务局领取(本人签字的后扶资金发放表报县市区水务局永久保存)四、提交材料1、持原迁地县、乡、村三级证明及相关移民证明材料;2、填写《人口核定登记表》3、本人身份证、户口卡复印件4、登记后转原迁地移民主管部门进行最后身份确认五、办理时限每年年底发放一次,每次时限20天六、收费标准无七、收费依据无——3——沧州市水务局行政监督管理事项情况登记表单位名称(盖章)行政监督管理事项名称水权制度建设管理承办单位水资办一、设定依据水利部“三定规定”水人教〔2008〕383号水资源司(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主要职责第三条;《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二、受理条件通过采取节水技术改造产生节余水量,具备有偿流转的条件三、办理流程申请人到行政审批服务窗口递交申请材料→→业务承办科室按有关规定检查相关资料提出决定意见→主管局长决定→报送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公示审批决定四、提交材料取水许可证所确定的取水量,耗水量统计表,节余水量统计表五、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六、收费标准无七、收费依据无——4——沧州市水务局行政监督管理事项情况登记表单位名称(盖章)行政监督管理事项名称水功能区水质监测承办单位水文局一、设定依据《水法》第三十二条第四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应当对水功能区的水质状况进行监测,发现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控制指标的,或者水功能区的水质未达到水域使用功能对水质的要求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人民政府采取治理措施,并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二、受理条件按规定时间对水质状况进行监测三、办理流程申请人到行政审批服务窗口递交申请材料→→业务承办科室按有关规定检查相关资料提出决定意见→主管局长决定→报送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公示审批决定四、提交材料水域的水功能区划和水质保护目标等资料五、办理时限无六、收费标准七、收费依据——5——沧州市水务局行政监督管理事项情况登记表单位名称(盖章)行政监督管理事项名称水量分配和水资源调度度管理承办单位水资办主办、工管科及南办调水科协办一、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水利部“三定规定”水人教〔2008〕383号水资源司(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主要职责第三条;《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二、受理条件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及预测情况三、办理流程申请人到行政审批服务窗口递交申请材料→→业务承办科室按有关规定检查相关资料提出决定意见→主管局长决定→报送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公示审批决定四、提交材料上级规划中的水量分配方案,应急调水方案,有关分水文件规定五、办理时限全年六、收费标准无七、收费依据无——6——沧州市水务局行政监管事项办理流程图申请人行政审批服务窗口不予受理(申请材料不全告知当事人补正)受理(申请资料齐全)审查(业务承办科室)视情况进行专家评审、听证、听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意见提出决定意见(业务承办科室)决定(主管局长)制作审批文书(行政审批窗口)送达申请人公示审批决定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定——7——监督投诉方式和投诉电话监察室负责受理对本行政机关办理行政审批工作人员的举报和投诉。接到举报和投诉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进行调查处理。举报和投诉受理电话:0317—7927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