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地下水环境PPT制作;任建建邹维远秦洪宇讲课;张天曦王艺杰1.适用范围01规定了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的一般性原则、工作程序、内容、方法和要求。02适用于对地下水环境可能产生影响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03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可参照执行。2.术语和定义01.水文地质条件:地下水埋藏和分布、含水介质和含水构造等条件的总称。02.包气带:地面与地下水面之间与大气相通的、含有气体的地带。03.饱水带:地下水面以下,岩层的空隙全部被水充满的地带。04.潜水:地面以下,第一个稳定隔水层以上具有自由水面的地下水。05.承压水:充满于上下两个相对隔水层间的具有承压性质的地下水。06.地下水补给:含水层除露或接近地表接受大气降水和地表水等入渗补给的地区。07.地下水排泄区:含水层的地下水向外部排泄的范围。08.地下水径流区:含水层的地下水从补给区至排泄区的流经范围。09.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进入输水管网送到用户的且有一定供水规模的现用、备用和规划的地下水饮用水水源。10.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供水小于一定规模(人口一般不少于1000)的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11.地下水环境现状值:建设项目实施前的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值。12.地下水污染对照值:调查评价区内有历史记录的地下水环境指标统计值,或评价区内受人类活动影响程度较小的地下水水质量指标统计值。13.地下水污染:人为原因直接导致地下水化学、物理、生物性质改变,使地下水水质恶化的现象。14.正常状况:建设项目的工艺设备或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因居均达到设计要求条件下的运行状况。(如防渗系统的防渗能力达到了设计要求,防渗系统完好,验收合格)15.非正常状况:建设项目的工艺设备或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因系统老化、腐蚀等原因不能正常运行或保护效果达不到工艺设计的要求时的运行状况。16.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潜水含水层和可能受建设项目影响且具有饮用水开发利用价值的含水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所界定的涉及地下水的环境敏感地区。3.总则01.一般性原则01)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应对建设项目在建设期、运营期和服务期满后对地下水水质可能造成的直接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制定地下水环境影响跟踪监测计划,为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保护提供科学依据。02)根据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影响的程度,结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将建设项目分为四类,详见附录A。Ⅰ类、Ⅱ类、Ⅲ类建设项目的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应执行本标准,Ⅳ类建设项目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02.评价基本任务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应按本标准划分的评价工作等级开展相应评价工作,基本任务包括:识别地下水环境影响,确定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开展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完成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预测和评价建设项目对地下水水质可能造成的直接影响,提出有针对性的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与对策,制定地下水环境影响跟踪监测计划和应急预案。03.工作程序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可划分为准备阶段、现状调查与评测阶段、影响预测与评价阶段和结论阶段。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见图104.各阶段准备工作01)准备阶段收集和分析有关国家和地方地下水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相关规划等资料;了解建设项目工程概况,进行初步工程分析,识别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可能产生的直接影响;开展现场踏勘工作,识别地下水环境的敏感程度;确定评价工作等级、评价范围、评价重点。02)现状调查与评价阶段开展现场调查、勘探、地下水监测、取样、分析、室内外试验和室内资料分析等工作,进行现状评价。03)影响预测与评价阶段进行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依据国家、地方有关地下水环境的法规及标准,评价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环境的直接影响。04)结论阶段综合分析各阶段成果,提出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与防控措施,制定地下水环境影响跟踪监测计划,完成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4地下水环境影响识别01.基本要求01)地下水环境影响的识别应在初步工程分析和确定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的基础上进行,根据建设项目建设期、运营期和服务期满后三个阶段的工程特征,识别其正常状况和非正常状况下的地下水环境影响。02)对于随着生产运行时间推移对地下水环境影响有可能加剧的建设项目,还应按运营期的变化特征分为初期、中期和后期分别进行环境影响识别。02.识别方法根据建设项目的地下水环境敏感特征,识别建设项目的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03.识别内容01)识别可能造成地下水污染的装置和设施(位置、规模、材质等)及建设项目在建设期、运营、服务期满后可能的地下水污染。02)识别建设项目可能导致地下水污染的特征因子,特征因子应根据建设项目污废水成分、液体物料成分、固废浸出液成分等确定。5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分级01.划分原则01)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应依据建设项目行业分类和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进行判定,可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评价工作等级划分02)建设项目的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可划分为敏感、较敏感、不敏感三级,见表1表1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表敏感程度地下水环境敏感特征敏感集中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除集中饮用水水源以外的国家或地方政府设定的与地下水环境相关的其它保护地区,如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较敏感集中式饮用水源准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未规定准保护区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其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以外的分布区等其他未列入上述敏感分级的环境敏感区。