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一、回顾与展望(一)“十一五”环境保护工作进展省委、省政府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始终把环境保护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环节,围绕总量减排、主要水气环境质量改善和污染源达标排放三个目标,坚持抓重点、抓关键、抓落实,环境保护从认识到实践都发生了深刻变化,“十一五”规划确定的各项指标全面完成,取得了显著成效。根据中国社科院发布的《环境竞争力发展报告2005-2009》,我省环境竞争力位居全国首位。总量减排任务全面完成。截至2010年,经环境保护部核查认定,我省“十一五”以来化学需氧量(COD)和二氧化硫(SO2)排放量削减率分别达到19.4%和23.2%,降幅分别居全国第三位和第四位,国家下达的减排目标累计完成率分别为130%和116%,全面完成了“十一五”减排各项目标任务。水环境改善实现重要突破。在全省经济保持两位数增长速度的情况下,2010年河流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COD)和氨氮浓度比2005年分别下降65.0%和75.6%,省控59条重点污染河流全部恢复鱼类生长,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恢复到了1985年的水平。实现了淮河流域治污考核“五连冠”和海河流域治污考核“三连冠”。奥运会、全运会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圆满成功。圆满完成奥运会、全运会环境质量保障任务,全运会空气质量达到了近年来历史同期最好水平。全省燃煤机组脱硫设施配套率达到95%,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个百分点。解决了秸秆焚烧带来的空气污染和交通安全问题,秸秆综合利用率达75%以上,居全国前列。环境安全防控体系初见成效。围绕预防、预警和应急三大环节,建立完善了风险评估、隐患排查、事故预警和应急处置四项工作机制,在企业废水排放口、城市污水厂进水口、风险企业下游临近断面、跨省、市、县界河流断面设置环境风险预警点位852个,实施分级预警监测,妥善处理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72起,初步形成全防全控的环境安全防控体系。开展了重点行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和涉铅企业专项检查,基本摸清了排放重金属等剧毒物质的环境风险源底数。生态省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顺利完成生态省建设第二阶段目标。全省已建成国家环保模范城市20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24个,国家生态市1个,国家级生态工业示范园区3个,全国环境优美乡镇181个,各类自然保护区79个,生态功能保护区20个,创建省级绿色社区212家、绿色学校457所。大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开展“以奖促治”环境综合整治项目103个、“以奖代补”生态示范建设项目31个。环境监管水平进一步提升。建成了国家、省、市、县四级联网的环境自动监控系统,共设置1738个环境自动监控站点,安装自动监测设备5100台(套),实现了对重点污染源排污情况和主要水气环境质量的实时监控。积极推进规划环评工作,提高环境准入门槛,强化流域、区域限批措施。组织开展环保专项行动13次,对402件突出环境问题进行了挂牌督办。强化部门协作,省环保厅与省检察院、公安厅联合下发了《关于严肃查处环境污染犯罪的通知》和《关于办理危害环境犯罪案件座谈会纪要》,与省监察厅联合制定约谈制度。在国内率先建立并实行了“超标即应急”零容忍工作机制和“快速溯源法”工作程序。全面开展了污染源普查和数据更新工作。规制、市场、科技、宣传等综合推进措施日益加强。出台了《山东省造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等25项分阶段逐步加严的流域性、行业性地方法规和标准,取消了高污染行业的“排污特权”。启动市场机制,助推污水处理和电厂脱硫。建立了“政、产、学、研、金”有机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突破了一批重大环境瓶颈问题。建立了环保舆情监测体系,及时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环境问题。成功举办了4届绿博会,累计引进环保外资6.96亿美元。(二)“十二五”面临的机遇和挑战1.机遇“十二五”时期是我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提高生态文明水平,实现经济文化强省宏伟目标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环境保护作为“转方式、调结构”的必然要求和重要手段,已经进入我省经济社会建设的主干线、主战场和大舞台。党中央提出科学发展为主题、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建设两型社会为重要着力点,为环保部门参与宏观决策提供重要机遇。环保部与我省签署环境保护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支持我省建设半岛蓝色经济区和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支持我省建设成为“让江河湖泊休养生息的示范省”和“探索中国环境保护新道路的先行区”,支持我省推进环境安全防控体系建设、环保产业的发展和生态建设,并从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湖泊生态保护试点、环保能力建设、水专项研究、重金属污染防治等方面给予我省大力支持。省委将“建设生态文明山东,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作为“十二五”的重点工作之一,着力从战略层面推进环境保护。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人大政协监督、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努力的环保工作大格局趋于完善。以“治、用、保”流域污染综合治理策略为代表的科学治污体系逐步形成。务实高效的环境监管体系和快速预警、及时反应的安全防控体系初步建立。地方法规标准、经济政策、环保科技、行政监管和环境文化等综合保障体系加快构建。人民群众对环境质量改善充满了新期待,支持环境保护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这些都为做好“十二五”时期环境保护工作,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之路,实现富民强省新跨越提供了强大动力和根本保证。2.挑战“十一五”以来,我省环保工作取得了一系列重大进展,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十二五”时期我省仍将处于工业化中后期阶段,重化工业所占比重依然较大,全省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不会发生较大变化,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仍需较长时间,经济长期快速发展与环境承载力之间的矛盾依然十分尖锐。城镇化进程进一步加快,人口、产业将持续向城市聚集,社会公众日益增长的环境需求与环境现状之间有很大差距。全省总量减排、环境质量改善和环境安全防范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一是总量减排压力巨大。在原有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两项指标基础上,“十二五”新增了氨氮和氮氧化物减排新指标,减排领域也由先前的工业和生活污染源扩展到农业源和机动车等新领域,增加了总量减排难度。