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灾情会商制度【引语】小编为您整理收集的“自然灾害灾情会商制度”精编优质文档,供您参考学习,希望对您有用哦!喜欢就下载吧。一、会商参与部门灾情会商由县减灾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减灾委)办公室召集各相关部门召开,也可由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提议县减灾委办公室召集。主要由县应急、工信、民政、自然资源、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农村、林草、气象、地震等县减灾委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具体承办人和县减灾委专家参加。遇较大灾情或重大问题需要会商研究解决时,由县减灾委主任、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和具体承办人参加会商,参会人员视工作需要确定。二、会商类型及方式(一)会商类型1.例行会商:每年汛期前进行例行会商,重点对汛期各类自然灾害进行研判、对预防应对措施进行安排部署,具体时间由县减灾委办公室确定并通知。每年年底,对全县当年自然灾害情况进行会商、核定、分析和评估,具体时间由县减灾委办公室确定。2.战时会商:遇自然灾害发生或工作需要时,由县减灾委办公室通知战时会商。(二)会商方式根据工作实际需要,例行会商一般采取会议会商形式。战时会商可采取会议会商、电视电话会商,也可通过传真、微信、QQ等形式互通工作信息,及时沟通联系,实现信息共享。战时会商主要内容(一)预警预报、灾情趋势研判。通报雨(雪)情、汛情、旱情、地质灾害、地震趋势等动态信息,综合分析灾害形势、发展趋势,研究制定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方案。(二)灾情分析核定。县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分别就本系统掌握的灾情数据与应急管理部门统计的数据进行比对和分析,并对受灾人员、紧急转移安置人员、农业受灾、房屋受损、基础设施(交通、电力、水利、通讯等)受损、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分析核定,确保各行业部门上报的灾害损失数据与县减灾委办公室统计的数据相一致。(三)工作交流研讨。县减灾委各成员单位通报减灾救灾工作阶段性成果,介绍经验做法、具体措施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工作意见建议等。针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和布置工作任务。(四)其它需要会商的内容。四、职责分工应急管理局:负责全县自然灾害情况的汇总统计工作,组织开展阶段性灾情和重特大灾情的会商核定工作,向县委县政府报告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向县减灾委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统一发布灾情。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提供受损企业数量、倒损厂房仓库面积、受损设备设施数量、工业损失及救灾工作措施等。提供通信方面光缆、基站等设施设备受损及抢修情况。民政局:负责提供社会福利设施受灾情况,督促指导各受灾镇将通过应急期救助和过渡期救助后,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仍存在较大困难的,按照“先行救助”有关政策规定,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对符合低保或特困供养条件的,按照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供养范围。自然资源局:负责提供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信息和防护设施受损情况。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提供城市排水防涝、城市公共供水管线、市政设施等损坏情况和房屋抗震受灾评估,住房倒损信息。交通运输局:负责提供高速公路、国道、县乡村道路和主要省道干线等的灾情信息及其他交通基础设施损失情兄和救灾工作措施等。水务局:负责提供汛情、旱情等动态信息及水库(水电站)、农村人饮管网、堤防(护岸)、水闸等水利设施灾损情况,防汛抗旱信息和救灾工作措施等。农业农村局:负责提供农业(农、牧、渔)灾情信息以及采取的措施等。林业和草原局:负责提供森林和草原火灾的灾情信息,重大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预测预报工作的开展及采取的措施等,提供林业灾情信息。气象局:负责提供雨(雪)情、旱情、风雹、山洪等气象条件分析、专业气象预报预警信息以及采取的措施等。地震局:负责提供震情信息,地震趋势预测意见及抗震救灾处置情况等。教育、文旅、卫健、通信、电力等部门分别负责提供教育、文旅、卫健、通信、电力等相关设施受灾情况及采取的措施等。没有明确职责分工的部门,严格按照部门职能职责做好应对自然灾害会商工作。五、工作要求(一)各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自然灾害灾情统计和会商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分管领导必须抓紧抓实,联络员必须熟悉业务,加强对本部门本行业基层单位的业务指导。(二)加强各部门相关业务交流互动,发挥各自业务优势,促进各部门灾情信息共享,逐级建立有效的自然灾害灾情会商制度,全面核实核定灾害损失,确保灾情及时、准确上报。(三)各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能职责,提前做好会商准备,确定需要通报的情况,提出相关意见建议。(四)会商达成的共识和决定,各部门要及时部署到位,责任到人,尽快完成并将执行情况反馈至县减灾委办公室。(五)灾情信息数据的核定和上报以会商结果为准,由县减灾委办公室统一发布,各部门不得擅自对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