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余姚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2006年3月国家环保总局印发了《“十一五”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实施细则》,新的指标体系提高了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创建要求,并对原指标体系中的部分指标作了相应调整。为此,根据《“十一五”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实施细则》和我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工作进展情况,特制定余姚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方案。一、总体目标我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总体目标是:建立比较完善的环境与经济综合决策、管理机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得到有效控制,城市和重点区域的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城乡总体环境质量保持在全省前列。力争在2007年底前,把我市建设成为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充满活力、环境洁净优美、生态良性循环的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构建可持续发展平台。二、对照“创模”考核指标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差距对照《“十一五”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我市除“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一项数据指标未作评价外,目前已有17项指标达到或基本达到考核要求,具备一定的创模基础;但还有11项指标未达到考核要求(详见附表),存在不同程度的差距,其中,第十一项指标“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且市区内无劣2Ⅴ类水体”、第十六项指标“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80%,且缺水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率≥20%”、第十七项指标“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100%,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口自动监控率80%,工业企业排污申报登记执行率100%”、第二十九项指标“城市环境卫生工作落实到位,城乡结合部及周边地区环境管理符合要求”4项指标离考核要求差距较大,只有进一步加大整治和建设力度才可能达标。11项指标未能达到考核要求的主要原因在于受到以下几个主要环境问题的制约:1、部分重污染企业(如化纤厂、造纸厂、舜江饲料厂、涂脂卷尺厂等)还位于城市中心城区内,对城市水和大气环境构成较大影响。2、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虽然城市污水处理厂已经建成投入运行,但由于城区内集污管网建设缓慢,目前仍未全部贯通,城区生活污水未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3、饮用水源有富营养化趋势。由于受上游生活、农业、等污染,四明湖水库、陆埠水库水质日前虽然总体达标,但有富营养化趋势,如不加防止,将会使水质变差。4、城区内河姚江、最良江受生活污染和长年积沉的淤泥影响较大,致使城市内河水质有一定程度超标(劣Ⅴ类),同时东江受慈溪来水影响,水质也存在一定程度的超标(劣Ⅴ类)。5、城市交通道路网架还不够健全,交通噪声难以控制,城区内尚存的燃油助动车、冒黑烟的公交车、烟花爆竹的随意燃放对城区大气环境和声环境质量带来不同程度影响。36、市区内餐饮、娱乐服务行业的无序发展,导致环境污染扰民问题日益突出,不仅影响大气、声环境质量,而且已直接影响群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度。7、城区内建筑施工造成的扬尘、噪声污染严重;尤其是目前的阳明东路、四桥工程的施工,产生的噪声污染已经成为当前的信访热点问题,产生的扬尘已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市的大气质量(主要是PM10)。