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全县贯彻落实反腐倡廉建设“五项制度”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李军政(2009年4月21日)同志们:2009年是省纪委确定开展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创新年。在认真调研和试点探索的基础上,省纪委决定以推行“五项制度”作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创新年”活动的抓手和突破口,带动全省各级各部门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这五项制度分别是: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报告制度、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向纪委全委会述廉制度、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和县乡纪检监察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今天,县委决定召开这次贯彻落实反腐倡廉建设“五项制度”工作推进会,就是让大家尽快熟悉“五项制度”的基本内容、具体要求和操作方法,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在落实“五项制度”上取得明显突破。下面,我就抓好“五项制度”的贯彻落实,进而推动全县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讲三点意见:一、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制度建设带有根本性,也是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重要保证,全县各级党组织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创新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创新年活动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2-(一)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创新,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县域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保证。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指出:“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贯彻落实中央反腐倡廉方针政策的基本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迫切需要,是研究解决反腐倡廉新情况新问题的根本途径。”按照省市的统一安排,我县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已经启动,并逐步推进,全县各级党组织要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反腐倡廉制度创新作为学习实践活动的一个重要内容,切实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反腐倡廉工作的正确思路,转化为服务保障科学发展的具体措施,转化为广大党员干部的实际行动,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必须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用制度来保证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用制度来保证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始终保持优良的作风,提高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努力使反腐倡廉工作与保证大荔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要求更加统一,与建设和谐大荔的要求更加一致,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更加贴近,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别是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不断蔓延和国内经济发展受到严重影响的背景下,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着诸多困难和挑战,要落实好中省市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政策措施,落实好县委关于新型工业化、城镇化、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实现县委十四届八次全会提出的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各项目标,反腐倡廉建设任务更加艰巨,责任更加重大,尤其需要加强制度约束。(二)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创新,是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途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除了他们的自身原因外,与制度不健全、管理有漏洞有很大关系。如果我们-3-不注重从制度上解决问题,逐步铲除滋生腐败的条件和土壤,就不可能真正有效遏制腐败现象。因此,加强制度建设仍是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必须着力解决好的一个重大课题。党的十七大强调,要“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落实好这些基本要求,前提是坚决惩治腐败,要义是注重治本和预防,关键是注重制度建设。必须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着力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努力解决导致腐败滋生的深层次问题。只有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提出的坚持“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建设”的反腐倡廉建设实践要求,深入扎实地抓好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严密有效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才能切实提高反腐倡廉建设成效。只有进一步狠抓制度建设,堵塞滋生腐败现象的体制机制漏洞,才能使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少犯或者不犯错误,从而不断提高有效预防腐败的能力和水平。(三)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创新,是全面提升我县反腐倡廉工作水平的现实需要。去年,按照市纪委三次全会精神,结合县委提出的“三创”主题党建活动要求,县纪委常委会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创新工作,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根本途径,调动和激发了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的创新热情。我县广泛开展的党政主要领导向纪委全委会述廉、“送政策下乡、建和谐大荔”主题实践活动、案件公开审理、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十廉”活动、治理公路“三乱”积分制等做法,-4-都得到了上级纪委的充分肯定,案件公开审理被评为全市创新成果二等奖。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多点开花、亮点纷呈,县纪委监察局先后被市纪委、监察局评为全市案件监督管理、反腐败源头治腐、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等项工作先进单位。今年,省纪委重点推行的五项制度中,其中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向纪委全委会述廉和村民监督委员会两项制度在我县实施较早,为省市提供了宝贵的实践经验。实践证明,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必须以制度创新为切入点,把制度创新贯彻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各个方面。二、把握工作重点,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建设“五项制度”的贯彻落实“五项制度”是省纪委对基层反腐倡廉工作实践经验的提炼和升华,是推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创新年活动深入开展的有力抓手。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要理清思路,把握重点,抓住关键,认真抓好“五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充分发挥“五项制度”对于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一)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在我县起步较早,2007年,在县纪委的指导下,户家乡西坊村成立了全县首家村民监督委员会。