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国际环境保护一、国际环境问题和国际环境保护•国际环境问题也称全球环境问题或地球问题,是指超越主权国家的国界和管辖范的、区域性的和全球性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二战后,由于经济的快速发展,人类对环境作用的深度和广度加强,产生了大规模地球环境问题。这些问题由一国内的严重污染发展到区域性的大范围污染和生态破坏,甚至演化为全球性的环境问题,日益威胁到全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成为全世界所面临的重大危机之一。CCTV20041209报道•安南2003年11月任命的高级别名人小组本月初提出了联合国改革报告。报告将贫穷、艾滋病和环境恶化,恐怖主义,国内冲突,国家间战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以及跨国有组织犯罪列为当今世界面临的主要威胁,当前,国际环境问题主要表现为•1、气候变化•2、臭氧层破坏(耗损)(辐射)•3、酸雨污染(燃煤)•4、生物多样性锐减•5、淡水短缺•6、森林破坏•7、荒漠化•8、海洋污染和破坏•9、有毒化学品和危险废物越境转移1、气候变化•气候变化是指由于直接或间接的人类活动改变了地球大气的组成而造成的气候变化,并非指气候的自然变异。•目前,气候变化主要是指全球性的气候变暖状况,这种变化主要是由于人为向大气大量排放能够吸收和重新放出红外辐射的温室气体、气溶胶、温室气体前体等,大量吸收太阳辐射的红外线并将红外热能拦截、聚集在大气低层,导致温室效应增强,使大气层和地球表面温度升高。气候变化可造成自然环境和生物区系的变化,并对生态系统、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人类健康和福利产生重大的有害影响。其对农业的危害将是灾难性的;造成海平面上升,会使许多临海城市及许多国家富饶的三角洲地区和沿海平原被海水侵蚀、淹没;会使生物带、生物群落的地理分布发生变化,造成物种变异、减少或消失等。•据科学研究结果,过去100年来地球表面温度已上升0.3—0.6oC在过去30年中,大气中因消耗矿物燃料(主要是煤)所产生的二氧化碳浓度增加了20%以上。目前,全球每年消耗矿物燃料80亿吨,每年有50亿吨二氧化碳气体排入大气层,并以10—12%的速度增加,从而破坏了全球气候系统的稳固性。制止全球变暖已成为全人类的共识,削减二氧化碳的排放量成为各国的共同任务。•臭氧层是距地球表面10—50公里的大气平流层,集中地球上的90%的臭氧气体,吸取太阳辐射的99%以上的紫外线,保护地球的的万物生灵,是地球的的天然“保护伞”。•由于人为向大气大量排臭氧层耗损物质,从而导致臭氧层变薄甚至出现空洞。•科学研究证实,大气中臭氧每减少1%,辐射到地球表面的对生物有伤害的紫外线就增加2%,皮肤癌的发病率增加4%,还会诱发白内障、呼吸道疾病,损害人的免疫系统,为拯未能救臭氧层,尽快停止生产和使用臭氧层耗损物质是最为便捷、经济和有效的办法。2、臭氧层破坏(耗损)(辐射)3、酸雨污染(燃煤)•酸雨主要是由于矿物燃料消耗过程中产生的硫、氮的氧化物排入大气所形成。其对森林、土壤、水体、农作物、建筑物等具有严重损害。4、生物多样性锐减•目前,全世界濒临灭绝的哺乳动物有400余种,鸟类近600种,爬行动物200余种,鱼类240余种,有1/5物种濒临灭绝危险。5、淡水短缺•淡水占地球表面水的2.5%,而能为人类直接利用的河流、湖泊、水库的淡水储存量仅为淡水总量的0.4%。本世纪初以来,全球淡水消耗旦增加了6倍,目前,全球有10亿人缺水,28亿人缺少洁净的饮用水,每年有2500万人因水污染而受到损害。全世界都面临着淡水短缺的危机。6、森林破坏•森林减少是全球性现象。从1950年—1975年,世界森林面积减少了26亿公顷,80年代后仍以每年1100万公顷的速度减少。7、荒漠化•世界上每年有600万公顷土地变为沙漠、半沙漠或退化,10亿公顷土地受到风、水侵蚀,有100多个国家、9亿人口和全世界25%的陆地受到荒漠化威胁。•荒漠化是造成自60年代以来非洲大饥荒的主要原因,并给全世界每年造成420亿美元的经济损失。•造成荒漠化的人为原因主要是过度放牧、过垦等引起的植被破坏和不适当的农业活动及开矿、修路等。8、海洋污染和破坏•在全球范围内,海洋污染和海洋资源破坏越来越严重。全球70%的海洋渔业资源已经或正在枯竭。9、有毒化学品和危险废物越境转移•目前,发达国家以每年5000万吨的规模向发展中国家越境转移危险废物,造成严惩的污染扩散。20世纪国际环境保护掀起过两次高潮•第一次高潮:主要发生在60至70年代的工业化国家,以“一个地球”为口号,1972年召开的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是其顶峰标志。