三、“创模”的主要工作任务与措施(一)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在整合优化各类工业园区的基础上,要紧紧围绕提高工业经济整体发展素质和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促进工业经济集聚发展,提高工业现代化水平,力争使余姚成为长三角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在产业结构调整中,要及时出台产业发展政策,加强宏观调控,限期淘汰那些产业关联度低的金属冶炼、化纤合成等能耗高、污染重的项目;鼓励企业加大技改投入,发展低能耗、轻污染、技术附加值高的项目,通过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现产业间连接,促进循环经济发展。要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在优化产业布局中,要加快实施新一轮的城市总体规划;中心城区继续实施“退二进三”政策,改变现有中心城区工业、居住等功能混杂的状况。(二)实施“蓝天、碧水、绿色、洁净”四大工程1、实施“蓝天”工程,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1)继续巩固和提高“烟控区”建设成果,淘汰“烟控区”内4的手烧燃煤炉,对大型工业窑炉通过改变加煤方式、改变燃料结构、增设煤气发生炉等解决烟尘污染;逐步淘汰供热、供气管网覆盖区域内的各类生产、生活用燃煤锅炉,禁止新建燃煤锅炉。同时,要抓好高速、国道、省道、旅游公路、铁路沿线“烟控区”建设,保持建成区“烟控区”覆盖率100%。(2)进一步扩大城区集中供热覆盖面。继续加快舜龙电业有限公司热电厂供热管网的扩建,扩大市区集中供热范围;继续完善黄家埠光耀热电厂集中供热管网建设,扩大集中供热范围。城区以发展管道天然气为重点,进一步加快天然气工程建设。(3)进一步加强重点废气污染企业整治。加快城区内废气污染企业的关停与搬迁改造,进一步加强烟气除尘脱硫工作;开展卷尺行业整治工作,解决局部区域工业尾气污染问题。(4)控制交通废气污染。加强对机动车尾气的监督监测,结合车辆年审监测机动车尾气,对尾气排放超标车辆逐步安装尾气净化装置,大力发展公交事业,加快完善公交设施,增加公交线路和车辆,提高公共交通运载力。提高油品质量,减少汽车尾气污染物排放量。(5)全面实施城区内餐饮服务行业环境整治,解决餐饮企业的油烟、噪声扰民问题。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和《宁波市餐饮娱乐服务企业环境保护办法》,全面完成餐饮企业的油烟废气治理;依法取缔选址不当、污染扰民的无证无照餐饮摊点;划定餐饮专营街区,改变餐饮企业混杂于居民住宅区的状况;规范经营秩序,加强管理,促进餐饮业的健康发展。(6)加强建筑工地管理,控制扬尘污染。采取混凝土商品化、封闭作业、喷洒路面和清洗车辆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市政工程实行全程围栏施工。加强道路扬尘控制,保持街道清洁。52、实施“碧水”工程,改善城市水环境质量(1)加快城市集污管网建设。2006年底完成城区集污管网的全线贯通,城市生活污水进入污水处理厂,确保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0%,2007年达到80%的考核要求。(2)开展城区河道及骨干河网整治工作。积极组织实施姚江、候青江、最良江、中江等内河河道的清淤工程,以改善城市内河水质。同时,要继续实施奖家隆江、长冷江等骨干河网的拓宽、疏浚、清淤等整治工程,全面提高水环境的自净能力,改善水环境质量。(3)实施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监督管理。要抓紧梁弄镇集污管网和外排工程建设,减轻生活污染对四明湖水质的影响;积极开展陆埠水库上游酸洗、发蓝企业的整治,严格控制陆埠水库、梁辉水库库区人口规模,有计划地引导上游人口实施生态、梯度转移;继续实施牟山湖疏浚、清淤等综合整治工程,并通过四明湖调水等措施,改善水质。同时,要加强对各饮用水源地上游的生态公益林建设,大力发展生态农业,严格控制农药、化肥的使用。通过上述综合措施,来确保饮用水源水质。(4)实施重点水污染企业整治工程。通过鼓励产业置换、技术改造等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减少结构性污染;加快工业企业的“腾笼换业”,使绝大部分工业污染源脱离城区及姚江水系,实施污染集中治理。(5)加强农业农村污染防治。积极开展“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控制农村生活污染;鼓励建设和发展绿色农产品基地及生态农业园区,控制农业污染;加大姚北地区榨菜腌制废水的整治力度,加强畜禽养殖业的污染防治工作,以改善农村环境质量。3、实施“绿色”工程,打造“绿色”余姚6(1)改善城区绿化结构,提高城市绿化质量。依托城区山水优势,高起点、高标准推进城市绿化建设。改建、扩建胜归山公园、凤山公园、蛇山公园和龟山公园,加快街头绿面建设。新建黄山公园、体育公园等公园。加强居住新村绿地和单位绿地建设。加快市区河道两岸和主要道路两侧绿化。以城郊的道路、河道、农田、园地、山林为依托,建设城市防护绿地和风景林地。优化城市绿化结构,建成以林木为主,乔、灌、花、草相结合的绿地系统;大力开展垂直绿化,大幅度提升城市绿化质量。(2)加强重点生态涵养区建设。