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压力管道焊接工艺导则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长输管道、公用管道和工业管道的焊接施工和管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HYDBP006-2004《压力管道安装工程焊接、热处理过程控制程序》HYDBP018-2004《压力管道安装工程焊接材料管理程序》劳人部[1988]1号《锅炉压力容器焊工考试规则》HYDBP008-2004《压力管道安装工程计量管理手册》3职责3.1公司工程部和项目工程技术部门是压力管道焊接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3.2项目质检、安全、机具、物资、人力资源部、资料、经营等部门焊接工作的协助管理部门。3.3公司物资部负责配置焊接过程实施的适当设备,各项目负责按计划进行设备的维护和保养。3.4公司物资部和项目配置焊接过程的监控和测量设备。各项目正确使用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保养。3.5火电焊检公司负责焊接工艺评定、焊工和热处理工的培训考核。3.6火电焊检公司负责无损检测和理化试验工作。3.7各施工单位负责焊接过程的实施和记录。3.8项目工程技术部门和项目质检部门负责对焊接的实施情况进行监控。24工作程序压力管道焊接工作流程见图1。4.1焊接专业施工方案。工程开工前,由项目焊接专职工程师根据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图纸和有关技术文件、质量手册、有关的规程和规范,以及顾客和其它相关方的需求等,编制工程项目的焊接专业施工方案,经项目工程技术部门审核和项目总工批准。4.2焊接技术文件准备4.2.1施工单位焊接技术人员依据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等,编制《焊接分项工程一览表》和《焊缝分布示意图》,经焊接专职工程师和主任工程师审核和批准。4.2.2焊接工艺评定4.2.2.1焊接工艺评定在火电焊检公司原有的焊接工艺评定基础上,对不能覆盖的项目由施工单位焊接技术人员根据《焊接分项工程一览表》和相应标准规定要求,及时向火电焊检公司申报和立项。4.2.2.2焊接工艺评定按《焊接工艺评定实施规程》和相应标准规定要求进行。4.2.3焊接和热处理工艺卡工程项目焊接施工前,施工单位焊接技术人员编制《焊接工艺卡》和《热处理工艺卡》,并经焊接专职工程师审核和主任工程师批准。4.2.4焊接质量检验计划项目质检部门在焊接施工前编制焊接质量检验计划,并设立质量见证点(W点)和必要的停工待检点(H点),经审批后发相关的项目技术部门和施工单位管理部门。4.3焊工和热处理工4.3.1根据工程项目所承担的焊接工作,施工单位焊接技术人员编制《持证焊工一览表》,并对需培训的焊工提出焊工培训计划,包括人员、培训考核项目、要求、完成日期等。焊工培训计划经批准后实施。4.3.2焊工和热处理工的培训和资格考核由焊检公司负责进行。4.3.3重要管道施工的焊工上岗资格需经项目质检部门的审核。必要时可进行上岗前的模拟考核。4.4焊接材料3焊接材料的采购、验收入库、保管、烘干、发放和回收等按《焊接材料管理规范》规定要求进行。4.5焊接和热处理设备4.5.1根据焊缝生产需要应选用合适的焊接与热处理设备。对关键或新型的焊接和热处理设备可在焊接专业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焊接中具体使用的设备可在焊接工艺卡中明确。机具站和施工单位具体负责调配,必要时公司物资部采购。4.5.2焊工和热处理工应按有关设备的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并经常检查和保养设备。4.5.3项目机具管理部门和施工单位在焊接与热处理设备使用过程中和使用间隔期间,进行检查监督,并有计划地对其维护保养,以保证设备使用性能正常,安全性能可靠。当出现使用性能异常,影响质量时,应停止使用,并进行维修。4.6监控和测量设备4.6.1焊接过程中对焊接电特性参数、保护气体流量、热处理规范、焊条烘干规范、焊材库温湿度等过程状况需得到适量的监控和测量。4.6.2焊接过程的监控和测量设备的配置、管理、保养等按《计量保证手册》及计量管理标准规定要求执行。4.7焊接环境4.7.1施焊环境应符合下列规定:4.7.1.1焊接的环境温度应能保证焊件焊接所需所足够温度和焊工技能不受影响。4.7.1.2焊接时的风速不应超过下列规定,当超过规定时,应有防风设施。4.7.1.2.1手工电弧焊、埋弧焊:8m/s。4.7.1.2.2氩弧焊、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2m/s。4.7.1.3焊接电弧1m范围内的相对湿度应符合下列规定:4.7.1.3.1铝及铝合金焊接:不得大于80%。