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聘用合同范例1:江苏省邮政条例(20xx年修订)1:江苏省邮政条例(20xx年修订)《江苏省邮政条例》已由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xx年11月29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xx年11月29日江苏省邮政条例(20xx年6月22日江苏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0次会议通过;根据20xx年6月24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邮政条例〉的决定》修正;20xx年11月29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6次会议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邮政普遍服务,加强对邮政市场的监督管理,维护邮政通信和信息安全,保护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保护用户合法权益,促进邮政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邮政业规划、建设、服务和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第三条邮政普遍服务是国家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设施等组成的邮政网络是国家重要的通信基础设施。地方各级政府应当对承担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的邮政企业提供财力、物力和政策支持,促进邮政普遍服务发展,保障用户享有基本的通信权利。快递服务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地方各级政府应当引导、扶持快递业发展,支持快递配送点建设,提升快递服务水平,不断满足社会公众对快递业务的需求。第四条本条例所称邮政普遍服务,是指按照国家规定的业务范围、服务标准和资费标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用户持续提供的邮政服务,包括对信件、单件重量不超过五千克的印刷品、单件重量不超过十千克的包裹的寄递以及邮政汇兑服务。本条例所称邮政特殊服务,是指邮政企业按照国家规定办理机要通信、国家规定报刊的发行,以及义务兵平常信函、盲人读物和革命烈士遗物的免费寄递等服务。第五条省、设区的市邮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邮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邮政业发展规划,负责邮政普遍服务、邮政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邮政普遍服务和邮政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第六条邮政管理部门对邮政市场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以及鼓励竞争、促进发展的原则。第七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为用户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服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为邮件和快件的投递提供便利。第八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完善安全保障措施,保障寄递安全,并为邮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海关、检验检疫机构依法履行职责提供便利。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九条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当将邮政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邮政设施、快递园区布局和建设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保障邮政业与当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邮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邮政业发展规划和邮政普遍服务标准,会同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编制包括邮政营业场所、邮件处理场所等在内的邮政设施专项规划,经本级政府批准后纳入相应的城乡规划。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按照邮政设施专项规划的要求,对邮政营业场所和邮件处理场所进行规划控制。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时,应当依据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的规划条件拟定出让要求,将配套建设邮政营业场所和邮件处理场所的位臵、面积以及出售价格不高于建筑成本价或者委托代建的内容,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第十条建设城市新区、独立工矿区、开发区、商业区、住宅区或者对旧城区进行改建,应当同时建设配套的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设施。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组织审查修建性详细规划时,对未按照规划要求设臵邮政普遍服务设施的,应当要求建设单位改正。新建、改建客运车站、大型物流园区等,地方各级政府应当根据邮政普遍服务标准的要求,将邮政营业场所、邮件处理场所纳入建设规划,与建设项目同时设计、施工和验收。第十一条邮政普遍服务设施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批准依法划拨,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建制镇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邮政企业在公共场所设臵邮筒(箱)、邮政报刊亭等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公用基础设施,免征城市道路占用费。建设单位对按照规划要求配套建设的邮政普遍服务设施,以出售方式交付给邮政企业的,出售价格应当不高于建筑成本价;也可以通过委托代建等方式,将规划要求配套建设的邮政普遍服务设施无偿交付给邮政企业使用。邮政企业不得将规划要求配套建设的邮政普遍服务设施改作他用。第十二条城镇新建、改建、扩建的住宅小区和住宅建筑工程,应当将信报箱工程纳入建筑工程统一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并与建筑工程同时投入使用。住宅信报箱应当按照住宅套数设臵,每套住宅设臵一个信报箱格口。住宅小区、住宅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当进行信报箱工程专项验收。专项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施工、设计、监理以及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参加验收。已建成使用的住宅小区、住宅楼房未设臵信报箱的,由产权人按照标准设臵。第十三条住宅小区、住宅楼房信报箱的维修和更换,保修期内由建设单位负责;保修期外由产权人负责,也可以由产权人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邮政企业等维修、更换。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在组织对住宅小区、住宅楼房进行改造、出新时,应当将信报箱作为公用设施集中设臵、更新或者维修。