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保护“十五”计划保护环境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今后五到十年,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时期,是进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改革开放的重要时期,也是减轻环境污染和遏制生态恶化趋势的重要时期。紧紧抓住新世纪的历史机遇,下大力气解决全国突出的环境问题,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和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是“十五”乃至到2010年环境保护工作重要而又艰巨的任务。一、环保“九五”计划完成情况和当前环境形势(一)“九五”期间环保工作主要进展“九五”期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环境保护,把环境保护作为影响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之一,每年召开会议,听取环境保护工作汇报,提出环境保护的大政方针和明确要求。全国实行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方针,实施《“九五”期间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和《中国跨世纪绿色工程规划》两大举措,全面推进工业污染企业排放达标和重点城市环境质量达标,重点治理“三河、三湖、两区、一市、一海”的污染,依靠科技进步,积极参与国际合作,结合国家经济结构调整和加强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成了“九五”计划确定的主要任务。1.环境污染加剧的趋势得到基本控制“九五”期间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基本完成。在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8.3%的情况下,2000年全国二氧化硫、烟尘、工业粉尘和废水中的化学需氧量、石油类、重金属等12项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比“八五”末期分别下降了10-15%。结合国家经济结构调整,取缔、关停了8.4万多家污染严重又没有治理前景的“十五小”企业,淘汰了一批技术落后、浪费资源、质量低劣、污染环境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小钢铁、小水泥、小玻璃、小炼油、小火电等,对高硫煤实行限产,有效地削减了污染物排放总量。全国23万多家有污染的工业企业中,90%以上的企业实现了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46个考核的环境保护重点城市中,25个城市实现了大气质量按功能分区达标,36个城市实现了地表水质量按功能分区达标。有19个城市(区)被授予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区)。重点区域的污染治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淮河干流污染程度明显减轻,海河、辽河流域污染程度有所降低,太湖水质恶化趋势得到初步控制,滇池富营养状态恶化趋势有所减缓,巢湖富营养状态恶化趋势得到基本控制。“两控区”二氧化硫排放总量降低,酸雨范围和频率保持稳定。渤海污染防治工作已经启动。北京市环境治理初见成效。重点区域的污染治理带动了全国污染防治工作的全面展开。2.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得到加强“九五”期间,实施了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生态保护与生态建设并举的方针,加快了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步伐。国务院批准了《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全国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纲要(1996-2010)》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提出了加强生态功能保护区、重点资源开发区和生态良好区的“三区”保护战略构想。国家把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列入西部大开发的重要内容,启动了国家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开始实行退耕还林(草)、退田还湖、移民建镇,禁止采集发菜,限制乱挖甘草等破坏植被行为,完成了西部生态环境状况调查。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全国累计建立各类自然保护区1227处,自然保护区面积达到9821万公顷,占陆地国土面积的9.85%。农村环境保护开始得到重视,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批准了213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第一批33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通过了考核验收。启动了有机食品的认证管理工作。3.环境法制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九五”期间,国家修订了《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制定了《噪声污染环境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环境保护法规。修改后的《刑法》增加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环境保护监督渎职罪”的规定。迄今为止,国家共颁布了6部环境保护法律、10部相关资源法律和30多件环境保护法规,发布了90余件环境保护规章,制定了427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地方性环境保护法规达1020件。环境执法不断加强。各级人大和政协分别对各级人民政府环境执法进行了监督检查和视察,国家环保总局和监察部连续四年对各地贯彻《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情况进行监察和检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关停“十五小”、“一控双达标”等执法行动,司法机关依照《刑法》打击环境犯罪活动,推动了环保工作法治化进程。4.环境保护投入有所增加“九五”期间,全国环境保护累计投资3600亿元,达到GDP的0.93%,高于“八五”期间0.73%的水平。实施《中国跨世纪绿色工程规划》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已竣工和开工1245个项目,占项目总数的85.7%,累计完成投资1107亿元,占项目总投资的73.8%。“九五”后三年,中央财政增发国债资金,加大了城市环境保护投资力度,共安排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三河三湖”污染治理、北京市环境综合整治、环保设备国产化等项目543个,总投资1622亿元,其中利用国债460亿元。“九五”期间,环保利用外资40亿美元。环保投入的增加,对改善环境质量、拉动内需和促进经济增长起了积极作用。5.环境宣传教育日益深入认真贯彻《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1996-2010年)》,环境保护教育已纳入9年义务教育,全国有140所高校、上百所中等专业学校及职业高中开设了环保专业;在大、中、小学开展了创建绿色学校活动;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开设了环保教学内容;结合“三五”普法,开展了环境法制教育。举办了“保护生态环境、倡导文明新风”等大型宣传活动,环境宣传日益贴近群众;配合环保重点工作,新闻媒体集中进行采访报道;连续多年的“中华环保世纪行”活动宣传了先进典型,揭露和批评了违法行为,促进了一批“老大难”问题的解决。(二)当前我国的环境形势经过多年坚持不懈的努力,全国环境状况正在由环境质量总体恶化、局部好转,向环境污染加剧趋势得到基本控制、部分城市和地区环境质量有所改善转变。但是,环境形势仍然相当严峻。全国污染物排放总量还很大,污染程度仍处在相当高的水平,一些地区的环境质量仍在恶化。