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014.11.18-11.19上海场地环境监测案例解析黄波涛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2014年11月19日主要内容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解读一案例分析二几点体会三一、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解读1、主要内容1、适用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与定义4、基本原则、工作内容及工作程序5、监测计划制定6、监测点位布设7、样品采集8、样品分析9、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10、监测报告编制场地环境调查污染场地修复工程场地环境初步调查:场地环境调查所确定的污染场地的边界范围。如果场地内的污染物存在扩散到场地界外的情况,监测范围还应包括场地周边的疑似污染区域。场地环境详细调查:初步监测中监测目标物质超过相关判别标准或环境质量标准的监测区域。过程监测:场地治理修复过程中原位和异位修复治理区域,以及修复产生废水、废气及废渣的排放区域。验收监测:原位修复技术:开展原位修复的治理区域;异位修复技术,监测范围包括污染场地挖掘清理区域和异位修复治理区域。回顾性评估监测:开展原位修复的治理区域。2.1条款5.2监测范围2、导则要点分析与重点条文解读2.2条款5.3监测对象场地环境调查监测、污染场地治理修复监测、工程验收监测及回顾性评估监测的对象主要为土壤,同时也应包括必要的地下水、地表水和环境空气等。场地环境调查的监测对象中还应考虑场地残余废弃污染物,进而鉴别场地中的残余废弃物及部分土壤是否属于危险废物。治理修复监测的对象还应包括治理修复工艺排放的废气、废水及废渣等污染物,即为防止二次污染必须对可能产生的污染物进行监测。2、导则要点分析与重点条文解读2.3条款5.4监测项目2.3.1条款5.4.1场地环境调查监测项目初步调查:根据场地前期环境调查的阶段性成果来确定。加密监测:根据初步监测的阶段性成果来确定,包括关注污染物和场地土壤理化特征参数。2.3.2条款5.4.2污染场地治理修复、工程验收及回顾性评估监测项目场地污染环境风险评估所确定的需治理修复的各项指标。治理修复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污染物。2、导则要点分析与重点条文解读2、导则要点分析与重点条文解读2.4条款6监测点位设置2.4.1场地环境调查监测点位设置土壤监测点位设置初步调查详细调查土壤监测点位设置1.土壤疑似污染区域;2.系统随机布点法布点(污染较均匀或地貌严重破坏区域);3.采样分表层土和深层土,3m以内深层土壤的采样间隔为0.5m,3m-6m采样间隔为1m,6m至地下水采样间隔为2m;4.最大采样深度至未受污染的深度为止;5.在场外布设对照监测点1.采用系统随机布点法布点(污染较均匀或地貌严重破坏的场地);2.分区布点法布点(不同区域使用功能和污染特征因子差异明显的场地);3.监测网格面积不应超过1600m2,数量不少于5个,采样深度至初步调查确定的最大深度;4.如采集土壤混合样,可将每个监测单元地块分成1~9个等面积网格,每个网格中心取样,同层土样混合(VOC样除外)。2、导则要点分析与重点条文解读2.4条款6监测点位设置2.4.1场地环境调查监测点位设置地下水监测点位设置初步调查详细调查地下水监测点位设置1.间隔一定距离按三角形或四边形至少布置3-4个点位监测判断地下水流向;2.沿地下水流向布设,在地下水流向上游、地下水可能污染较严重区域和地下水流向下游方向分别布设点位;3.监测井深度根据监测目的、所处含水层类型及其埋深和相对厚度确定,但不穿透浅层地下水底板。4.采样深度在监测井水面0.5m以下。5.在地下水流向的上游设置对照监测井参照详细监测阶段土壤的监测点位,并在污染较重区域加密布点2、导则要点分析与重点条文解读2.4条款6监测点位设置2.4.1场地环境调查监测点位设置地表水采样点设置1.依据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的相关规定执行,在疑似污染严重区域的地表水布点;2.采样时段:考察地表径流影响:降雨期、非降雨期考察场地污染源影响:枯水期、丰水期和平水期3.上游一定距离布设对照监测点环境空气采样1.