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区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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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江北区环境保护局文件江北区教育委员会江北环发〔2009〕10号重庆市江北区环境保护局重庆市江北区教育委员会关于2009年创建区级绿色学校的通知全区中小学:为了在广大青少年中树立起良好的环境道德观念和行为规范,结合我区素质教育的实施,促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学校环境教育工作,经研究决定继续在全区开展创建“绿色学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拟申报绿色学校的单位,依照重庆市江北区绿色学校评估验收指标,写出《区级绿色学校创建方案》(文字控制在2000字以内),并填写申报表一式两份(可复印)。于2009年2月16日前报送区教委基教科。二、区环保局、区教委将组织有关人员根据申报情况,对申报单位进行评审。-2-三、获得区级绿色学校称号的学校将有资格参加市级绿色学校评比;获得市级绿色学校称号的学校将有资格参加国家级“绿色学校”评比。四、创建活动联系人;陈岳南(区教委基教科)电话:67560327杨文霞(区教委基教科)电话:67560173丁家锐(区环保局办公室)电话:67850019附件:1、重庆市江北区创建绿色学校评审办法(试行)2、重庆市江北区拟创绿色学校申报表3、重庆市江北区绿色学校评估验收指标重庆市江北区环境保护局重庆市江北区教育委员会二○○九年二月五日主题词:环保绿色学校创建通知重庆市江北区环境保护局办公室2009年2月5日印发-3-附件1:重庆市江北区绿色学校评审办法(试行)一、指导思想实施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落实中宣部、国家环保总局、教育部《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精神,认真贯彻教育部《中小学生环境教育专题教育大纲》和《中小学环境教育实施指南(试行)》,按照我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校环境教育工作的意见》和“持续改进”的环境教育理念,着力实施“绿色教育行动”,强势推进中小学环境教育,推动我区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二、基本要求(一)绿色管理:区级绿色学校应将可持续发展的办学理念贯穿于学校的整体发展规划中,使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评价方案有利于激发、调动全校教职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自己的整个教育教学实践中,把促进学生的可持续发展意识和能力作为首要任务,并得到切实的贯彻执行。学校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学年、学期工作计划)、总结中有具体明确的环境教育内容,有计划地开展全校性的面向可持续发展教育的教改科研、教研和师资培训;制定政策鼓励教师撰写有关可持续发展教育的论文、教案、经验文章,开展教育教学实践活动等。(二)绿色教育:切实落实“以生为本”理念,积极探索在学科教学活动中有机渗透适宜学生身心发展、贴近学生生活实际和认知水平的内容,满足学生发展要求的环境教育和可持续发展教育活动;结合《中小学环境教育实施指南(试行)》要求,积极选用环境教育读本,增强教育针对性;在校本课程建设中不断充实和完善环境教育内-4-容,形成特色;创造性地开展不同层次、多种形式的环境教育专题活动,效果好;积极面向社区、社会开展环境宣传教育活动。(三)绿色校园:校园环境建设有利于开展对学生的环境意识教育活动和产生潜移默化的良好影响,达到校园的绿化、美化、教育化,并做到园内清洁、室内整洁、食堂符合卫生标准、厕所干净无臭味;校内设施、场所等符合环保要求,不对校园及周边环境产生污染;校内常年设立用语亲切、位置与周边环境和谐的、固定醒目的环境宣传教育标语牌或警示牌。(四)绿色生活:全校教职员工应实践绿色生活和绿色办公,并着力培养学生在学校、家庭、社区的行为符合环境保护要求,教师学生具有维护清洁环境的自觉行为;具有符合时代要求的绿色消费观念,不用或少用对环境污染严重的耗能高的商品;具有较强的环保参与意识,对社区、家庭改善环境质量产生一定影响等。三、方法与步骤(一)申报:根据本办法提出的四个方面的基本要求,结合学校自身实际,制定有明确具体的目标和措施的“创建方案”,填写《重庆市江北区拟创绿色学校申报表》。(二)初审:区环教办接到学校的申报后,对学校提出的创建目标和创建措施进行水平性和可行性评审。初审合格的,反馈学校并在一定期限内组织实施。(三)实施:学校根据审定的“创建方案”,在规定的时限内开展创建“绿色学校”工作,逐一落实、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同时注意收集有关工作情况的主、客观评价依据,以备查验。(四)评估:学校创建工作目标全部达到以后,向区环教办提出评审申请,并提供自评表、创建工作总结等材料;区环教办组织专家-5-组根据学校制定的创建目标进行评估,四方面目标达到度均为90%以上为验收合格。(五)命名:评估验收达到基本合格标准的学校,经区环境教育协调委员会审定认可,由区环境教育协调委员会组织进行表彰,并命名为“重庆市江北区绿色学校”。(六)复查:获得“重庆市江北区绿色学校”命名的单位,每2年左右要接受一次复查。复查合格的保留“重庆市江北区绿色学校”荣誉称号;复查不合格给予警告并限期整改,对经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将取消其命名。-6-附件2:重庆市江北区拟创绿色学校申报表申报单位(盖章):填报日期:年月日申报学校联系电话联系人地址区教委意见区环保局意见区绿色学校评审领导小组意见(盖章)年月日(盖章)年月日(盖章)年月日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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