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門區議會第十二次會議記錄日期:2009年9月1日(星期二)時間:上午9時40分地點:屯門區議會會議室出席者:出席時間離席時間劉皇發議員,GBM,GBS,JP(主席)上午9:30會議結束蘇炤成先生上午9:30下午2:25蔣月蘭女士,MH上午9:37會議結束嚴天生先生上午9:30會議結束古漢強先生上午9:30下午2:13陳雲生先生,MH上午9:35會議結束陶錫源先生,MH上午9:37會議結束朱耀華先生上午9:30會議結束江鳳儀女士上午9:30下午12:10吳觀鴻先生上午9:30會議結束陳有海先生,MH,JP上午9:33下午12:15黃麗嫦女士上午9:37會議結束蘇愛群女士上午9:33會議結束李洪森先生上午9:33會議結束何杏梅女士上午9:37會議結束葉順興女士,MH,JP上午9:33上午10:16李桂芳女士上午9:30下午1:20林頌鎧先生上午9:35會議結束徐帆先生上午9:30會議結束程志紅女士上午9:35會議結束劉業強先生,MH,JP上午9:30會議結束龍瑞卿女士上午9:35會議結束陳文華先生上午9:35會議結束陳秀雲女士上午9:37會議結束劉智鵬博士上午9:43會議結束盧民漢先生上午9:37下午11:50周錦祥先生上午9:35下午1:00陳文偉先生上午9:33會議結束張恒輝先生上午9:33會議結束雲天壯先生上午9:30會議結束龍更新先生上午9:30下午12:10羅煌楓教授,JP上午9:35下午1:35郭賢霞女士(秘書)民政事務總署屯門民政事務處高級行政主任(區議會)缺席者:梁健文先生,MH(副主席)陳樹英女士歐志遠先生何俊仁議員林德亮先生,MH(請假獲同意)應邀嘉賓:聶德權先生社會福利署社會福利署署長林世雄先生路政署鐵路拓展處/總工程師黎國輝先生路政署鐵路拓展處/高級工程師何名開先生運輸署工程師/優先鐵路發展陳學文先生奧雅納工程顧問有限公司工程師李永孝先生香港鐵路有限公司高級統籌工程師譚錦儀女士香港鐵路有限公司公共關係經理/工程項目及物業陳英儂博士環境保護署助理署長(環境基建)劉銘清先生環境保護署首席環境保護主任(廢物設施)江瑞金先生奧雅納工程顧問有限公司董事陳達昂先生奧雅納工程顧問有限公司高級工程師邱美玲女士生態系統顧問有限公司高級植物生態學家林源廣先生民政事務總署總工程師(工程)張韻芬女士民政事務總署高級建築師(工程)列席者:張國財先生民政事務總署屯門民政事務專員劉衞銘先生民政事務總署屯門民政事務助理專員葉鴻偉先生土木工程拓展署署理總工程師/工程1(新界西及北)張綺薇女士規劃署屯門及元朗規劃專員蔡建祥先生香港警務處屯門警區指揮官林子輝先生香港警務處警民關係主任(屯門區)盧錦倫先生地政總署屯門地政專員梁閏興先生地政總署屯門地政處行政助理(地政)王健中先生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屯門區康樂事務經理楊秀鳳女士運輸署高級運輸主任/屯門黎志雄先生教育局總學校發展主任(屯門)梁世智先生房屋署物業管理總經理/屯門及元朗李家驥先生食物環境衞生署屯門區環境衞生總監梁桂玲女士社會福利署屯門區福利專員趙錦珍女士民政事務總署屯門民政事務處高級聯絡主任(一)鄧克廉先生民政事務總署屯門民政事務處高級聯絡主任(二)陳達之先生(助理秘書)民政事務總署屯門民政事務處一級行政主任(區議會)一負責人歡迎及介紹主席歡迎各與會者出席屯門區議會第十二次會議,並特別歡迎新任社會福利署(下稱社署)署長聶德權先生出席是次會議。2.主席提醒各議員,如發現會議討論的事項涉及其個人利益,應在討論該事項前申報。他會根據《屯門區議會會議常規》(下稱會議常規)第39(11)條,決定曾就某事項申報利益關係的議員可否就該事項發言或參與表決,可否留在席上旁聽,或應否避席。所有申報利益的個案均會記錄在會議記錄內。議員請假事宜3.秘書報告,秘書處收到陳樹英議員因事未能出席是次會議的缺席通知,鑑於陳議員並非因病或代表區議會出席會議,根據會議常規,區議會未能同意其缺席申請。