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通市沿海开发环境保护规划编制竞争性谈判文件南通市环境保护局二○○八年十一月2第一部分投标须知一、投标人条件及投标形式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投标人具有并提供国家环境保护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或者建设部颁发的城市规划设计甲级资质证书;3、投标人以单位为投标主体,组建不少于5人的课题组进行投标,课题组应具有环境保护和环境规划等相关专业知识的高级工程师各2名,可以由两个以上的单位联合投标;二、招标文件2.招标文件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和要求。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可能导致投标书被拒绝。3.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可用书面、传真、电报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将视情况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时可将答复内容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标明问题查询的来源),分发给所有取得同一招标文件的投标人。4.招标文件的修改34.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问的澄清,均可对招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4.2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电报或传真的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4.3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投标的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上述每一投标人。三、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组成5.1投标函5.2投标人单位课题负责人资格审查表5.3投标书5.4投标书附件附件一:投标单位承诺函附件二:协作单位合作协议附件三: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复印件附件四:开标一览表6.投标内容填写与编制6.1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投标文件中的相关数据必须一致、准确。46.2投标文件用A4纸,按投标文件的顺序装订成册。6.3投标书附件按规定格式编制,无规定格式要求的,投标人视需要可自行编制。规格幅面应与正文一致,统一编目装订。7.投标文件的有效期7.1自开标日起60天内,投标书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7.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传真、电报的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8.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8.1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组成投标文件的各种资料,应有投标单位印章和法人代表的签字。8.2投标文件一式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8.3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打印,注明“正本”字样。副本可以用复印件。8.4投标文件不得随意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人签字。8.5投标文件因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四、投标文件的递交9.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59.1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投标文件密封袋内装投标文件正副本共一式3份。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封皮上写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9.2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10.投标截止时间10.1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拒绝接收。10.2招标人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将以书面(或传真、电报)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1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1.1投标以后,如果投标人提出书面修改和撤标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人者,招标人可以予以接受,但不退还投标文件。11.2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招标人,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招标项目名称)和“开标时启封”字样。11.3撤回投标应以书面(或传真、电报)的形式通知招标人。如采取电报或传真形式撤回投标,随后必须补充有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的要求撤回投标的正式文件。撤回投标的时间以送达招标方或邮电到达日戳为准。611.4开标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五、开标及评标12.开标12.1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开标仪式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有关单位代表、投标人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12.2投标人不能参加时,可书面委托代理人。12.3开标时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12.4招标人在开标仪式上,将以投标文件送达时间的先后为序公布投标人、投标项目及其投标的修改、投标的撤回及有关声明等。12.5开标过程将记录在案,招、投标人的代表在开标记录上签字或盖章。13.评标13.1评标委员会组成13.1.1招标人负责组建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筛选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由3人或以上的单数专家组成。13.1.2投标人或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是保密的。13.2投标文件初审13.2.1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内容为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内容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齐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无效:投标人有不良信誉行为的;7投标文件印刷不清、字迹模糊;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不符;投标文件没有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重要条件。13.2.2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13.3综合评价13.3.1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文件中规定的综合评价标准对投标人进行综合性评价比较。