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8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李化建主要内容修订背景12修订内容33修订原则结语34一、修订背景1修订背景:国家/铁路行业标准更新(1)国家标准—速凝剂、矿渣粉、粉煤灰、膨胀剂、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0-2016)、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4-2015)(2)铁路行业—铁路混凝土(TB/T3275-2018)、铁路混凝土强度评定标准(TB10425)(3)铁总企业标准—铁路混凝土施工技术规程(Q/CR9207-2017)、高速铁路CRTSⅢ型板式无砟轨道自密实混凝土(Q/CR596-2017)二、新标准修订原则2.1新标准修订的原则:继承性+系统性2.2新标准修订的原则:针对性4.梳理分析了混凝土工程施工中的易发质量通病,制定了针对性控制措施。针对铁道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在现场抽检发现的粗细骨料含泥量、泥块含量超标问题,规定了粗细骨料的清洗工艺、粗细骨料清洗后的技术要求和检验规定;针对铁路混凝土结构物种类多,不同结构对混凝土性能要求差异较大等特点,将减水剂分为聚羧酸型减水剂和其他型减水剂,并根据其不同特点规定了技术要求,以便施工单位选择使用。2.2新标准修订的原则:协调性铁路混凝土铁路桥涵工程铁路隧道工程高速铁路隧道工程高速铁路桥涵工程铁路轨道工程高速铁路轨道工程铁路路基工程高速铁路路基工程2.2新标准修订的原则:可操作性1、明确规定了混凝土各种原材料以及混凝土各种性能的试验方法,使得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对现场混凝土各种原材料和混凝土各种性能进行检测时能够有据可依、标准统一。2、注重与现场实际相结合,优化验收单元划分原则和要求,提高标准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3.突出工程施工质量全过程控制,明确了进场检验、隐蔽工程和关键工序质量验收的原则要求。4.明确了抽样检验、试验数量调整的相关规定。对来源稳定的合格产品或同一抽样对象已有检验成果等情况可以减少抽样检验、试验数量。三、主要修订内容3.1总则1.0.4建设各方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全过程控制。加强对进场检验、隐蔽工程及关键工序的验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检查施工质量,并形成记录。1.0.5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应采用先进、成熟、科学的检测手段对工程实体进行检测,并按规定将检测结果纳入竣工文件。总则由15条减少到11条,增加2条。修订原则:(1)删除管理内容,增加技术内容;(2)对隐蔽结构更为关注:(3)关注实体结构。3.2术语:增加8个,删除2个2.0.7抽样检验samplinginspection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案,随机地从进场的原材料、构配件、半成品、设备或工程检验项目中,按检验批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抽样样本应分布均匀,并具有代表性。2.0.13返工rework对不合格的工程部位采取的重新制作、重新施工等措施。2.0.14返修repair对工程不符合标准规定的部位采取整修等措施增加:抽样检验、返工、返修、缺陷、一般缺陷、严重缺陷、矿物掺和料、胶凝材料抗硫酸盐侵蚀系数8条术语。取消:设计使用年限、旁站2条术语解释。术语由原标准的24条增加为30条。3.2术语2.0.15缺陷defect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检验项或检验点,按其程度可分为严重缺陷和一般缺陷。2.0.16一般缺陷commondefect对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或使用性能无决定性影响的缺陷。2.0.17严重缺陷seriousdefect对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或使用性能有决定性影响的缺陷。2.0.19矿物掺和料mineraladmixture以硅、铝、钙等一种或多种氧化物为主要组分,具有规定细度,掺入混凝土中能改善混凝土性能的粉体材料。2.0.26胶凝材料抗硫酸盐侵蚀系数resistancecoefficienttosulfateattackofbinder胶凝材料的胶砂试体浸泡在一定浓度硫酸钠溶液中的抗折强度与同龄期浸泡在洁净饮用水中胶砂试体的抗折强度之比,用于评价胶凝材料抵抗硫酸盐化学侵蚀的能力。3.3基本规定一、信息化管理3.1.3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应结合项目规模和特点设置工程试验室,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经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3.1.4混凝土应采用自动化拌和站集中生产,进行信息化管理,并符合下列规定:1混凝土拌和站应制定完备的质量管理制度、生产控制工艺和环境保护方案。2混凝土拌和站主要操作人员应经专项培训。3混凝土拌和站搅拌、检测设备和计量器具设置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4混凝土拌和站经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3.1.5当使用商品混凝土时,建设单位应组织对供应商的拌和站进行评估验收,质量控制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3.3基本规定二、隐蔽工程3.1.7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4隐蔽工程覆盖前应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本标准要求全部检查并形成记录,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认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3.1.8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5隐蔽工程在覆盖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验收检查应留存影像资料。3.3基本规定三、优化抽样检验3.1.1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减少抽样检验、试验数量,调整后的抽样检验、试验方案应由施工单位编制,并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核确认。1同一项目中由相同施工单位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使用同一生产厂家的同品种、同规格、同批次的材料、构配件、半成品。2同一施工单位在现场加工的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用于同一项目的多个单位工程。3在同一项目中,针对同一抽样对象已有检验成果可以重复利用。4获得产品认证的产品或来源稳定,且连续三批次均一次检验合格的产品。3.1.12本标准对工程中的验收项目未作出相应规定的,应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等相关单位制定专项验收要求。3.3基本规定四、验收单元划分3.2.1混凝土工程可划分为模板及支(拱)架、钢筋、混凝土、预应力四个分项工程。