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州国际商品展贸城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简写本)珠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2009年7月21规划概述广州国际商品展贸城规划是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2007年4月20日颁发的《穗府函[2007]26号文件——批转市经贸委关于借鉴义乌市经验大力推进我市批发市场整合提升和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致力于打造成为集商品展示、电子商务、现代物流、休闲娱乐、商务办公于一体的,高档次、专业化、多业态的华南地区现代展贸交易平台和全球规模最大的商品展示交易中心。本项目已被列入广东省新十项工程,并已列入广州市2009年的重点建设项目。广州国际商品展贸城的征地范围总用地面积约3445929m2,其中代征城市道路面积242737m2,可建设用地面积3203192m2,共分为A、B、C、D四个区。预计2020年交易额将突破1500亿人民币,是全国采购汇集的中心,中国商品向全球辐射的中继站,更是世界贸易巨头的首选之地。建成之后将成为全国最大、最具影响力的综合型专业批发市场园区。总人口规模约为60.5万人,其中从业人口约为12~15万人,客流量约为44.5~47.5万人。未来的展贸城将力争发展成全球规模最大、商品种类最多、功能最完善的国际展贸平台,力争成为全球最具影响力的国际商品展贸城,最终成为市场的领跑者。本规划方案还包括土地利用规划、职能与空间结构规划、市政公用工程规划、道路交通规划、绿地景观系统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6个专项规划。其中,市政公用工程规划包括给水工程规划、雨水及防洪排涝工程规划、污水工程规划、供电工程规划、通信工程规划、燃气工程规划、环境卫生规划等。2评价过程广州国际商品展贸城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珠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承担广州国际商品展贸城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任务后,评价单位立即组织课题组,在对工程技术资料分析、现场踏勘、收集资料的基础上,按照相关标准、导则和技术规范,编制完成《广州国际商品展贸城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上报广州市环境保护局进行审查。3按照《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试行)》(HJ/T130-2003)要求,结合本规划及涉及区域环境的特点,评价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规划方案初步分析→现状调查、分析与评价,相关规划调查→规划方案进一步分析→环境影响识别→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指标,建立评价指标体系→公众参与调查→分析方案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针对规划方案的特点,提出相应的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得出评价结论→对下阶段工作提出建议和要求。3区域环境质量现状3.1水环境质量现状根据前面章节的分析结果,珠江干流化龙段(黄埔航道和狮子洋)的四个监测断面的所有监测指标的单项指数全部小于1,表明该河段水质达到了GB3838-2002的Ⅳ类标准;化龙运河出现了严重的NH3-N污染,COD和BOD也出现了一定程度的超标,NH3-N指标甚至已超出Ⅴ类标准;四、七沙涌水质基本上达到GB3838-2002的Ⅳ类标准,个别点次的水样显示NH3-N轻度超标;化龙镇污水处理厂首期工程排污口断面(W9断面)BOD超标。从收集的“长洲自动监测点”、“莲花山”和“黄埔”珠江后航道黄埔航道常规监测断面的最新资料来看,“长洲”监测点、“黄埔”断面水质超过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规定的水质保护目标Ⅳ类,主要超标污染物为氨氮、溶解氧、BOD5。综上所述,本项目区域水体现状较差。3.2环境空气质量根据前面章节的分析结果,项目区域现状监测点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一氧化碳(CO)等监测项目,小时浓度值及日均浓度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优良。