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席IMO第11届通信搜救分委会会议情况简介国际海事组织第11届通信搜救分委会于2007年2月19-23日在伦敦召开,共71个国家、1个联系会员、2个联合国专门机构和19个政府间或非政府组织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新当选的本届通信搜救分委会主席C.Salgado先生(智利)主持。由交通部海事局、中国海上搜救中心、交通部救捞局、中国船级社、中国交通通信中心和大连海事大学的代表共9人组成的中国代表团参加了全体会议和所有工作组会议。。COMSAR11共18个议题,会议期间成立了GMDSS、搜救、电子航行(包括LRIT)三个工作组及A.888(21)修改起草工作组进行了讨论。其中涉及到GMDSS、ITU海上无线电通信、卫星通程、远程跟踪、SART性能标准修改、搜救事宜和E-NAVIGATION等,现将会议主要情况介绍如下:一、全球遇险与安全系统(GMDSS)(议题3)(一)在北冰洋地区新增NAVAREA播发区的情况会议对北冰洋海上安全信息(MSI)播发通信工作组的报告进行了研究,同意通信工作组的建议,在北冰洋地区新增5个NAVAREA,具体情况如下:NAVAREAXVII和XVIII协调者为加拿大NAVAREAXIX协调者是挪威NAVAREAXX和XXI协调者是俄罗斯同时在会上确定了五个NAVAREA的地理划界,新的区域延伸到北纬90度。并决定新的区域每天24小时,每周7天发布MSI。会议还确定了经过修改后的NAVAREA协调人名单的COMSAR通函,提交委员会审议批准。(二)关于“C”码的错误使用IHO反映,在通过EGC播发海上安全信息时,存在着对C码的错误使用,主要涉及到C2(业务类型)、C4(重复码)的错误使用,分委会经过讨论,起草了COM通函草案—EGC播发MSI的分析及提高信息质量的建议,待委员会批准后,与INMARSAT联系,并通知相关MSI信息播发的提供者。1三、ITU海上无线电事宜(一)ITU给IMO的关于遇险值班频率的联络声明ITU认为,目前海岸电台没有必要对DSC遇险频率以外的频率守听值班。会议经过讨论,同意ITU的建议,并建议各缔约国将其岸台在非DSC遇险频率值班的情况报告给ITU,以便包括在ITU的相关出版物中。(二)关于遇险程序(COM/Circ.8)的修改分委会对IMO/ITU专家组(瑞典)提交的COM/Circ.8的修改方案进行了研究,认为瑞典新提交的遇险程序对原程序进行了简化,将原来的两种遇险程序统一为一种遇险程序,这种方法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考虑到ITU正在考虑语音遇险程序,同时IMO对遇险按钮的标准也未统一,另外HF通信程序比较复杂,且岸台没有值班,加之ITU正在讨论新的语音通信程序,所以新的程序在现有船舶上应用存在一定的困难。分委会对瑞典提交的简化程序进行了修改,作为COMSAR通函的初步草案,提请各成员国和国际组织在COMSAR12次会议上,提出具体的建议。四、海上无线电通信和技术的发展会议对欧洲委员会在船舶交通监管方面使用XML情况进行了考虑,认为有必要对XML格式进行标准化,以提搞安全和保安,同时也建议成员国和国际组织向COMSAR12次会议提交现有系统使用XML的信息,并请委员会将该议题的完成日期延期至2008年。五、SART性能标准的修改(议程12)关于雷达应答器性能标准的修改,在上届会议上已基本完成,本届会议继续对该问题进行了讨论,并达成了下列一致意见:(1)清楚定义Radar-SART和AIS-SART,并将性能标准分开,以免混肴。(2)完成了性能标准的草案,待MSC83通过;(3)完成了SOLASIII/6.2.2,III/26.2.5和IV/7.1.3的修改草案,待MSC83批准,并在MSC84通过;2(4)对1994HSC、2000HSC的相关条文进行了修改,待MSC83批准,MSC84通过;(5)对MODU相关条文进行了修改,并将相关条文提交给DE分委会审议。