具体表现在:减排基数大,2010年全省化学需氧量(COD)、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排放量分别为201万吨、188万吨和174万吨,均居全国第一位,氨氮排放量为17.6万吨,居全国第二位。增量因素多,2009年全省煤炭消费量占全国的10%,万元GDP能耗是1.07吨,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十二五”期间,全省煤炭消费量将在高位上攀升,到2015年全省需新增煤炭消费量1.08亿吨,煤炭每增加1000万吨,SO2会增加2.1万吨,NOx会增加1.9万吨,减排难度相应增加一个百分点。此外,工业化、城市化进一步推进,消费水平不断升级,也带来大量污染新增。结构性污染严重,火电、黑色金属(炼钢、炼铁)、非金属矿物(水泥、建材)、化学化工、石油加工这五大行业的工业增加值只占全部行业的28.5%,但是煤炭消费量占92.7%,SO2排放量占87.9%,NOx排放量占92.9%。造纸、化工、农副食品加工、纺织、饮料和食品制造业六大废水行业工业增加值占全部增加值的31.8%,COD排放量占71.8%,氨氮排放量占75.8%。工程减排潜力不大,“十一五”工程减排量占总减排量近90%,结构减排仅占总减排量的10%左右,在主要减排工程基本建成的情况下,“十二五”工程减排潜力不大。在全省GDP年均增长9%、万元GDP能耗继续下降17%的前提下,要实现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全省需要削减化学需氧量30.0万吨,氨氮4.2万吨,二氧化硫45.3万吨,氮氧化物58.7万吨,总量减排面临巨大压力。同时,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蓝色经济区等重点区域带动战略的实施对总量减排和区域环境承载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二是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压力进一步加大。全省59条重点河流86个监测断面中,仍有37.5%的断面为劣Ⅴ类水质,达标边缘断面约10%左右。南水北调沿线有7个支流测点COD和氨氮达不到目标要求。更为突出的是,无论干线还是支流测点,总氮总磷等指标都与规划要求,与调水工程成为“清水廊道”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全省空气Ⅱ级(良好)天数仅为55.2%,扬尘污染、工业废气及异味、汽车尾气等问题亟待解决。农村生活垃圾、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连片村庄的生活污水、农业废弃物和畜禽养殖污染、农药化肥的不合理使用等问题日趋突出。工业向农村转移,进一步加剧农业和农村环境污染。三是环境安全防控形势严峻。突发性环境事件呈增多趋势,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放射性物质、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等长期积累的环境问题将集中显现,维护群众环境权益,防范重大环境污染事件、保障环境安全的任务更加艰巨。四是环境保护基础工作依然薄弱。近年来,我省环境保护自身基础能力建设得到一定程度加强,但工作基础依然薄弱。“硬件”方面,办公用房和业务用房建设严重滞后,造成部分设备无处存放的现象;“软件”方面,环保人才队伍建设滞后于环境管理工作要求,专业技术人才配备、人才结构不合理、部分岗位不到位、培训机制尚未建立、人才管理方式滞后。此外,环境管理方法、企业环保诚信、公众环境意识等方面提升较为缓慢,环境保护综合能力仍不能适应环保事业发展要求。五是应对气候变化等全球环境问题的挑战严峻。我省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不会发生根本性变化,能源消耗量增长幅度较大,降低单位产值碳排放量,履行国际承诺任务紧迫且艰巨。我省的省情决定了,只有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把环境保护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基础,实施全国最严格的环境管理制度,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倡导生态文明,才能优化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的高度融合与协调。二、指导思想、原则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把环境保护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以改善生态环境优化经济增长,以污染物减排倒逼“转方式、调结构”,围绕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服务科学发展,着力加强法律法规、经济政策、环保科技、行政监管和环境文化五大体系建设,巩固和完善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环保工作大格局,努力为建设环境秀美的经济文化强省做出积极贡献。(二)基本原则1.坚持把环境保护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重要着力点坚持生态优先,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重要着力点,通过发展生态经济,以绿色发展带动经济转型,破解日趋强化的资源环境约束;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环境承载力优化区域布局,以污染减排倒逼“转方式、调结构”,以生态建设再造环境优势,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相统筹,人与自然相和谐。2.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环保工作首位坚持以人为本,把提升人民生活质量作为环境保护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将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等民生问题摆上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统筹城市和农村环境保护,加快推进环境基础设施、环境服务领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环境改善成果共享,增进民生福祉。3.坚持巩固和完善环保工作大格局以总量减排、重点流域区域治污考核和生态省建设等重点工作为抓手,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人大政协监督、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大格局,发挥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政治优势,不断提高环保部门参与宏观决策的能力以及服务科学发展的水平,群策群力共同推进环境保护工作。4.坚持综合运用规制、市场、科技、行政、文化多种力量推进环保事业完善地方法规和标准体系,理顺经济政策、启动市场机制,强化科技支撑,破解制约“两高”行业、重点区域科学发展以及城市化进程、新农村建设面临的环境瓶颈,构建务实高效的环境监管和安全防控体系、加强宣传和舆论监督,形成综合推进、多措并举的环保工作长效机制,不断拓展环保事业的广度和深度,力争在全国率先实现环境保护的历史性转变。(三)总体目标到2015年,完成国家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指标,城乡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基础、人才、保障三大工程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