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大蒜种植订购合同(蔬菜类)合订购方(甲方):种植方(乙方):县(区)镇(乡)村户主姓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就大蒜种植订购有关事宜签订合同如下:第一条大蒜质量基本要求(一)质量安全要求:大蒜的农药残留必须符合GB18406.1一一2001《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强制性标准要求。(二)大蒜种植标准:由甲方提供大蒜栽培技术与管理标准和生产工艺操作规程。第二条乙方为甲方种植大蒜亩,每亩估产约吨,合计约吨,在没有严重自然灾害的情况下,在估产蒜量总吨数的基础上可上下浮动20%。第三条验收标准及包装要求:乙方提供的大蒜蒜头大小均匀,不霉烂、不冻坏、不长芽,农药残留不超标。包装要求双方商定,由甲方提供包装物装运,也可由乙方提供包装物装运。第四条货款结算方式:有四种结算方式可选择:口现金支付;口汇款;口定期支付;口其它。支付原则:先付款后提货。第五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订购人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第一条大蒜质量安全要求,种植人交售的大蒜,经检测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尤其是农药残留超标,订购人有权拒收;2、订购人按合同约定,享有优先收购种植人大蒜的权利;3、市场浮动价低于保护价时,订购人以保护价收购;4、订购人负责对种植人大蒜栽培及管理技术进行免费指导。(二)种植人的权利和义务:1、订购人低于保护价收购,种植人有权拒售;2、大蒜市场浮动价格低于保护价时,种植人享有获得保护价销售的权利;3、为保证大蒜达到《农产品安全质量》强制性标准要求,种植人必须按订购人指定的农资企业采购农药、化肥、除草剂,并按双方约定的时间施肥、治虫、除草,不得使合同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化肥、除草剂,确保大蒜质量安全;第六条交货地点及运输方式:交货地点在。选择运输方式:(一)甲方委托乙方联系运输,运费由甲方负责。(二)甲方自行负责运输。订购方收货后不得再对产品质量、己验收数量等提出异议。第七条收购价格:为了保护种植户的利益,提高种植大蒜的积极性,在符合甲方质量标准要求的前提下,甲方以元/公斤的最低保护价负责收购。如果市场浮动价格超过保护价的按市场浮动价进行收购。甲方给予乙方每百斤元的服务费。等外品按质论价或拒收。第八条违约责任:(一)种植人无正当理由,擅自将大蒜卖给他人的,应向订购人支付未完成订购量按市场价计算总金额%的违约金。还应承担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和费用。(二)订购人不按市场价或保护价收购的以及无正当理由拒收的,应向种植人支付本合同应销售额%的违约金。违约金应当在确定责任后天内支付,逾期付款应承担万分之三以日累计滞纳金。还应承担因此而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和费用。第九条不可抗力:合同履行期内如发生自然灾害等其它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应向对方当事人通报理由,经种植方乡镇(办事处)农业主管部门证实后,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不以违约论。对这些产品的处理办法,可由双方协商决定。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申请向种植方乡镇(办事处)农业主管部门或工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种植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其他事项:(一)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提前通知对方,并应采用书面形式达成变更协议,接到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通知的一方,应在天内作出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三)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或手印)之日起生效。订购方:种植方:身份证:身份证:住所:住所:电话:电话: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