2008年全县各乡镇也分别建立了村民监督委员会示范村,2008年9月在全市村务监督工作现场会上,户家乡西坊村监委会主任做了经验介绍,今年3月,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郝宗友、省纪委警示训诫室主任纪大海先后来我县调研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对这一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创新性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的评价,为全市、全省推行这项制度提供了宝贵经验。在省纪委3月初举办的“五项制度”培训班上,郭永平书-5-记在讲话中将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作为“五项制度”之首,他指出,“村民监督委员会弥补了现行体制下村民自治组织缺乏有效监督的制度缺陷,强化了对农村基层干部用权行为的监督制约,化解了农村基层的矛盾和问题,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推动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鉴于这项制度对农村改革发展和村民自治管理体制产生的重大深远影响,省纪委及时向省委作了汇报,省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大力支持,把推行这项制度作为一项重大决策,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了《关于在全省农村开展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试点工作的意见》,决定在全省推广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市委办、市政府办也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农村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实施办法》。这项制度起始于我县,现在在全市、全省推广,我们应该责无旁贷的率先落实,要把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作为“五项制度”的重中之重,抓实抓好。县委、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多次听取汇报,指导制定了《关于在全县普遍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实施意见》,已经县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并下发,同时,还成立了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指导协调小组。在推广这项工作中,我们要重点把握好以下几点:一是要明确目标。《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截至今年六月底,全县90%以上的村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并且经过工作的开展,初步形成“两个机制”,即对村干部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与村民权益的自我保障机制。为此,每个乡(镇)都要按照这个目标通盘部署安排,抓紧实施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既要注意推进的速度,更要注重推进的质量。二是准确定位。村民监督委员会的性质是群众性民主监督组织,隶属关系上为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常设民主监督机构,对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工作上接受村党组-6-织的领导和乡镇纪委的业务指导;职能是监督村民委员会的村务管理行为和村干部的履职廉勤行为,不直接参与村务管理工作;目的是形成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策权、村民委员会执行权、村民监督委员会监督权三权分设,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村级权力运行机制。在实际操作中,乡(镇)党委、纪委和村党组织既不要直接干预甚至包揽村民监督委员会具体业务,违背村民自治的本来目的,也不能因为是群众自治组织而放松党的领导,从而确保监督不偏离方向。三是选好班子。选准配好班子是村民监督委员会有效发挥作用的关键。选好班子必须做到“两个严格”。首先要严格审查任职条件。要把那些政治素质高、群众基础好、服务意识强、自身要求严、公众信任、公道正派的人选进村民监督委员会。其次,要严格选举产生程序。切实做到群众选人,选自己信得过的人。四是严格界定职责和权限。村民监督委员会相对于掌控村上公共权力和集体经济实力的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而言,监督者明显处于弱势地位。要让村民监督委员会的监督有威、有力、有效,必须通过制度的形成,规定性地赋予相应的职责和权利。《实施意见》中,对村民监督委员会赋予7项职责、9项权利,目的在于强化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地位,保证其监督作用的有效发挥。要切实保证村民监督委员会正常履行职能,还必须依靠来自组织力量的有力支持。乡镇党委政府和纪委在制度建立初期,要以指导的形式严格界定清楚村民监督委员会的职责权限,对其在职责权限范围内正确履行职能的行为坚决予以支持,对村民监督委员会反映的农村干部违纪违法问题要及时查处,以鲜明的导向,促进村民监督委员会这项制度在我县村级组织的普遍落实。五是健全配套制度。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健-7-康、顺利运行,除了《实施意见》之外,还必须有与《实施意见》相配套的制度体系来保障。当前紧要的是围绕工作规范、操作程序、监督制约、评价考核、制约保障等五方面,健全相关配套制度。县纪委已制定出乡(镇)村民监督委员会指导协调小组工作职责、村民监督委员会选举办法、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等八项制度,以供各乡(镇)在工作中参考。各乡(镇)要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本着实用、管用、便于操作的原则,结合实际,加快相关配套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真正使村民监督委员会的运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有据可查。六是突出监督重点。有为才有威,有威才有位。村民监督委员会,要在短期内得到广大村民的信任和支持,必须抓住村民普遍关注的政策落实、村务公开、财务公开、村干部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等热点问题,突出村级各项收支、集体土地征用、工程项目实施等监督重点,主动实施监督,以群众能够看得见、感受得到的效果,赢得信任和支持。各乡(镇)纪委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引导村民监督委员会围绕管好人、管好事、管好钱开展监督工作,以保证这项制度一经建立就能够立得住,走得稳,落得实。(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报告制度。责任制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龙头,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抓手。但是如果抓得不紧、不细、不深入,容易流于形式。建立和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报告制度》,是推动责任主体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的重要手段,是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执行的重要举措,对于全面了解掌握各乡镇、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加强情况交流和工作指导,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加强对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8-进党风廉政建设,推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践活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报告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报告的主体是各级党政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情况;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情况;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任务分解及目标责任书签订情况等12项内容。报告的时限要求是每年12月31日前将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报送受理单位;专项工作视情况不定期书面报告,重大问题及时书面或电话报告。要按照“一年一报、大事即报、逐级上报、分级受理”的原则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