不敏感上述地区之外的其他地区02.建设项目评价工作等级01)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见表2表2评价工作等级分级表项目类别环境敏感程度1类项目2类项目3类项目敏感一一二较敏感一二三不敏感二三三02)对于利用废弃盐岩矿井或人工专制盐岩洞穴、废弃矿井巷道加水幕系统、人工硬岩洞库加水幕系统、地质条件较好的含水层储油、枯竭的油气层储油等形式的地下储油库,危险废物填埋场应进行一级评价,不按表2评价工作等级。03)当同一建设项目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场地时,各场地应分别判定评价工作等级。04)性工程根据所涉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和主要站场位置(输油站、加油站等)进行分段评价等级,并按相应等级分别开展评价工作。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求1.原则性要求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应充分利用已有资料和数据不能满足评价要求时,应开展相应评价等级要求的补充调查,必要时勘察试验。2.一级评价要求1详细掌握调查评价区环境水文地质条件,主要包括含(隔)水层结构及分布特征、地下水补径排条件、地下水流场、地下水动态变化特征、各含水层之间以及地表水与地下水之间的水力联系等,详细掌握调查评价区内地下水开发利用现状与规划。2.一级评价要求2开展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详细掌握调查评价区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和地下水动态监测信息,进行地下水环境现状评价。2.一级评价要求3基本查清场地坏境水文地质条件,有针对性地开展现场勘察试验,确定场地包气带特征及其防污性能。2.一级评价要求4采用数值法进行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对于不宜概化为等效多孔介质的地区,可根据自身特点选择适宜的预测方法。2.一级评价要求5预测评价应结合相应环保措施,针对可能的污染场景,预测污染物运移趋势,评价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2.一级评价要求6根据预测评价结果和场地包气带特征及其防污性能,提出切实可行的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与地下水环境影响跟踪监测计划,制定应急预案。3.二级评价要求1基本掌握调查评价区的环境水文地质条件,主要包括含(隔)水层结构及其分布特征、地下水补径排条件、地下水流场等。了解调查评价区地下水开发利用现状与规划。3.二级评价要求2开展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基本掌握调查评价区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进行地下水环境现状评价。3.二级评价要求3根据场地环境水文地质条件的掌握情况,有针对性地补充必要的现场勘察试验。3.二级评价要求4根据逑设项目特征、水文地质条件及资料掌握情况,选择采用数值法或解析法进行影响预测,预测污染物运移趋势和对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3.二级评价要求5提出切实可行的环境保护措施与地下水环境影响跟踪监测计划。4.三级评价要求1了解调查评价区和场地环境水文地质条件。2基本掌握调查评价区的地下水补径排条件和地下水环境质最现状。4.三级评价要求3釆用解析法或类比分析法进行地下水影响分析与评价。4提出切实可行的环境保护措施与地下水环境影响跟踪监测计划。5.其他技术要求1—级评价要求场地环境水文地质资料的调查精度应不低于1:10000比例尺,评价区的环境水文地质资料的调查精度应不低于1:50000比例尺。5.其他技术要求2二级评价环境水文地质资料的调查楮度要求能够清晰反映建设项目与环境敏感区、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的位置关系,并根据建设项目特点和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程度确定调查精度,建议一般以不低于1:50000比例尺为宜。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1调査与评价原则1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工作应迸循资料搜集与现场调查相结合、项目所在场地调查(勘察)与类比考察相结合、现状监测与长期动态资料分析相结合的原则。1调査与评价原则2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査与评价工作的深度应满足相应的工作级别要求。当现场资料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通过组织现场监测或环境水文地质勘察与试验等方法获取。1调査与评价原则3对于一、二级评价的改、扩建类建设项目,应开展现有工业场地的包气带污染现状调查。1调査与评价原则4对于长输油品、化学品管线等线性工程,调査评价工作应重点针对场站、服务站等可能对地下水产生污染的地区开展。2调査评价范围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评价范闱应包括与建设项目相关的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以能说明地下水环境的现状,反映调査评价区地下水基本流场特征,满足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为基本原则。污染场地修复工程项目的地下水环境影响现状调查参照HJ25.1执行。1基本要求2调査评价范围建设项目(除线性工程外)地下水环境影响现状调查评价范围可采用公式计算法、查表法和定义法确定。2调査评价范围确定2调査评价范围当建设项目所在地水文地质条件相对简单,且所掌握的资料能够满足公式计箅法的要求时,应采用公式计箅法确定(参照HJ/T338);当不满足公式计算法的要求时,可采用查表法确定。当计算或查表范围超出所处水文地质单元边界时,应以所处水文地质单元边界为宜。2调査评价范围确定2调査评价范围a)公式计算法L=a*K*I*T/ne式中:L--下游迁移距离,m;A--变化系数,a=1,一般取2:K--渗透系数,m/d,常见渗透系数表见附录B表B.1;I--水力坡度,无量纲;T--质点迁移天数,取值不小于5000dNe--有效孔隙度,无量纲。2调査评价范围确定2调査评价范围采用该方法时应包含重要的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所得的调查评价范围如阁2所示。2调査评价范围确定2调査评价范围b)查表法参照表32调査评价范围确定2调査评价范围c)自定义法可根据建设项目所在地水文地质条件自行确定,需说明理由。2调査评价范围确定2调査评价范围线性工程应以工程边界两侧向外延伸200m作为调查评价范围;穿越饮用水源准保护区时,调查评价范围应至少包含水源保护区:线性工程站场的调查评价范围确定参照abc三种方法。2调査评价范围确定3调査内容与要求在充分收集资料的基础上,根据建设项目特点和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程度,开展调查工作,主要内容包括:a)气象、水文、土壤和植被状况;b)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地貌特征与矿产资源:c)包气带岩性、结构、厚度、分布及垂向渗透系数等;1水文地质条件调査3调査内容与要求d)含水层岩性、分布、结构、厚度、埋藏条件、渗透性、富水程度等:隔水层(弱透水层)的岩性、厚度、渗透性等:e)地下水类型、地下水补径排条件;f)地下水水位、水质、水温、地下水化学类型:1水文地质条件调査3调査内容与要求g)泉的成因类型,出露位置、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