(6)AIS-SART不应用于遇险警告,只是用于在船舶遇险后,用来方便SAR机构定位。(7)AIS-SART在AIS上显示时,需要有一个专门的显示附号,这一点需NAV分委会进行考虑。(8)ITU需要规定AIS-SART测试的相关格式,即SARTundertest和SARTactive.(9)分委会完成了SOLAS1988年议定书的修改草案,提请MSC83次会议批准,在MSC84上通过。六、NBDP的替代(一)关于用HFemail替代NBDP事宜分委会经过讨论,需要注意到下列问题:(1)SOLAS第IV章中要求遇险和安全通信采用NBDP,即要求延时要少,而ITU-RM.[HF-Data]标准中规定,RCC和岸台均通过internet相连,在这种情况下,e-mail不可能实时地传送;(2)在HFdata和e-mail中均要求使用PC,但以前已经确定在GMDSS中不允许使用PC;(3)在DSC报警后,可指定采用NBDP作为后续通信方式,而目前还不知道HFdata和e-mail如何工作;(4)遇险通信是免费的,而目前的e-mail通信是收费的,需要在HFe-mail中设定一些免费的优先级。以上问题,需要各成员国提出相关建议,以便在COMSAR12上进行讨论。(二)在A3海区停用NBDP问题分委会对挪威提议在A3海区停用NBDP的建议进行了考虑,并起草了MSC通函草案,有待MSC84通过,在此之前,提请各成员国和国际组织在COMSAR12上提出建议。3关于在HF上使用NBDP播发MSI信息的问题,分委会认为:(1)新的NAVTEX接收机已能接收HFNAVTEX(2)根据修改的A.888(21)决议,以后新进入GMDSS的极轨道卫星系统将能够播发MSI;(3)在A4海区,可能采用其他新的技术广播MSI。分委会提请各成员国和国际组织在COMSAR12上提出相关建议。(三)关于HF数据通信的标准分委会对韩国提出的HF数据交换的协议进行了考虑,认为这属于ITU的范畴,建议韩国向ITU-R第8研究小组提出建议。七、卫星业务(一)A.888(21)决议的修改自MSC77次会议来以来,就展开了对A.888(21)修改的讨论,以便为新的卫星系统加入GMDSS创造条件。讨论的交点有下列两个方面:(1)由谁对新的系统执行监管经多次讨论,在MSC82次会议上,确定由IMSO来承担此责任。(2)新的系统是否要满足Inmarsat系统以前提供的公益性功能,例如:MSI播发功能经讨论,新的系统亦应具有MSI播发功能。(3)新的系统如何认可经讨论,新的卫星系统进入GMDSS的认可程序如下:申请(缔约国)→IMO→MSC审议→独立的专家组或COMSAR评估→MSC决议(认可声明)→接受IMSO监管这个新程序基本上接受了美国的建议,由IMO直接对新的GMDSS卫星服务提供者进行评估和认可,原程序考虑由IMSO组织专家进行相关的认可工作。本次会议完成了A.888(21)修改草案,待MSC83批准,在25届大会上通过。完成了SOLASIV的修改草案,待MSC83会议通过。八、避碰规则附录IV遇险信号的修改4该项议题由MSC81增加给NAV和COMSAR的高优先议题,主要目的是将GMDSS的遇险信号包括在COLREG附录IV中。在NAV52次会议上,认为新进入GMDSS的卫星系统也应按照COLREG进行认可,满足相关遇险信号的功能。在MSC82次会议上以通函2760颁布了该修正案,本分委会对该修正案进行了讨论,同意该草案。同时采纳挪威的建议,需要在SOLASIV和COLREG中保持一致,即“认可的卫星业务提供商”需要满足这些要求。九、E-NAVIGATON(一)E-NAVIGATION的战略(1)针对韩国提出为满足E-NAVIGATION的要求,需要改善GMDSS,以满足E-NAVIGATION高速数据通信网的要求。