•1972年6月5日,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召开了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通过了《联合国人类环境宣言》,并导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的设立,大大推动了国际环境保护的发展。为纪念这次会议,联合国大会决定以每年6月5日作为“世界环境日”第三次高潮----约翰内斯堡世界首脑会议•可持续发展世界首脑会议:•2002年8月26日-9月5日在南非约翰内斯堡召开,•与会国家192个,会议正式代表是1万7千人,•会议主要议题是评估自1992年里约热内卢地球峰会闭幕以来在改善环境和减少贫困方面取得的进展,并决定应以什么样的行动来解决环境和贫困问题。•会议成果:•通过了《约翰内斯堡可持续发展承诺》和《可持续发展世界首脑会议执行计划》。•《承诺》是政治宣言,而《执行计划》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更具体(重点集中在水、生物多样性、健康、农业、能源等几大具体领域)的环境与发展目标,并设定了相应的时间表。•第二次高潮:发生在80年代中期以来,在全世界范围内的以“可持续发展”为特征,其顶峰标志是1992年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1992年6月3日至14日,在巴西的海滨城市里约热内卢举行了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有183个国家派代表团参加大会,102位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与会,故此次会议又被称为“地球高峰会议”。会议宗旨是回顾人类环境会议召开后20年来全球环境保护的历程,敦促各国政府和公众采取积极措施,协调合作,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恶化,为保护人类生存环境而共同努力。此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环境与发展的里约宣言》(又称“地球宪章”)、《21世纪议程》、《生物多样性公约》、《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关于森林问题的原则声明》等重要文件,发出了建立起一种“新的全球伙伴关系”的口号,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原则,成为国际环境保护的新开端。二、国际环境保护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国际环境保护法是指调整国际间环境保护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称。•这些行为规范主要来源于国际公约、双边或多边协定,以及有关国际会议和国际组织的宣言、决议、行动纲领等。•国际环境保护法调整的范围包括•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整个地球环境,•以及与人类密切相关的外层空间环境。•国际环境保护法的主体是•国家和国际组织,如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国际海事组织、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与粮食和农业组织、联合国经济和社会理事会等。•国际环境保护法的遵守和履行(也称履约)是•由各参加国在规定的范围和方式内采取的措施来保证的。如果侵害了他国或组织的环境权益,违背各国相互达成的环境保护义务,就违反了国际环境保护法,特别严重者则被视为国际犯罪。•对违反国际环境保护法的行为所应承担的责任主要是赔偿损失、恢复被侵害的环境权益等国际环境法的历史发展•(一)19世纪中叶到1945年联合国的建立是国际环境法的萌芽时期。•(二)1945年联合国成立到1972年斯德哥尔摩会议。•(三)1972年斯德哥尔摩会议到1992年里约会议期间,是国际环境法的发展较为活跃的时期•(四)1992年里约会议及其以后的发展,这一时期国际环境法的新发展,体现在可持续发展原则的提出。国际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有:•1、尊重国家主权原则•2、环境保护国际合作原则•3、公平承担责任原则(共同但有差别)•4、合理承担污染损害责任原则•5、和平解决环境争端原则•6、可持续发展原则•7、人类共同利益原则1、尊重国家主权原则•即各国对其管辖范围内的环境和自然资源享有永久主权的原则•一个国家的环境和自然资源是该国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各国对其自由处置是该国的主权权利。