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九.会议报告和备忘录会议报告和备忘录会议报告和备忘录会议报告和备忘录教育机构、教育团体、教师会、学校联合会、教育研究会以及一些非教育性社团,经常针对当时的教育问题举办会议,研讨会或讨论会,向有关当局提呈建议。这些大小会议的报告、议决案或备忘录,都是研究教育问题的重要文献。可惜的是,这类文献大多不易得见,只能在现存的旧报章、杂志或教育记事等二手资料中获得一鳞半爪,殊足珍贵。(一)中国教育会议中国教育会议中国教育会议中国教育会议1.临时教育会议(1912)民国教育部成立后,於1912年7月10日至8月10日召开临时教育会议,到会各省议员80余人,提案共92件,完全议决者包括教育宗旨等23件。详见《教育杂志》第4卷第6期《特别记事》页1。2.全国教育会联合会第一次会议(1915,天津)开会日期:1915年4月23日至5月12日。到会代表51人,代表18省区,议案72件,经大会通过者13件,向教育部提呈8项建议:1)改三学期为二学期案2)改师范课程案3)拟设教育演讲会案4)军国民教育施行方案5)实业教育进行计划案6)社会教育进行计划案7)学校教员宜专任案8)请各省设教育厅案详见《教育杂志》第7卷第5册《记事》页37;第6册《特别记事》页37;《教育大辞书》页410、《近代教育史料》二册页64。3.全国教育会联合会第2次会议(1916,北京)开会日期:1916年10月10日至25日。到会各省代表50人,议决案10件。详见《教育杂志》第8卷第11期《记事》页70。4.全国教育会联合会第3届会议(1917,杭州)开会日期:1917年10月10日至27日。到会会员39人,代表21区,此次会议有华侨学务总会代表一人出席,议案43件,议决15件,关于教育事项者有《职业教育进行计划案》及《推广女子教育案》等13件。详见《教育杂志》第9卷11期页78。5.全国教育会联合会第4届大会(1918,上海)日期:1918年10月10日至25日。到会会员33人,代表18省区及荷属中华教育总会。议决案15件,会后曾致函南洋各埠教育总会。详见《教育杂志》第10卷11期,《特别记事》页23。6.全国教育会联合会第6届大会(1920,江苏)日期:1920年10月20日至11月21日。到会代表32人,代表19省区,议决案包括:《促进男女同学以推广女子教育案》、《改革学制系统案》等24件。367.全国教育会联合会第7届大会(1921,广州)日期:1921年10月27日至11月7日。到会者有17省区代表35人,开大会6次,收到议案30件,通过包括《援助华侨教育案》等15件。详见《教育杂志》第13卷11期《杂纂》3页;14卷1期《第7届全国教育会联合会纪略》。8.全国教育会联合会第8届会议(1922,济南)日期:1922年10月11日至21日。出席代表44人,议决27件。详见《第一次中国教育年鉴》页1900。9.全国教育会联合会第9届会议(1923,云南)日期:1923年10月22日至11月5日。到会15省区代表22人,开大会10次,议决案30件。详见《教育杂志》第15卷12期《教息》页4。10.全国教育会联合会第10届年会(开封,1924)开会日期:1924年10月15日。到会者有19省区代表共35人,议决案46件,包括:女子学校应斟酌地方情形速加课职业科,以增进生活能力案、各校女生应依章一律着用制服案、女子学校特别注重家事实习案、中等学校升级晋级应以学科为单位案、男女合教之中小学校应注意性别施教案、中小学校应特重训育案、改革教科书审定制度案等。详见《教育杂志》第16卷12期,《教息》页1。11.全国教育会联合会第11届年会(长沙,1925)开会日期:1925年10月14至27日。到会者有20省区代表38人,共开大会9次,收到84提案,议决案25件,包括:今后教育宜注重民族主义案、请教育部废止修正学校发给毕业证书条例案、催促实行第6届《推广蒙养园》(改称幼稚园)案、中等学校宜添援华文打字一科案、中等以上学校应组织消费合作社案。