加大姚江、曹娥江、奉化江源头、水库水源涵养区、荒山荒坡、疏林地、火烧迹地、灌木林地以及郁闭度0.5以下低效林的封山育林,提高林分质量和森林的稳定性及自身调解能力;加强对生态公益林建设和管护,积极开展疏林补植、更新造林,提高活立木蓄积量;在经济林、高山蔬菜发展中注重水土保护。(3)加强废弃矿山生态化治理。开展专项整治,使矿山开采向规模化、集约化方向发展。加快实施废弃矿山的生态化治理工程,重点开展梁辉水库周边、高速、国道、省道、梁周线等主要道路两侧及旅游公路两侧严重影响景观的废弃矿山的生态化治理工程,至2007年废弃矿山的生态化治理率达到60%。(4)积极开展生态农业建设。加快实施“绿色农产品推进计划”,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积极推广生态农业模式,开展畜禽粪便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建立农业生态链,促进农业资源的循环利用。逐步提高无公害、绿色和有机农产品在全市农产品中的产值比例,建成一批生态农业示范基地或园区。(5)积极推进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生态功能7保护区、水源保护区、封山育林地等的保护、利用和开发。在加强对已有丹山赤水、天下玉苑等风景名胜区保护、开发的基础上,开展陆埠化安山、四明山四窗岩、鹿亭中村等宁波市级风景名胜区建设,开展森林公园的建设,提高全市国土受保护面积。4、实施“洁静”工程,营造城市清洁、安静环境(1)加强对固体废物污染的防治工作。大力开展工业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推进固废横向交换,提高综合利用率。加强危险固废转移、处置的全过程监督,确保危险固废的安全处置。加强医疗危险废物的管理和安全处置,将全市的医疗废物全部运送到宁波枫林公司处置。(2)进一步完善城市垃圾收集处理系统。逐步实施垃圾分类收集,建立完善的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系统,大力推行压缩式或集装箱式密封垃圾中转站。城区及姚东、姚南、姚西各乡镇生活垃圾统一中转至桐张岙(双河)垃圾填埋场处理,垃圾渗滤液单独治理达到进管标准后接入城市污水管网。(3)进一步加强区域环境噪声控制。根据新的城市噪声功能区划方案,按功能区分类管理。加强对社会噪声、生活噪声、交通噪声、工业噪声、建筑噪声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双禁”管理,促进噪声达标区建设。五、工作计划安排余姚市“创模”工作的阶段目标:争取在2007年底完成“创模”任务并通过国家考核验收。“创模”具体工作计划如下:1、动员准备阶段(2006年9月中旬之前)(1)2006年7月底前调整好“创模”领导小组和“创模”办公8室。(2)2006年8月召开一次“创模”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创模”重点工作任务。按照“创模”“十一五”指标分解“创模”各项工作任务到各部门和乡镇街道。印发《余姚市“创模”工作方案》,真正做到责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3)2006年9月中旬前,根据“创模”工作方案,针对我市存在的薄弱环节,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根据各自职责认真分析研究,落实各项措施,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并落实“创模”分管领导和联络员,报市“创模”办。2、全面启动阶段(2006年9月—2006年12月)(1)2006年8月各责任单位全面启动各项创模主体工程,并定期向“创模”办公室反馈实施进度和情况,“创模”领导小组对责任单位完成任务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2)2006年11月各责任单位完成2004年、2005年“创模”材料的整理归档,并上报“创模”办。(3)2006年12月市“创模”办对各责任单位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3、整改提高阶段(2007年1月—2007年4月)(1)2007年1月邀请宁波市、省局有关专家对2004年、2005年“创模”的档案材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指导,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进行审核。(2)2007年2月各责任单位根据宁波市、省局有关专家提出的意见,完成2004、2005年“创模”资料的补充完善,并上报“创模”办。(3)2007年3月各责任单位完成2006年“创模”材料的整理归9档,并上报“创模”办。(4)2007年4月召开“创模”工作动员大会。同时“创模”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根据“创模”考核要求进行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