43.3声环境质量用网格法(1km×1km)共布设9个监测点进行声环境现状调查和评价。从表环境噪声监测统计结果看,所有测点昼间及夜间的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声功能区的标准。。3.4土壤环境质量在项目园地和林地区分别布设1个采样点对土壤重金属含量进行分析,分析项目包括:pH、Zn、Pb、Cr、Cd、Cu、Ni。从各测点的污染指数看,除2#林地“镉”指标刚刚达限值外,其余指标的含量均在《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范围内。3.5生态环境质量区域范围内已经查明的植物种类共有69科218种,其中蕨类植物门4科5种,种子植物门的裸子植物亚门5科10种,被子植物亚门的双子叶植物纲50科156种,单子叶植物纲10科47种。现存植被主要有次生林植被、自然植被和人工植被三种类型,其中次生林植被包括马尾松-刺桐-非洲菊群落、台湾相思-潺槁群落、小叶桉-潺槁-岗棯群落、茶杆竹-云南黄素馨群落、茶杆竹—潺槁—蒲桃群落,自然植被包括洋紫荆-朴树-潺槁群落、草本群落,人工植被包括果园、农田植被。3.6环境资源承载力分析结果(1)土地资源承载力分析如果按照常用的人均最小土地占有量95m2计算,高新区能承载的最大人口规模为13万人,现状年及规划近期水平年高新区的土地资源饱和度未超出1,但2020年高新区的土地资源饱和度为0.97,较接近1,表明该人口规模已接近展贸城的土地资源承载极限了,因此,为了保护区域的生态环境,维护展贸城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居住环境,应该根据展贸城的土地资源承载能力来确定人口发展5规模,否则人口密度过高,会产生交通拥堵、居住区过于密集、绿地面积少等一系列问题,不利于展贸城的生态格局安全。根据土地资源承载能力分析结果,展贸城比较适宜的人口规模应为13万人,展贸城应根据当地的土地资源承载能力对规划远期的相关发展指标进行调整。(2)水资源承载力分析水资源承载能力包括人口承载能力和经济承载能力。1)人口承载能力以人均综合用水定额0.5m3/d·人计算,番禺区水资源可承载的人口规模为14451万人,如果以人均综合用水定额1.0m3/d·人计算,则当地地表水资源可承载的人口规模为7225万人。2007年番禺区户籍总人口为94.76万人,远小于当地水资源可承载人口规模,因此,区域的水资源可以满足展贸城对水资源的需求。2)经济承载力为有效利用水资源,我国已经开始实行用水定额制度。用水定额对每创造一万元产值所需的水量进行限定,定额根据不同地区、不同产业及不同行业制定不同的标准。目前,我国每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的用水量是世界平均水平的10到20倍。发达国家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定额一般为30m3左右,依展贸城的发展水平定位,按欧美等发达国家水平的居民生活用水定额(0.3m3/d·人)扣除生活用水量后(人口以200万人计),当地可利用水资源量可承载的国内生产总值为87180亿元。综上所述,番禺区地表水资源量丰富,能满足展贸城规划方案的社会经济发展对水资源的需求。(3)环境承载能力分析1)水环境承载能力分析根据水环境容量计算结果和各污染物的水环境承载力分析,化龙镇污水处理厂按规划的出水水质指标(CODCr≤60mg/L,SS≤30mg/L,BOD5≤30mg/L,NH3-N≤15mg/L,PH6~9)对展贸城废污水进行处理后,展贸城近远期废污水污染物CODCr和氨氮的排放量占纳污水体水环境容量的最大比重仅为2.45%,从纳污河段的水环境承载力来说,能够消纳展贸城达标排放情况下的污染负荷。62)大气环境承载力分析根据大气环境容量计算结果和各污染物的大气环境承载力分析,各计算年限的大气污染物所占环境容量比重都远小于1,最大值远期NO2所占比重20.14%,规划区的各污染物的大气容量均能满足区域的排污要求。由于受交通废气的影响,规划方案中NO2的污染物比重值最高,2010年及2020年分别为6.85%和20.14%,而各规划水平年SO2和PM10的污染物比重值均非常小。这表明本次规划区域的大气环境容量可以满足规划区的发展规划要求。3.7环境影响评价结论3.7.1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展贸城位于化龙镇污水处理厂集污范围内,所产生的废污水经相应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化龙镇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排入珠江支流七沙涌。