详见《教育杂志》第17卷12期,《教息》4页。12.全国教育会议(南京中央大学,1928)此会议由大学院召集。於1928年5月15日至28日假南京中央大学举行,到会者有各省区及侨务委员会代表70余人,收到议案402件,议决成立案12类,包括:中华民国教育宗旨说明书、发展华侨教育案、规定学期假期案、请拨庚子赔款为华侨教育基金案、确定补助华侨教育经费案、工商补习教育案、请推行职业教育案、设立职业教育案、提倡科学教育、注重试验并奖励研究案、改善中小学教科书案、中小学应特别注意国耻教材以唤起民族观念案、中小学各科教学应注重补充课本案、搜集合於海外情形之教材、编制适用华侨学校之教科书案及改进私立学校案等100余件,对新加坡华文教育有一定的影响。详见中华民国大学院编。《全国教育会议报告(17年5月)》。此书后来选入沈云龙主编之《近代中国史料续辑》之429,由台北文海出版社出版。《南洋商报》亦於同年5月24至29日一连4天,刊载《华侨教育协会向全国教育会议之提案》一文。13.《南洋华侨教育会议》(暨南大学,1929)这个会议由国立暨南大学召集,到会者有暹罗(泰国)、及英、荷、美各属侨学主要团体代表78人,由1929年6月6日开至12日,提出议案260余件37,经议决者有:统一华侨教育行政机关、请政府保障华侨教育,编著适应南洋环境教科书、确定华侨教育方针、妥筹华侨教育基金及经费等46件。详见《南洋华侨教育报告》页5、345、70-81;《南洋商报》之副刊《教育特刊》,1929年6月19日。14.《华侨教育会议》(中央党部,1929)本会议乃由国民党中央训练部召集,到会者有华侨教育协会、各机关代表40余人,议决:确定华侨教育实施方针、华侨教育实施纲领、筹集华侨教育基金,请政府年拨50万元补助华侨教育经费等25案。详见《南洋华侨教育会议报告》,页386。又:《南洋商报》於1929年12月9日及11日,刊载有《中央训练部华侨教育会议概况》一文,报导了上述会议的情况。15.《第二次全国教育会议》(北京,1930)会议日期:1930年4月15日至25日。到会者各省区代表等共122人,议决通过中央政治会议发交之《教育方案》。该方案乃由教育部教育方案编制委员会拟定,共分10章,包括:实施义务教育计划、实施成年补习教育计划、筹设各级各种师资训练机关计划、改进初等教育计划、改进中等教育计划、改进社会教育计划、改进并发展华侨教育计划及确定教育经费计划及全方位经费概算内容。详见《教育部公报》2卷18期《记载》页39-124;及《南洋商报》5月12日至21日有关报导。16.《第一次全国体育会议》(南京,1932)会议日期:1932年8月16日至21日。到会者122人,提案266件,另由方案编制委员会拟就《国民体育实施方案》一册,提交大会通过。详见《教育部公报》4卷3940期,公牍,页26。17.《华侨文教会议》(台北,1955)此会议为中华民国迁台后,第二次在台北举办之会议,由侨务委员会主持。在这之前,该委员会曾於1946年拟就《南洋华侨教育复员计划》,提呈行政党鉴核实施,但成效不佳。1952年,侨务委员会召开会议,在303件提案中,有关华侨文教提案计131件。政府於会议后,对决议案多确实执行。此会议於1955年9月1日至5日举行,其中心议题有五:(1)当前华侨文教工作纲领、(2)华侨学校教育发展方案、(3)华侨社会教育发展方案、(4)华侨文化事业发展方案及(5)争取侨生回国升学方案。详见《近六十年南洋华侨教育史》,页138-146。(二)侨校指导机构侨校指导机构侨校指导机构侨校指导机构民国成立之后,海外纷纷设立华校,中国政府因无统一的组织,鞭长莫及,未能统一指导。驻海峡殖民地领事胡维贤有鉴於此,乃创议筹设华侨学务总会。1913年,华侨学务首先在槟城成立。翌年,新加坡华侨学务总会也成立了43。1.新加坡华侨学务总会成立大会(1913)南洋英属新加坡华侨学务总会成立,并选举周润亨为正总理。详见《教育杂志》第5卷第1期《记事》,页8。