•1962年12月联合国大会第17届会议通过的《关于天然资源之永久主权宣言》中确认各国自由有利行使其对天然资源之主权,并确认侵犯他国对其天然财富与资源之主权,即系违反联合国宪章之精神与原则。•1972年的《联合国人类环境宣言》第21条原则规定:“各国有按照自己的环境政策开发自己的资源的主权,并且有责任保证在它们管辖或控制之内的活动,不致损害其他国家的或在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地区的环境。”这是对国家环境和自然资源主权原则更深入和全面的阐述,同时也提出了领土无害使用的责任。•1992年《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的“原则2”则重申和再确认了这一原则。•在发展与保护环境的关系上,要防止有些发达国家以关心人类共同命运为旗帜,打起“环境外交”牌,利用环境保护干预他国的内政。•地球的整体性和相互依存性,使得在保护和改善全球环境时,必须实行国际合作。•《联合国人类环境宣言》第7条指出:“种类越来越多的环境问题,将要求国与国之间广泛合作及国际组织采取行动以谋求共同的利益。”第24条更明确、具体地阐述国际合作的指导准则和范围。•《环境和发展里约宣言》确认:“各国应本着全球伙伴精神,为保存、保护和恢复地球生态系统的健康和完整进行合作。”并在“原则9”规定了国际合作的方式和内容。2、环境保护国际合作原则。•即在保护全球环境的国家责任问题上实行“共同但有区别(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原则。•解决全球的环境问题,保护和改善全球环境,是世界上各个国家的共同责任。但是,在对国际环境应负的责任上,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各自的责任是有区别的。•发达国家都经过“先污染后治理”的过程,这实际是以全球的资源环境容量为基础,通过向发展中国家汲取资源和转移污染来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平衡。•发达国家在其工业化过程中,曾不顾后果地向环境过度索取,排放了大量的污染物并在环境中累积,直到现在,。发达国家在资源消耗和排放污染物方面不论是总量还是人均水平,都大大超过发展中国家•发达国家人口只占世界人口的25%,却消耗了世界资源的80%,在全球排放的臭氧层耗损物质中,发达国家排放量占84%,发达国家温室气体排放量占世界总量的50%。•全球的环境恶化和生态破坏,从历史和现状上看,主要是发达国家造成的,因而应负主要责任。•同时,发达国家有雄厚的经济实力和先进的环境保护技术,理应为解决全球环境问题率先行动并承担更多的义务。•对于发展中国家,则应坚持权利与义务相平衡原则,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承担保护本国及国际环境的责任。3、公平承担责任原则4、合理承担污染损害责任原则•指造成他国环境污染损害者应负赔偿责任。5、和平解决环境争端原则•由环境恶化引起的冲突,今后可能以战争面孔出现,成为战争的根源。6、可持续发展原则•1983年,联合国大会建立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1987年环发委提交《我们共同的未来》•含义:•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有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内容:•当代人与后代人的关系•当代人与人、国与过之间的关系•发展与环境的关系•1992年环境与发展大会,原则正式确立的标志7、人类共同利益原则•含义:国际社会的所有成员,都负有为人类的共同利益而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责任和义务,在进行任何可能影响环境的活动时,都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对环境的损害,以保障人类在生存环境方面的共同利益。•人类与环境的关系,人类的整体性、地球环境的整体性三、中国对解决全球环境问题的原则立场•中国政府认为,保护环境和发展经济,关系到人类的前途和命运,影响着世界上每一个国家、每一个民族、以至每一个人。解决世界环境与发展问题,必须开展广泛和有效的国际合作。•中国的环境问题是全球性环境问题的一个组成部分,中国深知自己在保护地球生态环境方面的责任和可以发挥的作用。中国人民的基本信念是:把中国的环境保护工作做好,不仅是对自己人民和后代的义务,也是对全人类共同事业的重要贡献。•中国愿意承担与我国发展水平相应的国际责任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