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简介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简介80年代末开始,一些发达国家率先开展了研究及实时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活动。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及国际劳工组织(ILO)研究和讨论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化问题,许多国家也相应建立了自己的工作小组开展这方面的研究,并在本国或所在地区发展这一标准,为了适应全球日益增加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需求,1999年英国标准协会(BSI)、挪威船级社(DNV)等13个组织提出了职业安全卫生评价系列(OHSAS)标准,即OHSAS18001和OHSAS18002,成为国际上普遍采用的职业安全与卫生管理体系认证标准。1999年10月,国家经贸委颁布了《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试行标准》(OSHMS,OccupationalSafetyandHealthManagementSystem)。为迎接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国内企业面临的国际劳工标准和国际经济一体化的挑战,规范各类中介机构的行为,国家经贸委在原有工作基础上,于2001年12月,发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指导意见》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规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规范秉承了ISO14001标准成功的思维及管理(PDCA)模式,且由于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与环境管理体系的密切联系和共通之处,其标准条款及相应要求也具备许多共同的特点(从标准要素的示意图,即可看出两个体系的密切联系)。目前,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已被广泛关注,包括组织的员工和多元化的相关方(如:居民、社会团体、供方、顾客、投资方、签约者、保险公司等)。标准要求组织建立并保持职业安全与卫生管理体系,识别危险源并进行风险评价,制定相应的控制对策和程序,以达到法律法规要求并持续改进。在组织内部,体系的实时以组织全员(包括派出的职员,各协力部门的职员)活动为原则,并在一个统一的方针下开展活动,这一方针应为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提供框架和指导作用,同时要向全体相关方公开。我国OHSMS18000标准的主要内容和结构模式1999年10月13日,由国家经贸委发布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实行标准由三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范围:提出了对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基本要求,目的是使组织能够控制其职业安全卫生危险,持续改进职业安全卫生绩效。第二部分术语和定义:提出了“事故”、“危害”、“危害辨识”、“危害评价”等17个术语和定义。第三部分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由下列17个要素组成。1.一般要求2.职业安全卫生方针3.计划3.1.危害辨识,危险评价和危险控制计划3.2.法律及法规要求3.3.目标3.4.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方案4.实施与运行4.1.机构和职责4.2.培训意识和能力4.3.协商与交流4.4.文件4.5.文件和资料控制4.6.运行控制4.7.应急预案与响应5.检查与纠正措施5.1.