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卡管理使用整改措施(精选3篇)【导读引言】网友为您整理收集的“公务卡管理使用整改措施(精选3篇)”精编多篇优质文档,以供您学习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公务卡使用管理规定1公务卡是指预算单位工作人员持有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信用卡。确切的说,公务卡是一种贷记卡。贷记卡是指发卡银行给予持卡人一定的信用额度,持卡人可在信用额度内先消费,后还款的信用卡。它具有以下特点:先消费后还款,享有免息缴款期(最长可达56天),并设有最低还款额,客户出现透支可自主分期还款。公务卡与普通信用卡的主要区别,一是公务卡的持卡人为预算单位的工作人员,申请办卡时必须由单位确认其身份;二是公务卡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三是公务卡享受银行免收年费、到期免费换卡、存款本地本行取现免手续费、免费提供短信息等优惠服务。公务卡制度的适用范围是什么?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中原使用现金结算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和5万元(以人民币为单位,下同)以下的零星购买支出等,一般应当使用公务卡结算。预算单位应根据银行卡受理环境等情况,积极扩大公务卡使用范围,尽量减少现金支出。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购买飞机票,支付住宿费、会议费,向政府采购定点供应商支付货款等支出,应使用公务卡结算。公务卡使用及报销管理规定一、公务卡刷卡支付范围:公务卡的公务支出,主要是指本单位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中原使用现金结算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交通费和零星购买支出等。二、公务卡的使用和管理1、公务卡实行“一人一卡”实名管理。对新增工作人员,应及时办理公务卡的申领手续;对调离本单位的人员,人教科及时通知持卡人办理相关变更或注销手续,还请卡内债务。2、公务卡只限本人使用,目前公务消费实行公务卡和现金支付并行,但具备刷卡条件的,必须用公务卡刷卡支付;工作人员出差应在具备刷卡功能的酒店住宿,并用公务卡刷卡结算;出差乘坐飞机的工作人员,购机票必须使用公务卡刷卡或转账支付。3、公务卡用于本局公务支出的结算,持卡人在规定的信用额度和免息期内先消费、后还款,持卡人在未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之前,无论是公务消费还是个人消费均属个人行为,个人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三、公务卡支付与报销管理1、持卡人因公务活动使用公务卡消费时,应在公务卡信用额度内,先通过公务卡结算,取得本人签名的公务卡消费交易凭条(pos机小票)和相应的原始发票,按财务报销审批程序办理财务报销手续。2、持卡人在公务消费后,应于15个工作日内将公务消费的正规原始发票及经本人签名的公务卡消费交易凭条(pos机小票)、购物明细或消费清单等凭证,按财务报销审批程序办理财务报销手续。3、若遗失公务卡消费交易凭条(pos机小票)的,持卡人可通过发卡行网点、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途径查询,并将获取的“交易时间”、“交易金额”、“交易地点”等信息在财务报销凭证背面证明。4、确因出差在外或其它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在规定的免息还款期内返回单位办理报销手续的,可通过传真等方式委托本局其他人员填制借款单,并提供持卡人姓名、卡号、消费时间和每笔消费金额的明细信息,经财务人员审核后先办理借款手续,于免息还款期前先将资金转入公务卡,待持卡人回单位后及时补办报销手续并冲销其借款。5、超过还款日还款的责任:因持卡人报销不及时引起的,由持卡人承担相应的利息、滞纳金等;因单位归还款项不及时引起的,由单位承担利息等费用。6、对确实不能采用银行转账结算和公务卡刷卡结算的公务消费支出报销审批程序:对确实不能使用公务卡的公务支出,经办人应写《未使用公务卡结算审批报告》,经分管领导审查证实后报主要领导审批,经办人将审批后的《未使用公务卡结算审批报告》和原始发票,及时到计财科办理报销手续。