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temp\1524505769805.doc/1第十次會議記錄日期:二零零五年七月十四日(星期四)時間:下午二時十五分出席者主席郭振華先生,MH議員陳鏡秋先生陳東博士,BBS,JP陳偉明先生莊志達先生(於下午二時三十五分出席)覃德誠先生馮檢基議員,JP(於下午三時二十分出席)官世亮先生黎慧蘭女士林家輝先生梁漢華先生梁欐先生梁有方先生李漢雄先生,MH吳美女士譚國雄先生譚國僑先生,MH黃鑑權先生,MH王桂雲女士王德全先生增選委員陳健鴻先生-2-D:\temp\1524505769805.doc/2賴奇略教授賴有興先生黃權威先生,MH(於下午二時三十五分出席)黃天雄先生(於下午二時四十分出席)秘書關祺亮先生民政事務總署一級行政主任(區議會)/列席者蔡雪蓉女士黎璧琪女士民政事務總署高級行政主任(地區管理)/譚志偉先生阮寶鴻先生環境保護署高級環境保護主任陳景沛先生香港警務處警民關係主任()陳廣慶先生香港警務處警民關係組社區聯絡主任()黃木隆先生地政總署九龍西區地政處九龍西區高級產業主任馬勵勤先生路政署區域工程師(荔枝角)因事未能出席者曾淵滄博士張文韜先生張永森太平紳士傅慶昌先生(增選委員)盧永文先生(增選委員)余君慶先生(增選委員)-3-負責人/部門D:\temp\1524505769805.doc/3歡迎詞主席歡迎各委員及政府部門代表出席是次會議。2.委員會接納曾淵滄博士、張文韜先生、張永森先生、傅慶昌先生、盧永文先生及余君慶先生的告假申請。議程第一項︰通過二零零五年五月二十三日的會議記錄3.委員通過上述會議記錄,毋須修改。議程第二項:討論事項(a)改善路磚定期修補(環境及食物委員會文件38/05)4.陳鏡秋先生介紹文件。5.陳東先生補充說,路面不平的情況,往往是由於進行掘路工程後有關工程承辦商未有妥善修補路面所致。6.馬勵勤先生回應說,路政署是通過合約承辦商進行路磚鋪設工程,合約規定路磚在物料、體積、抗滑、吸水及受壓力等方面的標準,在工程竣工後,該署的專責組別會負責檢收工作。根據合約條文,如果有關道路在一年的保養期內出現損毀,而原因是物料質素或施工程序等方面出現問題,則有關承辦商便須承擔維修責任。但如果損毀的原因不屬於承辦商的責任,例如由重型車輛的重力所引致,有關的維修費用便由政府承擔。該署的巡視工作會分兩個層次進行,一方面由該署人員每六個月一次以徒步形式進行路面仔細檢視;另一方面是由該署人員每星期一次在車上進行路面安全檢視。但如果接獲投訴,該署亦會進行即時的檢視。在投訴數字方-4-負責人/部門D:\temp\1524505769805.doc/4面,該署於去年共收到30宗路磚移位的投訴,涉及路面不平的個案則有111宗。巿民可利用該署的投訴熱線29264111或政府的投訴熱線1823舉報有關個案。7.陳鏡秋先生詢問路政署如何跟進所接獲的投訴。8.馬勵勤先生回應說,該署人員首先會進行實地視察,如發現損毀會構成即時危險,便會將有關地點圍起,以防止行人進入,並要求承建商即時進行維修。9.王德全先生人滿意。10.林家輝先生詢問,當公共事業機構進行掘路工程並完成路面修補工作後,路政署會否進行檢視。另外,他11.馬勵勤先生回應說,該署將路面檢視工作分為三個類別,分別由三個組別負責。第一類是涉及由發展商負責興建的道路,由該署區域組負責檢視。第二類是涉及現有道路,由該署維修組負責檢視。第三類是公共事業機構完成重鋪工程的道路,由該署掘路紙組負責檢視。由於新鋪或重鋪的路面都經過檢收程序,路面狀況最初都是符合合約要求的。出現問題的原因,是行人長期使用後路面出現凹凸不平,或地磚下層的泥沙因雨水沖刷而流失,還可能由於車輛違規地駛上行人道而造成損壞。12.黃鑑權先生認為,較易造成意外的破損路面,反而是一些損壞程度較輕的地點,因為這些損壞並不明顯,-5-負責人/部門D:\temp\1524505769805.doc/5路政署一般只能從六個月進行一次的徒步檢視方法才能偵察得到。