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督察室年度工作总结范文【引语】小编为您整理收集的“公司督察室年度工作总结范文”精编优质文档,供您参考学习,希望对您有用哦!喜欢就下载吧。尊敬的董事长、各位领导:2017年,在董事长的正确领导及各部门的大力配合下,集团公司审计督察室紧紧围绕集团公司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有效地督促、推动各分公司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保证了各分公司全面开展工作和年度计划的进程。现将2017年工作汇报如下:一、督察室工作的基本情况在制定年初工作计划后,我室全体督察人员统一思想、振奋精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紧紧围绕集团公司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严格执行《重庆方根能源集团违规违纪处理实施细则》与《制度汇编》等相关文件精神,认真查处违规、违纪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与生产、安全、技术部等部门密切配合,共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4份、《督察通报》5期,处罚通知书4份,共计处罚金额46749元;督促回收索赔、增容、补交气费86000元;核查用户档案1366户,现场检查商业用户316户,抽查民用户469户。全年核查换表补气300余次,规范补气流程。有力地促进推动了各分公司规范经营管理、生产安全工作的开展。二、2017年督察工作的中心(一)决策督查。紧紧围绕集团公司的各项工作部署作为督察工作重点,抓好集团公司会议、专题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督察,重点督促各分公司、部门按照会议精神,结合自身实际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工作措施、抓好工作落实。(二)专项督查。紧紧围绕全年重点工作做好专项督察工作,及时向董事长反馈专项推进工作进展情况;围绕各分公司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进专题督察;对安全生产、施工进度等工作以及各项阶段性工作开展重点专项督察,如对英吉沙公司、平塘公司、从江公司的基础建设,门站地坪、管沟质量、材料使用、验收工作等问题进行了专项检查,形成高质量的督察报告,为领导了解情况、做出决策提供基础性依据。(三)批示件督查。对董事长及员工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跟踪督察,规范工作流程,精心做好领导批示件的交办、催办、核查和反馈,对超出规定时限未办结的批示件及时进行催办,切实提高批示件办结率。如对新疆片区用户偷盗气问题严重,商业用户私拉乱接情况严重进行检查、处理,并且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有效的遏制住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再次发生。(四)督察调研。在督察过程中,坚持对具有典型性的工作进行解剖式督察调研,不断总结对全局工作有指导意义的做法和经验,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及时分析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领导决策时提供第一手资料。2017年督察工作的主要做法(一)、针对督察工作面临的新问题,新任务,为迅速全面提升督察质量和层次,我们不断加强新知识学习。认真学习各项新文件,掌握其精神。同时刻苦钻研督察工作业务,不断加强有关文件、专业知识的学习,从而使督察调研能力、文字综合能力以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进一步提高。不断创新督察工作思路、改进督察方式,拓展督察视野,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各项督察活动。(二)、建立督察工作程序:1、立项:督察部门根据督察工作的任务范围,对督察事项实施分类登记和立项,提出督察要求。2、交办:督察部门将立项的督察事项及其督察要求报公司领导审批后,以《督察通知》或其它方式将督察事项的办理内容、要求、反馈时限通知公司下属单位。3、督办:督察部门采取现场督察、会议督察等方式对督察事项实施过程跟踪,及时了解进展情况,检查督察事项的完成情况,加快办理速度,对未按期完成的督察事项进行催办,督促公司下属单位及时办理。4、反馈:督察部门对督察事项办理情况进行整理,报公司领导审核后,通过会议及时向董事长报告。5、归档:督察部门对督察事项办理过程中形成的有关资料,按照办结一件整理一件的原则,分类归档。四、2018年工作计划(一)将《2018年各分公司工作目标及考核办法》和集团公司工作会议的重大部署的督察督办事项落到实处,积极、适时开展督察工作,适时每个季度到新疆与贵州片区进行实地工作检查,推动工作的进度和预期目标的实现,。(二)围绕集团公司的中心工作、结合董事长的重要批示,抓好督察工作。(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督察档案的健全。推进督察工作不断发展。进一步完善督察工作制度,注重抓落实,防止走形式;进一步转变督察方式,做到方法得当,切实把督察工作做到位,推动决策落实;注重督察工作实效对重大或繁杂的工作做到持续督察,确保董事长决策及目标的实现。(四)建立举报机制。举报内容包括公司内部行贿受贿、营私舞弊、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等各类违法违纪行为或给公司声誉、经济方面造成较大损失的渎职、失职行为。2、举报方式。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和当面举报等方式进行;为便于案件查办,督察室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要尽可能据实提供被举报人的姓名、职务、违规违纪事实的具体情节和证据,提供该事件其他知情人的姓名、联系方式。3、接受举报。集团公司督察室在所有分公司设立电子举报箱、举报电话。对于来信举报,简明摘出内容提要,填写相关表格,随信件送主管领导阅批。对于电话举报,受理电话举报要询问举报人概况和举报内容,如实做好举报电话记录,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对重要的举报应该录音。对于举报人来访,接待人员应认真听取来访人的检举、控告和申诉,了解来访人的来访目的、所反映主要问题的时间、地点、主要事实、证据等,做好记录。4、对举报的处理。收到的线索经过审查后,属于督察室受理范围的举报,予以受理,按督察工作程序办理。不属于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范围的,分别作如下处理:(一)对不需要处理的一般上访问题,应做好上访人的思想工作,讲清道理,劝其返回;应由所属企业解决的问题,告其回所属企业处理。(二)不属于纪检监察部门受理的举报电话,需告知举报人向有关部门反映。(三)对于来信举报,不属于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范围的,应转交到相关单位或部门。5、转办。虽属督察室受理范围,但不归集团公司督察室处理的举报,要及时批转给相关分公司。对转办的信访件,分公司最迟需在15个工作日内报告结果,如15个工作日未报,公司督察室要以电话、口头、书面等方式催办。6、存档。督察室举报处理完毕后,对全部案卷材料进行整理,编排目录,装订成册,长期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