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劳动保障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省长助理熊盛文(2006年1月17日)同志们:这次全省劳动保障工作会议,主要是贯彻全国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座谈会和省委第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总结劳动保障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今后劳动保障工作。上午,张勇同志作了工作报告,我完全赞成。等一下,省委副书记彭宏松同志还要作重要讲话,请同志们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传达全国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座谈会精神,然后就我省劳动保障工作讲几点意见。一、全国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座谈会主要精神1月13日,国务院在北京召开了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座谈会,主要任务是按照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国务院关于就业再就业、职业教育和完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三个文件的贯彻落实。参加这次会议的有各省、市、自治区和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的政府分管领导、劳动保障厅(局)主要领导和财政厅(局)分管领导以及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的负责人。会议期间,黄菊副总理作了重要讲话;劳动保障部田成平部长和财政部王军副部长分别就贯彻落实中央决策作了工作部署;江西、河北、黑龙江、广东、四川、新疆等6省区政府负责人在大会作了发言。会议主要精神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深刻领会做好新时期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意义。黄菊副总理说,这几年,党中央、国务院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在加快经济发展、深化企业改革、促进结构调整的同时,下大力气抓好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一是实现了“两个确保”,保障了4300多万离退休人员和2800多万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稳住了人心。二是促进就业再就业的政策体系初步形成,中央出台了一系列就业再就业政策,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机制不断完善。“十五”期间,全国城镇就业人数增加4200万人,连续三年超额完成中央确定的就业再就业目标任务。三是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保障能力显著增强。2005年,5项保险基金总收入接近7000亿元,比2000年翻了一番还多;同时,作为中央政府的战略储备,还积累了1900多亿元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四是在东北三省开展了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个人账户从“空账运行”转入“实账积累”;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实现向失业保险制度“并轨”。五是形成了领导重视、部门协调、政策到位、落实有力的工作机制,培养了一支素质较高的干部队伍。但随着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入,人民群众对劳动保障工作的要求会越来越高,一些深层次的矛盾也会逐渐凸显,工作难度会越来越大。就业方面,今后三到五年,是我国劳动年龄人口增长的高峰期,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攻坚期,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加速期,就业再就业压力非常集中。劳动力总体素质偏低的问题更加突出,技能人才短缺,远不能适应新型工业化和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要求。社会保障方面,面临着老龄化、城市化和就业方式多样化的压力,养老保险资金长期平衡压力巨大,若不实施有效改革,恐怕难以为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比较窄,不少困难群众缺乏基本的社会保障。在劳动关系和收入分配方面,劳动合同制度基础薄弱,收入分配关系尚未完全理顺,一些法律法规未得到较好落实。解决这些问题出路在改革,关键在发展。在新的历史时期,要以扩大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理顺分配关系为着力点,集中力量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和当前突出问题,并积极探索长效机制,实现劳动保障事业的可持续发展。2005年国务院连续发布了关于就业再就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职业教育3个重要文件,这充分说明劳动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充分说明中央对劳动保障工作的高度重视。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站在全局、发展的角度,深刻领会国务院重大决策的意义,准确把握这些决策中深化改革、完善政策、创新机制、协调推进的内涵,认真抓好落实。(二)做到四个结合,坚持不懈地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的通知》(36号文件)全面总结了2002年贯彻中发12号文件以来的实践经验,针对新时期就业再就业的形势和特点,制定了相应的政策措施。归纳起来是8个字:延续—主要是对12号文件确定的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社保补贴、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补贴、主辅分离等政策,把政策审批截止期延续到2008年底。扩展—主要是把再就业的扶持对象扩展到厂办大集体下岗职工,并明确各地可根据实际扩展政策范围和人员对象。调整—主要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税收优惠政策,从原来没有限额改为限额内减免;对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税收优惠政策由按比例减免调整为按实际招用人数定额依次减免。充实—主要是增加了稳定灵活就业的社保补贴和促进培训的技能鉴定补贴,并对对象范围和享受条件作了明确规定。黄菊副总理强调,在工作中要切实做到四个结合:一是发展经济与扩大就业紧密结合,坚持在发展中解决就业问题,实现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二是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与建立长效就业机制紧密结合。争取再用两三年的时间,在本届政府任期内,基本解决就业方面的历史遗留问题,为建立市场化就业机制奠定基础。要进一步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为就业机制的转换预做准备。政府的责任,是要加强教育和培训,完善市场机制,改善就业和创业环境,探索市场条件下调控失业的办法。三是促进就业与职业教育紧密结合。改善劳动力素质结构,不仅是扩大就业、提高就业质量的根本,而且是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基础。职业教育必须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扩大就业必须以提高劳动者素质为根本,两者要以劳动力市场为核心,抓住市场建设这个“牛鼻子”,财政部门要给予支持。认真组织实施五个专项计划和一项行动,即,“新技师培养带动计划”,“下岗失业人员技能再就业计划”、“能力促创业计划”、“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国家技能资格导航计划”和在全国大中城市实施“技能岗位对接行动”。5年内新培养790万技能人才,培训6200万城乡劳动者,务求取得实效。四是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紧密结合。