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系统2022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样例大力推进以案普法,利用典型案例对重点人群进行法律法规政策解读宣传,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下面小编网友准备了多篇精选范例参考,欢迎查阅。2022年是深入实施“八五”普法的关键一年。今年全市农业农村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锚定“走在前、全面开创”“三个走在前”总遵循、总定位、总航标,以服务全市乡村振兴事业高质量发展、德州市“吨半粮”创建工作为主线,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和决议贯彻落实,加大全民普法力度,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为扎实推进全市农业农村系统2022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德州市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宣传教育规划(2021-2025年)》,制定本计划。一、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走深走实1、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工作的头等大事和首要任务,结合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结合深入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普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人事科、改革指导科、机关党委;时间节点:2022年全年;普法对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人员)2、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机关工作人员法治培训、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重点课程。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为主要内容,举办“八五”普法骨干培训班,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人事科、改革指导科、机关党委;时间节点:2022年全年;普法对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人员)3、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解读,结合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周、中国农民丰收节、国家安全教育日和涉农法律法规颁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结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采取多种方式展现法治德州建设在农业农村领域的新成果、新成就。(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办公室、改革指导科、质监信息科、科教科、农田农机科、执法支队等有普法职能的科室单位;时间节点:相应节日及法律法规颁布日;普法对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人员)二、着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法治环境4、组织开展宪法主题宣传活动。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宪法进机关”“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改革指导科、质监信息科、科教科、农田农机科、执法支队等有普法职能的科室单位;时间节点:2022年12月前;普法对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人员)5、组织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组织编写民法典通俗读物,宣传推广民法典公益广告、短视频等优质普法产品,组织参加民法典知识竞赛等,推动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改革指导科;时间节点:2022年全年;普法对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人员)6、组织开展国家安全主题宣传活动。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期间,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数据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组织参加国家安全法律知识竞赛活动。(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办公室;时间节点:2022年4月20日前;普法对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人员)7、组织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先行”普法宣传活动。在中国农民丰收节期间,围绕我市“十四五”规划及“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积极服务全市乡村振兴事业高质量发展、德州市“吨半粮”创建等主线工作,深入学习宣传农业法、乡村振兴法以及与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乡村治理现代化、共同富裕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突发事件应对、传染病防治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办公室、农办秘书科、对接京津冀工作科、改革指导科、质监信息科、种植业管理科、养殖业管理科、农田农机科,市乡村振兴局宣传培训科,乡村建设中心、农技与种业中心、畜牧中心;时间节点:2022年9月底前;普法对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人员)8、组织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深入开展“农机3·15”消费者权益日、放心农资下乡宣传周、食品安全宣传周、农村沼气安全生产月、农机安全生产月、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科普宣传月、六五环境日、生物多样性日等送法下乡活动。(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改革指导科、质监信息科、科教科、种植业管理科、养殖业管理科、农田农机科、农技与种业中心、畜牧中心;时间节点:2022年全年;普法对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人员)9、组织开展渔业专题普法宣传活动。在“6·8世界海洋日”期间,组织开展渔业专题普法宣传活动,加强渔业法、自然保护区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养殖业管理科、执法支队、农技与种业中心;时间节点:2022年6月15日前;普法对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人员)10.根据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集中宣传月活动安排,突出宣传《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德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围绕服务提升经济社会发展创新力,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引导企业树立合规意识,促进企业依法维权,按市场规则办事。积极组织参加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人事科及有营商环境评价职能的科室单位;时间节点:2022年全年;普法对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人员)11、培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法治思维。采取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标语、开展集中宣讲、宣传推广网络宣传片等方式,组织开展防范非法集资专题普法宣传活动,重点向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广泛普及法律知识,增强经营主体带头人法律意识。(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乡村建设中心,时间节点:2022年全年;普法对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人员)12、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大力宣传国家监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推动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农办秘书科、改革指导科、机关党委;时间节点:2022年全年;普法对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人员)三、扎实提升干部群众法治素养13、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抓住“关键少数”,建立农业农村系统领导干部学法清单,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知应会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采取网上观看或者现场旁听等形式,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相关制度。利用党员活动日、主题教育活动等,常态化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法治讲座、专项答题等活动,不断强化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组织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年度考法。(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人事科、改革指导科、机关党委;时间节点:2022年全年;普法对象:全体干部职工)14、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法治能力。将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列入年度计划,通过集中培训与网络培训相结合,确保在编在岗执法人员每年法律培训时间不少于30学时,新进执法人员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60学时,提高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和专业素养。(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执法支队;时间节点:2022年全年;普法对象:行政执法人员)15.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加强对帮保社区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围绕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文明养犬、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整治、生活垃圾分类等工作重点,持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公众法治宣传教育参与率,着力加强教育引导、推动实践养成,引导全体公民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创城工作专班及帮保社区负责单位;时间节点:2022年9月底;普法对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人员)16、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按照《全市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工作方案》,利用现有法治宣传教育平台等,有针对性的开展法治培训,组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与学法用法示范户“结对子”,确保到2022年底实现50%的行政村有学法用法示范户。(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改革指导科;时间节点:2022年9月底;普法对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人员)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组织保障工作17、完善普法责任清单。按照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明确普法责任,强化人员和经费保障,注重协同协作,推动普法融入立法、执法、行政管理和法律服务全过程。18、创新普法形式。在利用传统有效的普法方式基础上,运用好“智慧普法”“中国普法”“学习强国”“农业农村法治”等载体平台,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注重利用网站、移动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直播平台等新媒体,加大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普法方式应用,增强普法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大力推进以案普法,利用典型案例对重点人群进行法律法规政策解读宣传,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19、选树先进典型。注重培育、选树、宣传农业农村普法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加强普法工作成果交流,开阔工作视野、拓展工作思路。组织参加农村学法用法故事征集评选活动,通过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推广崇法向善、坚守法治的模范人物和典型事迹,营造学法用法良好氛围。20、建设农村法治教育基地。要加强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充分利用农村文化礼堂、法治文化长廊、法治宣传栏、法律图书角、农民法治公园、农民法治广场、农家书屋等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和职业院校等具备法治普及功能的单位机构,依托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农村法治教育基地,打造农民学法用法平台,更好地服务农民学法用法。21、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把普法工作纳入本县市区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纳入综合绩效考核、平安建设、文明创建等考核评价内容,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普法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市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按照普法责任清单,积极督促指导落实相关普法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