绩效测量和检测5.2.事故、事件、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5.3.记录和记录管理5.4.审核6.管理评审OHSAS18000体系介绍千呼万唤始出现的18000OHSAS18000全名为OccupationalHealthandSafetyAssessmentSeries18000,是一国际性安全及卫生管理系统验证标准。OHSAS之所以发展,主要为解决客户群在面对诸多验证机构自行开发的安卫管理系统验证标准时,如何取舍之问题:以及取代知名度较高之BS8800(仅为指导纲要,而非验证标准)而成为可正式验证之国际标准。客户常因上述征结未能理清,而采观望态度。其实大家都明了安卫管理系统之建置乃刻不容缓之事,其较诸品质及环境管理系统之建置,虽少了生意导向之诱因,却多了尊重员工生命财产这形象。为了解决上述征结,各大验证机构(如SGS,BSI,NSAI,StandardsAustralia,BVQI,LRQA等)乃参考既有安卫管理系统标准(如ISA2000,BS8800,NSAISR320,AS/NZ4801,SafetyCert,OHSMS,LRQASMS8800等),共同发展出OHSAS18000。OHSAS18001规范之架构与ISO14001一致,亦循PDCA持续改善模式设计,而OHSAS18002实施指导纲要之内容则多所参考ISA2000。OHSAS18001职业安全卫生管理系统要素4.1一般要求事项组织应建立并维持一个安全卫生管理系统,本(4)节将说明此系统的要求。4.2安全卫生政策组织应有高主管授权之职业安全卫生政策,清楚陈述整体安全卫生目标与改善安全卫生绩效之承诺。该政策应:对组织之安全卫生风险的性质及规模是合宜的;包括持续改善之承诺;包括对至少符合目前适用的安全卫生法令规章及组织须遵守的其他要求事项之承诺;已文件化、实施及维持;传达给所有员工,使其认知个人的安全及卫生责任;可向利害相关者公开;以及定期审查以确认该政策保持对组织的相关性及合宜性。4.3规划4.3.1危害鉴别、风险评估及风险控制之规划组织应建立并维持适当的程序以持续鉴别危害、评估风险及实施必要的控制方法。此应包括:例行性及非例行性活动;所有人员进入工作场所之活动(包括分包商及访客);工作场所中由组织或其他单位所提供之设施。组织在设定本身的安全卫生目标时,应确认已将风险评估的结果及控制的效果纳入考虑。组织应此项资讯文件化并保持其更新。组织之危害鉴别及风险评估的方法应:依据组织之相关范围性质及时机定义,以确保其为主动式而非被动式;提供风险之分类及鉴别那些将被4.3.3节及4.3.4节所定义之方法消除或控制的风险与运作经验及使用风险控制方法之能力相一致;提供资讯输入以决定要求、训练需求之鉴别及(或)作业管制之发展;提供需求行动之监督以确认其实施之有效性与适时性。备考:危害鉴别风险评估及风险控制之详细指导岗要,见OHSAS18002。4.3.2法令规章与其它要求事项组织应建立度维持一程序,以鉴别并取得适用之法令规章与其它安全卫生要求事项。组织应保持此项资讯之更新。法令规章与其它要求事项之相关资讯应传达给员工及其他利害相关者。4.3.3目标组织于内部各个相关部门与阶层,就建立并维持其文件化的职业安全卫生目标。在建立与审查目标时,组织应考虑到法令规章与其它要求事项,本身的安全卫生危害及风险、技术面取舍与财务、作业及业务等要求事项,以及利害相关者的观点。目标应与安全卫生政策一,包括对持续改善的承诺4.3.4安全卫生管理方案组织应制定并维持一个或多个安全卫生管理方案,以达成其目标。方案中应包括如下之文件:(a)组织内各个相关与阶层为达成目标之权责分工;以及(b)达成目标之方法与时程。安全卫生管理方案应于定期及规划之段审查。必要时,应修订安全卫生管理方案,以说明组织之活动、产品、服务或运作状况的变更。4.4实施与运作4.4.1架构与责任对于管理、执行及验证组织活动、及制程中具有安全卫生风险之人员,其角色、责任及权限应加以界定、文件化及宣导沟通,以促进安全卫生管理。高阶主管负有职业安全卫生之最终责任。组织应指派高阶主管中之一员(例如大型组织中之执行委员会成员)为管理代表以负特殊责任,并确认安全卫生管理系统在组织中所有地点及领域的运作,皆能依照要求事项适切地实施及执行。管理阶层应提供实施、管制及改善安全卫生管理系统所需要的资源。备考:资源包括人力资源、专门技能、技术及财务的资源。组织的管理代表应具有界定之角色、责任及权限以进行下列任务:确认安全卫生管理系统的各项要求是根据本标准而建立、实施及维持的;确认向高阶主管报告安全卫生管理系统的绩效以供审查,并做为改进安全卫生管理系统之依据。