36号文件提供的是一个基本的政策框架,政策体系是开放的,鼓励地方围绕解决本地区的突出问题,制定更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拿出操作性强、真正能见实效的实施办法。(三)切实做好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工作。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38号文)是在总结2001年开始在东北地区进行长达5年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经验,经过广泛调研、深入论证形成的。这个文件以建立长效机制为核心,确定新时期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贯彻38号文件,要继续确保参保的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决不能产生新的拖欠,并在此基础上,积极推进长效机制的建设。一是扩大做实个人账户试点,实现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各地申请和地方财力,国务院已经决定今年在天津、上海、山东、山西、河南,湖北、湖南和新疆等8个省份扩大试点。二是改革计发办法,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38号文件规定,基础养老金由原来缴费满15年一律按平均工资的20%计发,改为缴费满15年计发15%,以后缴费每满1年增发1%,上不封顶;个人帐户养老金由原来一律按累计储存额的1/120计发,改为根据城镇人口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中人”的过渡办法,由省级政府批准后报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备案,在今年年底前全部实行新的计发办法。各地一定要周密测算,在今年6月底前研究制定稳妥的过渡办法,保证新老政策平稳过渡,待遇水平合理衔接。三是以非公有经济为重点,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覆盖范围,明确规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都要参加养老保险。“十一五”期间,全国要每年新增参保职工1000万以上,年增长率6%以上。四是坚持完善政策与加强管理并重,要在完善市级统筹基础上,逐步提高统筹层次,增强省级基金调剂能力,明确省、市、县各级政府的责任,防止产生新的“大锅饭”。加强社会保险机构建设,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使政策落到实处。(四)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支持劳动保障事业发展。“十五”时期,全国财政用于就业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支出年均增长16.3%,占总支出的比重从5.5%提高到2005年的11%。中央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从1998年的20亿元增加到2005年545亿元,累计达到2826亿元。2003年到2005年,中央财政在每年保持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资金100亿元规模不变的基础上,3年共安排再就业资金293亿元。“十一五”期间,财政用于就业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支出还将大幅度增加,明年用于就业再就业补助资金将增加18亿元,达227亿元。中央就业再就业资金分配同地方就业再就业工作、财政投入等情况挂钩的原则不变。各级财政要从履行政府职能、建设公共财政的要求,继续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的支持力度,从更好地促进就业再就业、提高劳动者素质和加强社会保障的现实需要,考虑资金的安排使用。地方各级财政要按照国务院文件规定,在预算中足额安排就业再就业资金、职业教育资金和基本养老保险缺口补助、做实个人帐户等社会保障资金,特别是省级财政要切实承担起主要责任,落实省级负责制,不得虚列预算,或列而不支。各级财政部门还要及时足额拨付资金,决不能因为资金拨付不到位而影响各项社会保障待遇按时足额发放。(五)切实加强对劳动保障工作的领导。一是把劳动保障工作摆到政府工作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强领导和协调。各地区、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必须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统筹协调有关方面,形成合力,抓出成效。二是抓紧制定国务院36号文件的实施意见和配套措施。目前全国已有13个省份制定了具体实施意见。关于就业再就业工作,经国务院批准,有关部门制定了7个配套文件。各地要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凡没有制定贯彻意见的省份要力争在2月底前出台,地市3月底前制定实施方案。三是抓好当前工作,国务院已经确定今年就业再就业目标任务仍是“95146”,即城镇新增就业900万人以上,实现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500万人,其中“4050”人员1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各地要抓紧部署落实。两节期间,要继续抓好“两个确保”,帮助困难群众解决一些实际问题;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严肃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做好农民工的管理服务工作;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维护社会稳定。二、“十五”时期我省劳动保障工作情况过去的五年,是我省发展史上不平凡的五年,以人均生产总值达到1140美元为主要标志,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了一个历史性的跨越,经济实力跃上一个新台阶,提前一年完成了“十五”计划主要经济社会指标,全面和超额完成了“十五”时期的各项任务。全省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1.6%,五年翻了一番,这是历次五年计划增长最快的时期;财政总收入达到420亿元,年均增长19.6%,比2000年增长1.44倍;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达到7078亿元,年均增长33.5%,相当于改革开放以来前23年固定资产投资总和的1.9倍。在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同时,城乡居民生活普遍提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分别增长11%和8.9%,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263元。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的态势已现端倪,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处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这五年,既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不平凡的五年,也是全省劳动保障工作致力于解决经济体制转轨遗留问题的五年,致力于市场就业改革的五年,致力于就业与社会保障相互融合、相互促进的五年,致力于培训促进就业、就业促进保障的五年。通过这五年的努力,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基础上,我省劳动保障工作发生了显著变化,这种显著变化突出体现在四个方面:第一,经过五年的努力,基本实现了劳动力资源由计划配置向市场配置的转变。五年来,我们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劳动力资源配置方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市场机制在劳动力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日益明显,初次就业者通过市场双向选择的比例越来越大,全省所有新增劳动力,包括转移就业的农民,都是通过市场就业,大中专毕业生也在这五年实现了市场就业。退役士兵从政府计划安置,逐步向市场就业转变,去年全省通过自谋职业得到安置的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