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优化环境扩大开放发展民营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1年5月3日)同志们:根据会议安排,我就2010年和“十一五”期间全市民营经济发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讲三点意见。一、总结工作,充分肯定民营经济工作取得的成绩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营经济的发展,始终把加快民营经济发展摆在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把全民创业作为富民强市的关键举措,不断完善扶持政策、优化发展环境、破除瓶颈制约。全市民营经济呈现出快速、健康的良好发展态势。一是经济总量明显增加。2010年,全市民营经济单位总数达到18.3万个,比“十一五”初增加6.9万个;从业人员达78.7万人,比“十一五”初增加了23.9万人;完成增加值532亿元,是“十一五”初的2倍;增加值占全市GDP的55.1%,比“十一五”初提高了24.6个百分点;上缴税金67.7亿元,是“十一五”初的3.4倍;上缴税金占全市财政收入的46.7%,比“十一五”初提高了16.2个百分点。撑起了全市经济的半壁江山。二是增长速度明显加快。“十一五”期间,全市民营经济增加值和上缴税金年均增幅分别达到18.8%和28%,分别高于全市GDP和全部财政收入增幅6.6个和13.1个百分点,有力拉动了全市经济增长。2010年,全市民营经济上缴税金增速在全省排第4位,上缴税金占财政收入比重增速在全省排第3位;完成增加值增速在全省排第1位,增加值占GDP比重增速在全省排第2位,营业收入增速在全省排第3位。三是项目拉动作用明显增强。2010年全市民营项目建设喜人,投资1000万元以上项目364个,其中亿元以上项目83个,共完成固定资产投入284亿元,同比增长40.1%,拉动民营经济增加值6个百分点以上,民营经济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在全省排第1位,固定资产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增速在全省排第3位,民营经济发展后劲进一步增强。四是发展质量明显提升。目前,全市民营企业技术装备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规模化、现代化生产能力进一步增强,产业集约化程度不断提升,形成了机械制造、葡萄酒加工、皮毛制品等十大产业集群,涌现出一大批骨干优势企业,成为“4+3”产业发展的有力支撑,在推进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中发挥了重要作用。2010年,全市438户规模以上民营企业累计完成营业收入250.5亿元,占全市民营经济总量的47.1%。其中,64户亿元以上企业完成营业收入达148亿元,占规模以上民营企业总量的59%。五是发展环境明显优化。“十一五”期间,全市各级各部门结合“创先争优”、“三提升”活动开展,全面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有效解决行政审批、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方面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整体服务水平明显提高。2010年对行政审批事项再次进行了全面清理规范,累计削减行政审批事项319项,削减率达62.6%;全面推行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等制度,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按时办结率达95%以上。同时,市场监管工作得到有力加强,诚信体系建设深入推进,依法治市工作成效明显,整体发展环境明显优化。2010年,我市被评为“中国最佳投资环境城市”。二、坚定信心,把握我市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难得机遇当前,我市民营经济发展已经站在一个新的起点上,进入转型升级、提升水平的关键阶段,面临着许多难得的机遇。从国内外形势发展看,当前已经形成了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导向,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加速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快速发展,国家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我国对外开放向广度、深度不断拓展,国际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都为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型民营企业寻找商机、开拓国内国际市场提供了广阔空间。原材料价格上涨,劳动力要素成本上升,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增加等压力,将“倒逼”民营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速淘汰落后产能,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创新企业文化建设,注重人才培养和储备,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自身素质,从而根本扭转民营经济长期以来形成的外延型、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从国家、省、市的支持政策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先后出台及深入贯彻落实,将有助于进一步打破行业垄断,为民营企业特别是有一定规模的民营企业进入重点行业和领域带来新的契机;我省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等一系列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政策的实施,为中小型民营企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我市《关于激活市场主体推动全民创业的若干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等一系列针对性强、导向明确的政策措施,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特别是推进京津冀区域一体化、打造首都经济圈、加快河北沿海地区发展纳入国家“十二五”规划,上升为国家战略,为我市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更大的舞台、更广阔的空间。从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程度看,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营造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体制环境;胡锦涛总书记在视察河北时发表的重要讲话中强调,要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为民营经济发展指明了方向。继去年底全省加快民营经济发展动员大会之后,省委、省政府于今年4月28日又召开了全省民营经济表彰电视电话会议,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浓厚氛围。市委、市政府对民营经济发展更是高度重视,许宁书记、晓东市长多次组织研究发展民营经济政策措施,对民营经济工作亲自进行安排部署,今天召开如此规模的大会,更能充分说明市委、市政府大抓狠抓民营经济发展的信心和决心,希望全市各级各部门对此要有清醒的认识,跟上市委、市政府的节拍。三、狠抓落实,推动我市民营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2011年民营经济发展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以扩大规模为重点,以优化结构为主线,以提高创新能力为核心,以解决融资难、用地难、人才缺为突破口,狠抓“八个新突破”,力促民营经济跨越发展、转型发展、持续发展。