在场地上风向、疑似污染区域中心、下风向场地边界及边界外500m内主要环境敏感点设置监测点;2.易挥发性污染物污染场地,选择污染最重的地块中心位置,剥离地表0.2m表土后,进行采样。2、导则要点分析与重点条文解读2.4条款6监测点位设置2.4.1场地环境调查监测点位设置残余废弃物监测点设置1.初步调查:疑似危险废物区域、与当地土壤特征有明显区别的区域2.详细监测:危险废物:《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298执行可疑残余物:系统布点法2.4条款6监测点位设置2.4.2污染场地修复工程监测点位布设残余危险废物和具有危险废物特征土壤清理效果验收监测将清理界面分成面积相等的若干地块(≤100m2)。每个地块采集混合样(挥发性有机物在地块中心或表观最严重的区域取表层土壤样品)。如监测结果仍超过相应的治理目标值,确定二次清理的边界,二次清理后再次进行监测,直至清理达到标准。污染土壤清挖效果验收监测监测包括界面的四周侧面和底部。四周侧面等分成4~8段(每段长度≤40m),在每段中均匀分布地采集混合样;底部均分成4~9块(单块面积≤400m2),在每个地块中混合样。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场地不宜采用混合取样,在每个地块的中心或表观最严重的区域取1个表层土壤样品。对于超标区域应根据监测结果确定二次清挖的边界,二次清挖后再次进行监测,直至清挖达到相应要求。2、导则要点分析与重点条文解读2.4条款6监测点位设置2.4.2污染场地修复工程监测点位布设污染土壤治理修复工程监测过程监测(条款6.3)监测点位或频率,根据工艺技术确定,每个样品代表的土壤体积不超过500m3;监测修复过程中可能排放的废水、废气和固废;地下水、地表水和环境空气监测按照环评或修复过程设计要求布设。验收监测(条款6.4)污染土壤修复工程:1.场地系统布点法点,地块网格面积≤1600m2,或按照详细调查阶段监测点布点;2.原地异位处理后的土壤采样,每个样品代表的土壤体积≤500m3;3.原位治理修复工程措施效果监测,依据工程设计要求布点。地下水修复工程:可采用前期调查监测井,数量不超过60%,新增地下水监测井布设在地下水污染最严重区域。2、导则要点分析与重点条文解读2.4条款6监测点位设置2.4.3污染场地回顾性评估监测点位的布设(条款6.5)参考初步监测或加密监测的布点位置长期治理修复工程可能影响的区域2、导则要点分析与重点条文解读2.5样品采集2.5.1土壤样品采集(条款7.1)表层土样品:挖掘方式、钻孔取样深层土样品:钻孔取样为主、槽探方式取样修复土壤样品:根据工艺技术要求进行特殊样品采集:采用无扰动式的采样方法和工具土壤样品保存:《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2、导则要点分析与重点条文解读2.5样品采集2.5.2地下水样品采集(条款7.2)样品采集和保存执行《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4。根据污染场地地下水的特点,标准中对监测井设置提出具体要求;对非水溶性有机物的采样进行规定,明确采样器具和操作要求;采样前洗井的要求。2.5.3地表水样品采集(条款7.3)地表水样品的采集、保存与流转具体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水质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493的要求执行。2.5.3环境空气样品采集(条款7.4)对于挥发性有机物、汞等污染场地,应对地表一定距离的环境空气进行采样。采用气体富集—采样的方式,设置一定体积的封闭仓,封闭12h后,抽取仓内富集的土壤气体。空气样品的采集与保存按《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T194-2005执行。2、导则要点分析与重点条文解读2、导则要点分析与重点条文解读滤水管石英砂膨润土地下水水位沉淀管井盖2.5样品采集2.5.4场地残余废弃物样品采集(条款7.5)残余的固体废弃物:《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HJ/T20;残余的液态废弃物:《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HJ/T20、《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298;残余的半固态废弃污染物:《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298;样品的保存与流转:《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HJ/T20。