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业产业转移和工业废水管理现状与问题绿色和平与中国水污染水是生命之源。绿色和平作为一个致力于以行动推动改变的全球性环保组织,正与全体中国公众一起,为消减中国水污染问题而努力。绿色和平认为,“清洁生产”从根源防治环境污染的最有效手段之一。即是要求企业从源头和生产链上每一个环节减少甚至避免污染,从原料来自何处,它们是如何以及在哪里被加工,在生产链上会产生什么垃圾,到最后被弃置时人们会如何处置这些产品的每一个步骤,都承担起环境保护的责任。同时,清洁生产与所有被工业活动影响的人们有关,包括生产工人、产品消费者和社区民众。只有让这些环境保护中最重要的利益群体——公众,有渠道获得相关信息,并参与到决策中,同时赋予他们权力和相应的资源,才能促进政府与企业落实真正的清洁生产。作者:绿色和平编辑:黄颂平研究单位:中国绿色和平广东省工业转移及工业废水管理课题研究小组课题组成员:杨中艺教授,周轶慧,肖迪,王振军,郑晶,周鹏桥前言 第一章 广东省工业产业转移现状与问题分析一、广东省产业转移政策的发展二、现阶段产业转移工业园发展概况三、产业转移现存的问题四、发展前景和建议第二章 广东省工业废水排放及治理现状一、广东省工业废水排放总体现状二、工业园的工业废水管理现状(案例分析)1.广东佛山南海工业园2.河源市东源县工业园区三、工业废水管理方面的问题及建议总结附件 东江流域(广东省)生态补偿机制的情况研究目录7101314172222262831332005年以来,随着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成为当务之急。在此形势下,产业转移问题受到高度重视,政府引导并且实施了促进珠江三角洲部分工业产业向东西两翼和山区转移的战略措施。开始推行产业转移战略以后的3年多来,广东省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与产业转移相关的规章制度,建立了一批产业转移工业园,产业转移战略对广东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作用和影响已经开始显现。当然,由此带来的环境问题尤其是水环境问题也引起公众和管理层的关前言注。为此,中国绿色和平开展本项调研,试图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和分析,归纳总结广东省产业转移的发展趋势,重点着眼于公众所关心的产业转移与环境安全之间的关系的研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且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本次调研报告包括“广东省工业产业转移现状与问题分析”及“广东省工业废水排放及治理现状”两部分,调研方法如下图所示:前言形成调研大纲、调研计划等工作文件拜访政府职能部门、行业协会,收集网络资料资料分析、整理和讨论形成调研报告编写提纲第一次工业园现场调查和讨论第二次工业园现场调查调研报告最终修改及编辑五次修改围绕核心建议进行补充调研调研报告初稿问卷调查第三次工业园现场调查和讨论集中讨论和分析已收集资料,编写调研报告图1 调研方法流程1. 第一轮产业转移拉开序幕改革开放以来,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由于各种原因,投资者到山区及东西两翼投资动力不足,山区及东西两翼的特有优势得不到充分发挥,经济发展滞后;而珠江三角洲地区随着多年的快速发展,土地、资源、环境的承载力与经济发展的矛盾越来越突出,招商引资的优势逐步弱化。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全国形成了全方位对内对外开放局面,投资者纷纷调整投资战略,使得广东省的招商引资面临更严峻的挑战。为了鼓励珠江三角洲产业向山区及东西两翼转移,加快山区及东西两翼经济发展,促进珠江三角洲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广东省经济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协调发展,2005年3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制定并颁布了《关于我省山区及东西两翼与珠江三角洲联手推进产业转移的意见(试行)》(粤府【2005】22号),拉开了第一轮产业转移的序幕(表1)。广东省工业产业转移现状与问题分析2. 政府对产业转移工作的扶持政策为贯彻落实省政府粤府【2005】22号文件,同年8月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出台了《广东省产业转移工业园认定办法》1。该办法指出,产业转移工业园是指在山区及东西两翼地区,经国务院、省政府批准的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中,整体或部分划出一定面积的土地,由山区及东西两翼地区与珠江三角洲地区政府按合作协议,共同进行开发建设的产业转移工业园,并对其认定条件、认定程序以及后续管理做出了相关规定。同年9月,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支持产业转移工业园用地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2,支持产业转移工业园用地。同年12月,省财政厅和省经贸委为加强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外部基础设施建设省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发布了《广东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外部基础设施建设省财政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3,对已建立产业转移工业园的地级市定额补助4000万元。一、广东省产业转移政策的发展广东省工业产业转移现状与问题分析广东省产业转移政策的发展现阶段产业转移工业园发展概况产业转移现存的问题发展前景和建议1广东省产业转移园区建设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市场导向原则: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山区及东西两翼和珠江三角洲地区自愿合作为前提,运用市场经济的原则、方法和手段,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和企业的市场主体作用;优势互补原则:充分发挥山区及东西两翼地区土地、水电和劳动力等方面资源,以及珠江三角洲地区政府信誉、城市品牌、招商引资、发展工业经验及经营管理等方面优势,实现山区及东西两翼和珠江三角洲地区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目标;集约化发展原则:园区应相对集中布局,位置主要选择在山区及东西两翼地区基础设施较好、交通便利、发展潜力较大的地区。要合理选择产业类型,有针对性地进行招商引资,注重发展配套经济和特色经济,努力发展成为珠江三角洲地区原材料和初级产品的重要供应基地;利益共享原则: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税政策的前提下,兼顾山区及东西两翼和珠江三角洲地区合作双方的利益,对园区产生的税收和规费地方分成部分,由合作双方按商定比例分成,实现山区及东西两翼和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双赢”;可持续发展原则:在园区的规划开发建设过程中,要切实按照产业发展和城镇建设规划以及环境保护规划,认真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鼓励实行集中供能和污染集中控制,加强环境保护。