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字再别康桥初三读后感5篇看完一本书再写是一个好习惯。读后感写作可以让我们回忆起整本书,让我们清楚地知道我们学到了什么。以下是网友整理的《告别剑桥初三》600字评论。欢迎学习和参考!再别康桥初三读后感600字1我回到家,捧起再别康桥这首诗,看起来。我眼角皱起,读着读着,我的眼里流出两挂细细的清泉,顺着脸颊滴在了地上,不由得想起了现在,心里很舍不得母校—铭新街小学。“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地来:我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我们在这个学校同老师同学们一起玩耍的时间没有多长了,小学的时光正从我的手上悄悄的溜走了。没有多少天,我们就要各自奔向自己的中学。可是我却没有为这个学校做出十分伟大的贡献出来。望着周老师眼中的惆怅,我也不禁悲伤起来。从四年级转过来,周老师就让我多看点书,我先是很不认真的读。但是,在偶然中我发现了这首诗,我有些感触,但不是十分重视,可是在我的手中只有微小的一些时间和大家共处了,心里好些舍不得。“那河边的金柳,是夕阳中的新娘;波光里的艳影,在我心头荡漾。软泥上的青荇,油油的在水底招摇……在作者眼中,康桥是那么的美,那么令人向往。在我眼中,铭小是我见过最美的地方。操场上的那棵粗壮挺拔的梧桐树,在树的旁边,是主席台,庄重又有气势。在主席台旁还有花儿,十分美丽,在花坛的芬芳里,我愿做一株小花。在校园的一角,有一排树,在树荫下,我们像小树一样茁壮的成长。“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还剩三天,我们马上要离开了,想起那树荫下,想起那花儿,想起那朗朗的读书声,我怎么舍得离开它呢?可是,我必须了离开,在将来的时光中我要为母校争光。以后在领奖台上我会自豪地说一声:“我是铭新街小学的!”再别康桥初三读后感600字2打开书诗,徐志摩的“再别康桥”,停靠在我的指尖。我小声读它,似乎是走在剑桥那荡漾的河流,夏虫声音我伴奏。“寻梦?撑一支长篙,向青草更青处漫溯;满载一船星辉,在星辉斑斓里放歌。”哦,做梦!一个遥远的名字。徐回剑桥,但也有梦想是不是?他在剑桥的两年里,它是如此的悠闲。那时,他有他的理想,他的生活充满了,明天是充满希望的。本生活可以是那么的无助,他累了,伤心。生活的确是一个如此残酷,会使自己一个人学习失去社会理想。徐志摩失去我们理想使他感到非常疲惫,而我失去了理想,竟是如此的迷茫。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我抬头看着星星,对他们说,我想成为一名敬业的科学家。然而,我渐渐长大了,我开始明白生活不容易,也认识到了成为科学家的艰辛和成为科学作家的孤独。我开始怀疑童年的梦想,难道只是一个无知的孩子的妄想吗?成为一名初级中学学生后,我开始没有时间去照顾儿时的梦想,眼下的压力让我喘不过气来,我的梦想成为了“考出好成绩”、“考进好高中”。童年的梦想是如此遥不可及,”不切实际”,在生活的重压下。也许,当我真正完成“考上一个好高中”的梦想,梦想就会有另外一个等着我,我会更加遥远的梦想忘记,最终,平凡度过此生,这个梦想从来没有实现1天。我应该回去找即将逝去的梦?“但我还是不能时代放歌,悄悄是别离的笙箫;夏虫也为我沉默,沉默是今晚的康桥!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自己一片云彩。”艰难的生活面前,许选择悄悄地去,悄悄地离开了他的梦。我很愿意回去,找到丢失的梦想。