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承诺书【范例4篇】【导读引言】网友为您整理收集的“矿山承诺书【范例4篇】”精编多篇优质文档,以供您学习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非煤矿山承诺书【第一篇】地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书为了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有效地开展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树立企业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促进企业健康有序的发展。我作为非煤矿山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现郑重承诺如下:一、认真落实好本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执行;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自觉接受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把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切实落实到各部门、岗位和责任人。二、保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政策规定,做到证照齐全并有效,严格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开采设计方案》、《安全专篇》进行生产(建设)。三、积极推进科技兴安,推行先进适用技术,提高机械化程度,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四、确保安全资金的投入,配备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安全设施、设备和器材,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教会其使用并督促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定期做好设备的检测与维修;做好职业健康安全工作。五、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及时消除,同时建立隐患治理台账。六、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积极弘扬企业安全文化,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明显、科学、规范的设置安全警示标准。七、保证抓好全员安全培训和教育工作,做到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从业人员全部经过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不断提高全体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水平。八、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和投保意外伤害险,足额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九、按照要求认真做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地下矿山企业同时做好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的各项工作),努力使本企业上档达标,实现本质安全。十、我作为非煤矿山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一定认真履行所作的承诺,愿接受社会各界及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如果没有兑现承诺,愿意接受法律法规的处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承诺企业(盖章):二〇一一年十月日矿山安全生产承诺书【第二篇】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书安全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我作为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和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为贯彻执行《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的通知》(吉政发〔2010〕11号)精神,本人保证:认真执行国家、省关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要求,积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努力做好本企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减少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并郑重承诺:一、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人员,保证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发挥职能作用,使安全生产管理做到标准化、规范化。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三、按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和交纳风险抵押金,持续具备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四、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做到全员持证上岗。五、不违章指挥,不强令员工违章冒险作业。六、保证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依法实行安全设施“三同时”。七、统一协调管理承包、承租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并与有关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协议。八、认真贯彻执行《矿山安全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强化安全管理,加强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九、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责任,对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的监测、监控。十、依法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落实操作岗位应急措施。十一、自觉接受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绝不弄虚作假。十二、按照规程要求建立机械通风系统,保证其风质、风量、风速满足安全生产需要和规程要求。十三、不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不超层越界开采,不擅自开采各类保安矿柱。十四、保证按照设计采取防水、探水措施,做到“先探后掘,不探不掘”。十五、加强顶板管理,对围岩松软不稳固的回采工作面做好支护。十六、坚决做好井巷维护、及时处理采空区。十七、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十八、按要求上报生产安全事故,做好事故抢险救援,妥善处理对事故伤亡人员依法赔偿等事故善后工作。十九、尊重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应有的权益,引导鼓励从业人员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鼓励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提出改正建议,甚至批评、举报,对提出批评和举报的职工不打击报复,不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和降低工资待遇。二十、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规则佩戴、使用。二十一、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二十二、定期聘请相关专家为企业排查安全生产隐患。二十三、按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全面启动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达到安全标准化五级以上。二十四、积极采取先进适用的技术及装备,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二十五、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若违反上述承诺和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法定代表人及单位自觉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作出的处罚。承诺企业(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二〇一〇年月日矿山安全承诺书【第三篇】宜昌市夷陵区益通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承诺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我作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为贯彻执行《夷陵区矿山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实施细则》(夷安办发〔2011〕1号)精神,本人保证:认真执行国家、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要求,积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努力做好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减少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并郑重承诺:一、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人员,保证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发挥职能作用,使安全生产管理做到标准化、规范化。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三、按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和交纳风险抵押金,持续具备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四、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做到全员持证上岗。五、不违章指挥,不强令员工违章冒险作业。六、保证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依法实行安全设施“三同时”。七、统一协调管理承包、承租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并与有关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协议。八、认真贯彻执行《矿山安全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强化安全管理,加强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九、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责任,对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的监测、监控。十、依法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落实操作岗位应急措施。十一、自觉接受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绝不弄虚作假。十二、不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不越界开采,不擅自开采相邻采场的隔离带。十三、坚决采用台阶式开采或自上而下分层顺序开采,杜绝掏采,积极采用中深孔爆破开采技术、机械铲装、液压锤二次破碎。十四、严格按照《爆破安全规程》实施爆破作业。十五、及时处理盲炮和作业上方岩块悬浮倒挂等不安全因素。十六、严格按照设计设置可靠的截流、防洪和排水工程。十七、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十八、按要求上报生产安全事故,做好事故抢险救援,妥善处理对事故伤亡人员依法赔偿等事故善后工作。十九、尊重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应有的权益,引导鼓励从业人员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鼓励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提出改正建议,甚至批评、举报,对提出批评和举报的职工不打击报复,不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和降低工资待遇。二十、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规则佩戴、使用。二十一、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二十二、定期聘请相关专家为企业排查安全生产隐患。二十三、按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全面启动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达到安全标准化四级。二十四、积极采取先进适用的技术及装备,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二十五、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若违反上述承诺和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法定代表人及单位自觉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作出的处罚。承诺企业(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三日认真学习(国发[2010]23号)文件精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矿山安全生产承诺书【第四篇】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书安全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我作为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和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为贯彻执行《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的通知》(吉政发〔2010〕11号)精神,本人保证:认真执行国家、省关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要求,积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努力做好本企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减少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并郑重承诺:一、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人员,保证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发挥职能作用,使安全生产管理做到标准化、规范化。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三、按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和交纳风险抵押金,持续具备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四、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做到全员持证上岗。五、不违章指挥,不强令员工违章冒险作业。六、保证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依法实行安全设施“三同时”。七、统一协调管理承包、承租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并与有关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协议。八、认真贯彻执行《矿山安全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强化安全管理,加强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九、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责任,对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的监测、监控。十、依法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落实操作岗位应急措施。十一、自觉接受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绝不弄虚作假。十二、按照规程要求建立机械通风系统,保证其风质、风量、风速满足安全生产需要和规程要求。十三、不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不超层越界开采,不擅自开采各类保安矿柱。十四、保证按照设计采取防水、探水措施,做到“先探后掘,不探不掘”。十五、加强顶板管理,对围岩松软不稳固的回采工作面做好支护。十六、坚决做好井巷维护、及时处理采空区。十七、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十八、按要求上报生产安全事故,做好事故抢险救援,妥善处理对事故伤亡人员依法赔偿等事故善后工作。十九、尊重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应有的权益,引导鼓励从业人员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鼓励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提出改正建议,甚至批评、举报,对提出批评和举报的职工不打击报复,不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和降低工资待遇。二十、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规则佩戴、使用。二十一、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二十二、定期聘请相关专家为企业排查安全生产隐患。二十三、按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全面启动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达到安全标准化五级以上。二十四、积极采取先进适用的技术及装备,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二十五、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若违反上述承诺和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法定代表人及单位自觉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作出的处罚。承诺企业(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二〇一〇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