4.7.1.3.2其他材料焊接:不得大于90%。4.7.1.4当焊件表面潮湿、覆盖有冰雪,或在下雨、下雪刮风期间,无相应的保护措施时,不应进行焊接。4.7.2施焊环境由施工单位负责进行管理。4.8技术交底44.8.1焊接生产开始前,焊接技术人员向焊工等施工有关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并作好《焊接技术交底单》的记录,防止未经交底和交底不清而影响焊接质量。4.8.2技术交底可包括下列内容:焊接与热处理工艺要点(工艺流程、步骤、控制点等);焊工需具备的持证项目;相应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有关的机工具和测量设备;安全措施等。4.8.3焊工等施工有关人员可结合项目的实际状况(必要时查看现场),对技术交底内容加以确认。4.9焊接4.9.1焊前准备4.9.1.1焊工在工程项目正式施焊前,进行必要的模拟练习。4.9.1.2坡口的加工、焊件的清理、组对、定位焊等必须符合相应的《焊接工艺规程》和《焊接工艺卡》的规定要求。4.9.1.3对有特殊要求和关键性的焊接施工(如焊接质检计划有明确规定的首批焊口/首只焊口),焊接质检人员汇同焊接技术人员进行施焊前的检查,并作好《焊接过程控制检查表》的记录。4.9.2施焊及焊后热处理4.9.2.1施焊的焊接方法、焊材、预热、焊接工艺参数、施焊顺序及层次、施焊技术、操作注意事项以及焊后热处理按相应的《焊接工艺规程》和《焊接工艺卡》规定要求进行。4.9.2.2焊接质检人员按焊接质检计划的要求及时作好焊接过程控制工作,并不定期的对焊接及热处理施工进行监督和抽查。检查情况记录在《焊接过程控制检查表》中。4.9.2.34.9.2.3施工单位焊接技术人员作好《焊接施工记录》,热处理技术人员对《热处理施工记录》及时审核。4.10焊接检验4.10.1焊接检验按相应规范和标准的规定要求进行。4.10.2外观检验54.10.2.1焊工对所焊的焊缝表面质量必须及时进行100%自检,确认符合规定要求后及时填好焊工自检单,焊接技术人员经必要的验证后及时填写《焊缝专检申请单》送交质检部门。4.10.2.2焊接质检人员按相应标准和有关技术要求的规定进行专检,对不合格的焊缝及时填写《焊缝外观不合格通知单》。4.10.2.3施工单位对外观专检不合格的焊缝必须及时返工,并重新自检和专检。4.10.3无损检验和理化试验4.10.3.1在焊缝外观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焊缝的无损检验和理化试验。由施工单位质检人员填写日检通知单,交焊检公司项目工区进行焊缝的无损检验和理化检验。4.10.3.2焊缝的无损检验和理化试验按相应规范、标准和技术文件的规定要求进行。4.11各相关部门应及时做好质量见证点(W点)的工作,对停工待检点(H点)应在《焊接过程控制检查表》的检验停止点签证单上正确记录。4.12不合格焊缝4.12.1不合格焊缝的分类不合格焊缝的性质或类别一般为产品不合格,分为轻微不合格、一般不合格和严重不合格三个级别。4.12.1.1轻微不合格是只需进行一般性处理而不需要重新焊接者。如普通的焊缝外观不合格。4.12.1.2一般不合格是对原焊缝需清除而重新进行焊接,且返工次数在相应标准或技术文件中属允许的次数范围内。如碳钢和普通低合金钢同一位置的挖补次数不得超过三次,中、高合金钢不得超过二次。4.12.1.3严重不合格是指重要管道的焊接,同时出现焊缝批量不合格或超过一般不合格的范围。4.12.2不合格焊缝的处理轻微不合格和一般不合格的处理权限为施工单位的焊接技术人员,严重不合格的处理由施工单位焊接技术人员提出处理方案,见《焊接不合格处理单》,报焊接质检工程师和焊接专职工程师审核,项目总工批准。4.12.3不合格焊缝的返工6不合格焊缝的返工应遵守下列规定:4.12.3.1彻底清除缺陷并确认。4.12.3.2补焊时应制订具体的补焊措施并按工艺要求进行。4.12.3.3需进行热处理的焊接接头,返工后应重做焊后热处理。5记录5.1焊接分项工程一览表5.2焊缝分布示意图5.3焊接工艺卡5.4热处理工艺卡5.5持证焊工一览表5.6焊工上岗资格审核表5.75.7焊接技术交底单5.8焊工自检单5.9焊接过程控制检查表5.10焊接施工记录5.11热处理施工记录5.12焊缝专检申请单5.13焊缝外观不合格通知单5.14焊接不合格处理单5.15热处理技术交底单7N焊接专业施工组织设计及策划焊接工艺控制焊工、热处理工控制焊接材料控制焊接、热处理设备控制母材控制环境控制焊接工艺评定合格焊接工艺卡培训考核上岗资格确认上岗考试结果必要时YN进货检验一级库储存领用检验NNCRYNYNY二级库储存烘干发放标识回收检查Y报废维护保养N设备认可NY进货检验标识NNCRY坡口加工QC标识坡口防护标识NCRYN按作业要求进行QCNY焊接前确认检查检查结果焊接技术员处理N焊接外观检查热处理NDT下道工序YN返工NY返工图1压力管道焊接工作流程图焊接技术交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