防止将高污染、高耗能产业不加甄别地转移到园区,大力推广节能降耗技术,确保山区及东西两翼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摘自《关于广东省山区及东西两翼与珠江三角洲联手推进产业转移的意见(试行)》(粤府【2005】22号)(2005年3月7日)3. 加强产业转移过程中的环境保护为了加强产业转移工作中的环境保护,2006年3月,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我省山区及东西两翼与珠江三角洲联手推进产业转移中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4。该意见指出,山区及东西两翼为广东省的水源地,担负着保障全省生产、生活饮用水源安全的重任,在产业转移中必须加强生态特别是对饮用水源地的保护、按照分区控制的原则引导产业转移、高起点规划和建设产业转移园区,并要做好产业转移园区环境保护服务工作。此外,该意见还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加大产业转移园区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和执法力度。2007年7月,省环保局在《关于同意我省具有乙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单位开展产业转移园区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5中要求拟建立产业转移工业园的单位要进行整园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以进一步做好省产业转移园区和重污染行业统一规划统一定点基地环境影响评价服务工作。4. 第二轮产业转移及其政策支持2008年5月,《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决定》6出台,开始了新一轮产业和劳动力转移的部署,其目标是在总结已有产业转移工作的基础上促进产业转移工作更好更快地发展,力争到2012年实现珠三角地区功能水平显着提高、产业结构明显优化,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在办好现有产业转移工业园基础上,再规划建设1—2个大型产业转移园,形成一批布局合理、产业特色鲜明、集聚效应明显的产业转移集群,推动广东省产业竞争力位居全国前列。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决定》、《广东省产业转移区域布局指导意见》7、《广东省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目标责任考核评价试行办法》8、《关于做好优秀农民工入户城镇工作的意见》9等7个配套文件也相应出台。根据《广东省产业转移区域布局指导意见》,广东省将鼓励传统劳动力密集型产业、资源型产业、资本密集型产业中的加工制造环节、对转出地其他产业带动功能较弱或带动后劲不足的产业、在转入地存在主要原材料供应基地的行业、在转入地存在比较成熟的产业集群或者生产基地的行业向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转移。同时,禁止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承接:(1)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严重浪费资源、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2)国家和省已明确淘汰的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和产品;(3)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特别是水资源的项目。绿色和平工作人员通过实地考察,了解中国工业水污染的情况。广东省工业产业转移现状与问题分析广东省产业转移政策的发展现阶段产业转移工业园发展概况产业转移现存的问题发展前景和建议文件名称发布单位文号发布日期主要内容关于我省山区及东西两翼与珠江三角洲联手推进产业转移的意见(试行)广东省人民政府粤府【2005】22号2005.03.07指出山区及东西两翼与珠江三角洲联手推进产业转移的形式,是转移双方按照合作开发协议,由山区或东西两翼地区政府在本地经国务院、省政府批准设立的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中,整体或部分划出一定面积的土地,设立产业转移园区,由珠江三角洲地区政府负责组织规划、投资、开发、建设和招商引资等工作,并按商定比例在一定时期内进行利益分成。园区的建设遵循市场导向、优势互补、集约化发展、利益共享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园区的管理要建立“联手建设产业转移园区会议”制度等。园区的建设要给予用地政策支持,给予园区外部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支持,确保园区电力供应,加强园区企业用工培训和加强产业转移的政策支持。广东省产业转移工业园认定办法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粤经贸工业【2005】582号2005.08.01包括认定条件、认定程序和后续管理。规定工业园总体规划面积在400公顷以上(含400公顷),首期用地规划开发面积不少于50公顷(含50公顷),必须编制工业园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在后续管理方面,要严格控制限制类产品的生产,禁止和淘汰类产品不得进入工业园生产,必须严格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和环保规划及环评要求进行开发建设,工业园认定后的1年内,开发建设面积要达到工业园总体规划面积的10%以上,基础设施建设进度达50%以上,且污水集中治理设施已经开工建设。关于支持产业转移工业园用地若干意见(试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粤府办【2005】72号2005.09.01包括产业转移工业园用地原则、支持产业转移工业园用地的若干措施和用地过程中需妥善解决好的几个问题。广东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外部基础设施建设省财政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粤财工【2005】258号2005.12.07对广东省汕头市、韶关市、湛江市、肇庆市、茂名市、惠州市、梅州市、汕尾市、河源市、阳江市、清远市、潮州市、揭阳市、云浮市等14个市中已建立产业转移工业园的地级市(不计产业转移工业园个数)定额补助4000万元。补助资金专项用于经省认定的产业转移工业园外部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道路、供电、供水和环保工程等。关于加强我省山区及东西两翼与珠江三角洲联手推进产业转移中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粤府办【2006】14号2006.03.09山区及东西两翼为广东省的水源地,担负着保障全省生产、生活饮用水源安全的重任,在产业转移中必须加强生态特别是对引用水源地的保护、按照分区控制的原则引导产业转移、高起点规划和建设产业转移园区,并要做好产业转移园区环境保护服务工作。明确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和饮用水源保护区上游地区规划和建设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