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桥乡创建环境优美乡镇工作计划为深入贯彻落实区环保局关于开展创建环境优美乡镇活动的精神,加大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力度,促进社会、经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结合我乡实际,特提出本工作计划。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创建环境优美乡镇为载体,动员全乡各方面力量,加大环境建设力度和环保投入,全面推进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工作,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促进城乡环境建设,提升生态文明水平,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改善城乡人居条件,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二、调整和充实工作机构为确保创建工作顺利进行,促进我乡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的全面实施,决定调整和充实乡创建环境优美乡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一是负责组织协调创建全面工作。二是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提出解决方案。三是督促、检查和指导创建工作。四是决定其他相关重大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一是制定创建方案。二是完成创建活动具体工作。三是重大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四是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三、工作内容(一)科学编制和实施城镇生态环境规划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建设部关于《小城镇环境规划编制导则》的要求,结合本乡实际,编制和修订环境规划,调查现有的和可能出现的生态问题,提出生态调控的规划方案和生态工程措施,经批准后,认真组织实施。(二)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抓紧排污管网工程、污水接管工程建设,确保污水排放达标。加快垃圾填埋厂的建成及垃圾中转站的建设步伐,规划并处理好各类垃圾。抓好道路绿化和公共绿地工作,大力营造保庄圩生态林,保护好保庄圩堤,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三)加大水源保护和治理水土流失工作实施“碧水、蓝天、绿地”工程,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力度,保护自然,严格查处乱占耕地、乱砍乱伐、乱开垦、乱围湖养殖、乱取土、捕杀野生动物等破坏生态环境的不法行为,坚决清除洪泽湖区内的违章养殖场,加强农药、鱼药安全使用管理,采取切实措施降低农药残留量。(四)加大执法力度认真贯彻执行环保政策和法律法规,加强对工业污染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工业污染达标排放、地表水、空气环境质量和声环境质量等达到规划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抓住经济结构调整的契机,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引进无污染、耗能少的产业,大力推广清洁能源,减少结构性污染。(五)加大镇容镇貌综合整治力度加大环境整治力度,整治“六乱”、清除“四害”,控制白色污染,彻底整治城乡结合部的卫生死角,做到主要道路平整、两侧无暴露垃圾、无乱搭乱建、无污水横流等现象。加强市场管理和交通管理,规范停车秩序,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管理有序、整洁、优美的乡镇环境。(六)做好环境保护宣传工作充分运用墙报、宣传栏、召开各种会议等形式做好宣传工作,倡导人民群众讲清洁、讲卫生、讲环保,同心协力把韩桥建设得更加美好。四、责任分工和考核指标(一)责任分工1、领导重视,组织落实,设立专门的环境保护机构或配备专职环境保护工作人员,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责任人为董健。2、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建设部《关于印发小城镇环境绘画编制导则(试行)的通知》(环发〔2002〕82号)精神,编制或修订环境规划,并认真实施。责任部门为村建站,责任人为张再兵。3、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政策和法律法规,镇辖区内无滥垦、滥伐、滥挖现象,无捕杀、销售和食用野生动物现象,近3年内无重大事故或重大生态破坏事件发生。责任部门为林业站,责任人为高勇,配合部门为土管所、农业技术服务站、乡综治办。4、城镇布局全理,管理有序、村容整洁、环境优美、城镇建设与周围环境协调。责任部门为村建站,责任人为张再兵,配合部门为文化广播服务站。5、集镇区和村庄环境整洁,无“脏、乱、差“现象,白色污染基本得到控制。责任部门为城管队,责任人为韩苏先,配合部门为乡卫生院、农业技术服务站。6、全乡环境保护社会氛围浓厚,群众对环境状况满意。责任部门为文化广播服务站,责任人为赵万源,配合部门为财政所、党政办。(二)考核指标1、工业污染源排放达标率、厂界噪声达标率、工业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90%以上。责任人为董健。2、医疗废弃物安全处置率90%以上。责任单位为卫生院,责任人为黄祥。3、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区分配指标内,责任人为董健。4、排水管网服务人口比例超过70%,且雨污分流。责任部门为村建站,责任人为张再兵。5、农村生活引用水卫生合格率≥95%。责任部门为水利站,责任人为朱昌明。6、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规定执行率达到90%。7、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环境规划要求。责任人为董健。8、空气环境质量达到环境规划要求。责任人为董健。9、声环境质量达到环境规划要求。责任人为董健。10、农作物秸杆综合利用率85%,且无露天焚烧秸秆现象。责任部门为农业技术服务站,责任人为高勇。11、集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0%。责任部门为城管队,责任人为韩苏先。12、集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30%。责任人为董健。13、集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6平方米以上。责任部门为村建站,责任人为张再兵。14、集镇主要道路绿化普及率≥85%。责任部门为村建站,责任人为张再兵。15、清洁能源普及率≥60%。责任人为董健。16、森林覆盖率≥10%。责任部门为农业技术服务站,责任人为高勇。17、水土流失治理度≥70%。责任部门为水利站,责任人为朱昌明。18、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基地达到农田面积的30%以上。责任部门为农业技术服务站,责任人为高勇。19、农田林网化率达到70%以上。责任部门为农业技术服务站,责任人为高勇。20、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70%。责任部门为农业技术服务站,责任人为高勇。21、规划化畜禽养殖场污水排放达标率≥75%。责任部门为农业技术服务站,责任人为高勇。五、工作安排第一阶段:组织落实本工作计划的各项工作任务。第二阶段:对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进行自评,对达不到考核验收要求的进行整改。第三阶段:编写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工作总结,并进行申报。第四阶段:迎接上级考核验收。六、措施保障(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实行创建工作责任制,乡领导分工负责,任务落实到人。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必须高度重视,抓紧落实相关任务,牵涉到的部门要及时提供创建工作指标所需的统计数据和证明,指标达不到要求的,要加强整改,争取达到相关指标,早日完成创建工作。(二)加强创建舆论,搞好宣传工作各村(居)、各职能部门和乡有关宣传工作单位要加大对创建环境优美乡镇活动的宣传力度,提高各级领导、各有关单位和全乡人民对创建工作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的认识,统一思想,真抓实干,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三)经费保证为保障创建环境优美乡镇活动的顺利开展,乡财政和各村(居)要研究落实创建工作的有关部门经费,确保资金到位,专款专用。对属于全乡性的宣传、规划编制、环保设施建设、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所需要的经费由乡财政所安排。对于属于各村(居)范围内的宣传、规划、整治等工作所需经费由各村(居)落实。属于企业环境整改费用由各企业自行解决。(四)加强监督检查创建环境优美乡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责任单位的创建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掌握进度,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向领导小组汇报进展情况,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创建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