砌体工程为一个分项工程。3.2.2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检验批划分应符合相关专业验收标准的规定,未作规定的,可按表3.2.2进行划分。钢筋安装段修改为验收段3.2.3原材料、构配件、半成品等应按进场批次进行检验。属于同一工程项目且同期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对同一厂家生产的同批次的原材料、构配件、半成品、设备等,可统一进行验收。3.3基本规定五、验收内容和要求3.3.2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全部合格。2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应合格;一般项目当采用计数抽样检验时,除本标准各章有专门规定外,其合格点率应达到80%及以上,不合格点不应集中,且不应有严重缺陷。(最大偏差不得大于规定允许偏差的1.5倍)3应具有完整的隐蔽工程质量检验记录,重要工序应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记录。4涉及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抽样检验结果应符合相应规定。5外观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6施工作业责任人员登记情况准确。3.3.4当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1经返工重做的或更换构配件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2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3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工程,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时,可按技术处理方案的要求予以验收。3.3.5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应齐全完整。当部分资料缺失时,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按有关标准进行相应的实体检验和抽样试验。3.4模板及支(拱)架分项工程南京河西中央公园地下室施工模板支架整体坍塌(2005年5月)3.4模板及支(拱)架分项工程序号结构类型结构跨度(m)达到混凝土设计强度标准值的百分率(%)1板、拱<2≥502~8≥75>8≥1002梁≤8≥75>8≥1003悬臂结构/(大于2)≥1004.3.1拆除承重模板及支(拱)架时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专业验收标准的规定,未作规定时,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表4.3.1的规定。关于模板的相关标准JGJ162-2008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T352-2014建筑塑料复合模板工程技术规程JGJ/T74-2017建筑工程大模板技术标准JC-T949-2005混凝土制品用脱模剂3.5钢筋分项工程—一般规定5.1.1钢筋、成型钢筋应按规定的批次进行进场检验,并符合下列规定:1当同一厂家、同一牌号、同一规格的钢筋,连续三批均一次检验合格或同一厂家、同一类型、同一钢筋来源的成型钢筋,连续三批均一次检验合格时,其检验批容量可扩大一倍。2扩大容量后的检验批检验中出现不合格时,应按扩大前的检验批容量重新进行检验,且该产品不应再次扩大检验批容量。取消原标准:5.1.6浇筑混凝土前,施工单位应对钢筋进行下列检查:”5.1.8环氧涂层钢筋的进场验收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存贮、加工、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3.5钢筋分项工程—原材料5.2.2成型钢筋进场时,应抽取试件作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和重量偏差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对由热轧钢筋制成的成型钢筋,当有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的代表驻厂监督生产过程,并提供原材钢筋力学性能第三方检验报告时,可仅进行重量偏差检验。检查数量:同一厂家、同一类型、同一钢筋来源的成型钢筋,不超过60t为一批,每批中每种钢筋牌号、规格均应至少抽取1个钢筋试件,总数不应少于3个。5.2.3环氧涂层钢筋的涂层检验应符合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删除JG3042)检查数量:同一厂家、同一生产工艺、同一直径、同一牌号每60t为一批,不足60t也按一批计。施工单位每批抽检一次;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10%进行见证检验,但至少一次。GB/T25826-2010钢筋混凝土用环氧涂层钢筋3.5钢筋分项工程—钢筋加工和钢筋连接5.3.2钢筋镦粗和滚轧直螺纹机械连接丝头加工的外观质量及尺寸应符合本标准附录C的规定.检验数量:以一个工作班内生产的钢筋丝头为一批。施工单位每批抽检2%,且不少于20个;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检数量的20%进行见证检验,且不少于4个。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丝头的螺纹尺寸采用专用的螺纹环规检测。5.4.1钢筋接头的技术要求和外观质量应符合本标准附录C的规定。钢筋焊接接头和机械连接接头应按批抽取试件做力学性能检验,钢筋焊接接头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的规定,钢筋机械连接接头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107的规定。检验数量:钢筋接头外观质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焊接接头的力学性能检验以同等级、同规格、同接头形式和同一焊工完成的每300个接头为一批,不足300个也按一批计。机械连接接头的力学性能检验以同一施工条件下同批材料、同等级、同规格、同型式的每500个接头为一批,不足500个也按一批计。施工单位每批抽检一次;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20%进行见证检验,但至少一次。取消《铁路混凝土工程钢筋机械连接技术暂行规定》3.6混凝土分项工程—一般规定矿物掺合料6.1.2粉煤灰、矿渣粉、硅灰和石灰石粉等矿物掺和料应选用能改善混凝土性能且品质稳定的产品。骨料:6.1.3细骨料应选用级配合理、质地坚固、吸水率低、空隙率小的洁净天然河砂或母材检验合格、经专门机组生产的机制砂,不应使用海砂。6.1.4粗骨料应选用粒形良好、级配合理、质地坚固、吸水率低、线胀系数小的洁净碎石,无抗拉、抗疲劳要求的C40以下混凝土也可采用符合要求的卵石。当一种级配的骨料无法满足使用要求时,可以将两种或两种以上级配的粗骨料混合使用。粗骨料应分级采购、分级运输、分级堆放、分级计量。外加剂:6.1.5减水剂宜选用高效减水剂或高性能减水剂,速凝剂宜选用低碱或无碱速凝剂,引气剂、膨胀剂、降粘剂、增粘剂、内养护剂等外加剂应选用能明显改善混凝土性能且品质稳定的产品。外加剂与水泥及矿物掺和料之间应具有良好的相容性,其品种和掺量应经试验确定。3.6混凝土分项工程一般规定施工控制6.1.11大体积混凝土宜分层浇筑(除水下灌注桩外),且不应随意留置施工缝。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