2、导则要点分析与重点条文解读2.6样品分析2.6.1现场样品分析(条款8.1)水样中的温度、溶解氧、pH、电导率、色度、浊度等监测项目,原则上应在现场进行分析测试,并保持监测时间一致性;使用采用现场便携式相关仪器设备(如便携式XRF仪、光离子化检测器(PID)和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等)对土壤中部分种类重金属和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进行定性和半定量分析;2.6.2实验室样品分析(条款8.2)土壤样品分析土壤的常规理化特征分析测试应按照GB50021执行;其他分析测试应按照HJ/T`166中指定的方法进行。污染土壤的危险废物特征分析,应按照GB5085和HJ/T298中指定的方法进行。其他样品分析地下水样品的分析应按照HJ/T164执行;地表水样品、空气样品、残余废弃物样品的分析应分别按照HJ/T91、HJ/T194、GB14554、GB5085和HJ/T298中指定的方法进行。2、导则要点分析与重点条文解读2.7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条款9)现场样品采集、保存、运输等过程属于现场关键环节,其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则是重中之重。在样品的采集、保存、运输、交接等过程应建立完整的管理程序。采样过程中应避免交叉污染(采样设备和器材的清洗。采集现场质量控制样一般包括平行样、空白样及运输样,是现场采样和实验室质量控制的重要手段。现场采样过程中涉及到一系列记录,作为场地监测实施过程的证据必须妥善保管。各类的样品实验室分析的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执行。2、导则要点分析与重点条文解读二、场地环境调查案例分析1.1项目概况该项目为上海的一个主题公园建设项目,场地占地面积约3.9km2。场地的用地功能为主要为民居宅第、企业、河道、农地、苗圃和林地、公共道路和桥梁。村落中纵横交错着一些小河道、池塘和水洼。其中农业用地面积约为2,203,378m2,占总面积55%,民居宅第面积共计324626m2,占总面积7.4%,工业用地面积约288681m2,占总面积8.3%。场地边界外500m内主要以农田、圃和村落为主,东北边界外侧和正北边界外侧也有少量企业1、项目基本情况1.2第一阶段发现的环境问题发现疑似污染源243处,可分为12种类型:1.零散的废弃物(垃圾)堆放或倾倒处76处;2.村庄垃圾指定堆放处及外来垃圾/污泥堆放处10处;3.污/废水收集池34处;4.废水排放口26处;5.车间内设备基础27处;6.空压机冷凝水13处;7.无防渗措施的危险物料堆放处17处;8.作为设备冷却水系统的水井4处;9.涉及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工厂的化粪池13处;10.地下和地面储罐处8处;11.裸露地表的煤/煤渣堆4处;12.疑似石棉堆放处11处。1、项目基本情况1.2第一阶段调查发现的环境问题潜在污染关注区4种类型:1.长期使用农药和除草剂的农业用地;2.养殖成猪和猪崽的两个养猪场;3.居民区的汲水井;4.界外对界内可能产生污染的影响区域;1、项目基本情况2.1监测工作范围场地边界范围,3.9km2。2.2采样点位设置原则和检测项目2、初步调查监测1.疑似污染源2.潜在污染关注区序号疑似污染源类型采样介质检测项目采样点位数量1零散的废弃物(垃圾)堆放或倾倒处土壤、地下水VOCs、SVOCs、HeavyMetals、TPH1个/REC2村庄垃圾指定堆放处及外来垃圾/污泥堆放处土壤、地下水VOCs、SVOCs、HeavyMetals、TPH、OC、OP、pH每10×10m布设一个土壤采样点,每个REC设置一口地下水井3污/废水收集池土壤、地下水VOC,SVOC,HeavyMetals,TPH,pH1个/REC4污水排放口底泥VOC,SVOC,HeavyMetals,TPH,OPP,OCP,pH1个/REC5车间内设备基础土壤、地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