7、有下列情形之一所产生费用不予报销:——使用公务卡消费按有关财务管理程序应事先报批而未报批的;——报销费用与提供的报销凭证、公务卡消费交易凭条(pos机小票)的内容不符的;——持卡人通过公务卡提取现金的手续费;——因持卡人个人保管不慎或遗失等原因,导致公务卡被盗所形成的支出和损失;——其他不符合本局财务管理规定要求或超出标准的消费。8、未尽事宜,在执行中逐步完善。公务卡使用管理办法2公务卡使用管理办法按照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重申严肃财经纪律若干规定的通知》XX政办发〔2018〕XX号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一、公务卡使用范围公务卡的公务支出,包括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公务用车费和零星购买支出等。二、公务卡管理1、个人公务卡实行“一人一卡”实名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发生变动:对新增工作人员,应及时组织办理公务卡的申领手续;对调离本单位的,应及时通知持卡人办理相关变更或注销手续。2、公务卡具有一定的信用额度,原则上每张卡公务卡的信用额度为5万元。公务卡的卡片和密码均由个人负责管理。公务卡遗失或损毁后的补办等事项由个人自行到发卡行申请办理,并由发卡行及时通知单位财务部门维护公务卡管理系统。3、持卡人自行负责日常对账,对消费交易有疑义的,可按发卡行相关规定提出查询,涉及公务消费的,可要求单位财务人员予以帮助。三、公务卡支付规定1、公务卡支付范围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公务用车费和零星购买支出等,具备刷卡条件的必须使用公务卡刷卡结算,否则单位不报销其费用.但一次性消费金额较大的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均采用转账方式直接支付。2、公务卡支付个人结算公务卡可用于个人支付结算,但不得办理财务报销手续。单位不承担私人消费行为引致的一切责任。四、公务卡报销规定1、持卡人应在公务卡信用额度内,先通过公务卡结算,并取得发票等财务报销凭证同时附上公务卡消费pos单,报销凭证上需经办人、证明人、审批人三人签名确认,并注明“公务卡报销”字样。2、持卡人使用公务卡消费结算的各项公务支出,必须在银行规定的免息还款期前10个工作日内到单位财务部门办理报销手续。3、若遗失公务卡消费交易凭条(银联小票)的,持卡人可通过发卡行网点、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途径查询,并获取的“交易时间”、“交易金额”、“交易地点”等信息在财务报销凭证背面证明。4、确因工作需要,持卡人不能在规定的免息还款期内返回单位办理报销手续的,持卡人应预先告知单位财务部门,并委托他人以书面形式向财务部门提出借款申请,代为办理相关借款手续。单位财务部门核准后,先将资金转入该持卡人公务卡内,持卡人返回单位后按财务部门规定时间补办报销、还款手续。五、其他注意事项1、凡发生公务卡支付范围内的公务支出时,原则上不予报销现金。如遇特殊情况,须事前经审批人审核同意。2、不允许通过公务卡提取现金进行公务消费。通过公务卡提取现金的,不报销相关支出,不承担相关手续费、利息,由持卡人自行归还。3、本办法未尽事宜,有相关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没有相关规定的,由单位财务部门负责解释。4、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XX市XX区XX局2020年3月1日公务卡管理使用办法3公务卡管理使用方法(草案)公务卡制度改革是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重点是解决现金支付的“盲点”问题,对于加强公共财政管理、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具有重要作用。公务卡就是指金融机构为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发放,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信用卡。为贯彻落实国家财政支付制度的改革,方便在职人员公务开支,规范财政财务管理,控制现金流量与风险,简化财务结算和报销流程,提高支付透明度。按照兵团财务局总会计处《进一步加强公务卡制度改革有关事宜的通知》(兵财总会[2012]3号)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公务卡相关制度通知如下:公务卡结算的范围公务卡结算的范围:主要是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中原使用现金结算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和5万元(以人民币为单位,下同)以下的零星购买支出等费用。