再别康桥初三读后感600字3一柔神秘的云彩,一段星辉的回忆,一页“郊寒岛瘦”的史诗,一道穿越喧嚣抵达感性的阡陌。那榆荫下的潭,荡漾着一抹平静中的骚动;云般的隽就,山般的葱浓;是彩虹划破水面的绮梦,是康魂经久不化的见证。她,穿越了楚辞的忧郁,穿越了千年的兵火,穿越了岁月的洗磨与浩劫。于茫茫林莽之中,于悠悠的诗人心中的康河之上,她以女神的姿势永远伫立;她的声音是明亮透彻、微微慵懒的一如鱼儿眼神;延续诗人的灵魂,成为无法破译的符号,成为雕嵌他心灵驿站图腾,永久不败。康桥,是他灵魂圣洁的归宿,精神栖息的港湾。康桥,渲染辉煌流泻甜柔的七色光把你的影子留住,曾经牵手而过的日子又一次漫上记忆的枝头,那么温馨的照片,每一次的抚摸都有真诚的泪流。沉默,数个年头今晚沉默的康桥。所有无声的语言如今被一只心弦拔动成轰鸣的绝响,沉淀出了所有的昨天……多少失落的曲线在这里找到精神皈依的起点与终点,悠悠的漩浪,洗涤着他昨日迷茫的双眸。康桥,逝去岁月正如极目处的一线山峦,若即若离,影影绰绰,以永恒的姿势温暖着双眸。而毕竟早已远去了,在伸手可及的距离之外,在跋涉可抵的距离之外。唯有切切的轻风最好,依稀把你的发香送来。康桥,永远的康桥。再别康桥初三读后感600字4徐志摩先生(1896-1931),浙江海宁人。1920年曾留学英国。1923年加入新月社,成为新月社诗派的代表诗人。作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著名的资产阶级绅士诗人,徐志摩先生可以说是新诗的诗魂,人称诗哲、诗圣并不过分。老一辈的文学家中,早逝的徐志摩尤其受青年朋友的喜爱。特别是他的著名诗作《再别康桥》,使得他简直就是浪漫的化身。但在我看来,《再别康桥》除了“那美丽动听的音节和诗人飘逸,洒脱的翩翩风度”之外,一个“再”字或许更能让我们有所了解。在《再别康桥》之前,徐志摩曾写过多篇关于康桥的诗作及散文。在1922年,他第一次离开康桥时曾写下了长诗《康桥再会吧》,后又曾写过《康桥西野暮色》,《康桥晚照即景》等诗,及散文《我所知道的康桥》。康桥给志摩的印象及影响都是很深刻的。他是要从罗素才到英国的,用他的话讲是“想跟这位二十世纪的福禄泰尔认真念一点书去。”他的“书”没念成,因为罗素叫康桥给除名了,但他却留在了伦敦,后又到了康桥。徐志摩在康桥最初的日子应该说是有些寂寞的,同居几间小屋的张幼仪业已成为他的前妻,而且他“他在康桥还只是个陌生人,谁都不认识。”在《我所知道的康桥》中,徐志摩曾这样写到“单独是一个耐寻味的现象,我有时想它是任何发现的第一条件。”他发现了什么?他发现了康桥。他又曾这样表述“说实话,我连我的本乡都没有什么了解,康桥,我要算是相当有交情的。”康桥对徐的印象如此之深,更何况又是一位在“单独”时一起相处的朋友。这便难怪他不止一次的写到康桥,再一点,康桥对于他人生的成长的帮助也是巨大的。他一再说:“我的眼是康桥教我睁的,我的求知欲是康桥给我拨动的,我得自我意识是康桥给我胚胎的。”可见,康桥对他的影响是很大的,这便是他前几次写康桥的感情由来:对康桥的留恋,对往昔的怀念是主要的感情。然而,《再别康桥》却不是完全相同的背景或单纯的感情。《再别康桥》是徐在1925年故地重游的归国途中,于11月6日在轮船上写成的,在徐志摩的书信卷上看到致陆小曼的信(1928年10月4日在船上写)曾提到过要去印度的“为还几年来的一个心愿,在老头升天之前再见他(指泰戈尔)一次”,然后回沪。如若当时徐真的先去了印度,后回的国,则《再别康桥》应该是在从印度回上海的途中在轮船上所作。在这封信中,徐还曾写到“乘眉,我想你极了,一离马赛,就觉得归心似箭,恨不能一脚就往回赶。”由于思念,他是非常想念陆,并急切地想回国的,那么他又怎么会写出《再别康桥》这样深情难抑,洒脱而又缠绵的佳作呢?