依据评标结果,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13.3.2综合评价标准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人的条件进行。定标以评标报告为主要依据。主要内容如下:(1)投标人的规划方案先进性、创新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20)。(2)投标人承担能力与工作基础(20分)。(3)所用经费的合理性(40分)。分析报价是否合理,报价范围是否完整,有否重大错漏项。报价分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40报价是中标的一个重要因素,但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8(4)投标人编制的环境保护规划的业绩(20分)。13.3.3中标条件(1)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有执行合同的能力。(3)综合评价最优。14.评标的质疑14.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地方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或答辩。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地点进行澄清、说明或答辩。14.2投标人在进行澄清、说明或答辩时,不得超过投标文件的范围;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得阐述与问题无关的内容;未经允许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提供新的材料。澄清、说明或答辩的内容用书面形式记录。15.评标过程的保密15.1开标之后,直至授予投标人合同止,凡涉及评标的任何资料、信息,有关参与人员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15.2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招标人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必要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授予合同16.确定中标人916.1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评标报告,对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综合性考察,确定中标人。16.2评标委员会经过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招标人按照本办法重新进行招标。16.3招标人开标之日后5天内完成定标工作。17.中标和招标结果通知17.1定标后,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据此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17.2《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18.签定合同18.1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时间内按其规定的内容与招标人签定书面合同,否则按开标后撤回投标处理。18.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等均应作为合同附件。七、中标项目管理19.项目执行中标项目执行期间,南通市环保局对项目进展进行督促检查,对未按合同执行,未达到阶段考核目标或未按投标书承诺去做的,有权终止合同。20.验收评估项目完成后,项目进行验收评估。10八、其他21.其它事宜21.1项目所涉及的有关成果及知识产权事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21.2本招标文件由市环保局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可补充修正。11第二部分投标项目标的投标项目标的是编制南通市沿海开发环境保护规划,内容上要把握体系的科学性、发展的前瞻性、依据的客观性、规划的可达性、措施的可行性。具体要求如下:1、规划基本年:2007年2、规划目标期:2015年3、规划的范围南通市沿海开发的区域范围包括市区和拥有海岸线的海安县、如东县、通州市、海门市和启东市,考虑到产业发展的关联性和区域发展的整体性,将沿海开发的影响范围拓展到全市。4、规划的总体要求和内容针对南通市的地域特点,深入分析南通市沿海地区环境保护现状和生态基本状况,综合评价生态环境系统,按照环保优先、生态优先的原则,分析制约南通沿海地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瓶颈,确定区域环境容量及生态承载力,提出区域可持续发展的总体目标。以循环经济理念为指导,以建设生态南通为目标,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保护的良性互动,把南通打造成江苏沿海生态走廊的重要节点。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进行分析、预测,研究提出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重点突出目标实现的措施和对策,如建立生态经济体系、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大工程、建立有效的环保投入机制和科学的决策、管理机制等。125、规划成果要求2008年12月20日前分别提交南通市沿海开发环境保护规划的初步成果《南通市沿海开发环境保护规划研究报告》和《南通市沿海开发环境保护规划文本》(送审稿),规划通过南通市环保局组织的专家评审后15天内提交最终成果《南通市沿海开发环境保护规划研究报告》(报批稿)和《南通市沿海开发环境保护规划文本》(报批稿)。6、经费本项目合同金额中包括评审所需一切费用。本项目研究经费支付方式:研究成果通过南通市环保局组织的专家评审后支付合同额的50%,中标单位提交最终成果后支付合同额的40%,本规划通过南通市政府批准后支付合同余款。13第三部分投标文件编制一、投标函送:南通市环境保护局根据贵局200年月日发布的公开招标的公告,我决定参加《南通市沿海开发环境保护规划》项目的竞标,并作出如下法律承诺:1、对全部招标文件认可,并无异议。愿意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条款和技术经济指标,提供下列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1)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2)投标书(3)投标书附件2、愿意按有关法律法规履行自已的全部责任。3、同意该项投标在投标须知规定的时间内保持有效。4、同意提供招标人所要求的其他资料。5、提供的所有投标文件均是准确、真实的。本次投标的联系方式为:投标单位课题负责人(签字):电话:传真:地址:邮编:投标单位全称(盖章)电话:传真: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14二、投标单位课题负责人资格审查表投标单位课题负责人资格审查表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单位职称联系电话工作单位地址工作简历学术成果单位意见15三、投标书编写提纲项目名称:南通市沿海开发环境保护规划。研究方法:简述拟采取的研究方法、研究路径。研究提纲:提交研究报告的内容提纲,深度要求达到二级子目录。研究计划:2008年12月20日前分别提交南通市沿海开发环境保护规划的初步成果《南通市沿海开发环境保护规划研究报告》和《南通市沿海开发环境保护规划文本》(送审稿),规划评审后15天内提交最终成果《南通市沿海开发环境保护规划研究报告》(报批稿)和《南通市沿海开发环境保护规划文本》(报批稿)。四、投标书附件附件一:投标单位承诺函南通市环境保护局:很荣幸能作为投标单位参与投标。我代表,在此作如下承诺:1、完全理解和接受《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2、若中标,我单位将按照有关规定及与投标人签订的项目合同,督促投标人严格履行合同,代理项目经费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违约行为,则与投标人一起承担违约责任。3、若中标,本承诺将成为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