此外,秘書處也收到林德亮議員因病未能出席是次會議的缺席通知,鑑於林議員已提交醫生證明書,根據會議常規,區議會可同意其缺席申請。I.社會福利署署長與屯門區議員會面4.聶署長向議員介紹署方的工作,詳情請見附件一。5.多位議員就社署的職權範圍提出意見。其中有議員認為現時署方對傷殘人士的定義有欠清晰。也有議員表示,曾接觸過一些個案,當事人甚至無能力自行上牀和下牀,但仍被評估為不合資格領取傷殘津貼。他要求署方就「傷殘」一詞下定義。6.多位議員認為香港現時的綜援制度有檢討的必要,署方應加強監管發放綜援的工作。有議員指出,曾有個案死後仍繼續獲發放綜援金。也有領取綜援人士,在經濟或家庭狀況皆有明顯改善的情況下,仍繼續獲發放綜援金。他要求署方加派人手審查,以減少濫用綜援的個案。7.另有議員認為現時以家庭人口來計算所獲綜援金額的做法有商榷餘地。他指出,因應社署現時的政策,有長者為了領取綜援金而被迫與子女分開居住,他希望署方能檢討有關政策,令領取綜援的長者可繼續跟子女同住。他亦希望政府考慮撤銷領取綜援人士的離港限制。他也建議署方推廣鄰舍互助精神,並組織義工隊伍,提供不同類型的家庭服務。28.有議員指出,根據香港現時的綜援制度,有不同程度需要的領取綜援人士獲相同的金額。他表示,由於制度欠完善,令區議員也迫於無奈地轉介一些不合理的綜援申請個案。他認為,社會應讓真正有需要人士的生活過得較有尊嚴;但他得悉有部分領取綜援人士每年多次出外旅遊,或配戴名牌眼鏡。他認為這種情況反映現時綜援制度有不完善之處。他建議將領取綜援人士分為老弱傷殘,長期沒有能力照顧自己生活和只是有短暫需要兩類,並為這兩類申請者訂出不同的審批方法及程序。他表示,曾有車房東主向他反映,有個別由社署轉介的求職者直稱,他前來應徵只為應酬社署,並不真的希望被僱用。他希望署長認真考慮是否有必要檢討現行的綜援制度。9.身兼屯門區青少年暑期活動統籌委員會主席的議員指出,在籌辦青少年暑期活動過程中,有很多機會跟區內的志願團體溝通,發現他們皆很用心服務青少年。他建議署方利用區內的空置建築物如掃管笏的軍營等,讓區內的志願團體在暑假後繼續籌辦活動供青少年參加。他也要求增加在區內提供晚間服務的外展社工人數。10.有議員申報利益,因他是屯門青年協會的主席,而該會是個非政府資助志願團體。他認為政府的青少年服務政策往往只着重補救措施,待問題浮現後,才作出補救,結果導致青少年問題越趨嚴重。他認為現時服務青少年的社工及後勤支援皆有不足之處。據他理解,警方在過去的暑假期間曾進行一個行動,在晚間到青少年的聚集點巡查,若發現有青少年與懷疑是不良份子流連,便會採取行動,將他們帶回警署,再通知家長到警署接回其子女。他認為這情況反映有部分社工的職責要勞動警方執行。因此,他希望署方能增加對青少年服務的撥款。此外,他指出,若校本驗毒計劃揭示青少年濫毒問題嚴重,政府可有準備任何應對措施。他也關注若有很多學校在開學初期因學生感染流感而停課,署方可有準備向有需要家庭提供家居照顧服務。11.有議員指出,屯門區的家庭暴力及青少年問題頗嚴重,她曾建議署方考慮在區內設避靜中心,為受家庭暴力或糾紛所影響的婦女及青少年提供臨時棲身之所。她指出,區內曾有一名青少年,因家庭問題而萌生自殺念頭,並要求與她傾談。後來她與該名青少年待至深夜2時,才有外展社工前來協助。結果,亦因區內沒有避靜中心,該少年須被送往沙田的避靜中心留宿。她希望署方能針對區情,提供適切的服務。她也指出,曾有當事人向她反映,個別社工會查問一些透過議員轉介個案的當事人為何要找區議員。她認為此舉反映前線的社工3因工作壓力大,擔心議員會向他們施加壓力。她無意批評這些前線社工,只希望署方正視前線社工的工作壓力會否過大的問題。12.另有議員認同屯門區青少年濫毒問題嚴重。她表示,就地區層面來說,近年署方主要着重籌辦文康活動或興趣班等,這類活動難以吸引有濫毒傾向的青少年,她建議增加深宵外展社工人數,以加強相關服務。13.另有議員關注青少年濫毒及援交等問題。她指出,在大埔區率先推行的校本驗毒計劃雖引起社會上很大的迴響,但她認為所爭議的地方多是關於實施的細節。