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学校行政会议制度一、校务会议(一)校务会议是校长的“参谋部”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一种好形式。(二)校务会议的内容:1、传达和贯彻上级的文件、指示;2、讨论学校的学年(学期)工作计划与总结;3、讨论学校的发展规划和重大的改革方案;4、讨论对教职员工的重大奖惩事宜;5、讨论学校年度或学费经费预、决算;6、讨论学校其他有关重大问题。(三)参加人:党委书记、正、副校长、部门负责人、工会主席、团委书记(四)会议主持人:校长(五)会议记录:校长办公室主任(六)召开会议时间:一般每学期召开三次.分别于期初、期中、期末召开,必要时可临时召开。(七)为保证会议质量,会前应发出通知,说明会议内容或发出议题讨论稿,以利会上集思广益,展开论证,最后形成决议。经校长批准实施。二、行政会议(一)行政会议是学校行政领导人员共同研究商议工作的办公会议。以统一思想、统一步调为主要目的。(二)行政会议的内容:1、讨论学校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和各项行政工作的实施办法;2、布置、检查、总结、计划期内各部门的工作任务;3、协调部门之间工作;4、讨论对学生的重大奖惩事宜。(三)参加人:党委书记、正、副校长、各科室科长、主任或有关人员。1、会议主持人:校长2、会议记录:办公室主任或秘书3、会议召开时间:一般一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召开。三、校长办公会(一)校长办公会是校长、副校长集体研究工作进行集中决策的一种形式;(二)校长办公会的主要内容是交换工作意见和交流工作情况、检查各自负责工作的进度、解决需要集体协调处置的问题。(三)会议由校长主持,副校长参加,必要时吸收有关科长室主任参加。一般每周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也可延期举行。(四)校长办公会由办公厅室主任或秘书担任记录。(五)重要议题应邀请党委书记出席会议或将讨论情况向党委汇报。车辆管理制度一、小车主要保证学校主要领导使用,以利于全校工作。副校级以下因公用车,实行派车制。二、各科室因工作下县或到外地市需用出车者,必须在前一天向办公室提出报告(地点、事件、时间),经领导批准后,办公室统筹安排。驾驶员不准私自出车。三、节约经费开支,保证工作需要。私事一般不准用车,本校教职工如遇特殊情况需用车者,经校领导审批后,按0.40/车公里收费,过桥等费用自理。四、严格执行派车登记制度。凡下县或到外地市必须由办公室开派车单,司机出车以派车登记为依据。五、小车百公里耗油,夏季控制在13升以内。其它季节控制在11升以内。小面包车夏季控制17升以内,其它季节控制在15升以内。财务管理制度一、严格执行财经纪律,遵守各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按现金管理制度办事。二、模范遵守各项会计制度和规定,各项会计手续要符合财会要求。做到账面清楚,记帐准确无误,各种原始凭证齐全,妥善保管。三、认真审查各项收支凭证,正确及时对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四、负责全校现金收支务,各项支出必须经校长签字方可报销。现金支付,认真审查原始凭证,防止漏洞,确保现金正确无误。五、各项报销凭证,补助凭证以及借、收凭证,都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填写规范,否则不予受理。六、管理学校固定资产总帐,年终协助搞好清仓盘查,做到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帐目与总帐相符。七、维护国家财产,监督学校各类财产的合理使用。办公经费包干办法为不断深化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完善财物管理制度,更好的发挥办公用品的使用效能,增强齐抓共管的管理意识,达到物尽其用,高效工作,节约开支的目的,制定如下办法:一、各科室正常办公用品、在校生费用、职工劳保用品,采取按科室(工种)、按岗位定额包干制。包干经费以科室为核算单位,集中计划使用。二、每学期初下达一次包干经费指标,期末供需双方对帐结算一次。时间计算:教工按6个月计算,在校生按4个月计算。教工按现岗人数计算,在校生按1200人计算(中途生员变化,经费不增不减)。三、定额经费。各部门根据需要,自行安排使用,所需物品,原则不应超出常规办公用品范围之内。如特殊需要须提前三天向总务科申报计划,经校领导审批后购进,发放。四、各部门办公经费的使用,由主要负责人掌握,并指定专人负责建帐、领取、发放。各部门要建立办公费支出明细帐,以及实物发放登记表等管理制度。超支停发办公用品,节约由本部门累计使用或改善办公条件用。五、包干项目:1、教工使用的所有常规办公用品,所有卫生工具办公用毛巾、肥皂、香皂、洗衣粉。2、服务教学所用各种纸、本、笔、粉笔等常规教学用品,教室、宿舍所用各类卫生工具。3、学生下厂实习所用各类物品(带队老师工作衣除外)。4、耐用消耗品,如:暧水瓶、铝壶、脸盆、各种锁类。5、应享受劳保待遇的教职工,按政工科有关规定执行。劳保用品在使用期限内,严格按规定执行,中途不增不减,任何劳动保护用品,如特殊情况需要增发的应及时申请,经校领导批准后执行。六、包干标准领导每月5元,调研员每月3元,教工每月4元,学生每月1元(由教务科、学生科各支配0.5元)。二、(政工科)焦作市化工技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条例》(经二000年六月十五日第二届“教代会”预备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规定,学校要建立健全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为全面贯彻执行中共中央的《决定》,进一步建立健全我校“教代会”制度,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要采取措施,切实保障和发挥工会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审议学校重大决策,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权力和作用。第三条:教代会是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学校工会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负责教代会的日常工作,实行民主集中制。第四条:教代会受学校党委领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学校、教职工“三者”利益的关系,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行使职权。第五条:教代会应积极支持校长行使学校行政管理权力,维护校长职权。第二章教代会的职权第六条:教代会行使下列职权。1、听取和审议校长的工作报告;审议讨论学校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财务预决算、重大改革方案。并就上述方案的实施作出决议。2、审议讨论奖惩办法;劳保措施;工资福利计划和重要规章制度。3、评议、监督学校各级干部,提出奖惩意见、建议。4、其他需经教代会讨论的重大问题。第七条:校长要支持教代会工作,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教代会对校长在职权范围的决定有不同意见时,可以向校长进行建议。