382.新加坡华侨学务总会针对维持处《学校注册法令》议会(1920)详见《教育杂志》第12卷第8、9期《记事》,页6;《叻报》1920年2月26日报导。3.新加坡华侨学务总会针对《新加坡七州府华侨学校注册条例》会议(1921)1921年5月31日,针对英政府拟定《新加坡七州府华侨学校注册条例》限於6月15日前一律注册,各校代表齐集新加坡华侨学务总会开会,议决请取消该条例办法9项,分途进行。详见《教育杂志》第13卷第7期《记事》,页5。(三)新加坡各界教育会议新加坡各界教育会议新加坡各界教育会议新加坡各界教育会议1.教育界联席会议(1929)新加坡各华校为国立暨南大学召集华侨教育会议事,曾於1929年5月10日至17日,假启发学校召开教育界联席会议,出席者有启发、养正等校代表及暨南大学特派华侨教育会议宣传员林奕宜,共28人。议决:1)组织“星洲华校遣派代表赴暨大南洋教育会财政委员会”,筹款资助代表出席华侨教育会议。2)会议选出启发、道南、南洋三校各派代表一人参加暨大会议。3)审定后提交南洋华侨教育会议提案27条。详见《南洋商报》,1929年3月11、15、18日至6月3日报导。2.各华文中小学校董事代表及校长联席会议(1950)。新加坡各华文中小学校,为请求政府无条件增加华校津贴一案,曾於1950年4月13日召开各校董事代表及校长联席会议。该会议假华人青年会举行,到会者有受津贴之学校43单位,董教出席者达70人。议决除请求政府增加华校该年临时津贴补助费外,并请求政府据华校经费困难之情形,由1951年度起,增加华校津贴至3倍,以扶助华侨教育之正当发展。详情可参阅《南洋商报》,1950年4月14日报导。3.华校联合会理事会会议(1951)华校联合会理事会会议,於1951年1月6日假华人青年会餐室举行,到会常务理事学校代表有庄竹林、郑安仑、高鸿铿、林耀翔、杨瑞初、黄镜波、钟青海、陈景昭、余松年9人,议决有3:1)拟定推行华文成人教育之纲要,一俟与成人教育咨询委员李光前氏会商后,予以施行;2)请政府协助创办华文师资训练学校;3)以华校申请政府增加津贴委员会名义,呈文当局从速批准。详情可参阅《南洋商报》,1951年1月7日报导。394.华文中学校长座谈会(1951)新加坡华文中学校长曾於1951年6月7日假华人青年会餐室召开座谈会,出席者有华中郑安仑、中正庄竹林、公中吴西俊、育英王昌稚、中华女中雷变尧。议决:1)不接受教育局关于华校不得擅自辞退英文教师之通令;2)华校英文教师待遇,应按照教师资格订定,宜一律规定依英校下午班所订之待遇核发;3)划一中学教师薪金制度。详情可见《南洋商报》,1951年6月8日报导。5.新加坡华人社团研讨华文教育问题代表大会(1955)为向立法议会各党派调查华文教育委员会提呈具体建议,以制定新教育政策,新加坡五百余华人社团曾於1955年6月6日假中华总商会召开代表大会。由中华总商会正副会长高德根、叶平玉主持。出席之华社有中华总商会、华校董教联合会、华校联合会、教师总会、小学教师联谊会、华校英文教师公会等教育团体与华人社团共503单位。大会共收到提案17项。意见书多封。议决案包括:1)请政府废除殖民地教育政策案;2)保存华文教育优良传统制度案;3)建设学校必需有平等之办法案;4)华校教师待遇应与英校者同案;5)华校学生应享有6年免费教育案。大会并通过由公教校友会代表立法议员林子勤所提出的组织华文教育委员会临时议案,并即席选出委员人选21名,正式成立“华文教育委员会”。详见《南洋商报》、《星洲日报》,1955年6月7日报导。6.华文中学联合会致泛马学联备忘录(1956)新加坡华文中学联合会曾於1956年1月初提交泛马学生联合会第3届常年代表大会备忘录,叙述华文中学联成立的经过,以及该会拥护民族教育的斗争。1956年1月6日之《南洋商报》曾节录刊载。7.华文教育委员会会议(1956)新加坡华文教育委员会曾於1956年4月11日召开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