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就近设在七沙涌边,具体位置为东经113°29′58.8″、北纬23°01′33.6″,排污口距离七沙水闸的河道距离约320m,经七沙水闸后进入狮子洋。本次规划范围内不涉及工业企业,规划区内废污水主要来自生活污水。①对七沙涌水环境的影响分析当四沙、七沙水闸同时关闭但七沙泵站运作时,近期规划实施后,无论是正常排放还是事故排放,七沙涌水质因子COD、NH3-N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质标准要求,不会出现超标现象;远期规划时候后,水质因子COD、NH3-N均出现轻度超标现象,但仅局限在排污口附近约40m范围内。当四沙、七沙水闸同时关闭且七沙泵站没有运作时,无论是近期还是远期规划,水质因子COD、NH3-N均出现超标现象,其中在远期规划实施后NH3-N的超标范围最大,超标范围边界距排污口达300m。②对狮子洋水环境的影响分析化龙镇对应的狮子洋河段属于珠江三角洲网河工农业渔业景观用水区,水质目标为Ⅳ类。由对纳污水体水质影响预测结果可知,本规划实施后,无论是近期还是远期,规划区内废污水排放入七沙涌,经衰减在汇入狮子洋之前已经能够满7足Ⅲ类水质目标的要求,不会对狮子洋水质造成明显不利影响。可见,只要提高警惕,防止污水事故排放,并保障七沙泵站的正常运行,规划区产生的废污水外排不会对纳污水体七沙涌和狮子洋水质造成较大影响。3.7.2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一、预测因子规划区域内没有工业企业,本规划实施后的主要空气污染源为汽车尾气和日常生活用管道天然气的燃料废气,它们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是CO、NOX、HC和少量的SO2、PM10。由于管道天然气的燃料废气排放量很小,且经建筑物通风竖井高空屋顶排放,加之规划区域周边地区较为平坦空旷,这样天然气燃料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因此,本评价主要针对汽车尾气对区域环境质量的影响进行分析。根据大气污染源强分析章节的结果,选取CO、NO2作为预测因子。二、预测模式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推荐的估算模式对各预测因子进行预测评价。三、预测结果及评价根据本次规划的产污情况,正常情况下区域的的主要大气污染物为CO、NO2等,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推荐的估算模式ScreenView计算,大气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max=9.8%,小于10%。近期规划实施后,污染因子CO、NOX在叠加背景值后其最大浓度依次为0.843mg/L、0.066mg/L,分别占标准限值的8.4%、27.5%;远期规划实施后,污染因子CO、NOX在叠加背景值后其最大浓度依次为0.797mg/L、0.062mg/L,分别占标准限值的8.0%、25.8%。可见,本规划的实施不会对周边的大气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3.7.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根据规划区的道路交通规划,规划区道路主要分为三个等级:主干道、次干道、支路。主干道路宽40~60m,主要是贯穿化龙镇及周边区域的过境公路,车8流量较大;次干道路宽30m,主要是规划区内与展贸、物流有关的车辆,车流量相对较小;支路宽20m,主要是规划区内网状交通的附属路,供规划区内各功能地块之间的联通之用,车流量很少。类比调查与对现有类似各等级路段的实测表明,主干道昼间路旁的噪声值最大为75~80dB(A),超过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中交通干线道路两侧昼间70dB(A)约5~10dB(A),要达到交通干线昼间70dB(A),要保持与大道约20~30m的距离。次干道车流量明显减少,交通噪声较少,一般不超过70dB(A),可达到交通干线道路两侧昼间70dB(A)。支路车流量很少,基本可以达到2类区标准要求。在夜间,车流量相对昼间较少,据有关资料统计,一般夜间车流量为昼间的20~40%。经调查,夜间比昼间降低10dB(A)左右,限速、距路边40m处即可达到标准要求的55dB(A)。因此,高展贸城规划时要考虑主干道两侧建筑物的交通噪声防护距离和限速要求,对次干道可能出现的大型运输车辆行驶时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