原使用转账结算的公务支出,继续使用转账方式结算。持有公务卡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持卡人”)应当妥善保管公务卡,规范使用公务卡办理公务支出的支付结算业务,并按规定及时到计划财务处申请办理报销手续。二、公务卡的开立与管理经院领导批准同意,院办公室负责按照各部门上报的名单审核确定,报院领导审批后,交由计划财务处,由计划财务处负责在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系统“公务卡”模块中进行操作,统一录入公务卡相关信息并和银行系统进行比对、确认。我院统一使用农行和建行营业室免费(免开户、年费、免担保、开存款账户、到期换卡等费用)办理的贷记卡。信用额度2-5万元。公务卡申办完成后,经院计划财务处确认核实,由发卡行对持卡人姓名和卡号等信息进行统一管理维护。公务卡的卡片和密码均由持卡人负责保管。遗失或损毁后的补办以及相关信息变动等由持卡人自行到发卡行申请办理,同时相关信息要及时报计划财务处。新增、调动、退休时应及时办理公务卡的申领或停止使用等手续,公务卡信用额度进行调整,事前必须经院财务领导小组同意。发卡行按月向持卡人提供公务卡对账单、资金变动情况、还款提示等。三、公务卡的支付办理公务卡后,持卡人要主动使用公务卡,凡具备刷卡条件的,必须使用公务卡进行支付,由于个人原因未使用公务卡的原则上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不能使用公务卡结算的,必须报相关院领导批准。除差旅费外,持卡人办理500元以上的支出业务,应根据计划财务处的规定,依据批复后的预算办理支出业务,如开支需超过核定预算的,须及时报主管领导和主管财务领导同意,否则形成的超支,按个人消费处理。公务卡也可用于个人支付结算业务,但此业务不得办理报销手续,单位不承担个人消费引起的一切责任。持卡人原则上不允许通过公务卡提取现金。确有特殊需要的,应当事前提请主管领导和主管财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的提现业务,提现手续费等费用全部由持卡人承担。四、公务卡的报销公务支出发生后,持卡人必须在10日内到计划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有其他特殊情况的,必须在申请免息还款期限前7日内,向计划财务处申请办理报销手续。报销时,应当按照要求填写《报销汇总表》或《差旅费结算单》,并附相关财务报销凭证及公务卡消费交易凭条,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报销。因个人报销不及时造成的罚息等相关费用,全部由持卡人承担。确因工作原因,持卡人不能在规定的免息还款期内返回单位办理报销手续的,可由持卡人委托其所在科室相关人员向计划财务处提供持卡人姓名、交易日期和每笔交易的明细信息,按照我院内部报销流程报请批准后,在免息还款期之前,先行还款,持卡人返回单位后按计划财务处规定补办报销手续。计划财务处登录公务卡管理系统,根据持卡人提供的卡号、交易日期、消费金额和流水号等信息,查询核对公务消费的真实性,审核确认后批准报销。计划财务处通过公务卡管理系统,编制“还款明细表”,并以电子文档形式将“还款明细表”提交发卡行;签发财政授权支付指令,附加盖财务公章的“还款明细表”,通知发卡行向指定的公务卡还款。“还款明细表”应包含记录序号、公务卡卡号、持卡人姓名、交易金额等要素。“还款明细表”电子信息与纸质信息必须确保一致。“还款明细表”必须从公务卡管理系统中直接打印,不得使用另行编辑或下载修改的“还款明细表”。发卡行根据计划财务处签发的支付指令和加盖单位公章的“还款明细表”信息,于收到支付指令的当日,将资金支付到公务卡账户,并将支付凭证回单返回计划财务处。因特殊原因导致发卡行当日无法将资金划转到公务卡账户,发卡行应及时与计划财务处沟通核实并重新划款,同时恢复持卡人的信用额度。逾期产生的费用支出由发卡行承担。计划财务处在收到支付凭证回单后,将消费发票、消费交易凭条(POS小条)及支付凭证回单等原始凭证按现行会计核算办法登记入账。因向供应商退货等原因导致已报销资金退回公务卡的,持卡人应及时通知计划财务处,由计划财务处退回零余额账户。持卡人退款的财务审核手续按财务制度规定执行。发卡行应以纸质或电子形式按月向我局提供公务卡报销信息对账单。对账单按日期、姓名、卡号、报销金额、退回金额等内容编制。五、公务卡的管理职责对恶意透支、拖欠还款等所产生的后果,全部由持卡人负责,单位不承担由此引发的任何责任。严禁违规办理公务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