生态恶化加剧的趋势尚未得到有效遏制,部分地区生态破坏的程度还在加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在一些地区已成为危害人民健康、制约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1.环境污染依然严重一是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仍处于较高水平。2000年,全国二氧化硫排放量1995万吨,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445万吨,远远高于环境承载能力。常规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的任务还未完成,机动车尾气污染、农村面源污染、有毒有害有机污染等问题日渐突出。二是水环境污染相当严重。2000年,七大水系干流中,只有57.7%的断面达到或优于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城市河段污染突出。各大淡水湖泊和城市湖泊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一些湖泊呈富营养化状态。沿海河口地区和城市附近海域污染严重,赤潮发生频次增加,面积扩大。三是城市空气质量处于较重的污染水平。2000年,开展监测的338个城市中,63.5%的城市超过国家空气环境质量二级标准,处于中度或严重污染状态。区域性酸雨污染严重,61.8%的南方城市出现酸雨,酸雨面积占国土面积的30%,是世界三大酸雨区之一。四是城市生活垃圾和固体废物污染日益突出。2000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3186万吨,其中近200万吨危险废物直接向环境排放,对环境和人民健康造成极大威胁。城市垃圾年产生量以每年8%的速度递增,1999年已达1.4亿吨,仅少数经过无害化处理,垃圾围城现象比较普遍,二次污染严重。塑料包装物和农膜所导致的“白色污染”问题十分突出。五是城市噪声扰民较为普遍。2000年,在开展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的214个城市中,有31.3%的城市处于中度或较重污染水平;在开展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的176个城市中,有55.6%的城市处于中度或较重污染水平。六是核安全与辐射环境安全监管任务繁重。我国核电设施具有堆型多、技术来源国别多、建设地点人口稠密等特点,部分研究型核反应堆设备老化,超期服役;民用辐射源量多面广,电磁辐射源增加迅速。确保核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和退役核设施及放射性废物安全处置的压力很大。2.生态恶化的趋势仍在加剧一是土地退化严重。全国水土流失面积达367万平方公里,约占国土面积的38%,平均每年新增水土流失面积1万平方公里;荒漠化土地面积已达262万平方公里,并且每年还以2460平方公里的速度扩展;扬尘、浮尘和沙尘暴频繁发生。全国森林面积1.59亿公顷,人均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1/8,乱砍滥伐现象仍屡禁不止;草地退化、沙化和碱化的面积达1.35亿公顷,约占草地总面积的三分之一,并且每年还在以200万公顷的速度增加;农业自然灾害加剧,受灾面积由50年代每年1000—2000万公顷发展到九十年代3000—5000万公顷。二是水生态系统失衡。旱涝灾害频发,河流断流现象加剧,不少湖泊萎缩,天然绿洲消失,现有水库蓄水量减少。湿地破坏严重。一些地区由于严重超采地下水,造成地下水位下降,形成大面积漏斗区。三是农村环境问题日渐突出。已有1.5亿亩农田遭受不同程度的污染,畜禽粪便、水产养殖和不合理使用农药、化肥污染加重,农产品质量安全不容忽视。乡镇企业污染较为普遍,小城镇环保基础设施缺乏,农村饮用水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四是生物多样性锐减。野生动植物丰富区面积不断减少,栖息地环境恶化,乱捕滥猎和乱挖滥采现象屡禁不止,野生动植物数量和种类骤减,生物多样性受到严重破坏。有害外来物种入境增加,生物安全面临威胁。“十五”期间,我国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加速发展阶段,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需要较长时间,西部大开发中的环境保护任务十分繁重,加入WTO和全球环境保护带来许多新的课题,环境保护工作既要解决历史遗留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欠帐,又要紧跟经济快速增长和对外开放步伐,防止新形势下可能出现的环境问题,环境保护面临着很大压力。同时,环保投入不足,资金筹措渠道不畅,环保科技水平不高,环境管理和执法能力与实际需要和群众要求差距较大。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实现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的目标,需要经过几十年的努力。“十五”期间,党中央、国务院更加重视环境保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把环境保护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奋斗目标之一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重要内容。经济结构的调整,综合国力的增强,为全面开展环境保护奠定了基础;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科教兴国战略的全面实施,是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保证,环境保护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为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提出的环境保护目标和任务,本计划从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出发,从实现我国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从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保护人民健康出发,对“十五”环境保护工作做出具体部署,动员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努力,把关系中华民族长治久安的环境保护事业推向一个新阶段。二、指导思想和目标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综合国力还不强。面对严峻的环境形势,必须坚持环境保护基本国策,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紧密结合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贯彻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并重方针,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突出重点,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制订切实可行的分阶段目标,改善生态,治理污染,实现可持续发展。(一)指导思想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可持续发展为主题,以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为主线,以防治“三河三湖两区一市一海”等重点区域的环境污染和遏制人为生态破坏为重点,以强化执法监督和提高环境管理能力为保障,以改善环境质量和保护人民群众健康为根本出发点,坚持政府调控与市场机制相结合,通过体制创新和政策创新,建立政府主导、市场推进、公众参与的环境保护新机制,全面推动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二)目标1.总体目标到2005年,环境污染状况有所减轻,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城乡环境质量特别是大中城市和重点地区的环境质量得到改善,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环境保护法律、政策和管理体系。2.具体目标2005年,二氧化硫、尘(烟尘及工业粉尘)、化学需氧量、氨氮、工业固体废物等主要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