所有负管理责任者应展现其对安全卫生绩效改善的承诺。4.4.2训练、认知及能力在工作场所中担任可能造成安全卫生冲击之工作的人员,应具备能力。能力应以适当的学历、训练及(或)经验加以界定。组织应建立并维持适当的程序,以确认各相关部门与阶层的人员具有下列之认知:符合安全卫生政策与程序以及安全卫生管理系统之各项要求的重要性;员工之作业活动对安全卫生所造成之实际或潜在的安全卫生效益;为了符合安全卫生政策与程序以及安全卫生管理系统之各项要求,包括紧急事件准备与应变之要求(见4.4.7节),每个人所必须扮演的角色和负担的责任;偏离特定作业程序时可能造成的后果。训练程序应考试不同阶层员工之:(a)责任、能力及读写能力;以及(b)风险。4.4.3咨询及沟通组织应有适当的程序,以确认能向员工及其他利害相关者传达及咨询适切的安全卫生资讯。员工之参与咨询的安排应予以文件化,并通知利害相关者。员工应:(a)参与政策及程序之发展与审查以管理风险;(b)被咨询如有任何改变会影响工作场所之安全卫生;(c)被告知安全卫生相关事务;(d)被通知谁是安全卫生员工代表,以及谁是特定管理代表(见4.4.1节)。4.4.4文件化组织应建立并维持适用的书面或电子形式之资讯,以(a)说明管理系统的核心要项,以及彼此间的关连;(b)供做相关文件的指南。备考:为求有效及效率,保持文件化之最低限度是为重要的。4.4.5文件及资料管制组织应建立并维持适当的程序,备能管制本标准所要求的各项文件及资料,以确认:文件易于检索;视情况需要定期审查和改订文件及资料,并由权责人员认可其适切性;在所有关系到安全卫生管理系统有效运作之重要作业地点都可以取得相关文件及资料的现用版本;却进地将失效的文件及资料自所有发行处和使用处收回,否则要确保其不被误用;为法律及(或)保存知识目的而保留的档案文件及资料有适当标明。4.4.6作业管制组织应鉴别出那些作业与活动项目是与已人需使用控制方法的风险有关,组织应规划包括维修在内的上述活动,透过下列各项方式以确认作业时能符合规定的条件:(a)建立并维持文件化之程序并能涵盖如缺少那些程序时可能造成偏离安全卫生政策和目标之情况;(b)在这些程序中明订作业准则;(c)建立并维持有关于组织所购买及(或)使用的商品、设备和服务中可鉴别之相关安全卫生风险的程序,同时把相关程序与其要求传达给供应商和承包商;(d)建立并维持设计工作场所、制程、安装、机械、作业程序及工作组织的程序,包括顺应员工能力,并消除或其源头之安全卫生风险。4.4.7紧急事件准备与应变组织应建立并维持适当的计书及程序,以鉴别可能发生和回应所发生之意外事件及紧急状况,并防止或减轻此类事件所可能造成的疾病及伤害。应审查其紧急事件准备与应变计划及程序,特别是在意外事件或紧急善发生这后。如实际可行,组织应定期测试这些应变和谐。4.5检查与矫正措施4.5.1绩效量测与监督组织应建立并维持适当的程序,以定期监督与量测安全卫生绩效。此程序应提供:适合组织需求之定性及定量的量测方法;监督组织安全卫生目标之达成程度;主动式绩效量测以监督安全卫生管理方案、作业准则、适用之法令及规章要求;被动式绩效量测以监督意外事件、疾病事故(包括虚惊事件)及其他缺乏安全卫生绩效的历史证据;足够帮助后续矫正及预防措施分析之与量测的结果及资料的记录。如监督设备是用于监督与量测绩效,组织应建立并维持适当的程序以校正和维修该设备。校正和维修活动之及结果应加以保存。4.5.2意外事件、事故、不符合、矫正及预防措施组织应建立并维持适当的程序以界定权责,并:处理及调查意外事件、事故、不符合状况;采取行动以减轻因意外事件、事故或不符合善所造成的影响;展开并完成矫正预防措施;确认采取之矫正及预防措施的有效性。此程序应要求所有提议之矫正及预防措施,应于实施前借由风险评估过程加以审查。采取任何矫正或预防措施以消除造成实际或潜在之不符合状况的根本原因时,应根据问题的大小和安全卫生风险的程度采取适当的作法。由于矫正及预防措施所产生的文件化程序之变更,组织应实施并记录之。4.5.3记录及记录管理组织应建立并维持适当的程序,以进行安全卫生记录的鉴别、维护及处置。这些记录应包括稽核及审查结果。安全卫生记录应清楚易读、可辨识,并可追溯到相关的活动。安全卫生记录的保存与维护应做到容易检索,保护其不受到损坏、变质或遗失,而且应规定并记录其保期限。记录应以适合于系统与组织的方式维护,以展现其符合本规范。4.5.4稽核组织应建立并维持一个稽核方案与适当的程序,并能定期执行安

1 / 18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