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号第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宁波市镇海区委员会(八届三次会议)提案提案标题:关于加大我区水环境整治力度的建议提案人(团体):陈志红附议人:审查意见:提案内容、建议办法:(两项内容分段写,自行添加A4纸)近几年,随着生态区创建活动的深入,我区生态环境得到了很大的改善,特别是以姚江东排工程为主的全区河道整治成效显著,内河水质逐步变好,河道生态环境日益改善,有效促进了农村环境建设。但是,由于河道截污工程的滞后,工厂废水排放的不规范,河道水环境污染还屡见不鲜,严重影响着内河水质的提高。为此建议:1、以《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贯彻实施为契机,区环保部门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对全区的内河水质作进一步的检测量化,对严重污染的河道进行跟踪监督,找出污染源,提出整改措施,对不达标排污的企业,严肃处理,勒令整改。2、由区生态办牵头,对全区水环境整治进行系统规划,落实整改措施,督促建交、城管、水利、农机等部门各司其责,特别是河道的截污工作要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增加投入。镇环案复〔2009〕1号B对区八届政协三次会议第64号提案的答复陈志红委员: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我区水环境整治力度的建议”收悉,经我们研究,现答复如下:一、关于我区水环境现状近年来,我区围绕国家级生态区创建,深入推进全区水环境的治理,水环境质量得到持续的改善。根据宁波市环保局公布的《2008年宁波市环境质量状况》,2008年,我区的地表水环境质量已100%达到功能区要求,明显高于全市42.5%的达标率,河网水质从2005年的重度污染已上升到现在的轻度污染水平,呈现出逐年改善的趋势;区内三个饮用水源地水质均保持在二级以上水质要求。这主要得益于:一是高投入、高标准实施了河道治理。早在2004年,就编制了镇海河道整治规划,提出了“河畅、水洁、岸绿、景美”的河道综合治理目标和“清淤、疏浚、驳坎、绿化、换水”等综合措施,五年来,先后开工建设并完成了中大河、沿山大河、浜子港、东大河等区、镇、村级河道140公里,累计投入资金7.4亿元。同时,投资5.4亿元高标准实施了全长23.4公里姚江东排镇海段整治工程,目前北支线工程已基本完成。二是深入推进全区截污工程。全区已建成6个集中污水处理厂(镇海污水处理厂、宁波北区污水处理厂、宁波化工区污水处理厂、庄市工业小区污水处理厂、九龙湖紧固件污水处理厂和生活污水处理站),总投资8亿元,总处理能力可达15万吨/日。加快了配套排污管网系统建设,推进集镇的截污工作,2008、2009连续两年将实施截污排污系统改列入政府实事工程,目前,镇海污水处理厂和宁波北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量已接近10万吨/日,极大地减轻了因排入河道对水环境造成的压力。三是有序地推进了农村环境整治。按照“五整治五提高”要求和创建生态村、镇的目标,推进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11个村建成了生活污水生态化处理系统,3个村实现了生活污水纳管处理,逐步推进了农村生态型公厕的建设,已建成4个。23个行政村建成了市级生态村,2个镇均创建成国国家环境优美乡镇和省级生态镇。不断规范了畜禽集中养殖小区的污染治理,全区6个规模化养殖小区均建成了污水处理设施,建造了畜禽有机肥生产中心,极大地减轻了养殖污水对内河水环境的压力。四是高要求实施了工业污染源的整治。我们通过加大对排内河企业的监管,确保企业均做到达标排放。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和排放量大的企业,逐步实施企业整体搬迁改造或采用中水回用的办法,来减少影响。2003年以来,已通过在九龙湖镇和庄市街道工业集中区域建造了集中污水处理站解决了工业污水随意排放现象,通过统一建造电镀中心、搬迁提升电镀企业解决了电镀企业污染问题,同时,督促排污量大的印染企业实施中水回用改造,全区累计5家印染企业完成了中水回用,回用规模1万吨/日,回用率达到30%。2008年,区环保部门还在主要内河开展了排污口的调查,基本查明了污染物排放的种类和排放规律,建立了定期监管的台账资料。虽然,我区水环境质量得到了较大的改善,但是从总体来讲,我们还面临着较严峻形势,主要表现为一是全区截污工程相对还比较滞后,内河水环境质量改善很大程度上靠通过换水的措施来实现,水质达标稳定性不高。二是部分工业、农业污染源在一定程度上还对内河水环境质量影响,需要加强整治和监管。二、关于下一步措施根据当前全区水环境整治总体规划以及您提出的建议,下一步,将重点从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定期加强对水质的监测。目前镇海区内河水质监测断面为懈浦大河的马家桥、俞范和中大河的汶溪、贵驷、骆驼共5个断面,每年逢单月监测共6次,监测COD、氨氮、石油类等23个项目。结果表明,全区5个河网地表水监测站位(断面)中:Ⅰ-Ⅲ类优、良水质断面数1个,占总数的20%;Ⅳ类轻度污染水质断面数4个,占总数的80%。满足水环境功能水质目标要求的断面数5个,功能达标率为100%。河网水质主要污染物为氨氮、高锰酸盐指数等,来源于生活污水、农业面源污染以及工业废水。下一步,我们将根据目前水环境现状。加强对主要污染物氨氮、高锰酸盐指数的监测频次,以便及时掌握内河水质变化情况。(二)认真梳理现有的规划和意见,深入实施好水环境整治。在水环境整治上,区委、区政府近年来已制定了一系列的规划和意见,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如2003年,区委曾制订了《关于全面实施河道综合治理的通知》(镇区委〔2003〕29号),区农业局牵头委托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所编制了《镇海河道整治规划》;2004年,区环保局牵头编制了《镇海生态区建设规划》,2007年,区委又制订了《镇海区国家级生态区实施意见》(镇区委〔2007〕8号)文件,明确了全区排污管网规划,提出了对生活生产污水进行截流和集中处理的目标,2008年、2009年,区委、区政府又相继制订了《关于做好城镇截污排污系统建管养工作的若干意见》(镇政发〔2008〕2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意见》(镇政发〔2009〕12号)和《镇海区农村改革发展三年规划》,对城镇截污管网建设管养以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等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和要求。区生态办将认真梳理这些规划和意见,督促相关责任部门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1、继续推进以姚江东排南线为主的清水河道整治,逐步深化镇、村河道治理,继续加大换水力度,不断改善全区河道水环境质量。2、继续加快推进城镇截污排污管网工程建设,不断提高城镇生活污水处理量,确保到2011年,我区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3、按照“到2011年全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50%以上,实施的自然村污水处理系统覆盖率达到85%以上”的目标,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因地制宜、分阶段实施农村生活污水管网化和生态化处理工程。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深入整治工作,不断提高养殖废水的达标排放水平。4、严格控制全区污染物排放总量,认真从源头把好项目审批关。进一步加强对沿内河企业的监管,进一步扩大主要河道和沿河企业视频监控的安装范围,严格执行排污许证制度和总量控制要求,不断提升企业的整治要求,动员企业进行搬迁或实施中水回用等措施,减少对内河水环境的影响。5、进一步做好饮用水源地保护,保障全区饮用水安全。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二○○九年四月三日抄送:区政协提案委员会,区府办,区城管局,区农业局,区建交局,区农机总站。联系人:周玲平联系电话:86298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