13.指出,現時路政署會在一些供行人橫過馬路的行人道路段鋪設方便視障人士辨別的特別路磚,而這些路磚會以下斜路緣方式鋪設,惟在天雨路滑的時候,這些地點容易令視障或老弱人士滑倒。他建議路政署改善這些特別路磚的抗滑度,以減少意外發生。14.馬勵勤先生回應說,該署對路面地磚的質料、抗滑度及鋪設的斜度都訂下明確規範,以確保符合該署定出的指標。雖然如此,鋪設路磚的地面不時因種種理由出現損壞,而該署的維修組則專責處理路磚修補工作。無論如何,他會將委員的關注轉達該署的維修組跟進。15.李漢雄先生詢問,路政署有否將其承辦商的表現記錄並作出分析,以作有效監管。他亦建議該署在工程保養期完結前對有關工程再作檢視,如發現問題,便可在保養期內要求承辦商承擔維修責任。16.黃權威先生指出,當車輛不當地駛上行人路,地磚的損壞是無可避免的。他詢問現時區內路磚損壞的普遍程度。17.覃德誠先生查詢路政署是否備存統計數據顯示路磚受車輛重力而遭受破壞的數字。他亦提出兩項建議。第一,如果情況容許,例如地底沒有鋪設公共設施,路政署可考慮將一些有機會讓車輛通過的路面重新鋪上石屎,以減少修補地磚的支出。第二,該署亦可將投訴熱線廣泛宣傳,以方便巿民舉報路磚受破壞的個案。-6-負責人/部門D:\temp\1524505769805.doc/618.馬勵勤先生回應說,該署現時是通過前述的定期巡視方法,監察路面地磚的損壞情況,而工程保養期內的巡視方法與此沒有分別。該署現時沒有統計有多少損壞個案由車輛重力所致,事實上,當該署人員發現路面破損時,涉及的車輛已不在現場。該署會視乎需要決定採用地磚抑或石屎。最後,他建議警方加強這方面的檢控工作,他查詢民政事務處能否在宣傳工作上作出統籌。19.梁有方先生查詢路政署及其他公共事業機構的承辦商是否須採納一些標準的施工程序,這些標準程序是怎樣,若不遵從這些標準程序會否遭受懲罰。20.馬勵勤先生指出,該署所採納的施工規範是引用英國的標準,承辦商若違反這些規範,會遭受懲罰。21.陳東博士認為,路政署應加強對設置視障人士特殊路磚地點的監察,因為這些地點很多時凹凸不平,容易造成意外。22.陳景沛先生補充說,警方主要的職責是防止及偵查罪案,如其他政府部門在執法時遇上困難,警方亦會作出支援,而警方只會在一些特殊的情況下才主動執行非罪案相關方面的執法工作。23.蔡雪蓉女士補充說,由於處理路面破損的工作只涉及單一部門,她建議路政署可直接在一些較頻密發生問題的地點進行宣傳工作,例如張貼告示。24.主席總結時說,雖然路政署對鋪地磚工程有一定的規範,並設有巡視機制,但現時在統計數據方面卻沒有將損壞個案按每個地點發生的次數及損壞面積作出整理路政署-7-負責人/部門D:\temp\1524505769805.doc/7及分析。他建議該署編製這類數據,以確定那些地點是損壞黑點,從而評估有關承辦商的技術水平,同時亦可重點地進行宣傳工作,如情況容許,該署可考慮在黑點改用石屎鋪路。在巡視方面,他建議該署特別留意鋪設視障人士特別路磚的路面情況,以防止意外發生。最後,他建議該署檢討現行法例上是否存在不足之處,未能阻嚇駕車人士濫用行人路,並加強這方面的宣傳工作,他同時請秘書將這項建議轉達予該署總部作考慮。(b)問題的行動報告(環境及食物委員會文件39/05、40/05及41/05)25.譚志偉先生、何紹良先生及陳景沛先生分別介紹文件39/05、40/05及41/05。26.王桂雲女士查詢區內蚊患黑點的位置。她亦請食物27.黎慧蘭女士華電力站附近一帶,經常發現犬隻在附近街道上便溺,單車行動是否涵蓋南昌站附近的範圍,以及有關物主可否認領被檢走的單車。28.譚志偉先生枝角分區,而蚊卵探測杯則放置於多個地點,包括學人發出勸喻及指引-8-負責人/部門D:\temp\1524505769805.doc/8患指數是24.7,略高於20題,該署已向有關的管理人提供指引,協助他們作有效管理,同時亦會向居民提供支援進行滅鼠工作。最後他指出,區內的犬隻便溺問題大多是流浪犬隻所引致,一般飼養犬隻的主人都會立即進行清理工作,但無論如何,該署會加強有關的清潔工作。