第三章教职工代表第八条:凡在职的本校教职工,无特殊原因均可当选为代表。第九条:代表以科室(工会小组)为单位选举产生,代表名额由大会筹备组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比例为30%。第十条:代表应具有广泛性,教师职工代表应占代表60%以上.可适当邀请部分退休人员和非正式代表,列席教职工代表大会。第十一条:代表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届中个别代表因特殊情况或调离等原因缺额时,原选举单位可补选或撤换。第十二条:代表的权利。1、在教代会上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有权参加学校重大问题的审议和讨论,提出自己的意见。3、因参加教代会占用工作时间,学校应予以支持。占用休息时间应给予适当补助。4、代表的民主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报复。因正确行使代表职权而遭到报复、打击的有权向上级工会申诉、控告。第十三条:代表的义务。1、要努力学习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参加民主管理的能力。2、密切联系群众,代表最广大群众的意愿,如实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认真贯彻执行教代会决议。3、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做好本职工作。4、认真学习《工会法》,熟悉工会业务,认真履行代表义务。第四章组织制度第十四条:教代会选举由主席团主持。主席团成员根据学校工作需要组成,并经教代会或预备会议通过。第十五条:教代会每三年一届。一般每学期召开一次,至少每年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遇有重大问题,经学校或教代会三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可随时召开。第十六条:教代会进行选举和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方可有效。第十七条:教代会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精干的临时或专门委员会,完成教代会交办的有关事项。第十八条:教代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解决的问题,由工会召集全体委员进行协商处理。重大问题应向下一次教代会进行报告。第五章教代会与工会第十九条:学校工会作为教代会工作机构,承担下列工作:1、组织选举职工代表。2、提出教代会议题、负责教代会筹备和组织工作。3、主持召开工会组长联系会议。4、落实职工提案,检查教代会执行大会决议情况。5、接受和处理代表的申诉、建议和提案。6、完成上级工会交办的工作任务。附则第二十条:本条例经职工代表大会或教代会预备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第二十一条:本条例未尽事宜,经下一届教代会批准后可予以修改,补充。保密守则一、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二、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三、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四、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六、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七、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八、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九、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送机密事项;十、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领导干部保密制度为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保密制度如下:一、以身作则,带头严格遵守各项保密法规,制度和纪律。二、秘密文件、资料要在机要阅文室阅办。送阅的文件不得在办公室过夜。一时阅办不完的文件要入柜保管。离开时要关好门窗。三、退居二线或退、离休的领导干部,须到机关阅文室阅文。文件不送至家中。四、外出参观、游览、探亲、访友或进入公共场所,不得携带秘密文件、资料。五、对有秘密内容的会议要严格保密;未经正式通知,公布的秘密事项,不得向任何人泄漏;严禁在小车上、亲朋子女中和无关人员面前谈论党和国家机密。六、不准在私人书信、电报、电话中涉及秘密事项;在外事活动中坚持内外有别的原则,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七、开会带回的秘密文件、资料要及时交机要室登记、保管。需用时,要办理借阅手续。八、领导干部的工作笔记本要纳入清退立卷范围。遗失者,要追究责任;工作调动时,要如数清退各种秘密文件、资料和工作笔记本。九、办公室不准留宿他人。办公室钥匙不得交给家属和其他无关人员。十、凡发生失、泄密问题,应及时将情况报告本单位党组织和市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政工部门保密规定为加强政工部门的保密工作,确保党和国家的机密安全,特制定保密规定如下:一、政工部门的干部要自觉遵守保密制度,严守党的机密。对不该问、看、说的机密,要绝对做到不问、不看、不说、不传。包括对自己的家属。二、凡党内机要文件,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准复制、翻印、摘抄、拍照。阅办时,须在办公室内,不得带回家中或宿舍。三、有关干部的任免、调动,应作为组织部门的核心机密对待。在具体考察和承办过程中,非承办人不得向承办人打探消息。对于干部的任免、调动,在没有正式下文公布前,任何人不准随便外传,违者,要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要调离工作或给予纪律处分。四、对干部档案和有关党员、干部统计数字的保管,要严格按规定制度办事;凡不符合规定或不经领导批准的,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外借阅或提供情况。五、会议记录、内部文件、公章、组织关系和外调介绍信、各科室业务材料等,都要按规定妥善保存,不准摊在桌上,任人自由阅览,并要定期清理、归档。六、办公人员下班或因事离开办公室时,必须关闭门窗,锁牢柜子,严防失密、泄密。七、办公室不准留宿他人,不准把办公室钥匙交给家属、亲友。八、各种文件、报表、内部刊物,一律不准当废纸出售;需销毁的,必须登记造册后到指定的造纸厂由专人监督销毁。九、不准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十、本人的工作记录本要妥善保存,调离时必须清退或销毁。机要文件阅读制度一、严守党的机密,认真做到“保守党的机密、慎之又慎”。二、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严防失密、泄密现象发生。三、机要文件、资料,先由主要领导批阅。然后按批阅范围在机要室阅文。暂无机要阅文室的可送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