分委会经讨论认为,GMDSS是一个现有系统,主要为搜救服务,而E-NAVIGATION范围更广,还处于研究阶段,所以在E-NAVIGATION概念的研究阶段,不应影响到GMDSS的完整性。(2)分委会对英国、澳大利亚及IALA的提案进行了研究,认为这些提案,对E-NAVIGATION的概念、战略展开了实质性的讨论。(3)分委会经过讨论,达成了下列一致意见:¾在分委会考虑采用GMDSS作为E-NAVIGATION的数据通信之前,NAV分委会应清楚地定义用户的要求。E-NAVIGATION的发展应为UserDriven而不是TechnologyDriven,即先考虑用户的需求,然后再考虑技术的要求,不受技术发展的限制。¾要考虑设备的标准化,但是设备的标准化会限制发展,所以重要的是考虑操作模式的标准化。¾在考虑E-NAVIGATION的潜成组成部分时,有关搜救,数据通信链、GMDSS的操作等属于COMSAR分委会考虑的范畴。¾现有的GMDSS系统,能够较好的支持SAR业务和通信,然而在考虑E-NAVIGATION时,需要在全球范围内采用宽带通信,所以有必要采用卫星通信技术。¾在考虑采用GMDSS用于E-NAVIGATION的数据通信时,可能需要在技术上有所提高。5(二)远程识别与跟踪(LRIT)根据MSC82的指示,在E-NAVIGATION的议题下讨论远程识别与跟踪系统,主要内容是LRIT的成本和计费问题。会议经过了长期激列的讨论,主要问题如下:(1)解决LRIT的相关法律问题,主要涉及到LRIT的各方的法律合同。主要包括缔约国和IMSO、缔约国与相关的IDC、NDC、CDC、RDC之间的合同、缔约国与IDE之间的合同,这些合同的模版需要秘书处起草,并报告ISWG-LRIT(2)会上对NDC、RDC和CDC的建设和运行成本,特别是日常的每天4次报文的费用,如果没有人需要,建议由建立这些DC的缔约国承担。并指明:如缔约国建立这些DC,就表明缔约国需要每天4次的报文。这是LRIT系统工程专家小组讨论的结论。对于这一问题在会议进行了长时间的讨论,认为这一结论违背了SOLAS的基本原则,即缔约国仅为请求和收到的数据付费,其他费用不应承担。(3)关于IDC和IDE的建设费用和运行费用,建议由所有使用IDC和IDE的用户承担。俄罗斯建议由参加IDC的所有缔约国承担,并支付每天4次报文的费用。会上有代表提出,这也是和SOLAS的基本原则相违背的。(4)缔约国在提供LRIT数据时,不应赢利,但参与LRIT的相关商业机构可赢利。(5)缔约国需要向IMO报告在一段时间内可能需要LRIT信息的数量,以便ISWG-LRIT进行考虑。(6)请缔约国政府注意到,在实行LRIT时,有些陈旧的设备,例如C站,无法满足LRIT性能标准的要求。CRIM将向ISWG-LRIT提供设备的具体情况。(7)请委员会注意到C站在跨洋区时,由于退网和重新入网需要一定的时间,这时可能无法按每天4次报文进行报告。(8)对于美国提出愿意承担在美国建设IDC和IDE,但运行费用需要各缔约国承担的意愿。分委会进行了讨论,认为现在还不是考虑这个问题的时机。针对这一问题,俄罗斯也提出他们正考虑建设的NDC,也可建设成IDC和IDE,但运行费用需要分摊。(9)关于LRIT的实施日期,希腊在全会上提出,考虑到目前LRIT的实施进程,以及LRIT的建设成本问题,LRIT很难在2008年底实施。这一建议得到6了英国等多个国家的支持,希望将LRIT的实施日期延迟到2009年。同时塞浦路斯、俄罗斯、美国等国认为现在说延迟为时尚早,建议LRIT按原计划执行,这一点在MSC82上已经明确。针对这一问题,IMO秘书处和主席发言,认为LRIT的实施日期是否延迟不是COMSAR考虑的问题,按照MSC82的决定,表示有决心按时实施LRIT,并希望MSC83次会议在ISWG-LRIT的讨论基础上,对LRIT的实施日期进行讨论。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