29.黃木隆先生回應說,深旺道的清理非法單車行動並不包括南昌站附近地點。另外,引用《土地(雜項)條例》所充公的單車,是撥歸政府所擁有,雖然政府可發還給有關物主,但後者須先繳交單車的巿價及有關行政費,同時可能遭受檢控。30.譚國雄先生表示,清潔香港委員會轄下的工作小組於六月份曾向地政處作出舉報,指出美孚天橋底近102號巴士總站附近堆積了頗多拾荒者檢回的物件,但現時當局仍未作出處理。他查詢事件的進展如何。31.黃木隆先生理。另一方面,現時正值該處的新、舊清潔承辦商交接時間,待交接完畢後,新的承辦商便會進行路面清潔工作。32.譚國雄先生指出,有關的拾荒者仍然把部分的物件存放在較隱蔽的位置。33.黃木隆先生表示會作出跟進。34.梁有方先生進。第一,位於順寧道及東沙島街的兩間超級巿場,經常將貨物擺放在行人路上,阻塞行人通道。第二,在東-9-負責人/部門D:\temp\1524505769805.doc/9沙島街、順寧道、九龍道以及九江街一帶,不時在街道上發現狗糞,這可能是飼養犬隻或流浪犬隻所遺留。第三,營盤街近樂年花園附近長期擺放了一些看似棄置的單車。第四,於鴨寮街售賣電話咭的商戶,經常霸佔路面,而且據悉是受黑社會操控。最後,他查詢於路旁非商業宣傳品管理計劃下遭清拆的街板,是否有屬於區議員的。35.黃木隆先生回應說,地政處會將泊於營盤街的單車納入下一次清理計劃之中。36.譚志偉先生補充說,對於遭棄置的單車,食物環境37.陳景沛先生回應說,暫時未有證據顯示鴨寮街一帶售賣電話咭的商戶是受黑社會操控,但警方會繼續留意事態發展。38.梁欐先生建議有關當局對以下的問題加強執法。第士執行檢控工作。第二,除了各自部門的行動外,食物治蚊患的行動。最後,當局應加強北河街一帶無牌販賣二手電器的行動,尤其是不少貨品都是從非法途徑所取得。39.陳景沛先生回應說,警方於去年亦曾多次聯同食物販賣賊贓行為,但經調查後被證實是賊贓的電器只佔極少數目。同時由於調查-10-負責人/部門D:\temp\1524505769805.doc/10過程須暫時扣押一些電器用品及電話,有關行動招徠社區的頗大迴響。警方將繼續留意是否有販商在鴨寮街販賣賊贓。40.吳美女士表示,她曾被指違例懸掛宣傳街板,但根據她的記錄是沒有錯掛位置的,她質疑地政處的記錄是否未及更新。41.黃木隆先生回應說,他早前已將正確的位置圖交予有關的議員助理參閱。42.譚國僑先生建議地政處在發出警告信時可具體說明有關街板的準確位置。至於狗隻於街道便溺的問題,他署及房屋署在日後的會議分個案的數字。43.主席總結時請秘書會後去信漁農自然護理署,要求他跟進流浪犬隻問題,待流浪犬隻問題獲得處理後,委入以後的報告內。議程第三項:跟進事項(a)要求儘快覆蓋大坑東龍珠街明渠(環境及食物委員會文件30/05)44.委員會知悉渠務署及環境保護署的書面報告。渠務署報告表示,該署現時並沒有可於明渠內使用臭粉的指漁農自然護理署食物環境-11-負責人/部門D:\temp\1524505769805.doc/11引和批准,而且使用臭粉亦須符合環保條例,要解決臭具體時間表,該署會約一個月清洗明渠兩次,但須視乎該段期間之天氣、工作安排和實際情況,以作相應調整和有效運用資源。環境保護署報告表示,自今年三月起,該署從水質化驗結果及實地巡查觀察到明渠流水水質有明顯改善,該署的每月巡查未有在明渠的流水中察見排泄物或廁紙屑,亦沒有遇上明渠散發臭味的情況,而根據水質化驗結果顯示,近期龍珠街明渠的臭味應與明渠流水的水質無關。45.主席表示,早前他與秘書曾到現場作實地視察,並未於渠內發現雜物,水質亦比過往清澈,這與環境保護署報告相符。最後,他請環境保護署在下一次會議再向委員會報告明渠水質的最新情況。46.王桂雲女士表示,清洗明渠並不是長久解決臭味問題的方法,因為她發現在清洗後不久,明渠內的水質便逐漸變壞。如果污染源頭未獲解決,當明渠覆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