其实也不是难以理解的,正是对康桥留恋,怀念和对眉的思念这些矛盾的心里,使得徐对康桥的“告别”深情又不至缠绵,留恋又不失洒脱。像是一滴若即若离琼浆,想告别却粘着你的心。于是,才会有“轻轻地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他的这一次重游不似往昔那般地沉醉,留连,于是便有几分轻松与洒脱。可是,毕竟如前面所讲,康桥给徐的记忆是最深刻的。于是想要告别,往事就会如陈酒香气回肠,激荡心扉。徐便是如此,往日康桥的一幕幕情景再现眼前:金柳,青荇,潭水,三个意象表现了作者对康桥的眷恋。对这份眷恋的加重升华,应该说是从第五节“寻梦——”开始,而正是那潭水中“沉淀着彩虹似的梦”勾起了他对当年的旧梦,那些缠绵的“宿愿”和“理想”的记忆。景色依旧,人事全非,诗人想再寻旧欢,注定是不可能的事。于是“不能放歌”“只好沉默”。此时此刻“沉默”的不是“今晚的康桥”,是作者自己。诗人已完全陷入对往昔生活的甜蜜回忆之中。当作者醒来,再次明白他是在告别,使得诗的结尾便带上几分苦涩,怅惘和难言的情怀。于是,这最后的“挥袖”便带了几分无奈进去,诗人不愿带走一片云彩,那云彩想来便是那些梦,诗人可能只是想把它永远地珍藏在心中(也许包括那些和泰戈尔一起的日子)。这首诗的美,当然不只在诗人那份细腻的感情上,在艺术形式上,音乐的美和建筑的美皆融其中,这大约是好多人喜欢的原因吧。《再别康桥》音节抑扬合度,声调回环反复,全诗构成一阕完整的乐曲,在艺术上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境地。茅盾说:“他既是中国的布尔乔亚的“开山”诗人又是“末代诗人”,他以后的继起者未见有能与之并驾齐驱的。他的新诗可堪千古绝唱,他的行为与品格也同样受到同人、朋友、学生的赞赏与爱戴,他对爱情的执著追求虽为文坛风流佳话,亦留有诸多遗憾,但他那天真无邪,崇尚自由、平等、博爱的人道主义情怀,追求人生真谛的精神是惊天地、泣鬼神的。”冰心也曾经这样评价徐志摩先生:“志摩是蝴蝶,而不是蜜蜂,女人好处就得不着,女人的坏处就使他牺牲了。”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再别康桥》中的诗句竟成了他的?语。他真的化作一片“云彩”,走了。别了康桥,别了徐志摩先生。再别康桥初三读后感600字5这个暑假,我阅读了《再别康桥》。这本书包含了许多不同题材的新诗,如爱情,景物描写等,全部都由徐志摩所撰写。虽然新诗没有公正的格式,但是这样才能更加表达作者澎湃的情感,这也是我特别喜欢新诗的原因。这本书中新诗的文笔十分优雅,运用了许多修辞手法和许多十分优美的字句。诗词的含意也非常的深刻,令人难以忘记。虽然这些新诗有一点难明白,但是这样做更加鼓励读者多加思考,多运用脑筋,来琢磨作者想表达的意思和即明白作者的思路。其中最著名的1新诗就是标题上的再别康桥,相信许多人都听过这首著名的诗。我其实挺喜欢这首诗的。康桥其实就是现在的剑桥大学,因为作者十厉分聪明又十分好学,因此考进了这间大学。这首诗基本上是作者要离开康桥了,在回家的路程上看到了沿途的景物,因而表达对康桥的不舍。这首诗用了许多的修辞手法和很很多的视觉描写,描绘出他在回家路上所看到宁静,美丽的景色。加上作者更运用了首尾呼应,给全篇文章添加了美感。这首诗着明是有原因的:作者能够在描写平平无奇的景物时抒发极强烈的感受,在每一句中都能感受到康桥大学对他的意义重大和他对康桥大学的念念不忘。这首诗的意境独特,令读者好像置身其中。看这首诗的时候,我不禁想到:三年后我毕业时会不会对学校有同样的感觉呢呢?虽然这本书字数不多,不太厚,但是他能表达的情感可能比一本厚它他十倍的书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