她認同要保護青少年遠離毒品的方向也認為青少年濫毒問題由來已久,現時學校、教師和家長因對有關計劃未能充分了解而有所疑慮。她認為署方應加強家庭教育及地區支援的工作,讓家長、學生和教師等得到適當的支援。她認為最有效解決青少年濫毒問題的方法,是重整青少年的價值觀,令他們重拾自信,只要青少年擁有正面的人生觀,自然會遠離毒品。她也表示,市民對署方主要的投訴是人手不足,故她要求署方認真考慮增加前線社工的人手。14.有議員指出,在過去20多年,社會服務確有明顯改善。他表示理解署方在提供服務時,會受到資源上的制肘,因此,他並沒有要求署方增加服務。不過,他期望署長能解決內部員工的士氣問題,改善前線員工的工作態度,以提升部門的形象,從而令署方的政策能更有效地推行。15.另有議員表示,現時香港的福利制度已相當完善。他對署長在會上提及的跨界別攜手扶弱基金表示支持,認為有關計劃值得推廣。他也希望署長特別關注屯門區的青少年問題。16.另有議員表示,他雖出任議員多年,但對社署在地區上的工作發展和成效認識不多。她得悉署方在地區層面上與一些志願團體及地區人士有定期接觸,但她認為署方與區議員之間的溝通不足。她表示,署方須充分掌握各區的區情,才能準確地評估在地區上推行政策的成效。她也要求署方考慮增加前線社工的數目,以紓緩他們的工作壓力。17.有議員指出,近日有不少關於精神病患者傷人的報道。她指出,屯門居民中也有不少是精神病患者,但他們不少因獨居或家人疏於照顧而沒有定時吃藥,導致精神狀態失控,故她希望署方安排4社工定期探訪這類精神病患者。18.有議員指出,署方透過非政府機構推行的長者家居環境改善計劃,反應非常熱烈,申請者提出申請兩星期後,非政府機構的職員才透過電話與他們初次接觸。因此,她希望署方增撥資源,令更多長者受惠。19.另有議員表示,區內有很多長者在街上流連,若遇上下雨天,這些長者在尋找避雨的地方也感困難,往往只能瑟縮在屋邨內有蓋地方。她希望署方能關注長者的需要,加強長者服務。20.有議員指出,在協助單親人士申領綜援時,署方的前線員工曾因不熟悉有關條例而提供錯誤指引。她希望署方注意加強員工的培訓。此外,她指出現時有一些並無獲政府資助的社會服務機構,單靠賣旗來籌集經費,但若賣旗當日遇上下雨,其賣旗成績難免受影響,社署會因應其賣旗成績不理想而褫奪它們在來年抽籤賣旗的機會。她希望署方能檢討有關賣旗的安排。她也讚揚屯門福利辦事處葉先生及前任屯門區福利專員龍小潔女士,亦期望能與新任屯門區福利專員梁桂玲女士合作無間。21.聶署長在回應議員上述意見時指出,社署的服務並非只作補救措施,只是補救性措施較容易引起公眾人士的注意。事實上,署方提供的服務,包括在會上提及的攜手扶弱基金、宣傳教育的推廣活動或在綜合服務中心內提供的輔導服務等皆包括了預防、支援、發展及補救性質等工作。22.聶署長也指出,署方在執行公眾服務時,社工扮演重要的角色,他們以其專業知識及判斷服務不同的對象。但在處理家庭及青少年等問題時,也有賴與其他專業人士,如醫生、教師等配合。署方除了會注意社工的人手狀況、培訓及專業發展外,也會着重與其他專業界別人士建立緊密的工作關係及溝通模式。他會請屯門福利專員繼續加強與各議員及區內專業界別人士的溝通。23.聶署長表示,他十分重視前線員工的士氣,上任後立刻與署內及其他非政府機構的員工溝通,以聽取他們對不同社會服務的意見。他認同向前線員工提供支援及肯定其工作成效是十分重要的,署方會盡量爭取資源,以增加人手。但實際上,人手的增加往往難以追上服務需求的增長,署方會盡量利用有限的資源,爭取最大的成效。524.聶署長續指出,現時的綜援制度,無論在綜援金額及審批過程中已能區分一些長期或短期需要協助的申領綜援人士。對於年長及殘疾人士,署方理解他們需要經濟上的支援;但對於短期有需要的人士,署方主要向他們提供就業支援,如為年青人而設的「走出我天地」計劃等,皆旨在向他們提供快捷及適切的協助。他歡迎議員在轉介個案時向福利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