第十四条地方各级政府应当采取必要的保障措施,鼓励和支持村民委员会在农村设臵村邮站或者确定其他接收邮件场所。鼓励有关单位和个人为村邮站提供便利或者志愿服务。村邮站负责本村邮件的接收和代转,可以设臵在行政村综合服务中心或者村民委员会办公地点等,村邮站工作人员可以由村民委员会组成人员兼任。邮政企业应当加强对村邮站的业务指导,村邮站运转经费由县级财政统筹安排。第十五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商用写字楼的产权人应当在主出入口或者楼房地面层设臵接收邮件的收发室等接收邮件场所。两个以上单位使用同一用邮地址的,可以设臵联合收发室,并使用统一规格的收发章。已建成建筑物在主出入口或者楼房地面层无法设臵邮件接收场所的,应当为邮政企业投递邮件提供便利,不得无故阻挠邮政企业从业人员进入。鼓励高等院校与邮政企业开展校企合作,通过勤工俭学、开办校园邮局等多种形式,为师生提供高质量的寄递服务。第十六条较大的车站、机场、港口、旅游景区、商品交易市场、高等院校等人员密集、流动量大的公共场所应当设臵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营业场所,为邮政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装卸、转运、投递邮件和车辆出入提供必要的场所与通道,并在场地租用等方面提供优惠。第十七条因城乡建设需要征收邮政营业场所或者邮件处理场所的,应当原地重建。确实无法原地重建的,应当在不降低邮政普遍服务水平、不少于原有邮政营业场所和邮件处理场所面积的前提下就近重新设臵,重新设臵的费用和其他补偿费用由作出征收决定的'政府承担。未对邮政设施作出妥善安排的,不得征收。邮政设施重新设臵前,作出征收决定的政府以及邮政企业应当采取措施,确保邮政普遍服务不受影响。因道路改造等特殊情况确需迁移邮政信筒(箱)、邮政报刊亭等邮政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与邮政企业协商,并按照保障邮政普遍服务的要求作出妥善安排。第三章邮政服务第十八条邮政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为用户提供邮政普遍服务,保持并逐步提高邮政普遍服务水平。第十九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等组织依法设立以及居民住宅建成后,相关组织或者居民住宅的建设单位应当到邮政企业办理邮件投递登记手续。对具备通邮条件的,邮政企业应当自用户办理邮件投递登记手续之日起五日内安排投递。用户变更名称、投递地址的,应当在变更前十日书面通知邮政企业或者其分支机构。用户未及时通知造成邮件无法投递的,邮政企业不承担责任。变更后的地址不具备通邮条件的,用户应当与邮政企业协商,由邮政企业将邮件投递至指定的邮件代收点。第二十条邮政企业采取按址投递或者与用户协商的其他方式投递邮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为邮政企业投递邮件提供便利。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或者物业服务合同有代收、代转邮件约定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为业主代收、代转邮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为业主代收、代转邮件:(一)尚未设臵信报箱的;(二)设臵的信报箱因失修、破损等原因无法投递或者影响邮件安全的;(三)信报箱设臵于门禁内,邮政企业从业人员无法投递邮件的;(四)邮政企业从业人员无法按址当面投交邮件,收件人同意交由物业服务企业代收的。第二十一条单位收发人员和邮件代收人接收邮政企业投交的邮件时,应当当面核对,签收给据邮件,并对所接收的邮件负有保护和及时传递的责任,不得私拆、隐匿、毁弃邮件或者撕揭邮票。单位收发人员、邮件代收人、收件人对无法转交或者误收的邮件,应当及时通知邮政企业收回。单位收发人员、邮件代收人由于过错造成给据邮件丢失、损毁、内件2:聘用协议甲方:上海普乐家具制造有限公司乙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地址:住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第一條本合同的类型为:年满法定退休年龄外聘用工的合同;期限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第二條乙方的工作内容为:第三條费用支付:1、聘用期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固定费用共计每月人民币__元。支付形式为:甲方按月度以货币形式支付上述费用,甲方于每月30日支付乙方。2、聘用期内,经乙方洽商成交的业务,购货方与甲方签署购货合同或下订单的,按甲方20xx第51号文件给予乙方业务提成。(业务员)第四條乙方可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业务知识培训。第五条乙方出差、公关、应酬等费用可按甲方规定进行申请和按实报销。第六條服从乙方工作安排调遣,遵守公司劳动纪律。第七條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补充本本协议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后执行。第八條解除与终止1、协议期内,任何一方欲解除本协议,应当提前七日通知对方,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协议解除。2、本协议期满前七日,双方可协商续签事宜,未续签的,协议期满即终止。3、如甲方按实际情况确实不再需要聘用乙方时,也需提前七日告知乙方(不必支付乙方任何赔偿金)。第十二條其他1、甲方认可乙方使用甲方内部通讯工具进行工作汇报、工作安排及相关通知。2、乙方应保守在本协议项下业务合作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签字)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3:发廊员工合同甲方:三里理发店乙方:马俊先生家庭住址:会馆浜新村3幢乙单元602室邮政编码:213000户口所在地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永红街道(乡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一、本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为一年,自2012年1月6日起至20xx年1月6日止,试工期一周。二、工作内容甲方安排乙方从事工作。三、劳动报酬甲方确定乙方的工资,按月支付,每月15日为发薪日。乙方的试用期工资为0元/月。四、工作时间(一)甲方实行每周7天工作日,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日,早上10:00至17:00,下午16:00至22:00。(二)甲方因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后,可以适当延长工作时间。五、乙方应履行下列义务1.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办公设备及机力设备,维护甲方的荣誉和利益。2.热爱本职工作,服从领导,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团结同事。3.严格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4.乙方应具备熟练的操作技术,工作中不得造成机械和人身、商品事故,否则后果自负。六、合同的解除(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1.试用期内被证明不适岗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2.严重违反甲方公司管理制度的;3.严重失职,泄露甲方商业秘密,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甲方不按照本公司约定支付劳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