实现营业收入要增长20%以上,完成增加值要增长18%以上,上缴税金要增长15%以上。(一)抓政策落实,在发展环境上力求新突破一要认真学习、大力宣传。会前,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该《意见》明确了八个方面扶持政策,有许多创新举措和创新内容,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各级各部门要把学习《意见》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迅速安排部署,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各新闻媒体和有关部门要制定宣传计划,开设宣传专栏,集中力量对《意见》进行多角度、深层次解析报道,让广大民营企业和创业人员真正了解政策、掌握政策、用足政策。二要制定措施,严格执行。各级各部门在认真学习、全面贯彻的基础上,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抓紧研究制定具体的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要把政策落实作为优化发展环境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关键举措,不折不扣地执行落实。凡是不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规定和做法,要坚决破除、一律取消;凡是有利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措施和办法,要积极推行、全力支持。三要加强督导,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两个督查室、市纪委监察局、市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意见》情况的督导检查,要及时收集、分析出现的问题,时刻关注社会、企业、投资者的反映,对落实迅速、成效明显的,要给予通报表彰,对“你有政策、我有对策”的要查明情况,严肃处理。(二)抓全民创业,在经济总量上力求新突破一是发动全民参与。要严格兑现“全民创业三十条”和《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各级各部门要千方百计激活各个领域、各个层面、各种类型的创业主体,发动全民创业,激发全民创业热情。二是放宽市场准入。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除国家明令禁止的外,所有领域一律对民间资本放开,不得对民间资本设置任何附加条件。鼓励民间资本通过参股、联合、独资等方式,参与金融、水利、交通、能源、城建、环保以及文化、卫生等领域的建设和经营。鼓励个人以实物、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出让土地使用权、高新技术成果等形式出资创办企业。放宽经营条件,实行“零成本”注册,降低创业成本和风险,努力提高创业成功率。三是营造创业氛围。要大力宣传浙江人“睡着地板,想当老板”的创业精神,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从“安贫乐道,满足现状”思维定势中释放出来,自觉走上市场经济的主战场。要及时总结宣传百姓创家业、能人创企业、干部创事业的先进典型,使全民创业、自主创业、艰苦创业,不断创业成为人们的精神追求和价值取向,成为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三)抓骨干支撑,在发展质量上力求新突破一是继续扶优扶强。今年市政府将继续实施对重点企业扶持计划。将选择100家骨干企业和成长性企业,在资金、技术、人才、政策等方面给予大力扶持,并组织其开展对标行动,扶持其进一步做大做强。二是促进产业升级。各级各部门要积极鼓励民营企业与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开展产学研合作,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以及为大企业产品配套的技术改造项目,要优先提供贷款贴息和资金帮助。民营企业实施省重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自投产之日起2年内,上缴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地方收入部分,由财政安排列为该项目的扶持资金。三是推动集群发展。要重点围绕葡萄酒开发、乳制品加工、机械制造、风力发电、矿产品开发、现代物流、旅游服务等民营经济板块,培育发展一批规划科学、主业突出、特色明显、竞争力强的民营企业产业集群,实现由“点状”经济向联系紧密的“链条”经济、“块状”经济转型升级。今年争取有12个产业集群年营业收入达到10亿元以上,4个达到省级重点。四是加快品牌建设。各企业要要把创建品牌作为企业创新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促进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培育企业文化、扩大市场营销的重要措施。相关部门要做好规划、引导、扶持和保护工作,要兑现对新获得全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和省著名商标、省名牌产品民营企业的奖励。在抓好已有省名牌产品或著名商标向国家级品牌上档升级同时,要积极支持企业创建新品牌。今年全市争取新增5个中小企业名牌产品、12个河北名牌产品或著名商标,1个国家级品牌。(四)抓融资担保,在缓解贷款难上力求新突破一要搭建好银企对接平台。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主动加强与金融部门的协调、沟通,加强对民营企业的信贷支持,逐步提高民营企业贷款的规模和比重。金融机构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提高贷款规模和信贷审批效率,确保民营经济、中小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增速。今年通过银企对接活动争取为企业解决30-40亿元的贷款。二要加强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市工信局要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将县区财政出资且经营困难的担保机构整合起来,捆绑运作,有计划、有重点地扶持一批效益好、守信用的民营企业。市财政局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要求,每年拿出一部分资金,既要按10%的比例配套注入担保资本金,鼓励民间资本出资成立融资性担保机构,又要进一步壮大市本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规模。各县区也要按照国家、省、市的最新规定,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快融资性担保机构建设。2011年市财政注入市担保中心的担保资本金规模力争达到1亿元以上,全市中小企业贷款担保资本金规模达到4亿元以上,融资能力达到40亿元以上。2015年各县级担保机构资本金规模力争达到5000万元以上。三要全面拓宽企业融资渠道。要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融资的实施意见》,积极利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融资,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国家产业政策的前提下,为租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实际建厂10年以上的民营企业依法办理集体建设用地手续,解决民营企业贷款抵押物不足问题。要大力培育一批重点企业进入上市后备资源,拟上市企业申报材料经中国证监会受理后,市、县区政府给予一次性补助50万元,企业成功上市后一次性奖励150万元。所需资金市、县区财政按照1:1的比例分担。(五)抓创业基地,在搭建创业平台上力求新突破一是做好规划,找准定位。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编制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基地规划。要着眼长远、合理布局、突出特色,明确产业定位、建设面积、功能分区、配套设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